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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她是接了婆婆的班不假,但她们并没有和公婆分家,这些年她的工资也是放到公中大家一起用。
再说房子,林家以前的房子在大杂院,四合院将来在京市会涨成天价,不管是卖出去,还是被拆迁,都能直接暴富。
但林家的大杂院不同,里面住的人确实太杂了,房子不算好,又不允许改建,想卖没人买,而且直到她死的时候都没拆迁,一大家子人挤在三间小房子里,要多憋屈有多憋屈。
但她置换的这三间楼房就不一样了,现在住着舒服不说,再过二十年,这里就能赶上拆迁,小房子直接换大房子,京市二环内的大房子,将来价格还有的涨呢,有这么一套房,两个儿子娶媳妇都不用操心了。
换这套房子之前她就已经立下了契约,这套房子有一个房间是属于小叔子的,也就是说将来拆迁,小叔子也能凭借字据分到钱。
所以小叔子也没吃亏,相反,比起卖不出去又不被拆迁的老房子,拿到手里的钱才是靠谱的。
这些年林向南升职也好,家里换房子也罢,都是她找门路、找关系,靠着上辈子的记忆提前投资的,又不是靠家里的两个老人得来的。
所以不存在大房占便宜这回事儿,小叔子就算心有不忿,也不该舍了脸皮搬到老丈人家去住。
人言可畏,但林二少无所谓,毕竟他习惯了。
作为港城林家名声在外的唯一败家子,他没结婚前就没少被人议论,但那时候议论声只局限在港城的富豪圈子里,结了婚以后,他的知名度跟着老婆扩大,议论声从港城蔓延到内地。
每一次他老婆被狗仔偷拍的照片放到网上,翻一翻底下的评论,除了夸他老婆美的,建议他老婆重新出道演戏的,总会有一波感慨和科普他这个豪门绣花枕头的评论,只会花钱,不会挣钱,挥金如土,不学无术。
林二少才不会被这些议论声影响到呢,在他看来,这些议论声都在反向肯定他会投胎,被人议论几句也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质量。
会投胎的时候,林二少都没把脸皮当回事儿,如今存款都不到五块钱,就更不会把脸皮当回事儿了。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如果搬到老丈人家住,在外人看来就是上门女婿的话,那……我也太亏了,顶着上门女婿的名声,却不是上门女婿。”
不光他亏,老岳丈也亏。
他一家都搬过去了,住人家的,吃人家的,结果他还不是上门女婿。
两两都吃亏,那还不如干脆坐实了入赘的名头。
“不如让我入赘姜家吧,这样就能名正言顺住在岳丈家了。”
林二少一副想通的样子,当年原身结婚的时候还在下乡,没彩礼,也没嫁妆,写信告知双方父母后,两家都给寄了钱和物,如果算价值,还是姜家给的更多呢,现在想来,也能算入赘。
林父气得牙都在打颤,摸过摆在角落的扫把,举过头顶,冲着小儿子的方向抡过去。
林二少真没想把老人家气出个好歹,这年头交通不发达,通讯也不发达,真要是把老头气倒了,他都不知道上哪找电话打给医院。
但站着挨打也不是他的性格,开玩笑,他亲爸都没打过他,总不能让半路冒出来的便宜爸给打了。
林二少左闪右躲,身形灵活的像只猴子,奈何屋里的活动空间实在不大,又有个孕妇,他既要躲林父,又要避开孕妇。
好在,林父被林向南和林母双双拉住,林二少这才松送了口气,火速去卧室拿了行李,左手一个大包,右手一个大包,脖子上还挂了个小布袋。
离开前还撂了话:“入赘的事儿就这么定了,反正儿子还是你们儿子。”
林父气的扔了扫把,两手重重的拍在自己大腿上:“他怎么就这么没皮没脸!”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没皮没脸要去入赘的人是他的小儿子。
这个屋子里除了对叔叔没有印象的小孩,其他人也不敢相信。
林母捂着脸蹲在地上痛哭,孩子是在怨她们。
当年小儿子本来可以不用下乡做知青的,她没了工作,但老头子有,一份工作不能分给姐弟两个人,但慧慧那时候已经够结婚年龄了,完全可以相亲嫁人,慧慧不肯,老头子的工作就谁也没给,结果报名下乡的前一天,慧慧瞒着家里人跟人领了证,三个儿女只有最小的儿子下了乡。
七年,人这辈子有几个七年,中间有好几年,她一度都觉得小儿子再也回不了城了。
闺女不亲,小儿子又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她和老头子将来还得靠老大两口子养老,所以这颗心就慢慢偏了,被隔成五间房的新房子只分一间给小儿子,还是那间最小连窗户都没有的房间,又哪里公平了。
明明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什么东西也没吃,林母却难过到想吐。
林向南心里不是滋味儿,小弟不该是现在这样子,就算下乡当了七年的知青,也不该是现在这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不该不管不顾的去当姜家的上门女婿。
是因为房子吗。
躲到角落里护着肚子的顾青才是四个人当中最震惊的,因为她见过上辈子那个意气风发、斯文有礼的林向北,见过许多年。
而现在的林向北,俨然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不在意脸面,也不害怕父母失望,就像一个混吃等死的二流子。
她上辈子最羡慕的人就是弟妹姜露,但现在她有些同情姜露了,摊上这样的丈夫,愁都能愁死。
敷完黄瓜片后,姜露感觉自己皮肤水润多了,用温水洗了脸,再用毛巾轻轻擦拭干净,可惜原身没有护肤品,这个家里也没有,连廉价的擦脸霜都找不到。
脸上不抹东西怎么行,皮肤干燥会加速面部衰老的,虽然原身比她十岁,但也到了需要好好保养的年纪。
光敷黄瓜片不够,涂廉价的擦脸霜也不够,十八九岁青春正盛的时候,脸上只抹保湿霜都水水嫩嫩的,但到了二十五岁,护肤品就得进阶了,不能再用便宜货,还得经常往美容院跑。
不过现在没有贵的,来瓶便宜的也行。
姜露看了眼外面渐渐升高的日头,早晨的太阳光也一点都不饶人,什么防晒工具都没有,她还是不出门了。
“爸,你买肉的时候,顺便帮我买瓶擦脸霜。”
“行,还有没有别的想要的?”姜父乐呵呵的应下。
那可太多了,只是大都买不到,能买到的应该也买不起。
“没有别的了。”姜露回道。
姜父只是普通工人,每个月二十几块钱的工资,这点钱不足以养活四个人,更别说其中三个人相当不好养活。
而且姜父的钱都是血汗钱,姜露也没法花的心安理得。
所以搞钱,必须要搞钱。
姜露找了纸笔出来,把她看过的年代文里的搞钱方法列了个遍。
摆小吃摊儿……
修理旧电器……
做衣服卖……
当倒爷从南边进货……
捡漏古董……
捡破烂……
首先第一项肯定不行,她没有厨艺,有也不行,油烟会伤害皮肤。
修理旧电器……她没这手艺,老公也不行,女儿也没学过。
做衣服卖……这个待定,她是不会做,脑子里有一堆衣服样式。
当倒爷从南边进货……不行不行,太危险了。
捡漏古董……她可没这份眼力,也没本钱。
捡破烂……她不行,但林二少可以试试。
眼下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捡破烂赚钱,又嫌弃这职业丢人,但她可是没少从年代文上看过,捡破烂是一门利润很高的生意,而且刚上来本钱小,风险也小。
老公向来是不是把脸面当回事儿的,冲着钱,应该也愿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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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二少拎着行李刚打开家门,就迎来了殷勤备至的老婆。
又是替他接过行李,又是帮他倒水,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他。
以林二少多年的经验,老婆这样一般都是有事儿要求他,古董项链、翡翠镯子、限量款高跟鞋……他的零花钱在结婚后就是这么被掏空的。
十几年了,一直是这招。
林二少摸了摸口袋,还剩不到五块钱,别说钻石项链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都买不起。
“别别别,别这样,有话好好说。”买得起他肯定买。
姜露正襟危坐,摆出一副认真的架势,把自己列出来的搞钱名单递过去:“领不到分红,没有固定的零花钱,咱们现在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住宅,总不好让老人家养着,这是我总结的搞钱方法,你看看有什么能做的。”
虽然没穿书前她们一家三口一直在啃老,但此老非彼老,啃豪门公婆和啃工薪阶层的父亲,这可大不一样。
啃老半辈子的林二少看着本子上歪歪扭扭的字,挨个排除过去。
摆小吃摊儿……肯定不成,赚的都是辛苦钱,而且家里谁都没这手艺。
第二项修理旧电器也可以略过。
第三项略过。
第四项略过。
第五项略过。
最后一项也不行,捡破烂也太辛苦了,他干不了。
林二少抬头看了看眼睛忽闪忽闪的老婆,又重新低下头去,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还是不行,都不行,没法行。
“有没有体面轻松来钱还快的工作?”
“有啊。”姜露就知道不会这么顺利,“咱们穿回去就有。”
林二少已经对穿回去不抱希望了,甚至他都快要忘了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因为实在太真实了。
火车从小兴安岭一路开到京市,沿途经过那么多地方,他隔着窗户往外看,大好河山是那么真切。
火车上拥挤的人群,家属楼里鲜活又亲切的邻居们,充满了年代感和熟悉感的京市。
这是一个无比真实的世界,他不相信这样庞大而真实的世界是一本书衍生出来的,是围绕男女主两个人在运转。
这又不是楚门的世界,所有人围着一个人演戏。
尽管如此,林二少还是想离男女主角远些,免得被薛定鄂的主角光环影响到。
搬出林家也好,入赘姜家也罢,在做这两个决定时,其实都存了远离男女主角的心思。
“老公,试试嘛,我相信你能行的。”姜露拽着袖子撒娇,声音甜得能撒糖。
林二少连连告饶:“你让我考虑考虑……搞钱肯定是要搞的,但这几项都不太合适。”
“捡破烂怎么样?”姜露清了清嗓子,继续小声说道,“这可是后世认证过的致富方式之一,成本小,风险小,利润高,关键现在竞争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