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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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温青山的大女儿温九,传说,她不管是相貌还是为人处事,都跟二女儿温明珠差了一大截子,因为在城里名声不好,也没有人愿意娶她,所以就嫁到村里去了,掌柜的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温九。
不过看着眼前的温九,掌柜的觉得之前那所有的传言都不属实。
虽然温九现在穿的十分的朴素,脸上也没有施粉黛,可论长相,她可以甩温明珠几条街了。
相貌倒是其次,最重要的还是举止行为,温九说话办事都十分的大气得体。
刚刚温九跟温明珠的那一番交战,简直把温明珠衬得像是泼妇一般。
掌柜的在心中默默的感慨,果然,这世上不管是什么事儿,都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棉布货架边上。
“温大姑娘,这里都是棉布,什么花色都有,您看看您喜欢哪样?”
温九看着眼前的这一排棉布,认真的挑选了起来。
很快,她就选好了:
“掌柜的,这种棉布怎么卖?”
“温大姑娘,您的眼光真是好,这是最好的精棉布,二十五文钱一尺。”
温九摸了摸料子,确实这个棉布比她身上穿的衣服的料子要好不少。
不过温九需要的布料很多。
她想给顾鸿笙多做两件衣服,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现在的衣裤都短了不少,几乎都不能穿了。
而她自己,也没有像样的衣服,虽然温九并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但是她以后要卖药材,会经常的出入县城,穿的破破烂烂总是不太好,所以温九也想给自己做一身。
“掌柜的,我要买十六尺的话,你能给我便宜多少钱?”
054弟弟
温九并不是一个喜欢浪费口舌去讲价的人,前世因为职业的关系,在她的手中经常有大把的现金,所以温九对钱并不是十分有概念,往往是看上的东西就会买。
然而,到了这个时代,她以一个新的身份过新的生活,再也不能,也不想走从前的老路。
她现在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而且现在也没有赚多少钱,就更要把每一文钱都花在刀刃上,该讲价的地方就得讲价。
再说,现在温九跟布庄掌柜的讲价,也是有原因的。
她知道,掌柜的心知肚明,他能从温明珠那里赚那么多银子,也是多亏了温九
所以,这会儿温九买布料,要求他优惠一些,也不为过。
掌柜的也是个精明的,他觉得温九现在虽然看起来挺穷,但气势不凡,他做买卖总是喜欢跟聪明的人打交道,所以就想跟温九搞好关系。
再者,刚刚她在温明珠那里赚了不少银子,这会儿给温九便宜一些,也是应该的。
掌柜的也是个爽快人,笑着对温九说:“温大姑娘,您不提,我也是会给您优惠的。卖给别人是二十五文钱一尺,给您二十文一尺,您看怎么样?”
温酒在心里核算了一下,十六尺的精棉布料,二十文一尺的话,总价是三百二十文钱。
掌柜的话说的漂亮,给的价格也还算合理。
这个价格,温九能够接受。
于是她也不多费口舌,点了点头成交了。
“我要四尺灰白条纹的,四尺烟灰色的,在要八尺藏蓝色的。”
挑选好的布料颜色,温九又买了十六尺的白布作为衣服里子。
买布一共花了四百文钱,这是温九今天花的最大一笔开销了。
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想到不久的将来,儿子就能穿上崭新的衣服,温九还是很开心的。
出了布庄,温九就进了旁边的一家熟食店,买了一只烧鸡,又买了半斤猪头肉,拎在手中,然后又穿过几条巷子,来到了书院门口。
这里是她弟弟温珂念书的地方。
温酒看了看天色,现在应该是午饭时间了。
果然,没多一会,一大群十七八岁的少年,就从书院里走了出来。
温九的目光在这群少年中,很快,她的目光就锁定在一个高瘦的少年身上。
少年穿着一身旧的蓝灰色长衫,因为洗的次数太多,都有些发白了。
他个头不矮,身材却很瘦,脸庞长得十分的英俊,不过脸色却有些苍白,大概是因为长期不良引起的,看起来有些没有精神。
这就是温九的弟弟,温珂。
温珂很快就发现了站在墙角的温九,他连忙小跑着过来:“姐,你咋来了?”
温珂的脸上露出了担忧的神色。
自从姐夫去世之后,姐姐基本是不会出门的,连家门都很少出,就更别说来县城了。
今天突然在自己书院门口看到温九,温珂自然会觉得诧异:“是不是家里没吃的了?姐,我这两天正好有点儿事,没来得及去你那,走,我现在就带你去买粮食……”
055十分的可爱
温珂说着,就上前扯着温九的手,往街市那边走。
他知道姐姐家里的情况,自从姐夫顾二去世之后,姐姐母子两个就靠着过而留下的那两亩收租子过日子,可是收上来的租子根
056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被温珂这么一问,温九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迟疑。
虽然温珂是她的亲弟弟,但是关于神农系统的事,温九还是不能告诉他。
连温九自己都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这个系统会在她的体内,她又有什么办法让温珂理解这件事情呢?
为了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温九决定还是由她一个人来保守这个秘密吧!
不过,现在她还得想个由头,来跟温珂解释,为什么自己会认识药材。
“哦,是你姐夫活着的时候,我跟他进山过几次,他告诉我的……”
还是把这个锅推给顾二吧,反正顾二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了,就算温珂怀疑,也没有办法再去找顾二求证了。
“哦,原来是姐夫!”
温珂倒是没有怀疑温九的话,提到了顾二,温珂的眼中露出了一股崇拜的神色:
“我就说嘛,姐夫
057说胡话
十几岁的少年,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温珂因为在后娘眼皮底下生活,连吃个饱饭都成问题,哪里还能吃得上肉呢?
“姐你放心,我都这么大了,也有力气了,他们也欺负不到我了!”
看着温珂自信的目光,温九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珂,好好念书,考上功名,到时候当大官,有了
058心事重重
温九低头一看,温珂塞进她手中的东西,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阿珂,你把这个给我做什么?”
此时此刻,她的掌心躺着一块制作精美的金镶玉锁,这是他们母亲应巧娘的遗物。
金镶玉锁是应巧娘从小就一直戴在身上的护身符,她难产弥留之际,用最后一口力气,把脖子上的这个金镶玉锁,挂在了刚出生的温珂身上。
这是母亲留给他最后的遗物,也是一个护身符,所以,温珂从小到大都把这块金镶玉锁戴在脖子上。
这块金镶玉锁,也是件值钱的物件儿了。
从小到大,胡氏贪心的想要把这个金镶玉锁从温珂的手中夺走,温珂也是拼了命,吃了不少苦头,才守住了。
这块金镶玉锁,是他们母亲的遗物,对温珂来说,是比性命还重要的。
而现在,温九十分不解的是,为什么温珂突然要把这块金镶玉给她。
“姐,我都这么大了,还带着这个护身符干啥呢?把它给鸿笙吧!鸿笙也快过生辰了,这就算是我这个舅舅给他的礼物。”
“可是,这是娘的遗物啊!”
“姐,我觉得,娘要是还活着,见到鸿笙,她的大外孙子,一定会十分的喜爱鸿笙,肯定也会把这块金镶玉锁给他的!”
听温珂这么说,温九也不好再拒绝,只好把玉锁收了起来。
温珂又把温九送到集市街口,才跟他分别。
看着温珂离去的背影,温九突然觉得弟弟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有些担心,正要追过去问问,这时候,身后传来了喊声:
“九娘,原来你在这儿呢,我找了你好久呢!”
温九回过头,就看到了刘张氏。
“哦,嫂子,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刚刚去书院看了看我弟弟。”
“没事,我也边逛边找你呢,你看,这会儿我的箩筐也都快买满了!”刘张氏笑着说道。
“九娘,你弟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