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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幼瑾好长时间都没这么仔细地观察过自己的脸、锁骨和手臂和单薄的背。她审视自己内心的时间,多于审视自己的身体。后来她发现,一个人动不动研究自己的内心,和时时刻刻照镜子一样,都是过于自恋的表示。她不喜欢太自恋的人。

她在于戡的好奇心中重新萌发了对自己身体的兴趣,这被发现的身体在炙热的抚触下逐渐苏醒,慢慢化了冻,由冰换成了流动的水。谭幼瑾听见了这水流的声音,这感觉过于陌生,她的理智此时竟完全做不了身体的主。她的整个身体都在找他的手,渴望贴得更紧一些。

好在门铃声稍稍复活了她的理智。她之前准备做三明治,在平台上买了些食材,现在送到了。

谭幼瑾不确定现在的自己能见人,她请外卖员把食材直接放在门外。

谭幼瑾对门外外卖员说话的时候声音尽可能没有起伏,话一落地,她就听见于戡在她耳边说:“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你热情起来比谁都热情。”

谭幼瑾没承认也没否认,她说她要出去拿食材做晚饭。

“我给你做。”

于戡在厨房做谭幼瑾要吃的那种三明治,谭幼瑾坐在客厅,周主任刚才因为她手机关机没有打通她的电话,此时又打了来。

周主任仿佛是误会了什么,为了安慰谭幼瑾,对她说她和于戡没在一起非常的正确。周主任听别人说,于戡他爸要再婚了,和一个比他小不少的女孩子,这女孩儿的爸妈劝不动女儿,都要愁死了。周主任的语气丝毫不掩饰对于戡父亲的鄙薄,恨不得要把此人拉出去斩首示众,“以前从年长女人那里骗钱,现在一把年纪,用骗来的钱把自己包装一下,转身一变成了成功人士,又去诓年轻女孩子,好不要脸。”

谭幼瑾听了,并不觉得惊讶,这样的例子她见了许多。例内很平常,例外才奇怪。她倒不觉得于戡的父亲一定是个骗子,此一时彼一时,以前缺钱缺资源,偏爱有钱有资源的女人,现在衰老了,急需青春来滋养,便转又喜欢年轻女人。一切爱,不过以他自己的需要为转移。

她的嘴唇上还残留着于戡的气息,很平静地转移了话题。

周主任也不打算在这个话题上停留。今天周主任又寻觅到了一个新的女婿人选——是谭幼瑾二姨介绍的,细一打听发现是谭幼瑾的小学同学。

“你猜你二姨给你介绍的谁?”

谭幼瑾的声调很冷:“猜不到。”

“你小学班上的班长,你以前不是很喜欢他,还用零花钱买了一个小火车给他当六一节礼物?真没想到这么巧。现在还单身,”

她甚至忘记了这班长的名字,但记得小火车的事情。她之所以送班长小火车,是因为分组的时候班长是唯一提出愿意把她纳入团队的人,她后来才知道,班长之所以偶尔提出把她纳入团队,是因为她母亲主动找班长帮助她。

她童年时代的经历告诉她,对于完全意义的弱者,即使是善良的人,也只会播撒些同情,而不会产生爱。即使她对于弱势群体有着无限的同情,愿意在不损害自己的情况下尽己所能提供些帮助,但她不允许自己作为一个弱者存在。

谭幼瑾随便找理由挂断了电话,她在抽屉里摸出一盒烟,里面还有几颗。女士香烟,薄荷味的。她拿了一颗,点燃,走到厨房门口,看着厨房里的于戡。

等于戡做好了三明治,谭幼瑾却没去吃,她窝在沙发前的毯子上,散着头发,又点燃了另一只烟,吸了起来。于戡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夺过她手里的烟,吸了一口。那烟已被谭幼瑾吸掉了半截。

谭幼瑾提醒他:“你抽的是女士香烟。”

“刚才你和你母亲通话了?”

谭幼瑾嗯了一声。

“你怎么和她说我和你的关系?”

谭幼瑾又拿回了自己的香烟,“这是咱们两个人的事,用不着向第三人说。”

“你是觉得把你和我扯在一起让你丢脸吗?”以前她那么躲他,他偏往她眼前晃。

“怎么会?”谭幼瑾这次是真的惊讶,偏过头扫了于戡一眼,“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很好看吗?”于戡是那种人,即使他不是个好人,单凭他的长相,把他放在前男友的列表里,也不算辱没了自己。

“你从来没告诉过我。”

“这个还需要我说吗?你一直都知道吧。”谭幼瑾确定他知道,非常知道。她从来不相信有美而不自知这件事,自己不照镜子,也会有外人不断地来提醒。他前几年没钱,脾气也不是很随和,还被好些女孩子喜欢,不是因为他的脸,难道是因为他的灵魂?而且她确认他从来不缺人喜欢,他太擅长理直气壮地拒绝别人的喜欢了,直接干脆,连理由都不找一个。不过因为他没打算用这张脸换点儿什么,对自己的好看知道得比较笼统,不会特意给她凹出一个帅气的角度。

“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我从来不确定我符合你的审美。你跟我说过你喜欢圆脸的男的。”

谭幼瑾不记得她说过,大概是随口编的,编完就忘了。那时候她没考虑恋爱,又跟他走得近,大概是怕人误会,所以编了一个他没有的特征。

“但我现在也不信这话。你好像除了演员,并不怎么在乎一个男人脸扁脸方。”

谭幼瑾手里的烟短得马上就要烧掉手,于戡抢过来熄灭了。

谭幼瑾扭过头看着于戡的脸,他的嘴唇出乎她意料的柔软,刚才她还感受过。她想,即使所有的故事都通往一个结局,但她现在更喜欢情节比较多的那一种。她不介意自己的人生多点儿情节。

“那你以为我看重什么?一个男人的灵魂还是什么?”谭幼瑾用手点了点于戡的鼻子,“我看男人,第一看脸。爱啊温柔啊价值观啊都可以装假,没有什么比一张脸更真了。即使是整过容的脸,也比别的都真,甚至可以说更真。先天长相,还可能脸不对心,后天选择什么样的鼻子嘴巴眼睛,完全暴露了一个人的审美。”

她的手指划过于戡的鼻子捏了捏于戡的两颊,笑着说:“张开嘴,让我看看你的牙齿是不是也长得很好。”

谭幼瑾简直像是检查自己的宠物,但于戡的嘴并未张开,她把手指放在他的嘴唇上,感受着他嘴唇的温度,一下又一下轻轻地按,大概是想试下他的嘴唇到底有多柔软。她看着于戡的耳朵越来越红,简直要滴出血来,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她,生怕这主动跑过来的猎物不见了。

谭幼瑾微笑,他总有一天会知道,她是一株植物,被啃噬咬啮也不会叫一声痛。因为植物不同于动物,只要不被连根咬断,就又可以再活过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谭幼瑾凑过去亲了亲于戡的耳垂。于是这个一直在努力培养耐心的食肉动物终于忍不住了。谭幼瑾闭着眼睛,她头一次主动放弃主动权,被动地感受着另一个人的温度,然后两个人一起变得越来越烫。当她决定放弃理智后,她感觉到了一种原始的快乐。一种完全不用思考就能感觉到的快乐。

快乐的不像人,简直像是一头不会思考的兽。

【📢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第 38 章

◎有点儿关系◎

谭幼瑾对于戡的手指和嘴太过放任, 以致于戡以为和她发生什么都可以。

谭幼瑾本来也觉得没什么不可以,她甘愿让身体感受支配自己的理智。她第一次觉得,两个人的体温竟然可以相加,这温度仿佛要把她给溶化了, 重新塑出一个新人来。但当于戡逼视着她, 用目光征询她的意见的时候, 她的理智又回来了。

当不说话的时候,目光就充当了牙齿的作用。那牙齿很锋利, 她经不起被这样的牙齿咀嚼。离得太近了, 所有缺点都无所遁形。

她母亲审视的目光又来了,虽然她母亲不在。

一个情欲旺盛的成熟女人和一个时刻被审视的女儿很难并存, 对那目光的想象仿佛要把她身体里迸出来的欲望给挤出去。

其实小时候在家里母亲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看她,周主任在家里也要工作, 有别的事要忙。但是总是能及时发现她那些隐蔽或者不隐蔽的小缺点……那些不经意的观察让谭幼瑾不得不每时每刻都注意自己是否正确。

母亲审视的目光很久没有在她想象里出现了,她自认早就摆脱了母亲对她的影响力。后来, 也没任何一个人对她有过这种影响力。

她约会过一些人, 她觉得这些人对她的喜欢都很泛泛, 更别说爱。但奇怪的是, 这些人对她的评价却很一致, 他们都说她太爱自己了。她纳闷,他们不爱她, 又不允许她爱自己, 那谁来爱她?

但偏偏于戡看她的时候,这种想象中的目光又冒了出来。

于戡的职业在某些方面其实和她母亲有相似之处, 同样掌握大量的人类样本, 又具有惊人的观察力, 随时都可以把她和样本里的其他人进行比较。她至今还想起母亲拿她和别的孩子比较, 最后一次又一次地得出她不如人。

这些比较无时无刻折磨着她。陌生人的批评否定不能动她分毫,反正不了解她;但被欣赏喜欢甚至爱的人否定,那样的罪实在经不起再来一次。

其实她知道怎样反击,以毒攻毒就是了。但她从没拿自己母亲和别人的母亲比较。她爱母亲,不愿母亲受和她一样的罪。而且她的自我和别人的界限太清楚,这界限将她自己的母亲和其他的母亲们鲜明地隔开,不容比较也无法比较。

她忍不住想,于戡在注视她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寻找她的缺点。离得太近了,没有人经得起这样近距离的审视。只有足够的爱才能无视或者美化这些不完美。当然足够强烈的欲望也可以。

起码于戡现在对她有足够强烈的愿望,谭幼瑾想。于戡注意到了她的犹豫,手指重新回到了她的背上,抚摸着她:“你好像一只猫。”

当他抚摸着她的时候,她的表情很像一只猫,骄傲和被满足的餍足感并存。唯一不同的是,谭幼瑾没像一只猫一样在被抚摸时,时不时发出满足的咕噜声。他以前从母亲家里出来,又没来找他的父亲,独自找房住了一段时间。房东的一只猫经常趴在他的门前,等他回来溜进来随他进门。它经常在晚上找他,他不得不用花他有数的钱给它备点吃的。这只猫会突然伏在他面前,他用了一些时间才知道这是在让他撸一撸它的毛。

这只猫被抚摸够了,会满足地发出咕噜声轻快地离开,仰着头独自返回它自己的领地,留他一个人在他的房间里。

“我那时候想,等我自己有了家,我要养一只猫。”

两人贴得很近,谭幼瑾重新放松下来,她完全能感到他手的形状,甚至她觉得她能清晰地感知到他手指的纹路,甚至比对自己的纹路更了解。她仰头看着于戡,很认真地听他说话,她也愿意多了解了解他。她问:“你准备养什么猫呢?”

“这只猫很大。”于戡跟她比划,另一只手落在她的头顶,揉着她的头发,“这么高,只比我矮一点儿。”又在她两肩上掐了掐,“可能有点儿瘦,我需要多给她提供点儿吃的。”

他说:“不过这只猫太骄傲了,还在考验我,我现在要求不高,只要给我个相处的机会就可以。”

谭幼瑾本是仰着头,听到他这话,低下头,笑了。

“饿了吧,尝尝我做的三明治?”

谭幼瑾坐在于戡对面吃他做的三明治。两个人的膝盖撞在一起,谭幼瑾抬眼看于戡,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一起,她又低下头继续吃。

于戡问她:“还成吧。”

谭幼瑾下意识地点点头,点完头她才意识到自己应该说话,他也在吃,也许看不见。因为之前那长时间的亲近,她现在好像还有点儿懵,反应有点儿迟钝。

她还没说话,就听见于戡说:“那以后这个就包给我了。”

于是,谭幼瑾知道,刚才于戡吃东西的时候也在看她。

谭幼瑾问于戡要不要来点儿冰淇淋当饭后甜点,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谭幼瑾打开冰箱,拿出了自己的家庭装冰淇淋。

她因为家庭装冰淇淋更加实惠,买了两罐放在冰箱里。一直没开封,因为不知道自己几天能吃完。今天家里多了一个人,她开了一罐朗姆酒味的,拿了俩冰淇淋杯,分别盛了,递给于戡一个。

她几乎不请人来自己家里,客厅里只有一张单人沙发。他们俩谁都没有坐沙发,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

一开始两人并排坐着,各吃各的。

“你现在还在晚上跑步吗?”于戡记得谭幼瑾跟他说过,她喜欢夜跑。确切地说,他搬来这个小区之后,一次在晚上都没遇见过谭幼瑾跑步。他前些天从外地回来,也没看见过一次。

“没有。”跑步是一个人的运动,谭幼瑾喜欢在跑步时消化那些白天不能消化的情绪。她更愿意把有限的锻炼时间用在夜跑而非健身房上。每天看不同的星空比看一样的屋顶有意思得多。只不过去年附近有一女性独自夜跑时出了事故,她才放弃了,去了附近的一家健身房。

“哪家健身房?”

“现在已经跑路了。”健身房跑路了,她卡里剩下的钱一分都没退给她。这段时间谭幼瑾把所有可以用来锻炼的时间都用在了维权上,她这样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竟然联系其他受害者拉了一个群,收集证据,请律师,最终法院判决对方退钱给她。

她有朋友知道她卡里面只剩三位数,说她有这维权的功夫,多录个付费音频,几倍的钱都挣回来了,何必浪费这个时间。但对于谭幼瑾来说,赚新钱带来的快乐,远不如追回被骗的钱的快乐。

她小时候经常被人骗。天桥上的“乞丐”花了她不少零花钱,直到她母亲发现。她的轻信成为她是个小笨蛋的证据。她越来越难信任人,而各种破事儿破人还要削减她信任人的能力。

她太想毫无顾忌地相信一个人,信任到把自己的软肋全都暴露给他。然而她的理智告诉她,过于轻信,只不过增加给人向她捅刀的机会,显得她智商不高。

她把卡里剩的金额告诉于戡:“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儿小题大做?”

“我理解。”

谭幼瑾没接着问于戡理解什么,低头吃她的家庭装冰淇淋。

谭幼瑾瞥到他的侧脸,想到往事。

有一次她因为好奇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她看见一个左脸七分像于戡的男孩子,因为像,多看了几眼,那男孩子马上注意到了,走过来和她说话。她才明白那像有一半是由于灯光的作用,正脸更不怎么像,他嘴唇的弧度有点儿钝,显得没于戡聪明。聊天的时候,那男孩子故意用左脸对着她。勉强自己迎合别人的审美,很具有利他精神。她想起于戡,于戡很明显并不具有这种可贵精神。但谭幼瑾并不感动,她更愿意男孩儿用右脸对着她,或者去和别人说话。

她暗示聊天结束的时候,男孩子问谭幼瑾明天要不要再见一次,一起吃饭,在一个挺贵的地方。谭幼瑾拒绝了,她很知道这种太明白自己哪个角度好看并想换点什么的男孩子,会默认她请客。她不想为这家餐厅买单。为了让男孩子不必遗憾,她特意告诉他她搭地铁回家,并不属于有钱人。

她讨厌别人骗她的钱,可于戡还她钱的时候,她一点儿没感到高兴。她那时欣赏他,投资他本身就让她快乐,并不需要其他回报。

于戡把他自己的勺子伸到谭幼瑾的冰淇淋杯里,盛了一勺,送到自己嘴里。他把谭幼瑾杯里的冰淇淋吃完了,指着自己杯里的大半份,问谭幼瑾要不要再来点儿。

“你还记得吗?我带你去过一家奶茶店,那家店每杯奶茶都配两个吸管口,端上来一杯就插着两个吸管,这样两个人能够分享。其实我是故意带你去的,我好奇你会有什么反应。我怎么也想不到,你直接把你杯里的另一根吸管扔进了垃圾桶。”

于戡开玩笑地提起了这件事,那时候谭幼瑾真是不给任何一个引他遐想的机会。后来他们的关系被传成那样,他比谁都觉得她冤。可是他并没有为她澄清,即使他们现实里没在一起,在传闻里把他俩搁在一起,他也觉得比毫无关系要好。他受不了谭幼瑾把目光均匀地洒在他和别人身上,生怕他觉得自己有一点特殊化。

现在想想真是够混蛋的,完全无视了她受的压力,只想着在她心里占个位置。

谭幼瑾沉默着用勺子搅自己的杯底,搅着搅着忍不住问:“你喜欢我什么呢?”她很想知道她在于戡眼里是个什么形象。

于戡盯着她看,从眉毛转向她的鼻子嘴巴,他笑着说:“喜欢你的脸。”

谭幼瑾噗嗤一声笑了,她扬起头看屋顶的灯:“这答案太套路了吧。”

于戡看着她笑:“没办法,幸福的爱情总是相似的。”他擅自把“家庭”替换成了“爱情”。

谭幼瑾呵了一声,对这玩笑表示不能欣赏。

他终于严肃了起来:“你好像有一种能力,和你在一起,快乐就会翻倍。”他知道谭幼瑾不喜欢抒情,他也不喜欢,所以他尽可能把话说得不那么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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