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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迟走的时候任熙一直拉着他,原本跟着的侍从早在他们进了玉缘城后就消失了,现在是他一人骑马离开。
“你要小心点。”她情绪低落,也说不出什么话送他。
苏迟摸摸她的头,再向庄子杉夫妻交待一番后就驾马离开,他想他会尽可能回来的,只要战事稳定下来,就来接她。
苏迟才走那晚,成湘就来陪任熙睡。任熙自然高兴,她以前也喜欢娘亲,姑姑陪着她,尤其是晚上一起聊天。
晚上,两个人就躲在被窝里,说着悄悄话。
成湘洗了脸上的脂粉,一脸素净,任熙觉着她比平时擦完粉后还要漂亮,妇人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笑道:“还是你们年轻人好,不用像我一样天天折腾这张脸。”
任熙看着她,想问问她年龄,又觉得不礼貌。苏迟同她说过,庄子杉有三十岁,恐怕他的夫人也和他年岁差不多,可有时一看,又觉得成湘比他都要稳重些。
成湘同庄子杉做了十余年的生意,早已生出看透人心的本领,女人的欲言又止让她明白任熙想些什么,她看着人,一脸神秘:“猜猜我有几岁了?”
任熙侧身看着她,笑着不说话。
成湘笑道:“我今年正好四十了。”
老天,四十了,竟只比娘亲小上两岁。
任熙张着嘴巴,一脸惊讶,喃喃道:“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成湘扬头一笑,道:“还是你嘴巴甜,每次听你喊我姐姐,我都觉得占了你便宜。”想来若是当年那个孩子能留下,也会这般大了吧。
往事沉重,她不愿提起,可有些事倒是可以拿出来八卦一二。
“你不晓得,庄子杉以前也叫我姐姐的。”
虽说女大三抱金砖,庄子杉足足抱了三块金砖,可任熙也不敢想他们夫妇竟可以差这么多岁,看来是夫妻情深,不然不会在一处的。
“我家与庄家是世交,我也算是看着庄子杉长大的吧!以前只当他是弟弟,没想到后面竟嫁给了他,世事真是奇妙啊!”女人感叹。
“那姐姐怎么会嫁给庄大哥?”任熙很感兴趣。
看见她一脸想要知道的样子,成湘知道鱼儿已经上钩了,继续说道:“我家是做生意的,所以我十八岁的时候被父母安派,嫁给了一个富商,同他去了南地做茶叶生意,有一次他去送货,遇上了风浪,人也没了,我只能回家去了。”
“那个时候我父亲病重,母亲不懂得家中经营,便把家里的全部生意交给了我二叔。可我二叔觊觎我家里财产已久,即便我回来了他也不肯归还,甚至私吞不少家财,我父亲被气死了,孤零零留下我和母亲二人。”
“因为我出嫁多年,族人不肯服我,苦恼时庄子杉出现了,那个时候他才十七岁,大好年华,而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已经是一朵快要枯萎的花了。”
“他帮助我从二叔手里夺回家业,久而久之,我们就在一起了。我娘不同意,可也觉得子杉是个可靠的,经不住我软磨硬泡,她还是点头了,可是他的父母却一直不答应。”
“虽然与我家是世交,可庄家是书香门第,家中还出过丞相,其实是我家高攀了。”
“后来呢?“任熙问道。
“后来呀,春闱时他交了一张白卷给考官,主考的是以前那位右丞相,看见白卷只觉得这考生太过肆意,呵斥指责后他做官一条路也就绝了。他爹娘要与他断绝关系,他便随我一起经商了。好在生意过得去,吃穿也不愁。”
任熙听完,久久不能平静,成湘三言两语说得容易,可她明白他们的在一起的路有多不好走,顶着世俗的眼光,庄子杉为了成湘竟放弃为官,甘愿陪着她经商,这一陪就是十多年,恩爱依旧。
“你不知道后来的事有多好玩,先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可我们的事让邻居知道后,竟有不少姑娘来我们家买珍珠,她们还和我说,也想找到对自己这般痴情的儿郎。我听后才明白,没必要觉着此事蒙羞,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两在一处就够了,虽然有时也会害怕他后悔,可瞧着这傻子每天乐呵呵的样子,我就知道我又多心了。”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他要是不喜欢我了,该喜欢年轻漂亮的,我就随他去,总之我也能养活我自己。”
她乐观豁达的样子感染到了任熙,女人紧紧抓着她的双手,激动道:“我也想跟姐姐一样。”
成湘又是一笑,只轻轻拍了拍她的脸,笑道:“你和我不一样,你有为你遮风挡雨的人,没必要像我一样,能吃苦是好事,可也不意味着要多吃苦!”
见任熙已经放松下来,成湘终于轻轻问出了心里的话,原本她是不想说的,可既然苏迟信任她夫妻二人,她自己不能不问了。
“府里的小丫鬟来同我说,你每日都要洗手,一洗就是一刻钟,每日都要这么来几次,任熙,这样已经有些不对了,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想了想,又道:“你莫觉得我在监视你,只是家里的小丫鬟都被我惯坏了,见到什么事都要同我说上一二。
原来这段时间的反常都被人知道了,任熙厌弃地一笑,她还以为自己一直把这事藏得很好,即便几次洗手,都是趁着苏迟不在的时候才做的。
她以前不这样的,玩完泥巴,指甲里都是没洗干净的泥都能直接拿起糕点吃着。可是现在所有的事都不对了,她总觉得自己的手很脏很脏,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上面沾满了血迹,闻起来,还有一股血腥味,那是她洗除不掉的罪恶。
成湘敏锐感觉到她现在又有些不对了,可若现在不问明白,那她只会一逃再逃,何况现在苏迟也不在她身边。
“我曾认识一个人,他同你一样,为人干净,总觉得自己的手很脏,经常要洗手,甚至天天都要戴上手套,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人嘛,总会有点小癖好,我也想过,是不是庄子杉的癖好就是喜欢年岁大的女人。”
她故意拿庄子杉取笑,任熙明白成湘的用心,她擦了擦眼泪,终于说道:“成姐姐,你杀过人吗?”
成湘一愣,道:“倒是没有。”
“可我杀过,就在来玉缘城前,我用弓箭杀死了一个人。”她又回忆起了那个黑暗的夜晚,在她梦中出现无数次的噩梦现在要由她亲口说出来了。
“那天下着大雨,我们在林中遇刺,那个人,他……他想杀死子砚。”说到这里,任熙的情绪激动起来,成湘知道她在害怕,便抱紧了人,想驱散她身上的寒意。
“车厢里有一把弓箭,是子砚买来给我玩的,他说等有时间了就带我去打猎,我把它拿了出来,朝那人射去,可他没死,我又射了一箭过去。子砚……子砚他受伤了,肩膀流了好多好多血,我不想让他死。”
“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做噩梦,梦见我杀人,杀了好多好多的人,我的手上全是血,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我不敢让子砚看见,我怕他嫌弃我……”
任熙又哭了,不同于梦里悄然无声地流泪,现在她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成湘心疼地搂着人,所有的一切都有了解释,原来这就是她一直洗手的原因,她觉得自己杀了人,手上都是血迹,她背负着一条性命,即使这条性命曾想要走她的命。
终究是一朵娇花啊,没有经历过风雨,不会是天边的一道闪电就能轻易让其失了颜色。
“任熙,我们把那天的事反过来想想,要是你没有杀了那个刺客,那死的会是谁?”
“会是子砚。”
成湘一笑:“可现在子砚没死啊,死的,是那个想杀他的人!你救了他一命,若是没有你,他早就死了,而你,要承受失去他的痛苦。”
“任熙,你不想的,对吧!”
“你是他命里的英雄,他该用一生去偿还你的付出。”
任熙看着成湘没有说话,女人知道,她已经想通了。
第二日,再让丫鬟端水过来洗手时,任熙久久不动,过了一会儿,她挥挥手,让人把它抬走,不用洗了,她的手比谁都干净,只是她缺少一点儿勇气罢了。
任熙没有再无缘无故发烧,也不再吃药了,连胃口都好了许多,成湘几次出门做生意都带着她,还让她去店里打杂,要么收帐,要么戴着美美的珍珠饰品给女人们看,哄她们多买点。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很快,可一个月过去了,苏迟一次也没有回来过,甚至连封书信都没送过来,看着面前这个絮絮叨叨的富家子弟,任熙叹了口气,继续听他在自己面前讲着玉缘城的风土人情,要不是成姐姐与他家有交易,她才不愿听他说废话呢。
庄子杉在柜子后面,有些生气地盯着他二人,这个胡桀,不帮自己的老爹做生意就罢了,还跑来他店里勾引人。
成湘在旁适时加火,道:“这小子平日里对我们是爱答不理的,现在竟天天来我们店里,一出手就是上百两银子,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改喜欢我们店里的珍珠了?”
庄子杉把算盘重重放在桌上,冷哼道:“哪里是喜欢我们的店里的珍珠,我看他是别有所图!”
他快步过去,这只骚狐狸竟然来勾引他兄弟的夫人,看他不把他扫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