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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想让他们都看看,我有靠谱对象了,别成天烦我,”陆汀露出无辜的表情,“而且婚礼的主角又不是我们,到时候我俩往那儿一坐,当俩热心观众,能惹什么事儿啊。”

“行,反正我也得去参加,会帮你介绍,就说是因为我你俩才认识的吧,”舒锐点头,站起来,“干脆现在表个态吧,我是支持你们的,无论他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都不是我这种局外人该评价的,所以我当然也会帮你们保密。就是总觉得以前形单影只,你确实好惨。”

说罢他就朝邓莫迟走去,声音也抬高了,“再不出发我就得迟到了,到时候婚礼上见,”伸着懒腰,他又强调道,“严禁无关情侣赖在我的房间厮混!”

陆汀哈哈大笑,念叨着我俩马上就走,却见舒锐在沙发前驻足,利落地伸出右手:“我们得正式认识一下,邓先生,陆汀是我十几年的朋友,所以现在你也是我的朋友了,他应该也跟你说过不少我的事,夸大成分绝对有,你酌情相信就好。”

邓莫迟看着他的脸,认真同他握手:“我都相信。”

舒锐“扑哧”笑了,瞧了陆汀一眼:“他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单纯的一位,所以有时候显得像个笨蛋,并且冥顽不化选择性耳聋,你可不能嫌他烦啊。”

邓莫迟道:“我不觉得他是笨蛋。”

陆汀脸红了,舒锐也看在眼里,松开手,他又细细瞅了瞅邓莫迟的眉眼:“对了,刚才就想问,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陆汀心中蓦地一紧,他又想起那次催眠,这让他每次面对舒锐都会或多或少地心存愧意,邓莫迟却淡定得很,道:“是见过,街机对面,我看到你和何振声。”

也许是因为态度的波澜不惊,什么话从他口中说出,总是很有说服力。而这三个字对舒锐显然也是效果显著,可谓闻名变色,一时间他好像接不上话,只有眼睫频繁眨动。陆汀赶紧补充:“何振声和……和我男朋友认识,关系很熟,上次我们三个还一块吃了顿饭。”

“哦,这样啊,”舒锐这才把自己调整正常,嘴角又有了笑意,“真是太巧了,既然这样下次有空就聚一聚,不带振声,就聊他的事,好多我都好奇死了。”

“你的振声肯定也想去——”陆汀拖长尾音。

“反正不带老何!”舒锐立刻就改了口,率先出门去了,走两步就进了更衣室,沉重的橡木门“砰”地一声关上,把两个客人搁在外面。倒也没有大问题,他一向是这种阴晴不定的脾气,这套大房子虽然设计得曲径通幽,但陆汀相当熟悉,也不需要电子女佣上来带路,直接往停着飞船的顶层走去,途径一只在走廊踱步的电子孟加拉虎,他挽上邓莫迟的手臂:“老大,你猜舒锐刚才说什么,他说他支持我们。”

“听到了。”邓莫迟看着前路。

“对哦,你听力那么厉害……”想了想,陆汀又道,“等过段时间,我再跟我姐说实话,她肯定也支持。”

“你和姐姐感情很好。”

“啊?嗯,我很喜欢她,以前在家,不能上桌吃饭,我姐嫌保姆做的不好就每天给我挑好吃的送进屋里,然后自己再回去吃。”陆汀的声音低了下来,他不想提太多以前的事,好像要显得自己多可怜似的,但是,他竟感觉到手腕上握紧的力度,这不是错觉。

他垂下眼,珍惜地看着搭在自己腕部的那几节指骨,不停地看,他想自己以前提的身体接触,邓莫迟确实记住了。

又道:“那你也听出来舒锐跟何振声的关系了。”

“何振声有很多人。”

“就是,那种关系的人?”

“嗯。”

陆汀大大地震惊:“不行我得告诉舒锐,不能现在说,得挑个合适时机,他最近已经比较崩溃了,”他又忽地发了愁,“但他又坚持说自己不是在谈恋爱,说不定本来就知道,但他又那么心甘情愿的……我是不是管太多了?”

邓莫迟似乎也觉得这题很难,琢磨了一会儿才说:“你可以先试探一下。直说你的朋友和你可能都会尴尬。”

陆汀一愣,爬上飞船埋头启动系统,待到光屏一块块亮起来,停机棚的顶盖也徐徐打开,他就转过头看着副驾驶上的邓莫迟,笑了。

头顶天色很好,一轮朦胧的太阳挂在霾尘触及不到的地方,把陆汀亚麻的发丝和深棕的瞳仁都镀上一圈明亮的光,他的表情就像发现了无名宝藏:“老大,我觉得你最近变了好多,变温柔了。”

邓莫迟静静望着他,不知第多少次在心底思索,意图打磨出一个对“温柔”的定义。

它固然很难具体。

但的确存在,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接着度过忙碌的几十个小时,三天之后,他们又驾着这艘飞船在特区上方低空航行,最终降落在一座名为“普索佩”的酒店。在特区数不胜数的豪华酒店中,可以说它籍籍无名,但究其原因却是由于——普索佩根本就不对外开放。

占据都城最高的一座大厦,周围相对较为空旷,它只取顶部的三层,下方还有两层镂空的停机区,门柱都设计成拜占庭风格,用了珍贵石料,不能说是低调。但它又时常不开业,并且一次只能承办一场宴会,摆明了是不想把生意做大。

事实上这就是个仅供权贵聚会的密巢,一个普通人赚到大笔的钱,当然够他买上一车又一车的新鲜蔬果,抑或是一批又一批的珍稀动物,去那些靠蛋白块糊口饲养电子宠物的人们面前炫耀财力和生活水准,但或许只有受邀前来普索佩用上一顿餐,他才能使人信服,他真的进入了这座冰火两重的大都会的核心阶层。

陆汀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来讨论人类,也对出身这种事不感兴趣,但无可否认,他来这家酒店的次数一点也不少,见过的所谓“上层人”也确实是多。他们谈吐高雅,风光无限,都对他亲切,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陆家一共三个孩子,想攀附他家的,都会去讨好他哥,想谈天说地的,都会去注意他姐,而陆汀,这个平平无奇的私生子,也只能被用于表达亲切,说好听了是个人人都疼的小孩,说难听了,就是个模样讨喜养尊处优,随时可以逗一逗哄一哄从而展示爱心的小狗。

陆汀并不想要那些爱心。

他知道那都是拴在身上的气球,而充当绳子的,正是他自己有时都恨不得割断的家庭。

或许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相亲的时候收到那么多殷勤,听着“最优秀”的alpha们对他信誓旦旦地畅谈婚后种种美好人生,却会头晕目眩,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吃下去的那点青菜沙拉全都吐了出去,之后看着窗外茫茫黑雨,横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有时候陆汀愿意承认自己缺乏自信,在这点上他比舒锐差上很多,面对那些光鲜,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想要。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站在普索佩雕金砌玉的大厅里,陆汀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至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有所减弱。他身旁就是邓莫迟,邓莫迟一次都没来过,却丝毫不显紧张,冷眼看着长长的红毯,以及红毯上迎来送往的人,就像看着第四区那些他没兴趣去捡的废铜烂铁。

就在前一天,陆汀叫来自己的理发师,把他的头发剪短了些,也给自己的发根补了色。而西装则是早就定制好的,陆汀也说不清为什么,订秋装的时候他就依照估测的尺码多加了两套做给邓莫迟的正装,藏在他的衣帽间里,好像很笃定,它们总有一天会用上。

而今确实也没落在家中吃灰,纯黑的一套戗驳领西装,配上雪白衬衫、暗纹领带,本就样样精秀,但却只是把美感刻板地浮于表面,唯独在邓莫迟身上才能撑起一副活生生的骨。尺码确实是正合适的,尤其是那把腰,微微收紧的设计似有似无,却让陆汀看得挪不开眼。他开始后悔早晨帮邓莫迟梳发型了,想的是三七分,上手却没有梳得太规整,那些漆黑的碎发反而和邓莫迟的气质更搭,再加上一副细框眼镜,又不像他,又着实是他,惹眼得过分。

眼镜根本起不到隐蔽作用,光是遮不住的,陆汀悻悻地想,弄得这么好看,站在人堆里也醒目,真是失算失算,要是被哪家不长眼的看上了,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邓莫迟则一如往常,并未往自己的外貌上投去过多注意,有服务人员上来迎,他也只是默默跟着陆汀,进行他的观察。那人的铁灰色套装把他显得比往常成熟,也不像平时的宽衬衫长皮衣那样捂身材,但陆汀走起路来还是慌慌张张,让人觉得他还没长大,并且正在经历严重的心烦意乱。

“咱们直接进去就好了,还得再过两道门。”面对宴会大厅前排起的队伍,以及那些登记送礼的人,陆汀这样说道。他确实走得畅通无阻,身份磁条都不用拿出来,直接领着邓莫迟走入那道至少五米高的彩色玻璃大门。“我、我能拉着你吗。”他又梗着脖子张望,却准确地朝邓莫迟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还是空的,但手肘一侧不是——邓莫迟直接揽住了他的腰,就像任何一对亲昵的恋人一样。

“你在紧张。”邓莫迟说。

“我……”

“还有事要做,冷静一点。”邓莫迟的力道带着他走,温度又贴近他的耳边。

你这样我没法冷静啊……陆汀只得红着耳尖低下头,看着自己锃亮的鞋尖,傻傻地吞口水。

熟悉的招呼声又在前方响了起来,是舒锐。婚礼要持续两天,陆汀没想到第一天的单身派对他就会来,还来得这么早。见那人戏谑地瞧着自己,隔着点距离走在身边,好像刻意不来打扰似的,陆汀的脸就更红了。

“你一大忙人,真要在这儿耗两天啊?”他问。

“我觉得很烦,需要喝酒,”舒锐扯了扯领结,理所当然道,“今天又不用礼仪应酬,开心就好了,说实话明天的典礼我才不想——”

说到这儿,他的话断了,陆汀也赫然看到前方一丛酒杯型花坛前站着的人,竟是何振声。

他还是那副不缺笑容的派头,正用那只合金手端着香槟杯,和几个人闲散地聊着天。陆汀头一次看他穿得这么正式,连那枯草般的银发也梳干净了。

而舒锐显然更震惊,停在原地,步子都挪不动。

或许这很不厚道,但陆汀在这紧张氛围中竟感到一丝安逸,莫名的,突如其来的,或许是因为邓莫迟的手还搭在他腰侧,那么理所应当,眼见着何振声放下同伴,径直向这边走来,又眼见着几丛宾客路过,它还是没有放下。

第28章

陆汀本以为,何振声走到跟前之后的第一句话,一定是对邓莫迟说的。

比如开玩笑问他怎么变成光荣家属了。

却见何振声直接看向舒锐:“少喝点,前两天不还胃出血疼得要死?”

舒锐捏着盛了一层白兰地的矮杯,那点惊慌不知何时散了个干净:“药又不是没吃。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陆汀看着自家发小一脸的职业假笑,就知道他要开演了,装作跟何振声根本不熟的样子,也不知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他到底做给谁看。何振声倒是自在得很,拿酒杯指了指十几米之外的同伴:“邀请函寄到了我家,我就来送点贺礼,顺便见几个朋友。”

“邀请函?”陆汀有些惊讶。

“是啊,陆总统大人不记小人过,”何振声又是笑嘻嘻的了,绕到陆汀身前,倒退着走了几步,“那边还等我呢,听说今天酒随便喝,你们也玩得开心点啊。”

说罢他就转过身子兀自走了,回到同伴之间。

等到经过那座酒杯型花坛,也经过花坛前交谈的那几个人,确保距离足够远时,陆汀才小声开口:“老大,你觉得,他会不会准备就这两天杀了我爸?”

邓莫迟看了他一眼:“没胜算。”

“确实,”陆汀松了口气,“那他过来干什么?和和气气地参加仇人婚礼?我也真搞不懂我哥了,发那个邀请函过去不就是恶心人吗?还是说,这是个圈套?”

舒锐已经放下方才端着的架子,只是酒杯还端着,往他的嘴里倒进去不少的酒。“他跟你哥是老同学,从中学,一直到从卡特琳研究院毕业,”没了平时快刀似的语速,他显得有些落寞,“而且又是何老先生遗子,怎么说都该邀请啊。”

这确实是陆汀没想到的。他一直觉得何振声就是个家道中落的混混,心理变态生活混乱还爱蹭吃蹭喝,谁知道,那人也曾考进全联邦最严格的学院之一,被当成青年政治家培养。

但他也没空对别人的人生经历感慨太多。一路上,碰到不少熟面孔,多数点点头打个招呼就过去了,但也有些关系比较近的需要停步聊上几句。他们和陆汀谈着天气和马球,也都对邓莫迟很感兴趣,陆汀就会拉着人大大方方地介绍,而舒锐这个“冒牌红娘”就在一边合宜地微笑,时不时补充点细节,“我那儿的青年才俊,把小汀交出去我也放心了。”他总是这样说。

应付起社交场合,他们确实配合得相当熟练。

邓莫迟则一边乖乖当着展品,和不同的人握手,一边不动声色地把几座大厅都观察一遍,脑海中大体构想出了酒店的结构。单是这一层,一共有三道门,分隔出的四块空间各自都有花哨的主题。最里面那间直径大约一百五十米,显然是普索佩酒店的最核心,也是婚礼重点布置的区域。

花门已经摆好了,红毯贯穿中轴线,只在圆心处被打断——那是几圈纯白色汉白玉做成的圆台,摆满琳琅酒菜,舞池是绕在餐台周围的大圆环,地板全部由形状不规则的大块弧边高硼酸玻璃拼成,地板下则是流动的水,配合乳色灯光的照射角度,把整座拱形大厅映得波光粼粼。

尤其是从墙角一直到拱顶的叠层设计,薄薄地逐渐堆积,好比一片片错落的白瓦,被水光照得迷幻,整片空间朦胧、摇曳、湿润、温暖,让人错觉置身一颗史前巨蛋的内部。

现在播放的音乐是世纪初的流派,貌似叫new w**e,合成器浓郁的音色盖在耳畔,总是闷闷的,听着也像是隔了层水。男男女女浸泡其中,小声地交谈,或是交颈,跳着飞蛾般旋转的舞蹈。

舒锐被几个合伙人拉走打扑克去了,陆汀也已经放松下来,又一串令人疲惫的问好过后,他照旧挽着邓莫迟,一同来到餐台前,拿了两块酸奶慕斯。

也就只有手掌一半大小,邓莫迟捏起充当底座的戚风,端详了一下,两口就解决了。

“好吃吗?”陆汀弯着眼睛笑,把自己还剩大半块蛋糕的小银盘端在手中,另一手擦了擦邓莫迟嘴角的酸奶。

“放了桃子粒,”邓莫迟一本正经地评价,“好吃。”

陆汀舔掉拇指尖上那点白色,这举动和现在的场合严重不符,却让他觉得舒适,心情就像小时候窝在被子里偷偷啃指甲,或是在大人眼皮子底下偷吃酒心巧克力,一点点满足和一点点甜味就够。他又在这张餐台边绕了小半周,找到真正的桃子蛋糕,探身端出两个小盘。

邓莫迟这次没有吃得那么急,还用了叉子,优雅地叉起淡粉色卡仕达酱上的那一大块糖渍蜜桃,小口地品尝。

“这个怎么样?”陆汀也咬了一口自己的,咽下去就吐了吐舌头,“太甜了!比刚才还甜!”

邓莫迟只是瞧了瞧他冷落在一边的那块酸奶蛋糕,还有手中这块即将抛弃的,并没搭腔,但陆汀总觉得这人是在说:不许浪费。

“你帮我解决一下好不好,老大。”他耍起赖。

“不好。”邓莫迟低头解决起自己的那块。

“哦。我不会浪费的。”陆汀默默低头,决定从那块比较好下嘴的酸奶慕斯入手。大口吃似乎比小口地抿要容易,但是囫囵吞下去,他还是被腻得只想找水喝。端起苏打水一饮而尽,他已经做好马上再齁上一嘴糖弄得舌头发麻的准备了,放下杯子才发觉,邓莫迟微微皱眉,正看着自己。

“给我吧。”邓莫迟说。

“给你?”陆汀的手里只剩那块桃子蛋糕了。

“给我。”邓莫迟朝他伸出右手。

陆汀一琢磨明白就笑了,很开心的样子,把小银盘放上去,双眼亮晶晶地地看着这人帮自己收拾残局,糖分炸弹似的东西,邓莫迟吃得干净清爽,面不改色。吃完过后,陆汀立刻递上苏打水:“老大辛苦了!”

邓莫迟接过玻璃杯,痛快地喝下去半杯,又把目光放在舞池上,像在寻找什么。

陆汀牵住他两只手,凑上去亲他嘴角。这也不是陆汀从小受的礼仪教育所允许的行为,偷看他们的更是大有人在,但陆汀就是要这么做,在这一秒,绝不想干亲吻之外的其他事,“你今天对我好好。”交换秘密一样的语气。

邓莫迟回看他,不说话,瞳仁中映着充塞满室的波光,脸上也是明明暗暗,闪动流淌。

陆汀也忽地害羞起来,下巴枕着身前那人的肩膀,“我想跳舞。”他说,脸朝一侧,抱着邓莫迟轻轻地晃。

“跳舞?”这声线竟像是笑了。

可邓莫迟笑得转瞬即逝,陆汀再抬起眼就看不到,只有那双黑沉沉的眸子。“对啊,但我今天不想跳,不想让这群人看,”他抓紧邓莫迟的手,“过两天,我带你去我喜欢的地方,比这儿好上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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