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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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家也买了汽车,但这不过是做做样子显得富贵,要他坐进去,九头牛也拉不进。
关老爷不喜西式的婚礼,他更不喜欢新娘子穿一身的白,他觉得不吉利。而且老式的婚礼规矩的,喜话多,铺张富贵,喜气又繁琐,他最是宠爱关玉儿,他得让她风风光光出嫁,怎么着也得折腾得欢欢喜喜热热闹闹。
关玉儿只有小时候坐过轿子,还是太太抱着她挤在一块,少有独自乘坐,这会儿独自乘坐,轿子里红彤彤得很暗,还不到日光照射的时辰,瞧着黑漆漆的,感觉自己独身被关在箱子里,又想着今后嫁了人不再是关家的大小姐,而是称作“方夫人”“方太太”。称呼变了,住所变了,身边的人也变了,一切都陌生至极,未来的一切变得不可掌控,她的心底蓦然窜出一丝惧怕。
花轿的窗帘是用绸缎做的,关玉儿想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外头亮不亮,她戴着大红盖头微微开了窗帘,光线一窝哄涌了进来,阳光洒在她手上微暖,她心里稍微好受了点。
“怎么了?”
关玉儿的耳朵几乎抖了一下,沙哑低沉的轻声像是贴在她耳畔,方金河大概是骑着马,见窗帘开了就俯身问了一句。
关玉儿立刻关上了窗帘,阿香说的话又浮了上来,她深深吸了口气,开始臆想方金河是个什么样的人。
大多数女人臆想的东西,要么是顶好、要么是顶坏,这会儿阿香起了个头,有了坏的开端,关玉儿一向想得多,于是越想越坏,已经想着方金河披着张斯文的皮囊,暗地里是个喜好折磨人、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了!
然后她把那些残忍的臆想加在了自己身上,已经揣测出将来如何暗无天日,要被收拾得怎样的惨!
她脑子里正出现了自己可怜兮兮给他洗着衣服、还不给饭吃的场景,然后她奋起甩了衣服,方金河跳起来要打她!
但人还没打成,轿子却先停了,喜乐声更大,唱歌的参差,关玉儿被吵闹的声音阻断了想象,忘记了自己刚刚编到了哪,她懵懵懂懂地下了花轿,方金河牵着她进了礼堂,喜婆子们念念有词,一道一道门的唱,焚香祭拜了天地,直到黄昏司仪终于念起了婚书——
“喜今日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家宜室,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筏,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
“送入洞房——”
第4章 洞房花烛
关玉儿坐在床檐边,床上洒了花生桂圆红枣等等,还用红线绑着几个蜜柚,盘子里放了些寓意好的水果。
屋子里亮着洋灯,也点着红烛,照得大喜的婚房亮堂堂的,橙黄的光映得屋子很暖,关玉儿双手有些冷,她只有化妆前吃了点素食,婚礼的步骤太多,入洞房的时候已经快是黄昏。
按照礼仪,这期间不准吃东西,但其实也是有人吃的。
关玉儿出身大户,家中重礼,特别是婚嫁这种大事尤为看重,小户人家随意,大户人家讲究,关玉儿能端能忍。
但她其实并不怎么舒服。
一般新郎得陪客人喝酒喝到半夜,新娘就这么等着,关玉儿顶着红盖头,遮住了光线,她昏昏欲睡,眼皮一合一合的,周公盛情,正在唤她,仿佛要跟新郎官抢人。
突然一声门响,关玉儿惊了一下,瞬间清醒起来,脚步声渐渐近了,她垂眼瞧见了来人的鞋,是方金河无疑,想来是新郎官和周公抢人抢赢了。
这会儿不过六七点,按理说方金河应该在外边陪客人,此时进来的确早了点儿。
关玉儿心里开始紧张,她性子娇气,在家里是放肆,那是她知道父亲和太太都宠她,做什么都能给她撑腰。
这她现在嫁了人,嫁了人就成了方家的人,方金河是圆是扁她还没探清楚,待她好不好也未曾可知,一切都在未来。
再有阿香的话犹在耳畔,关玉儿指望不上他能给她撑腰,只觉得不作弄她就好。
她有点儿害怕。
她瞧见大喜的布鞋又近了一步,大红盖头垂而晃动,她垂着眼只能看见他的鞋面头子,然后她感觉自己的红盖头动了一下。
她屏住了呼吸,瞧见那双修长的手托住了她的盖头边缘,在她屏息的一瞬间,盖头掀起的风拂过她的脸颊,温凉的风仿佛沁进了她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这这一瞬间眨了一下,婚房里红彤彤的颜色与橙黄的光呈现在了她的眼里,她仰头的一瞬间微微晃了一下,瞧见一名大红婚袍的男人站在她面前。
眉眼如利剑一般,五官深刻利落,俊美得生出一丝冷硬的质感。关玉儿被这样的样貌慑了一下,他的气场与相片中完全相背。
那架细金边的眼镜取了下来,露出了狭长的眼,徒然一瞧显出一丝凌利。
关玉儿一瞬间有些害怕,与相片里斯文漂亮的模样有所差异,真实的方金河气场很强,双目深邃,五官利落,像极了奔走于荒野的野兽,像是一瞬间能咬破人的喉咙。
他非常的高,大约要高关玉儿一个脑袋,关玉儿此时坐着他站着,这样压迫而危险的感觉愈加强烈,让她一瞬间将阿香说描述的话语配上的画面。
她往回缩了一下,方金河却微微俯了身,他挑开狭长的眼盯着关玉儿,像一只即将进食的野兽。
“怎么着,你还想躲啊?”他笑了一下。
关玉儿简直要哭出来,她声音又弱又小,语调还不稳:“你、你怎么不去陪客人喝酒呀?”
方金河‘啧’了一声,瞧见了她的手微微颤了一下,像只小兔子似的可怜兮兮,不敢躲又怕极了,他心里像是被猫爪子揉了一下,又十分乐呵爽快,心里想着你也有今天啊?
方金河平日里带着副眼镜装模作样,像个有文化的先生,西装革面,一表人才,说话还慢条斯理懂得跟人打太极。
但他其实没什么文化,一年前还过着刀尖上舔血的生活,半年前还认不得几个字。但他勤奋,能揣测人心,而且糊弄人的本事他学得精。
找了个先生教了他认了字,又学了几个好的词语装模作样,再有他见多识广,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什么场合都观察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厉害,他端着架子装模作样寻常人难以看出他的本相。
若说关家,还是与他有点儿渊源的。
方金河年少时被卖到了平阳,关家有个婆子见他机灵就买了他,那时候他还没个正经名字,恰巧庭院里的桂花树开了,婆子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桂子。
关家是旧时代的贵族,方金河年少时关家还风头正盛,旧时代留着尾巴,关家有权有势,人丁颇多,据说皇帝还赐了太监,那些太监就取名叫什么“小允子”“小圆子”。
不过当时方金河并不知道自己的姓名有何不妥,只觉得这名字好,是个富贵名 ,又进了大户人家,往后定然能吃饱穿暖。
方金河算是最后进关家的孩子,那次只买了他一名小孩,他又黑又瘦,当时已经是十二或者是十三岁,却像个八.九岁的小孩,关家的下人们都能吃饱穿暖,个个养得像富贵的主子,方金河就像个泥巴里滚出来的猴子,没人搭理他,活也多给了他。
大抵有人命与常人不同,而命不同的原因有许多,有的是家世,有的是遇见的人,但将来要成如何,归根结底还是性子。
方金河的性子与常人不同,他并不喜欢有人搭理他,他闷不吭声一整天不说话,像个小闷葫芦。他手脚灵活,活也能干完。
但他饭量大,吃的多,也吃得急。
关家是富裕的,也不苛待下人,别的孩子也就吃饭的时候和他说一两句话,瞧着他像个小叫花子似的狼吞虎咽,他们都觉得好笑,甚至还拿饭逗他看他能吃多少,像看猴子耍把戏,又像逗傻子,这个年代没什么娱乐,这也算得上一种乐趣。
方金河并不觉得这很傻,所有能得到利益的方式在他眼里都不是傻,他吃饭还有人能给他,他们笑是他们的事,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只要保证能够活着和吃饱就够。
但吃多了逗多了也寡淡无味,方金河渐渐的吃不饱,他又得干最多的活,肚子就更饿。
有一日管事的让他挑一石白菜去内院,原来挑菜的许是找不见了,恰巧他在旁边刷桶,他个子不高,但是力气大,管事的让他挑一个试试,没想到真的给挑上了。
这是他第一次进内院,内院是主子们的地界,听说富丽堂皇堪比皇宫,方金河一进内院就看傻了眼,但他先把东西挑进了厨房。
他要想做一件事,绝对不会让另一件事绊住,就好比挑白菜,倘若他按时挑了按时回去管事的自然不会说什么,但他若是晚了了,管事的就会问他去了哪里,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快,他先做完这件事,就有时间看这富丽堂皇的内院。
花开得姹紫嫣红,亭台是他从未见过的精巧漂亮,院子大得他都能迷路——
我想要这样的院子。
方金河当时突然出现了这样的想法,这想法这样异想天开,但是不突兀,他少有什么想要的东西,他的人生大多数是为了“活着”,他现在已经能活着了,渐渐的就会出现想要的。
他把这个想法搁置在角落里,并不刻意去想也不忘却,但是他已经开始盘算这着得用什么法子得到一间这种院子,当然这盘算的计划需要很多很多年很久很久的时间,他的阅历此时也有限。
他在内院里胡乱着逛,他看起来像个忙碌的下人,但也只是看起来,没人能管住他的眼睛。
他走着走着走到了一间八角亭,八角亭里有个小石桌也有几个固定的石凳,上头摆上了精致的点心。
方金河咽了咽口水,那点心实在太漂亮了,香甜的气味让他的肚子瞬间就咕咕叫了起来,他的手蠢蠢欲动,他想要捏一块吃进嘴里。
但他的手还没开始动,前方就传来了声响,他立刻往旁边一翻,躲在了八角亭的边缘。
他往外看了看,下头是长了荷叶的池塘,他也不会游泳,掉下去可能就会死。
八角亭里的动静其实很小,不一会儿走来了个小孩,身上的衣裳富贵漂亮,就她一个人。
然后她走近了点,接着她坐在凳子上,方金河把眼睛慢慢挪过去,终于看见了那小孩的样貌。
白嫩可爱,漂亮精致,像老乞丐们口中的金玉仙童,小脸蛋软软的,瞧着比点心还可口。
方金河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一时间就看呆了,还想凑近摸摸。
他的手又往前攀了攀,想在多看看她的样貌,那小孩突然抬起了眼,就这么看见了他。
他这一瞬间不慌不忙,甚至还想光明正大的去和她说话,反正这边没人,这小孩差不多七八岁,还比他矮。
但是他忘记了一点,小孩会哭。
两人几乎只对视了一秒,那小孩就哭了起来,而且那声音又脆又响,像是练了无数遍,抑扬顿挫还很好听,但威力巨大,简直能把方圆十里的丫鬟婆子都招来!
方金河赶紧过去捂住她的嘴让她别哭,但他还没走到桌子旁边,就来了一大群丫鬟婆子,一个个要了命似的跑了过来,争先恐后的喊着“哎呀我的小姐!”“哎呀祖宗别哭了!”“我的小心肝!”“今儿个是谁伺候的!怎么把小姐落下了!我的乖乖!”
这个时候方金河有两个选择,一是跑路,二是留着这里等着人来抓获。
但是他选择了第二个。
他就像天生能如此冷静,做什么事都不慌不忙,也能吃苦,总是会选择损失最小的一面。
前路后路丫鬟婆子都堵上了,要跑路只得跳下池塘,他不会水,不到半炷香他就得淹死,倘若侥幸没淹死,也会被打得半死——逃跑被抓总会比乖巧认错让人火大。
若是寻常的孩子,也许会慌不择路就跳了下去,但是方金河一瞬间想到了更多,他甚至连认错的说辞都想好了。
没有任何侥幸,他被扣住了,接着他看见有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跑了过来,那漂亮的小孩儿娇娇气气的哭着被男孩抱了起来哄着。
那男孩冷冷的盯着他,没问什么缘由就让人开始打。
“今日父亲母亲都外出听戏了,你们就这么怠慢玉儿了?连个人也不跟着,这是什么人?今日谁当班的?”那男孩一边抚着小孩的背哄人,一边训人,“一块打了!”
小孩儿哭得更凶了,还一边哭一边打嗝。
方金河感觉到拳脚锤在他身上,很疼,但是并不是不能忍,他皮糙肉厚从小就这么被打过来的,他知道怎么护着身体才最不疼、最不伤,他仰头看着那漂亮的小孩儿一抽一抽的在男孩的怀里打嗝,头发顺滑而柔软,鬓角出了细汗,还沁出了甜甜的奶香味。
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小孩见到他就哭了?
一顿拳脚之后,终于有人问他什么缘由,他只说是送菜的,第一次来内院不小心迷了路。
他瞧着老实极了,而且他的确是来送菜的,管事的也能证明,他的话语里挑不出半点毛病,除了打一顿,只能给他安上个冲撞的罪名。
他一瘸一拐的回到屋里,然后他打了盆水在日头下洗脸,那水一淌一淌的,映出他歪歪扭扭的影子,而后水渐渐平息,他看清楚了自己的面容。
蓬头垢面,脏兮兮地像个小怪物,一双眼睛直白又凌利。
和那个漂亮的小孩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宛如梦魇里偷窥吃人的凶怪,那样娇养的孩子也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
他盯住自己的倒影看了许久,他心里突然又有了一个想法——我想要她。
这个想法比要院子更加没由来,他也不能明确定义“要”的意义,大概只是“我想和她说话”“我想和她玩”,或者是看到漂亮的东西或者是人,本能的想要占有。
无厘头且孩子气。
但是他却想了许久,与“院子”一并列入计划。
他渐渐的开始寻找能经常去内院的差事,他很聪明,也灵活,总有办法见到那个孩子,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关玉儿。
他不识字,不知道这名字的意义也不知道笔划,就念了几遍记住了,然后在角落里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