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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了,这是这个夏天的最后一个颱风,应该是吧,毕竟都要秋天了。
屋内其实寂静,屋外却是雷震交加,我感受不到,我被框在我自己的世界了。
现实和虚幻只隔了一条线,被爱和爱人也只隔了一条线。
站在原地,就踏不过去,不踏过去,就什么都没有。
脑海一片空白,我想我现在的表情应该可以称之为空洞。
这个家,这个远离父母孤身居住的家,突然变得好清凉,没有热闹过吧,对于我来说,不过就只是个放东西和睡觉的屋子。
沙发是正衍带我去买的,餐桌、餐柜、书架、床架,都是。
床单、被单、枕罩,都是他挑的顏色,他喜欢的,我也会假装我自己喜欢。
正衍兴冲冲的把深蓝色渲染印花的床单组放进推车里。
「这什么呀?」我疑惑的拿起来看。
「你不觉得很漂亮吗?在加上深蓝色的窗帘,很海洋风对不对?」
「可是我比较喜欢鹅黄色的耶!不然粉红色的也可以…..为什么一定要这个?」
「我以为你也会喜欢。」
正衍把它从我手中拿去。
我不忍心看他失落的目光,急忙抢过:「我喜欢啦!我只是怕会太暗沉吗~不过现在看看也真的不错耶!就买这个。」
「你不用勉强自己。」
「不会的,我喜欢!我喜欢啦!走,我们去买碗盘吧!还有檯灯耶。」
我匆匆忙忙的推着推车跑向前。
正衍,我一直在勉强我自己呀….我一直因为爱你,所以委屈我自己。
不过我怎么知道你可能都只是为了另一个女的呢?那我这些委屈到底算什么?
算不了什么。
「啊,对了,我要买两个杯子吗?」
「为什么?」
「你来的时候可以用啊!不然你要跟我喝同一个马克杯喔?」
「那枕头也买两个好了。」
「啊?」
「我睡觉一定要用枕头的,如果我在你家过夜的话,我也会需要枕头。」
我害羞的笑了。「我乾脆去住你家好了。」
「你可以偶尔住我家,我可以偶尔住你家,多好啊?我家靠近市区、你家接近山区,週一到週五就住我家,週六週日就去住你家。还可以去爬爬山,真好耶!」
「对啊!哈~一想到就觉得好幸福喔!」
「是吗?」
「嗯,不过如果我需要去夜唱或夜衝的话,你会准许吗?」
正衍皱眉。「那很危险,不好吧?」
「那夜店呢?我能不能去呀?」
「人多混杂,如果你被人骗了,我又不在,你不怕你被人卖了吗?」
「那你要来保护我呀…..」
「…..我怕我保护不了你。」
「怎么会?」
正衍淡淡的笑了。「我没什么肌肉,我怕我跟别人打架是我输。」
「哈~那还蛮好笑的耶!全法律系最帅最白马王子的曹正衍没有肌肉喔~连六块肌都没有吗?我摸摸看好不好?」
「好啊,那也要等到月黑风高的时候……」
我狠狠的拍了他的胸膛。
他低低的笑了几声,沉沉的声音在我脑海中,繚绕不止。
我站起身往窗户走去,外面的雨真的下的好大,树都歪了一边….像是在看一部静音的世界末日片。雾濛濛一片,除了前面的树,后面的一切都看不到了。
我可以感受到雨打在玻璃上那强大的力道,碰碰碰的,如子弹一样,无声子弹。.
而我真的受不了了。
我想要把这一切都丢了!
包括床单、餐桌、枕头、马克杯,所有!
只要有他的回忆的东西都丢了!都狠狠的丢掉它们!
包括回忆。
我走到仓库拿了一个大的垃圾袋,把床单枕头被子全都放进去,马克杯牙刷也放进去,他放在我这里的内衣内裤衬衫裤子皮带领带袜子,全部都放进去。
那我们两个一起躺过的床该怎么装?那张我们总是边吃着饭后水果边看电视的沙发装不装的下?一起聊天吃饭的餐桌呢?
于是我拿起电话叫家具公司明天来搬走这一些令人难堪的家具。
可是回忆呢?
回忆呢?
它好大、好宽广,它几乎塞满了整间屋子,它存在在这间屋子的空气里….
无所不在、无孔不入。.
我该怎么办?丢掉实体却丢不掉虚体。
我疲累的跪坐下来,忍不住的,眼泪,啪的一声掉下来了。
「不哭…….」
什么都丢的掉呀…..什么都可以。
就是回忆不行。
它不可以。
什么时后才可以?
又过了好几天,这次我没有生病了,我把小说的第一章打完拿给总编后,她惊叹的看着我的黑眼圈还忍不住噗哧一声,她说从她认识我以来,都没有看过我这么狼狈的样子。
「会不会是我逼你逼得太紧了呀?」总编涂着艷红口红的嘴唇,正吞云吐雾,浓浓的烟燻妆、俐落的短发紧贴颈子,一贯的女强人的装扮,坚强的总编。
从我大学毕业那年,就一直是我的伯乐的坚强的总编。
「不是啦~」
总编好奇的挑眉,红唇颇有深意的笑起。「那就是男人了?亲爱的姿杳,只要你有任何异性方面的困难问题都可以来问我,不论是姐弟恋、老少恋、兄妹恋、不伦恋、师生恋、办公室恋。总编我,都是非常经验老到的。虽然写爱情小说的是你,你应该是会比我了解许多,但你要知道,姿杳,陷在爱情里的恋人都是智障,智能有障碍的意思你懂吗?」
「ㄜ…….我知道的,总编。我也不是这样啦,说起来真的很复杂….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最近是真的痛苦到快要死掉了,可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知道什么对爱情最痛苦吗?」
「不诚信?」
总编伸出她那涂着深红色指甲油的食指。「no!nonono!是分手。对于陷在爱情里的智障们,分手是最痛苦的。因为分手了,爱情就死亡了,爱情死亡了,痛苦就来了。瞭吗?」
「是,我瞭........」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好应和的点头称道。
总编看看我,淡淡的笑起:「你敢相信我曾经是个智障吗?」
啊?总编曾是特殊教育者吗?
我露出惊讶又同情的表情。
总编无奈的瞅着我:「你脑子里装的是豆腐渣吗?还是厨馀?我说我曾经也是爱情智障,这样懂不?」
「ㄜ.....喔,对不起!最近脑子有点错乱了.....呵呵。」
「大概是14岁的时候吧,我们隔壁班转来一个男生,长的又高又帅,他笑起来真是超可爱的,皮肤很白皙。就是我爱的那种菜啦!在我心中他就是白马王子喔!我鼓起勇气跟他告白,他居然答应我了!我太高兴了,每天笑的跟白痴一样,上下学都跟他走,吃饭也一起吃,做什么事都一起做。真的好傻,可是好甜好甜喔.....初恋的感觉,太甜了。」
「嗯........那,然后呢?」总编国中就初恋了,我上大学后才有初恋......会不会差太远了?这就是早熟的意思吧?像总编这样。
「然后喔....他就转学了。国三下转的,妈的他一天到晚转来转去,真的不累耶?害我还为他哭了一个月吧....书都念不下去,烦都烦死了。每天都会盯着家里电话或手机,只怕错过了任何一通他打来的电话喔!」
「有接到过他的电话吗?」
「嗯....其实我忘记了耶,我只记得过不久我上了高中,就交了新的男朋友,就把他忘了。只有偶尔会想起他,比如现在。」
「喔......那他叫什么名子啊?」
总编想了一下:「嗯......好问题。我真的是忘了耶!他的一切我都忘光光了,只记得当时恋爱的感觉。很白痴吧?不过说真的一个人你可以记多久?况且我又那么忙,忙到连打给我爸妈的电话都没时间了,还要拨时间想那些他妈的前男友们?想太多!根本是不可能。」
「怎么觉得总编你好像欲望城市里的莎曼珊?好妖娇的感觉喔!」
总编认同的点点头。「我的毕生志向就是变得跟她一样有钱又骚包,我一定要当个美艳的欧巴桑。」
「.......总编,加油!」
我握拳的鼓励她。
「嗯.....啊!对了,警告你下个礼拜二要交第二章给我,一定要!如果没有....竹鞭伺候!懂
吗?可爱的姿杳小姐。」
我汗顏的点头。「是.....是........」
总编把烟熄在烟灰缸里,轻轻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今天特地要你来找我,是有事要告诉你。真是的,前面掰了那么多,一点重点也没有,没效率。」
「是......」
总编从资料夹里抽了一张白纸给我:「看一下,这是**出版社的总编跟我说她非常喜欢你的文章,希望你可以去她的出版社工作。」
「她.....这是英国的公司耶?总编你搞笑吧?」
「这个出版社的老闆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生死之交,我给她看过你在大学的论文和散文,她觉得你的内容包含很多,非常深刻和感动,她希望透过你讽刺轻快的文笔,带动青少年的热血,如何啊?这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吗?」
「真的还假的呀?总编你不要再开我玩笑了啦!我....才没有那个能力咧!」
「我不是开玩笑的,我很认真在跟你说话。你的英文不是很好吗?去那边一定得心应手。相信总编,有体力的时候就去做你想做的事,其他的,关于父母、情人、朋友之类的,都拋开吧!」
「......总编,我.......可是我目前没有这个打算耶。」
总编原本热烈的脸,顿时冷了下来。
「那你打算一辈子就写这种没有意义的东西吗?写这种狗血又智障,不但看的人变智障连写的人也会变智障的书吗?这就是你要的吗?你难道不想写一些关于自己的想法的书吗?用文字打动大家,用你的文字告诉这个生病的世界,我们应该去做一些改变!姿杳,你心里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可是你又不去做!你把你的才华浪废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这样你的人生有什么可贵的地方?」
「我....不能离开我的父母和.....他呀,我还没准备好。不能让我考虑一下吗?」
「考虑?你要考虑?好,我给你时间考虑,一个月够吗?」
「嗯.....够。」
「姿杳,人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虽然这样很自私,但是你为了自己又有什么差别呢?把握当下啊!对不?」
「嗯.......」
「你那么年轻就有这样好的机会,是别人怎么求都求不来的。像到了我这个年纪,不管做什么都很疲累很事倍功半的时候,你就会完完全全的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认真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就这样,你可以先走了。」总编疲累的揉着眉心。
我知道总编是希望我可以走自己想走的路,我真的很谢谢总编,但是.......有些东西是你想放也放不了,想忘也不能忘的呀......
「谢谢总编。掰掰~」
「嗯,再见。」
起身,我走出办公室,心跳的很快,却也很沉重。
我该怎么办?
第九眼,这就是初恋吧,永远都无法忘怀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