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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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保持着微笑,捏着嗓音说:“让我来。”
话罢,俯身吻上他的眼睛,手却探向枕头,那下面压着她预备的辅助“作案工具”。
一根密度特别大,破坏性相当好的木棍——是舅妈买三赠一,额外配送的。
不得不感叹一句:舅妈简直就是作奸犯科的最佳合作商!
之前,她的唇辗转在他眼睛上;
木棍到手,她的唇还是停留在他的眼睛上。
他很急,可她主动,这样的机会实在难得,他不忍心破坏,只好忍着。
其实,她也不是故意在考验他的自控力,只是无处下手。
根据人体构造,敲打后脑,一击得手的概率更高些。
可他仰躺着,被她端端坐压住,总不好让他翻转过去,把后脑露给她敲,本来就够反常的,再折腾下去,他肯定是要问的。
难道她再一次实话实说:你他妈一点都不配合,喝了我下的迷药还不乖乖的睡觉,老娘等不及,决定干脆利索的直接敲晕你……
那她可就是真喝多了。
突然感觉到他覆着茧子的大手沿着她的小腿肚蜿蜒攀爬上来,粗糙的质感引得她一激灵,她知道再拖延下去,就要错失良机了,咬咬牙,猛地坐起,双手握住木棍,瞄准他的额头,狠狠敲下去。
他蓦地睁眼,琥珀色眸子里的情欲瞬间消散。
吓得她一声尖叫,从他身上移开,连滚带爬翻下床,却没有丢掉“作案工具”,反倒将它抓得更紧。
他已经撑坐起身,她以为他会发火,要么再把她关起来,要么干脆直接掐死她。
可没有,他只是表情略显愣怔的看着她,眼底溢出伤感,她不会看错。
她咽了口唾沫,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他在她之前问出声:“离离,你真的不爱我了么?”毫不遮掩的落寞语调。
她无言以对。
他虚弱的笑了笑,额头上的血缓缓的流下来,他不管不顾,只是盯着她看:“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嫁给我了!”话落,再也坚持不住,直挺挺的倒下去。
她瑟缩一下,一手握住木棍,一手捂住胸口,那里跳得特别厉害。
老半天,见他没再动一下,她试探的轻喊他:“言休哥——言休……”
他没有反应。
她蹑手蹑脚凑过去,一手还高举着木棍作攻击状,防备他突然“诈尸”,另一手从胸口移开,颤颤的探到他鼻下,还有微弱呼吸,没死。
一把甩开木棍,先给自己穿好衣服。
妈的,已经提醒他小心点,还是把领口给扯破了,这是酒店套房,他又没给她准备换洗衣服。
好在她做好万全准备,先前用手上镯子跟酒店打扫厕所的大妈换了套旧了的酒店制服,松松垮垮的,不适合直接穿在身上,勉强套在外面还是可行的。
穿戴好了,把发髻散下来,抓乱,这样遇见监控的时候,低下头,不注意,看着就跟酒店打算卫生的服务员差不多。
接着,她又小心翼翼的凑过去,把言休丢在一边的礼服收起来,从他的腰带上解下他们内部象征身份的“令牌”——初次看到,直觉好笑,什么年代了还玩这东西,落伍几百年,当然,后来知道,这东西内部是电脑芯片,听上去靠谱多了,又从他随身携带的物品里翻出车钥匙等。
真是幸运,他竟把她的身份证也带在身上。
最后把礼服卷成一团,放在红盖头里,迅速打个小包裹,拎起来后看了一眼昏迷的言休,额头上还在渗血,已将脑后被单润湿好大一面,瞧着触目惊心。
情欲、迷药,这么简单而原始的滥招式,却轻而易举的放倒一个冷血歹徒,听上去简直不可思议,竟被她达成。
其实,她心里清楚,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实施这烂招的那个人是她,假如换个人来,别说是当面下药,哪怕只是开个玩笑,估计也会被他拎着衣领丢出去。
言休,并不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轻叹一声,她不爱他,也没打算要他的命。
把手中包袱往旁边一丢,想要撕被单给他包扎,可这套房里的被单又不是老棉布质地,随便一下就能撕开。
尝试了几下,实在没那闲工夫耗在这上面,见他内裤还垮在大腿上。
内裤,纯棉的吧?
管它什么料子,直接扒下来,胡乱叠平按在伤口上,用丢在一边的腰带一束,完活。
拽过刚才没撕开的被单胡乱遮住他羞处,仁至义尽,她可以问心无愧,大摇大摆的离开。
临出门前回头看他一眼,小声咕哝句:“但愿此生再也不见。”
言休的新婚夜,没有敢来闹洞房的,也没有敢听墙角的,莫离探出头来左看看右看看,确定连个过路闲人都没有,才放心出门。
不苟言笑的言休,是个狂妄的家伙。
s市,是他和莫离成长的地方,怎么可能不置办私宅,市里郊外,公寓别墅,不止两三栋。
可他却把“洞房”设在了何氏大酒店顶层的总统套房里,明目张胆的招摇着——就是要在你何家地盘娶你何家儿媳,不但要在这里典礼,还要在这里“洞房”,让你们看不起她,今天就来狠狠的打你们的老脸。
管他是狂妄还是大意,莫离只知道,在这里,一定能找到她的“晓佑”。
为了这一夜,言休一派大手笔,竟包下一整层。
不过莫离并不知道这个事,如果给她知道,就算再怕他,也会忍不住要戳他脑门骂他大败家,烧那么多钱,不如拿出去钱生钱留待将来养老送终……
在这点上,不管是过去的莫离还是现在的莫离,见解高度统一,因,她们都曾在艰苦中摸爬滚打过。
按照何氏的客流量,是不会空出一整层客房给他包,于是言休用了点不正当手段,待到了正日,就算没住够的也纷纷卷行李,迅速消失。
楼层高,夜雨大,“蜘蛛人”出现的可能性不大,如此,保镖们只需严守电梯门和楼梯口就可以了。
所以莫离出门后,一路畅通无阻。
自觉披着这身行头,是不该乘电梯的,所以找到楼梯口,刚推开门就被堵住,吓她一跳,尽可能的垂下头,唯唯诺诺。
“你怎么上来的?”
言休在“洞房”,有几个想到新娘子竟会跑出来,真把她当酒店的服务员了。
早就料到会被拦截,莫离还算淡定,一言一行,绝对的服务人员从业者:“实在抱歉,我例行打扫,一层层扫上来的。”
虽然很含糊,不过胜在理由恰当,保镖也没闲工夫和她墨迹,就这么简单的放她过去了。
莫离克制住狂奔的冲动,绷直身子,一步步走下来,直到拐弯,才吁出一口气,脸上绽开笑容,加快下楼的脚步。
出来后,才发现这里比她想象的大多了,到底要去哪里找“晓佑”,她犯了难。
总不能一间一间的找吧?
正在二楼楼梯口徘徊着,迎面走过来一个服务员,莫离下意识的转身,想了想,又转过身来,揽住人家去路,尝试的问:“你看见何晓佑了么?”
这话问的,把人家惊呆了。
莫离还当人家不认得何晓佑,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这里的,呃,就是这家酒店老板的二儿子——何晓佑,他今天也来了,你知道他现在在哪么?”
服务员呲牙咧嘴,哆哆嗦嗦:“没,我没看见,你去问别人。”绕过莫离,一溜烟没影了,比兔子还矫捷。
莫离不能理解,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晓佑”的电话号,之前和他没沟通好,这是她整个计划里的唯一纰漏。
老天今晚怜惜她,刚刚跑开的服务员觉得有问题,恰好遇上常荣轩。
本来常荣轩一直守着何晓佐,临时有事走开,被服务员拦住,实在没闲心理会,本打算让服务员去找领班处理,可听她说有人找何晓佑,一时好奇,也没多远,从善如流的跟过来,没想到一眼看见莫离,愕然的瞪大眼睛:“莫、莫离?”
还在纠结中的莫离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以为是言休的人,吓死了,扭身就跑。
哪里跑得过常荣轩,他抓住她胳膊:“真的是你。”
“不是我不是我。”事后想想,这一刻她是真弱爆了。
“我常荣轩啊,何晓佐的朋友,你不记得了么?”
一听何晓佐,莫离压下紧张,抬头看他,见他不像言休那派人,想了想,试探的问:“那你知道晓佑在哪么?”
常荣轩也在仔细查看她神色,感觉她的视线有点飘忽,但凡是跟何家打过交道的,谁不知道何晓佑七周年祭日都烧完好久了,想了想,他开了口:“你找晓佑干什么?”
莫离有点不自然:“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想找他问问,我看见他今天过来了,你要是知道他在哪,就给我指个路,如果你不知道,那可以麻烦你把他的电话号告诉我么,我脑子有点乱,想不起来他的电话了。”
今天来了?
哦,对,何晓佐全天在场。
常荣轩想了想,好好先生的同莫离来了句:“不好意思,你稍等,我打个电话帮你问问。”
等到莫离点头后,他拿着电话往旁边走了几步,直接拨出何晓佐的号,接通后,压低声音说:“晓佐,我看见莫离了,她要找晓佑……”
不等他说完,就听见对面传来低哑的一声:“你把电话给她。”
常荣轩眨了眨眼,叹息一声,照办。
莫离接过电话,听到何晓佐的声音,直截了当:“晓佑,你现在在哪,我想见见你。”
“我就在何氏酒店斜对面的夜店,马上过来。”
莫离阻止:“不用,我过去。”
把电话还给常荣轩,道了句谢,也不等他回话,直接向电梯跑。
常荣轩收个电话的功夫,莫离已经钻进电梯下去了。
等常荣轩追出去,只看见莫离单薄的身影毫不迟疑的闯入磅礴大雨中。
按理说已是深秋,这个季节本不该有这么大的雨了,不过这些年天气怪异的狠,冬天打雷也常见了,不是么?
莫离挂断电话后,何晓佐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忙抓起常荣轩给他准备的雨伞,匆匆往外走。
大雨中,只她一个,横冲过马路,不要命似的狂奔,直直撞进他怀中,一手护着那个小包裹,一手搂上他的脖子,湿漉漉的埋在他胸口,又哭又笑:“晓佑,我的晓佑……”
手中的伞什么时候掉的,何晓佐都没有印象,醒过神时,已经紧紧回抱了她,脸上湿成一片,雨势这么大,谁能说清那些水泽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呢!
常荣轩撑着伞走过来,看着抱成一团的两只落汤鸡,不得不硬着头皮插话:“何少,这个天,再搁这站一会儿,你能挺住,人家弱女子可就不好说了。”
☆、第六十一章
一语惊醒梦中人,突如其来的甜蜜,相思入怀的悸动,难以言表的感动……瞬间凝淀,此时此刻,让女人陪他一起在大雨中犯傻,算什么男人?
冷静下来,沉着凝思:这么特殊的日子,她逃出来找他,如果他还有点担当,那么接下来就该由他想办法,没有为她挡风遮雨的能力,就不要抱有任何妄念。
前一段时间,何晓佐坐镇何氏,在办公室的休息室里存放了不少衣物和生活用品,虽把实权交还给何以恒,可属于他的那些东西还没清理。
言休在顶层,回到何氏挺冒险,但话又说回来,那套“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的理论,不是被各位作奸犯科的前辈们一遍又一遍的亲身实践并验证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