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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命!”金昭终于喊出声来。

我正要上前,丁胖子一把拉住我,喊道:“你疯了!这个家伙砍头如切瓜!”

我一听也是,两人对视一眼,转身出门,走到门口大声呼救。

……

差不多午夜时分,我跟丁胖子从警察局走了出来。当时的情形实在是太清晰了,警察甚至都没怎么问,金昭站在史志洋身边,鲜血淋漓的提着***,旁边又没有别人,就好像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的简单,金昭要是不是凶手,全世界的猪都笑了。

回到家中,脱下道袍往沙发上一扔,从冰箱里面拿出两罐啤酒,丢了一罐给丁胖子,自己一口气喝掉一大半,打了个酒嗝,打开风扇,将自己重重的丢进沙发里面,看着天花板发愣。

“好热!”丁胖子一口气将啤酒喝完,脱下道袍,露出一身颤悠悠的五花肉,叫嚷着热,走到风扇面前对着吹了一会,从冰箱里面拿了半个西瓜出来,坐在我旁边,笑着说道:“你说这个金昭是不是疯掉了?当着我们俩的面就杀人!”

我没有出声,因为我内心隐约觉得这个事情不太对头,似乎有一个东西被我给忽略掉了,但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丁胖子把西瓜放在茶几上,在茶几下方取出一把西瓜刀,放在眼前吹了吹:“鬼哥,你这刀是不是砍过人,上面还有血迹来着!”

“是馗,不是鬼!你这个文盲!再说了,老子叫钟正南,你叫我正南哥行不?”我一阵烦闷,忍不住骂道。

“正南哥?嘿嘿,你怎么不叫浩南哥?香港古惑仔,铜锣湾扛把子更威风!”丁胖子吱吱怪笑:“我还山鸡哥呢!”

“你山鸡哥?你最多就是一山猪!”我只能笑骂。

郑浩南,山鸡,蕉皮,大老二这个古惑仔系列的电影曾经风靡一时,我就是受了他们的荼毒才开始混的,要不然,我现在他吗的肯定是一个公务员。

“我说,你这刀上面怎么血迹斑斑的?”丁胖子抽了几张餐巾纸,仔细的擦拭着。

我这才瞥了一眼我的西瓜刀,刀上的血迹是前几天微信上约了个美女回家,进行男女混合花样摔跤大赛以后,美女倚在沙发上慵懒的拿着刀削苹果,不小心割到手留下的血迹。当时随手一扔也没注意,正要跟丁胖子说明原因,却猛然感觉脑海里有个东西呼之欲出,但就是差那么一点点。

究竟是什么东西?

“浩南哥,你用这把刀砍过几个人?瞧着血迹……”胖子依旧在调侃着。

对了,我想到了,血迹!

在金阳房间,我们转身看着史志洋的无头身躯倒向金昭,金昭伸手去扶的时候,金昭手中的刀差一点割到史志洋的手,虽然史志洋已经没有机会抱怨,但当时金昭有一个下意识的缩手反应,那个时候,他手上的刀明晃晃的,没有一丝血迹在上面。

对,就是血迹,我终于找到一直不对劲的原因了,金昭刀上的血迹是史志洋倒在他身上才沾染上去的,也就是说,杀害史志洋的不是金昭,最起码,凶器不是这把***。

我当即跟丁胖子一说,丁胖子也是蹙眉回忆道:“对哦,你一说我还真有点印象,当时金昭的刀拄在地上,当他去扶史志洋的时候,刀上的确没有血迹。”

随即,丁胖子又讪笑的说道:“会不会金昭是个武林高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的那种,当速度足够快的时候,是沾不上鲜血的,譬如古代剑客西门吹雪……”似乎觉得自己说的也不靠谱,住了口。

我脑袋里面急速的转着念头,如果金昭不是用这把刀,那又是用什么武器?警方的报告很清楚,死者是被锋利的刀割掉脑袋,当时现场除了金昭的***,最锋利的利器就只有我兜里的指甲剪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是我老师告诉我的!我们先来大胆的假设下。”丁胖子仿佛知道我内心在想什么。

“你不是说你混少林寺的吗?少林寺还教哲学?”我鄙夷道。

“切,不懂了吧?我们是全日制的,连生理卫生都有!”丁胖子大言不惭,见我脸色不好,连忙转口到道:“我们先假设凶手不是金昭,当然,也不是我们俩,房间里面只有四个人,会不会是史志洋自杀?”

“废话,谁能自杀一刀割下自己脑袋的?脖子上有一根颈椎骨呢!为什么古代砍脑袋的刽子手都是膀大腰圆之辈,那是因为砍脑袋是一个力气活。没有极快的速度是不可能干净利落砍掉别人脑袋的。”我指着丁胖子的脖子说道。

“呃,万一史志洋天赋异禀呢?”丁胖子兀自强辩。

“好吧,就算史志洋天赋异禀,能够一刀割下自己脑袋,那么,他割脑袋的刀呢?”我讥笑道:“你不要跟我说,他用的是一把冰刀,割掉脑袋以后就融化变成水了!”

丁胖子挠了挠脑袋:“那也不是没可能,呵呵,他们就站在窗户旁边,史志洋割了自己脑袋以后,将刀扔出了窗外!”

“你吗逼的!你的脑袋都没了,还能看得见窗户将刀丢出窗外?”我正待继续怒骂丁胖子,却想到了什么,突然住口。

窗外?

窗外!

对啊,会不会凶手就在窗外,用一把刀砍了史志洋的脑袋,然后快速逃逸,从时间上、空间上来说,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我仔细的回忆了一下,虽然金阳家是二楼,但也只是二楼而已,对于一个身手敏捷的人来说,爬上二楼不费吹灰之力,我跟丁胖子都可以不用借助任何工具,一个起跑都可以翻上二楼。

不过,当时金昭与史志洋距离窗口有差不多两米的距离,这人的刀那得有多长?他拿的莫非是青龙偃月刀?

脑海里一片混乱,具体什么情况,看来还得再去现场看才行。

跟丁胖子商议了一会,又给清风道长打了个电话,称自己已经成惊魂不定的状态中稳定下来,要继续做道士赚取生活费。

清风道长笑道:“你们俩真是要钱不要命,那就来吧,正好我这没人替班!”

换上道袍,我们出门叫了一个的士,车很快就到了朝阳城。

灵棚里面金振中蔺萱夫妇与金兴华三人木然的坐在棺材前面,尤其是金振中夫妇,父亲去世不说,两个儿子先后锒铛入狱,真够悲催的,我不禁心中叹息。

清风道长见到我们,要我们俩上一个人去替换在场中作法的道士,我踢了丁胖子一脚,示意他去,丁胖子压低声音道:“靠,我不会啊!”

清风道长诡异的一笑,指着场中道士道:“他也不会!”

“那他口中还念念有词?拿个木剑甩来甩去?”丁胖子愕然道。

“随便你怎么念,三字经也好,爱情买卖也罢,千万别念出声,让别人看到你的嘴巴在动就好!”清风道长笑道:“至于耍木剑,啧啧,钟鬼平时怎么耍你就怎么耍,我想你也见得不少了吧!”

听到这,丁胖子哪里还不明白:“不就是乱耍一通么?谁不会呢?”走上前去,替下那个道士,嘴唇乱动,手舞足蹈,一把桃木剑耍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把清风道长都看呆了,大肆夸奖丁胖子是可造之材。

看着胖子耍得正起劲,我笑着走向金家别墅。我要去看看金阳房间窗户下有什么线索。

金阳窗户对面大概五十米有一栋别墅,别墅有一个窗户亮着灯,这个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小区里头大部分人都睡觉了,还亮着灯的肯定是被金老爷子灵堂的哀乐吵得睡不着,虽然哀乐的声音已经是最小,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那么刺耳。

两栋别墅中间是草地,草地上有几棵一人高的绿化树,被修剪成球形。草地修剪得很平整,我现在就站在这草地上,感觉脚底的柔软,这种草地上要是助跑蹬上二楼,肯定会留下脚印什么的。

我蹲下来仔细的察看草地,在接近金阳窗户的地方给我找到一个深深的脚印,找到脚印以后,心里估算了一下自己跃起的力度,走到墙壁前面差不多的位置一看,果然有一个极浅的痕迹,金家别墅的外墙是那种类似花岗岩一般的材料,如果我不是能确定位置,这个痕迹我在晚上绝对发现不了。

抬头看着金阳的窗户,心里勾勒着当晚的画面,这个凶手一个助跑,然后在墙壁上蹬了一下,飞身爬上窗台,顺手割下史志洋的脑袋,然后一个翻身跃下,扬长而去。

按照我的推测,那金昭就是无辜的。可史志洋只是一个管家,凶手为什么要杀他?莫非这个管家知道了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凶手要来灭口?

我是金阳找来帮他洗脱罪名的,事情居然发展到要先帮金昭洗脱罪名,不禁摇头苦笑,我是欠了金家的么?要这么折腾我。按说我们也不冲突吧,金跟钟,合起来还是金钟罩呢。

想得正爽的时候,旁边突然有人轻声说道:“你在这干什么?”

愕然回头,一张清纯美丽的脸孔出现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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