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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丙吉的新文章吗?”张越拿着一份刚刚从西域快马送回来的报纸,细细的阅读着:“有意思……”
如今,已经是三月中旬了。
去年的纷纷扰扰,渐渐淡去。
而长安内外,都已经重新繁荣、热闹起来。
甚至,若不知道的人,恐怕都不会清楚,这座城市已经悄然进行了一次换血。
数不清的达官贵人,已是阶下之囚,无数的富商巨贾,人头落地,更有执政大臣、外戚宗室或家破人亡或沦落天涯海角。
就连长安城的百姓,也差不多忘记了去年的血雨腥风与提心吊胆。
街头巷尾,八卦党满血复活,闾里坊间,键正局重新上线。
作为穿越者,深谙舆论操作之妙的张越,更是在动乱刚刚平息的时候,便开始了各种操作。
首先,就是鼓噪舆论。
身为丞相,张越通过丞相府、太尉和大将军府,直接控制和影响天下州郡的所有主要城市的读报亭。
许多地方,控制读报人的所谓游侠巨头,甚至私底下还有着锦衣卫的身份。
于是旬月之间,在张越一声号令之下。
真真是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
有读报亭之地,便知国家要立‘天子之法’的事情。
而且,通过舆论引导和前期铺垫,汉室士民,对此都表示理解和接受。
哪怕是从前嗷嗷叫着‘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义死节,就在今日’的清流们,这一次也罕见的闭嘴了。
于是,张越立刻趁机而动,利用着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在天下时报编辑部里准备好的一个马甲,悄悄的将几篇文章刊载了上去。
瞬间,一时激起千层浪。
这首先做出激烈反应的,就是法家!
因为,张越悄悄的用他的那个叫‘肆零肆’的马甲,连续刊登的三篇文章的标题分别是:恶法非法、自然为法以及理法是理。
这下子,就戳到了当代法家巨头们的痛脚。
甚至直接威胁到了法家思想的根本!
一个个法家巨头,纷纷跳出来,或是破口大骂,或是写文章反驳。
然而,张越在发完那三篇文章后,就将那个马甲束之高楼。
叫法家学者和大臣们一拳打在空气中。
偏偏这个时候,黄老学派回过味来了。
他们仔细研究了张越的那三篇文章后,总感觉哪里有些熟悉。
然后就有聪明人醒悟过来了。
恶法非法,那么秦法是不是恶法?
汉承秦制,现行汉律是不是恶法?
那它们还算法律吗?
致命三连叫人浮想翩翩。
野心在不安中骚动,特别是黄老学派的学者,对此兴趣无比浓厚。
毕竟,在如今的天下诸子中,法家怎么看都是一个软柿子。
因为有原罪的缘故,他们影响力局限在廷尉官署,困守在司法官员之间。
通常都是父子相传,口口相授。
若能打趴下法家,那么……
廷尉官署不就是黄老家的了?
更不提,那后面两篇文章,简直是给黄老学派送炮弹啊!
自然为法,法理是理!
无数人只是看到标题,就已经血脉偾张,再看内容,就激动的嗷嗷叫了。
于是,在三月初,黄老学的钜子,从儒家的谷梁学派横跳过去的胶东人王甫,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一篇《法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就像飞龙骑脸,骑在了当代法家学者的脸上,直接输出起来。
在这篇文章里,这位王博士,引用尸子、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甚至韩非子的名言,再用张越提供的理论,搭建起了一个新的法学结构。
这位王先生在文章里提出了三个前所未有的法学原则。
第一:法,乃天地自然之道,亘古存在之规律,先王圣人见之,以立条贯,教之万民。
第二,法,永恒不变。如青山、绿水,似日月星辰,上及阴阳,下涉万民,故天地不变,法不变。
第三,法与令,必须遵循法的本性与法的理性,上应天地,下顺万民。
这其实,就是后世所谓的自然法学的雏形了。
而这自然法学和黄老学派,天生就八字相合。
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于是,王甫文章一出,顿时天下皆惊。
黄老学派的聪明人纷纷跟进,蹭起了热点,由此衍生出无数文章。
而这些人对着法家,就是一顿猛批!
更因为如今,汉家盛行的‘我注诗书’思潮,黄老学者根本不在乎自己引用其他诸子的言论。
于是,便出现了黄老道家之士,截着韩非子、商君说过的话,掐头去尾,批判法家的荒诞场面。
更荒诞的是,儒家的一些派系,也纷纷加入战场,摇旗呐喊,对着法家一顿输出。
不过,儒家的着眼点,基本上都在‘恶法非法’这个理念上。
自然也是免不了悄悄掺私货。
面对凶狠大敌的步步紧逼,法家一开始也被打懵了。
根本不知道如何反应,更不知道如何抵抗。
因为对手是直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开火,拿着秦法说事,又高举‘自然之理,天地之道’的旗帜。
法家的铁憨憨们则大多数都留在旧时代。
习惯了服从上级,依靠皇权办事。
但现在,汉室早已经放开了言论束缚,解除了言论与思想的禁锢。
平日里,长安城里的太学生们喝醉了酒,在御街上公开骂当场执政,也没见官府插手。
太学生们跑去北阙城楼下散步,更是被认为是义士之举。
那里有人敢管这些文人的嘴炮?
顿时,法家就被打了满头包,几乎丢掉了所有的阵地。
以至于黄老学派公开叫嚣:廷尉的释法博士,未必一定要用法家出身的刑名文学。
假如丞相不介意的话,俺们黄老道家之士,其实也可以为丞相和天下分担的。
这下子,终于让法家感受到了威胁。
因为,黄老学派,这是冲着挖他们的根来的。
一旦,廷尉左右师的释法博士,出现了非法家的学者。
那么,法家恐怕马上就要根基动摇,甚至沦为历史的符号。
生死存亡之际,法家的人也顾不得许多了,立刻就是快马加鞭,派人前往天下州郡,联络法家巨头,打算展开反击。
这就有了如今,张越手上的这篇文章。
在半个月前,刊载于河西发行的《居延月报》上的文章。
作者,便是故廷尉卿丙吉。
文章的名字叫:法所以为法,乃实也!
张越看着这篇文章,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实证法学啊……”
“太有意思了!”
“想不到丙吉这些年,也没有闲着,居然靠着我平时的只言片语,加上自身所得,竟萌发出了实证法学的雏形!”
“了不起啊!”
在他所知的后世,法学界,有两个冤家对头,天天撕逼。
一个就是自然法学派,另外一个则是实证法学派。
自然法学,就是后世人们耳朵都听出茧子来的什么‘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有民猪’等思想的法学理论支撑来源。
其主要主张,大抵就是法律和法律观念,必须和人们的思想、价值以及社会现实联系。
认为法律就是反应自然客观规律的条文。
这些观点和理想,天生就和黄老学派有着极大的适配性。
甚至连改动都不需要太多,就可以用直接用黄老思想来阐述。
只是角度不同,论点和说法不同。
但框架与思想是一致的。
而这实证法学,讲的则是法律就是法律,是一个封闭的逻辑,是国家的意志,也是统治的表现。
所以,恶法也是法!
这又莫名的击中了法家,特别是韩非子一系的g点。
丙吉如今稍稍修改,用韩非子和商君的思想加以包装后,用儒家的一些思想进行装饰后,居然也是条条有理,逻辑严密,近乎无懈可击。
于是,这篇文章一经刊登,便立刻从河西刮向天下州郡。
吹响了法家反攻的号角。
一时间,思想领域真的是打的火花四溅,热闹非凡啊!
放下手里的文章,张越感慨着:“这对冤家,起码还能纠缠几百年!”
后世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打了三百多年,也没见分出胜负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如今,这对冤家,披上黄老和法家的皮,用着老子、黄帝、尸子、庄子、孔子、孟子、商君、韩非子、尉缭子的思想和理论来阐述。
恐怕也起码能敌对个几百上千年。
不过,这正是张越想看到的。
法家和黄老,互为磨刀石。
互相刺激,互相竞争,互相进步。
所以,他在看完丙吉的文章后,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便在廷尉派人送来请求批示的公文上,用毛笔写了一个大大的‘可’字。
这公文送到他这里,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
但他一直拖着没有批复,今天看完丙吉的文章,知道法家已经喘过气来后,他就毫不犹豫的批准了。
于是,公文立刻通过丞相府,送抵廷尉官邸。
廷尉旋即宣布,廷尉左右师的释法官,原则上准许其他学派的学者竞争。
只不过,必须‘如制度’。
如制度的意思就是,必须有一位执政大臣的推荐和保举,然后再经过执政大臣会议投票,丞相任命。
瞬间,整个汉室的思想学派,全都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