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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龙这个人果然说话算数,三天之后,就打电话给陈默,底片已经到手了,陈默单独找庞龙取了底片,然后交给蒲阳。
“拿着。”学校操场上,蒲阳将底片交给小梅,说道。
“你是怎么搞到的?”小梅吃惊的问道。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只能帮你到这了,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就像你以前说的那样,我们以后就做陌生人吧,如果有时间的话,还是回家看看你爸妈,他们都不容易。”蒲阳自顾自的说完,转身就走了,也许这是对于诀别最好的方式吧。
小梅看着蒲阳离开,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晚上陈默又请吃饭,眼看着就到学期末了,大家也真该聚聚,而且陈默知道,这个学期对于蒲阳来说,有点太过漫长了,现在好了,事情真的是解决了,至少蒲阳已经和小梅一刀两断,应该高兴高兴。
期末考试很快来临,看到成绩的那一刻,蒲阳觉得自己这个学期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至少,他还是全年级第一,他还是秉承着初心,三中也是学校,只要是学校,就是用来学习的,而不是用来做别的什么。
放假回家,蒲建国也在,天气一入冬,工地就没法施工了,一直得等到来年开春,父子俩之间的交流依旧少的可怜,有时候,两个人一人一个凳子,就能从早晨坐到晚上,谁也不说一句话。
老家的风俗,家里有人去世,一连三年,任何节庆也不能过,春节更是首当其冲,别人家里红红火火,热热闹闹,可他们父子俩,除了给蒲阳他妈烧纸上坟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活动了,就连亲戚也没一个上门。
年三十儿那天,蒲阳去了小梅家一趟,结果小梅连过年也没有回家,小梅的爸爸说小梅在县城里打工挣钱,所以过年就不回来了,问蒲阳怎么不找个地方挣钱,好补贴家用,蒲阳只得解释说,小梅的条件好,有能力,能找到打工的地方,自己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把二老哄的还挺乐呵。
“暑假挣的钱,花完了没?”开学前,蒲建国问道。
“没呢,挣一个假期,怎么着也得花一年,学校食堂的饭便宜,又不怎么买衣服,足够了。”蒲阳说道。
“路过县城的时候,给自己添件衣服吧,新年总得有个新气象。”蒲阳准备出门的时候,蒲建国突然说道。
“成,我知道了。”蒲阳应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开学第一天,外甥打灯笼——照旧,陈默继续请吃饭,大家也都知道陈默家里不缺这点钱,所以渐渐的也习惯了,比起那些有钱就胡乱挥霍的人来说,陈默已经算是很低调的了。
吃饭的时候,蒲阳提出想找个工作干,他身上已经没钱了。
“我家的活你都干不了啊。”陈默为难道。
“要不,你就来我家的夜市摊上,和我一起帮忙吧,我问问我爸妈,应该行,反正我一个人也顾不过来。”大头嘴里说着,就起身去问。
不一会儿就笑呵呵的回来:“妥了,已经给我爸妈说好了,每天晚上六点到十点,四个小时30块钱,干一天有一天的,你别嫌少,我们家也就能拿出这么多,要是不行就算了。”大头说道。
“足够了,真的,谢谢你,大头。”蒲阳赶紧点头,说道。
“嘿,只要你自己愿意就行,以后咱俩还能搭伴一起回学校了。”大头高兴地说道。
蒲阳感激之余,赶忙起身向大头的父母道谢,大头的爸爸叫杜学武,做菜的手艺很好,为人也很真诚,夫妻二人都对蒲阳表示欢迎。
从这个学期开始,蒲阳就在大头家的夜市摊儿上扎窝了,每天下午六点准时报到,一直干到十点钟,才和大头一起回学校,学校规定,哪怕你家就住在学校对面,那也不允许在家住,周日到周四的晚上十点半都要查寝。
大头家的夜市摊儿生意很火爆,这和老杜的手艺以及为人处世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那个闲钱雇蒲阳来帮忙,主要就做些传菜、擦桌子、招呼客人之类的事情,蒲阳也都做得来。
“红姨好。”蒲阳每天上班的时候,都会随手帮一个在夜市摊儿边上开酒水商店的女人出摊儿。
“蒲阳来了,你可真准时啊,从来不差一分半点儿的。”红姨笑着招呼道。红姨全名叫慕红卿,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而且在宁县也很少有人起这种名儿的,总感觉像个大城市里来的。
“红姨,祝你今天生意兴隆。”出好摊儿后,蒲阳一边说着,就朝大头家的夜市摊走去。
据大头说,红姨是这一片的老住户了,以前是夫妻二人一起经营这家商店的,不过听说红姨的老公是个黑社会大哥,两年前神秘失踪了,红姨还有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见过面,好像是个小太妹。
“蒲阳,真是太谢谢你了,每天都帮我出摊,却连瓶饮料也不愿意喝。”红姨很喜欢蒲阳,记得蒲阳到这儿的第一天,那天红姨身体不好,出摊儿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蒲阳就每天都帮着红姨出摊儿,红姨家就是卖酒水饮料的,想请蒲阳喝杯饮料,却也被蒲阳拒绝。
“阳哥,今晚有好戏看!”夜市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头嘴里叼着根腰子,神秘兮兮的说道。
“怎么,难道又有什么黑社会火拼?”蒲阳问道。
“阳哥现在很上道嘛,旺财帮和宁安帮现在闹得越来越厉害了,听说今晚要在这边谈判呢。”大头说道。
在夜市摊上班的这些日子,有了大头的介绍,蒲阳对宁县的几个黑社会势力也有所了解了,毕竟,一到晚上,宁县真正能吃点东西的地方,也就是小吃一条街了,宁县是个小地界,所谓的黑社会,也不是那种动辄就高档酒楼出没,在夜市摊上谈事情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宁县最大的黑社会势力是宁安帮,帮主叫陈克,主要是经营宾馆、网吧、超市这些,在宁县这地界,只要是门上挂“宁安”牌子的,都是陈克的产业。
其次就是火龙帮,老大叫关林,是纯粹的黑社会势力,没有自己的产业,靠在街上收保护费过日子,主要目标就是酒吧、ktv、游戏厅、歌舞厅这些。
最后就是旺财帮,也叫“财神狗”,是当地建筑大亨金占财手下养的一群打手,这个金占财就是金胜他老爹,人送外号“金地主”。
最近陈克也想染指建筑业,但是金占财不愿意,所以一直在交锋,基本上都是在利民街这一片儿,蒲阳已经见过好几次了。
比起陈克和金占财,火龙帮的老大关林,更是经常出现在夜市摊儿,陈克是个瘦高个儿,人挺帅的,跟《神探狄仁杰》里的元芳长的很像,也喜欢穿大风衣。金占财和他儿子差不多,都是白白胖胖的,每次来都是西装革履的,皮鞋擦的铮亮。
关林就不一样了,下身永远是一条牛仔裤,也不知道是买了相同的款式,还是真的不换,反正从来就没变过,油了吧唧的,天气冷的时候,上身就穿一件鸡心领的毛衣,酒劲儿上来了就把毛衣丢给旁边的小弟,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
老大的差别大,手下小弟的差别也大,陈克和金占财手下的小弟一个个都是人模人样的,穿着都称得上是很讲究,关林手下的小弟就不一样了,穿什么的都有,各种黄毛红毛杀马特,给人一种很不入流的感觉。
大头曾经给蒲阳讲过一个笑话,说:有一天,小女孩问爸爸,什么是黑社会?爸爸说,穿的西装革履,开豪车,住别墅,腰里硬邦邦,那就是黑社会,小女孩追问:那隔壁打耳钉、染黄毛的哥哥是啥?爸爸微微一笑:那是傻比。
在陈克和金占财眼中,关林就是傻比,土老帽儿,狗肉包子上不了席面,但是关林也有好的地方,为人讲义气,一诺千金,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甚至插自己的女人两刀。
陈克和金占财就不一样了,只知道挣钱,根本不讲人情道义,早晨说过的话,下午就翻脸不认人,没有诚信可言。
大头时常感叹,其实混黑社会也挺好的,来钱快,活的也潇洒,饮马江湖,快意恩仇,说一不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但是要混就得混好,得当陈克、金占财那样的大混子,当西装革履的混子,不能当关林那样的混子,穿背心牛仔裤,太没排场了,并且大头很怀疑陈默就是陈克的儿子,蒲阳也早就发现,二人眉宇之间的确有些相像。
今天晚上果然不太平,陈克、金占财、关林三个家伙都出现了,只不过陈克和金占财是坐在同一个桌子上谈判,而关林则是坐在一旁看热闹。
陈克和金占财都是只喝酒,很少吃什么东西,关林就不一样了,大腰子一盘接着一盘。
到这种时候,除了正常的上酒上菜,大头都拉着蒲阳躲得远远的,生怕被波及到,那真是只能怪自己倒霉了,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还好,雷声大雨点小,两帮子小弟一个个吹胡子瞪眼,结果陈克和金占财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笑呵呵的走了,蒲阳知道那种笑,叫做皮笑肉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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