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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迟的嘴唇在她唇瓣上舔了舔,这些年他一直在等这一刻, 现在忽然实现了竟然觉得不真实。

只想把她揉进身体里。

她挑眉看他, 不忘问:“不是说了算了吗?”

季迟睨她,一脸霸道:“算什么算?你以为你能逃得出我的手掌心?想得美。”

刚才他那些话不过是欲擒故纵,就算陆弥现在真的不答应, 他就肯善罢甘休了?怎么可能!她一天不答应, 他就是追一天,一辈子不答应就追一辈子, 他五年都等了不在乎多等一等, 他这辈子认定她了, 除了他怀里, 她哪都不许去。

季迟浑身是汗,搂得陆弥差点喘不过气来。

陆弥轻轻推开他,结束后俩人都像是洗了个热水澡。

陆弥晚上没事,打算回家收拾季迟留下的烂摊子。

“走,我去跟阿姨赔罪。”季迟挑眉。

“不用。”

“怎么不用,那不是我未来丈母娘?”季迟把她抱到怀里,笑道:“我得在我丈母娘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陆弥气笑了,说不出拒绝的话。

季迟到时,文素兰正在院子里插花,她把全家所有能放花的东西都抱出来了。

水桶、铁锅、花瓶、洗脸盆、药瓶、矿泉水瓶……

季迟到时,就看到陆弥家院子里所有的容器里都插着玫瑰花。

文素兰脸都要黑了,毕竟她今天一下午都在做这事。

陆士忠也是忙得天昏地暗,他原本在工厂正忙着呢,被文素兰一个电话叫了回来。

原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回来看到这一地的玫瑰花才明白,这事实在太大了,大到没法解决。

他活了一辈子这是长见识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花。

“哪个傻子给咱闺女送了这么多花?”

“想一想,这也是人家的心意。”

“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故意折磨我们,我觉得咱闺女一定不能答应他,就应该狠狠拒绝,这才符合咱闺女的风格。”

文素兰刚要说话,就见陆弥和季迟同行从外面走来,文素兰一怔,黑夜里她没看得清季迟的脸,反复打量这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隐约跟记忆中某个男生重合上,可记忆里那男孩喜欢穿休闲潮服,戴着鸭舌帽,穿衣服很好看,清清爽爽,没有一丝油腻感。

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西装,没有过往的不羁和戾气,神色比从前温和许多,眼里的锋芒也收敛的正好,他的西装并不是很古板的那种,反而很有设计感,文素兰第一次觉得西装也能穿出一种年轻的质感来。

记忆重合,文素兰盯着季迟看了半天,还是季迟先喊了她一句阿姨。

文素兰这才喜道:“是季迟吧?”

她连忙把季迟往屋里拉,看一地狼藉还解释道:“也不知道谁给陆弥送了这么多花。”

站在不远处的陆士忠也看到他了,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当初他也很惊讶,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曾经了解过,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最重要的是英语好,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比如说环保,做义工,特长学了多少年,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

这样看,季迟虽然在国内成绩不好,可去国外读名校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

当初他离开时,陆弥的反应虽然不大,可陆士忠能感觉到,她不如之前开心了,那种感觉很难言语,总之,陆弥身上不像从前那么有活力了。

女儿这样,他自然不高兴。

当下又见到季迟,陆士忠哼了哼,对他没个好脸色。

季迟叫了声:“叔叔。”

陆士忠哼了哼,鼻孔出气。

这几年在社会上混,季迟立刻捕捉到了他的情绪,他很快笑起来:“我记得叔叔喜欢骑行,这几年,叔叔还骑吗?”

文素兰端着水果出来,“他啊,每天都骑一个小时,经常参加骑行活动,还去过西藏骑行呢,整一个发烧友。”

谈到爱好,陆士忠的神色缓和了一些。

“你看你说的,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就骑个车你也整天说。”

“这路上人多车也多,你说你因为骑车被撞了几次了?都没一点记性的。”文素兰板着脸教训他。

陆士忠给她使了个眼色,“行了,在孩子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季迟低头咳了咳,“叔叔要是不嫌弃,以后我可以陪你骑。”

“你小子也喜欢骑行?”陆士忠深感怀疑。

“是,从高中就喜欢,这几年也一直坚持锻炼,我在国外时,那边人少,骑行的条件要好一些。”

陆士忠越聊越兴奋,“那你去过哪些国家骑行?”

季迟一一说来,俩人越聊越兴奋,到最后陆士忠拍着大腿,直说下次跟他一起去。

“那下次我们一起去芬兰和冰岛度假时可以试试骑行,在北极圈骑行是很不错的体验。”

陆士忠满意地眯着眼。

“喜欢骑行的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同时还喜欢思考,耐得住寂寞,禁得起失败,要我说,喜欢骑行的人都不坏。”

季迟笑眯眯接话,“叔叔就是其中的代表。”

“哈哈哈,你这孩子……叔叔的优点表现的那么明显?”

“可不是?我想这一点阿姨最有体会。”

季迟把话题抛出去,一旁的文素兰乐坏了,偷偷跟陆弥说:“几年不见,季迟成熟了很多。”

陆弥跟着她一起摘菜,她回头看向客厅里聊得正欢的俩人,不知为何,心里渐渐温暖起来。

“妈,你觉得他变了么?”

文素兰沉吟,“多少会有些变化,每个人每一天都在变,只是每天见面的人对这种变化视若无睹,一旦分开几年,每一天的变化积累起来,就会让人觉得变化很大,可不管怎么变,心不变就行了。”她笑眯眯看向女儿,“你是不是还喜欢他?”

陆弥低着头摘油麦菜,“妈,我表现得那么明显?”

一直以来,她们都是无话不谈的。

陆弥在娱乐圈遇到的事业会时不时跟文素兰说,文素兰很开明,俩人总是聊得很开心。

包括感情上的事。

曾经文素兰还给她做过性知识普及,怕她没有感情经验,在感情中受到伤害。

“嗯,就是觉得分开了几年,不确定是不是合适彼此。”

“其实吧人的喜好很少会变,年轻时喜欢的男生类型,后来再找的大部分都是那种类型,哪怕找别的,也会在某一天发现,还是那种风格的男生最有感情,你就说你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吧?”

陆弥想了想,肯定是高高帅帅,对她好宠她,有点小情趣,又能理解她。

“是不是季迟那样的?”

陆弥微怔,略显惊讶地看向文素兰。

文素兰笑着问:“你想想,是不是季迟那样的?是季迟符合你的审美呢?还是你以他为标准来找男朋友?”

陆弥摘着菜,陷入沉思,是啊,别人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她总会这么回答,高高帅帅,宠她对她好,最好还有点小偏执,在乎她以她为中心,从来眼里没有别的女人。

这些,好像都是以季迟为标准。

文素兰见她陷入沉思,笑眯眯去做菜了。

晚上,季迟跟陆士忠喝了两杯,俩人喝了一瓶红酒一瓶白兰地,结束时都处于微醺状态。

陆弥无奈,只好开车送他回去。

季迟竟然还住在老房子里,老房子没有翻修,但是打扫得很干净,这房子有很多年了,看起来有些旧,季迟也还住在从前那房间里。

这一刻,陆弥忽然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隔了那么几年。

老房子老旧的装修似乎还停留在从前,停留在他们的记忆里。

她把季迟扶到沙发上,她正想去倒水,人就被他拉住了,一屁股坐在他身上,她恼怒地回头,季迟一脸得逞的表情,顺势把她搂到怀里来。

“生气了?”

“没。”

“大不了你罚我,罚我亲你抱你,罚我给你做牛做马,罚我一辈子只看你一个人,再也不准有别的女人。”季迟耍赖,带着一点酒气,但是并不难闻。

“好香啊。”

陆弥偏过头,不想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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