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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九镇已经有一段时间。
因为旷课,学校给我们每个人都记了一个小过处分。补习班还有一批学生受伤过重躺在医院,大脑壳则彻底从九镇消失了。就算多年以后,我们兄弟也离开了九镇,他还是不曾出现过。
学校里面的每个学生都好像知道了我们和大脑壳之间的事情。
高一新生以绝对实力一统全校,在九镇高中有史以来是第一次,转眼之间,我们就变成了这所学校里面的传奇。
无数的男生巴结我们或者想要加入我们,无数的女孩追求我们或者被我们所追求。
我颇为骄傲,却不曾迷失。这个期间,我还保持着本性的善良,从没做过任何横行霸道的事情,我知道被整日欺负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不希望再有人尝到这种味道。
每天我们六人都是一起上课,一起抽烟,一起打球,偶尔我会和君在下晚自习之后,牵着手散散步,谈谈心。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惬意舒服的过着,没有管杀,没有摆场,没有小弟,也没有大哥。
其他的兄弟还是会呼朋唤友出去玩。我除了上课,以及与君的约会之外,其余时间却全部都在家里陪着外婆,基本不曾出门。
我的的确确非常愧疚。
在我还没有出生之前,母亲家里很穷,只有外公一人有份薪资微薄的工作,为了养家糊口,外婆一分钱掰成两半用,舍不得浪费半点,甚至还像男人一样的去开过山,挖过矿。
后来外婆老了,家里条件也渐渐变得好转起来,但是节省的习惯始终没有改变。
外公去世之后,如果子女不在家,她老人家是万万舍不得买菜的。她把自家门口的一小片土地开垦出来,种了些时令蔬菜,做饭的时候,摘点下来,再拌些自己腌制的腌菜酱菜腐乳之类,这就是她吃到去世那天都未曾改变的饮食。
回到九镇的那天,已经是傍晚,踏入家门的时候,正好看见外婆蹲在水池边上洗菜择菜,买的都是我喜欢吃的,牛肉,排骨。
从小到大,这个场景我曾经见过无数次,但那天看着外婆忙碌的身影,我史无前例第一次体会到了莫名的心酸。
我躲在门后看了外婆足足一两分钟。不是我不想要过去,而是我不希望外婆看见此时此刻正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当平复心情之后,我走到了外婆的身边,蹲下帮她洗菜。
往日回到家,除了用外婆早就替我烧好的热水洗漱之外,我从来没有沾到冷水的机会。而现在,我才真正领略到了山区冬季,结着冰渣的水是多么阴寒刺骨。外婆却习以为常一般,在这样的冷水里一洗就是几十年。外婆干燥枯涩的手上全是一道道裂开的口子,没有现在女人们用的润手霜,没有各种各样的保养品,她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让它们裂着,仿佛从来就不疼。
那天,我让外婆休息,我来替她洗,可无论我如何劝说,她却都不肯放手。
从外婆的眉眼之间,我看得出来,对于我这几天的突然消失,她心底有着无数的担心和忧郁。但是,她却半点都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她只是用无比期盼和憧憬的眼神看着我,说:
钦儿,你只要好好读书,给你爸爸妈妈争气。不搞坏事就可以了。外婆还可以伺候你们几年,看到你可以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结婚。我就够了。这些事不要你搞,你是读书的孩子,不搞这些没出息的事情。
我现在都还忘不了,那一刻的心碎和后悔。
我多希望自己能够如同外婆期盼的那样,成为一个让她骄傲的孩子。
可惜,我已经变了,在那些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屈辱和暴力之后,我的灵魂中已经烙上了再也抹不去的阴影,它已经变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陪伴外婆的这一个星期之中,在我貌似懂事和孝顺的背后,我的心底,却日复一日的感到焦虑和纠结。我始终都在思考着一件事情。我明明知道这件事情连想都不应该去想,它会让我很对不起外婆和父母,甚至也有可能会毁掉我的未来和人生。但纵然如此,它却依旧还是时时刻刻纠缠着我,让我食不知味,辗转难眠。
当这种纠结到达了我所能承受的极限之后,我终于顺从着自己内心的渴望和召唤,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要跟三哥。
还是在险儿出事的第二天,我曾经去求三哥帮忙。
在三哥家里,他给我讲了一个关于火场的故事,通过那个故事,他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一定要懂得选择对于自己来说,最为重要的东西。
其实,除了三哥的那个故事之外,我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火场故事。只不过,我从来不曾给任何人说起。
事情发生在一九九三年底,我刚转学去市里的第一个冬天。那天很冷,我骑着自行车上学,路过一栋居民楼,远远就看见了楼房上冒起的浓烟和火焰。
我到的时候,消防队还没有来。
居民们蓬头垢面,惊恐万分从狭小的单元楼里冲出,外面的人们则拎着各式各样的水桶脸盆拼尽全力浇水,可一切都是枉然。
那栋居民楼高六层,起火的地方在三楼。先天晚上,一户人家睡觉前忘记关掉电烤炉,炉子温度太高,烘燃了烤火被而引起的。
我看见了六楼的人们在窗户上绝望的呼喊哭泣,却又一个接着一个被火焰吞灭;我也看见五楼的两个窗口上,接连跳下了两位妇女。肥胖的那位被挂在了三楼起火的那户人家阳台上,动弹不得,就像是一根硕大的肉串,被屋内不断窜出的烈焰炙烤着,从撕心裂肺到无声无息,最后成了一堆扭曲蜷缩的黑炭,几乎看不出人形;而另外一位年轻苗条些的女人,虽然得以顺利落下,但嘭的一声摔在坚硬而冰凉的水泥路面之后,整个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摔烂的西瓜,汁水横流,惨不忍睹。
这是一幕地狱般的景象。在这里,尘世间所有的爱恨情仇,美丑善恶都已经不再重要,生命卑贱渺小得就像是一只蝼蚁,失去了它应有的珍贵与尊严,与火焰共舞的,只有死亡与绝望。
据说那天一共烧死了十几个人,三楼以上的住户,几乎每一家都死了人。
只有一户人家例外。
那是一个看起来像头棕熊一般强壮敦实的中年男子,他硬生生扯断了大门上被烧溶的门锁,然后披着块湿被子,一手夹着老婆,一手夹着女儿,带着满脸烟尘从火焰当中逃出了生天。
当这一家人冲出单元门,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火焰吞噬建筑物的劈啪声依旧摄人心魄,但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却瞬间变得一片宁静,就连最为悲痛恐惧的人也不再哭泣。
然后,我就听见了响彻云天的欢叫和鼓掌。
那一刻,年幼的我泪如雨下。
这一幕几乎震撼了我的所有少年时代。事过之后,我想了很久很久,渐渐的,我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人,
要不成为最强的那一个,要不跟随最强的那一个。
这些年来,我在羞辱和卑微中成长,分分秒秒都在努力的让自己强大。但我的内心,却从来未曾平静,我时时刻刻都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将要在自己身上发生,我越努力,就越觉得自己不够强大。甚至,从十三岁那年开始,我的枕头底下就永远都摆放着一样铁器,不同的只是从最初的剪刀水果刀,变成了后来的砍刀匕首军刺,再换成了多年之后的手枪。
在极大的不安全感中,我倍感折磨,度日如年。
除了,和三哥在一起。
只有在他的身上,我才前所未有的感受到了那种不用承担,只须依靠的幸福。
我想跟着三哥,这个念头早就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但是我一直没有开口,因为,之前我认为他肯定不会同意,他的态度曾经清楚无误的表明过:他不愿意我学他一样,他甚至连我和别人打架都不允许。
但那是之前,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同了。
至少,桥底与大脑壳的摆场群殴,三哥不但没有反对,而且还始终都在全力支持,帮我们摆平了一切。
再过几天,就是三哥的生日了,那天他一定会见到很多朋友,喝很多酒,也一定会很高兴。
我决定就在那天和三哥正式谈谈。
自从那个晚上,三哥亲自出面,替我们摆平了纪刚与他手下的十三太保之后,武晟和袁伟两个人就已经把三哥视为了神一般的存在。
甚至,武晟还因为与别人争论三哥到底是不是九镇有史以来最厉害的大哥这个问题,而和人狠狠地打了一架,闹到了派出所。
袁伟虽然没有武晟表现的那般暴烈,但是这些日子里,他也曾不止一次的看着天空,悠悠地给我们说:
我现在其他方面都没有什么烦恼和要求,我每天就是担心两个人。哎,刘德华和三哥都这么大年纪了,却还没有结婚,你说,这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就遇不到一个配得上他们的女人呢?哎
虽然,我没有把三哥当神的感觉,但当他们表露出对三哥的崇拜之情的时候,我也倍感自豪。因为,他们崇拜的对象,是我的哥哥。
所以,三哥生日那天,武晟出人意料抢了我的风头,我不怪他。
饭桌上,摆着三个铁皮炉子,炉子上的土钵里面,巴掌牛肉、乱炖牛蹄、红煨牛鞭三样主菜被炖的香气四溢,咕嘟作响,正到了适合开吃的火候。
三哥并不算是一个对生活细节很讲究的人,至少,对他而言吃什么并不重要,和谁吃,为什么吃,才是他所关注的问题。
但明哥刚好相反,明哥认为生命的真谛就在于美,美人、美酒、美食、美景,他一样都不愿少。这桌全牛宴正是明哥专门跑到四十里之外的连碗吃牛肉馆里,重金将朱姓的掌勺大师傅请过来亲手制作的。
而他花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只是因为一点,今天是三哥的生日。
当我和我的五个兄弟一起走入巨龙酒店的大厅时,三哥坐在正对大门的上席,正在不断的和前来道贺的人交谈举杯,铁皮炉子里面的火焰熊熊燃烧,火光照在他的脸上,令他越发显得容光焕发,光彩夺目。
我以为他没有看见我们,几兄弟商量着正想随便找个桌子坐下的时候,三哥突然站起身,远远对着我们招起了手:
小钦,过来!你和武晟你们几个都过来,来这边,这张桌子给你们留着的。
三哥的手指向了他身边两三米处,紧靠上席的那一桌。桌边空着六张椅子,其他位置上已经坐了几个陌生的年轻人,当中一个表情略显尴尬,正在对我们点头微笑的,居然是不久之前还和我们打到头破血流的十三太保老大,纪刚。
大厅里面,很多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讶之色。我并不知道在江湖上,三哥招呼我们入座的那张桌子具体代表了什么含义。但是那一刻,从这些人的眼神中,我意识到,这张桌子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去坐的。
至少,绝不应该是像我们这样默默无名的毛头小子能坐的。
于是,在些许的自豪当中,我也开始忐忑起来。
原本,我是想趁着刚进门给三哥敬酒的时候,就表态要跟他的。但现在,我决定先不说了,我怕在这么多人的关注之下,万一三哥不答应,甚至还骂我一顿,那我就太丢人了。
我准备等三哥和大部分的客人都喝得差不多,没什么人关注我们了之后,再找个机会表达。
没想到的是,当我们走到桌子跟前,我一边和纪刚打着招呼,一边拉开椅子想坐下去的那一刻,本应该在我旁边落座的武晟居然停都没停,昂首挺胸笔直对着三哥那一桌走了过去,袁伟在稍一犹豫之后,也紧跟在他的身后,走向了上席。
三哥正在和他身边一位气度沉凝的平头男子说话,并没有看见武晟和袁伟,而他们两人走到三哥桌前之后,也不打扰,就那样笔直地站在了三哥几人面前。
我意识到有点奇怪,却又不知道怎么了,一看旁边,小二爷和险儿也是一脸茫然的看着武晟和袁伟,只有地儿扬起手,大喊了一声:
武晟,过来,在这边。
地儿的大嗓门引起了三哥的注意,他抬起头来看见了如同门神般站得笔挺的武晟两人,微微一愣之后,指着我这边说:
武晟,你和袁伟跑我这里干嘛?去,和小钦他们喝酒去。多喝点啊。
袁伟扯了扯武晟,武晟却依旧一动不动。
武晟,怎么了?你和袁伟两个有事?坐在三哥另一侧的明哥,似乎看出了些许端倪,出言问道。
三哥放下了手里的酒杯,目光炯炯地盯着武晟两人,眉头微皱,一言不发。
祝老大生日快乐,万事如意。
武晟中气十足的大喊盖住了全场的嘈杂,在所有人的目光中,他唰地跪在地上,一个头磕了下去,袁伟也慌慌张张,跟着跪在了地上。
旁边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三哥。
明哥站了起来:
武晟,你和袁伟搞什么啊?哈哈哈,想帮你们三哥道喜,也不用行这么大的礼啊,都是自家弟弟。起来起来,这么多人面前,跪着像个什么样子?
明哥,这个头我应该磕!
武晟斩钉截铁般的直接让能言善辩的明哥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了,他扭过头去,和三哥对视了一眼。三哥将左手一抬,搭在了椅背上,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了武晟几眼,说道:
哦?武晟,当老哥的做了什么事,还值你这么大的一个礼啊?
就在三哥的话刚刚讲完,武晟还没有回答的那两秒空当,我感到有人正在飞快地拉扯我的衣服,扭头看去,是小二爷。他一手拉着我,另一手正对着险儿和地儿两人飞快示意,低声说:起来、过去,过去!
武晟和袁伟的举动已经让我莫名其妙了,小二爷此时此刻的行为更加把我弄得晕头转向,完全搞不懂是个什么情况。
当我出于本能中对小二爷的信任,下意识想要站起身时,耳边再次传来了武晟浑厚响亮的说话声:
三哥,这个礼是应该的。我磕这个头,不光是祝寿,也是入门!
脑袋里面轰地一响,刹那之间,所有一切都明白了过来。
原来,武晟和我想的一样,他也准备在今天拜三哥为大哥。小二爷知道吗?如果他不知道现在又怎么拉我们赶快过去。可是,如果他知道的话,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给我说过?
我不怪武晟,在我回来之前,他是这个小圈子里面的领头人。但从我回来之后,借着三哥的光,处理了险儿和向志伟的那件事。在处理过程中,我的地位一跃而上,先是小二爷,后是险儿,现在连地儿也都有点听我话的意思了。
一山难容二虎,武晟他对我有所保留,也是应该的,我可以谅解。
但,令我有些难受的是小二爷,他是最先对我表达支持的一个。这样大的事,他知道的话,为什么不提前给我说?
千头万绪之中,三哥和武晟袁伟之间的对话连续响起:
武晟,你想说什么,直接讲!
三哥,我想跟你!
三哥,我也是!
冷冷看了身边的小二爷一眼,我迫不及待想要拉开椅子起身,之前还在招呼我过去的小二爷,却第一时间紧紧扯住了我。
他凑过头来,在我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我以为是谢谢三哥之前的帮忙!
电光火石的对视中,透过小二爷的双眼,我知道他看透了我的一切。原来,小二爷并没有瞒我,他只是会错了意。
脸上突然就一阵火热,我无言以对,低下了头。
就在此时,旁边传来啪啦一声,黑影闪动中,险儿已经挪开椅子,走向了前方。
走啊走啊,兄弟一起。
地儿一声招呼之后,飞快跟了过去。
我再也忍不住,站起身来,顺手扯了小二爷一把:走吧。
那一刻,小二爷看看险儿和地儿的背影,又看看我,目光里露出了一种极为奇怪的神情,好像是绝望,好像是为难,又好像什么都不是。
但不管如何,当我扯了他一下之后,他终归还是站起身来,和我并肩走向了上席。
我们兄弟六人并肩跪在了三哥的前面。
哈哈,你们都要跟我?我帮了你们几个小忙,你们就要跟我?看来,而今在你们几个家伙心里,我和周扒皮差不多,花小钱,请长工啊!哈哈哈,你们这些小伢儿啊。
三哥的话让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只有明哥一个人在吃东西,头都没抬。
不是,三哥,我们是真心想要跟你!
武晟直接到有些不礼貌的打断了三哥的笑声,三哥看着武晟,脸色渐渐变得严肃了起来:
跟我?你们跟我干什么?
三哥,我有把力气,个子也不会比谁小。从小到大,打架没有输过几次。你要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不说这些,我问你,你们好好的书不读,为什么突然要跟我?差钱?被人欺负?还是觉得跑江湖威风?
不是的!三哥,不给钱我也要跟你。我是真心佩服你,从小到大,你都是我哥哥,反正你答不答应,你也是我的大哥。
赶在武晟说话之前,我赶紧回了一句。
三哥的目光看向了我,不知为何,双唇紧紧闭起,沉默了下来。
小钦,你拜什么大哥?你自己也晓得,反正义色就是你的亲哥哥,你还跟着拜什么拜?江湖上的事,你以为是你这些小伢儿碰得的?你还小,好生读书是正路。回去!
始终在吃东西的明哥不知何时也抬起头来看向了我,语气中满是前所未有的严厉。
那一刻,三哥的眼神好像也有些黯淡了下去。
场面上一片沉寂。
来来来,铁明,我们两兄弟,好久不见了,来,和我洪武喝一杯。这些事管他干什么?让义色自己处理,今天他是寿星佬,他最大,说什么就什么。来,我们喝。
坐在三哥身边那个始终没有说过话的平头男子,此刻突然举杯邀明哥喝起了酒。
端杯之前,明哥看看了我,又看看了三哥,我和三哥都不约而同避开了他的目光。明哥嘴角一牵,再不说话,举杯一饮而尽。
三哥突然伸出手来,指着明哥,说道:
小钦,你喊我一声哥哥,喊了十几年。从小到大,你有什么事,只要三哥帮得上的,我从来没有说过半句多话。以前这样,现在这样,今后也是这样。跟不跟,真的不重要。小钦,你铁明哥的话,说得对。你们回去。
三哥,我
我刚想回答,被却武晟狠狠扯了一把。扭头看去,武晟的样子好像很有些激动,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压抑着自己的情绪,过了几秒之后,他一反之前的洪亮直接,语气异常柔软,开口说道:
胡钦,你先听我说。三哥,明哥。胡钦的家庭好,他怎么走都可以。但是,你们也是从小看我长大的,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我爸爸这辈子,买艘船帮人拉沙到武汉,结果沉船;买辆卡车替人从四川拖猪,结果车翻。他倒霉了一辈子,天天喝酒,而今身体喝出问题了,没钱上医院,每个月光是吃药,都要千把块钱的开销。家里没得一分钱了,我和妹妹读书的学费都是舅舅出的。我晓得,我们两兄妹今后就算读大学也只可能供一个。上个月妹妹给我说,她想初中毕业了就去广州打工供我。三哥,我确实不是一个读书的料。我在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睡觉。妹妹比我成绩好得多,就算读书也应该是她读。而且,我当哥哥的,也绝对不能让她去打工吃那个苦。三哥,我还能干什么?打工?镇上这么多人去广州打工的,过年了连回来的路费都没得!上街的陈开富去中山,一去七八年,他爸爸死了之后,他借钱才能回来,连送终都没有赶到。上班?这个社会,我这样的家庭,到哪里去找单位要我?三哥,你和明哥只要能帮我找个单位,我听你们的,我肯定去安心上班,养家糊口。三哥,我想好了,真的想好了!我不管其他人怎么样,我武晟要出头过好日子,只有跟着你,这条命我就交给你了!
武晟说话的时候,三哥的目光亮得有些吓人,好像有千言万语,却又根本不开口。
武晟刚开口的时候,旁边那个叫洪武的男子原本正在夹一块牛肉,不知为何,筷子却停在了半空中,始终一动不动,直到武晟说完之后,他用手上的筷子对着武晟一点,突然说了一句:
这个伢儿要得。我喜欢。
一旁袁伟见状,生怕来不及一般,赶紧也开口说道:
三哥,我也跟你!今天武晟给我说了,我就决定要和他一起的。我家里你也晓得。反正我刚出生爸爸就跑了,到现在都没有见过一面,没给过一分钱。我妈要养我,一直在东莞打工,一两年见不到一次,也没人管我。跟了你,你还能管我。
三哥还是一副稳坐钓鱼台,不动声色的样子,但看着武晟的两只眼睛,却亮的有些吓人,好像有千言万语,却又不肯表达。
三哥,我和你在医院的话,我都记得。
险儿依旧一如既然,惜字如金的表了态。
三哥,我什么都不晓得,反正我只有这么几个兄弟,他们怎么搞,我就一起!
地儿也说话了。
我看了小二爷一眼,想让小二爷说点啥。可他自从和我们一起跪在地上的那刻开始,就一直低着头,谁也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更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兄弟都在争相表态之后,他却似乎丝毫没有开口的意思。
那一刻,我其实明白,小二爷心里有些不愿意。但是天地良心,当时我真的只是想要帮小二爷一把,不要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显得是一个异类。
我只是想把他拉回我们兄弟的群体当中来。
可惜年少的我,却还根本就不明白,往往好心做的不见得就是好事。
而有些坏事,做了就改不回来。
于是,接下来,我用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语,毁掉了小二爷的一生。
我说:三哥,他们都跟了你,我和小二爷也要跟,不然我们就不起来了。
话出口的那一刻,小二爷没有任何明显的变化,但我却分明觉得他整个人瞬间变得僵硬了起来。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
小二爷从地上爬了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到我们那一桌上,一字排开了六个杯子,逐次倒满,一一端到我们的跟前,然后再次跪下,脑袋深深埋到胸前,双手将酒杯高举头顶,几乎是吼一般的大声说道:
大哥!生日快乐!
轰地一声,我们纷纷举杯,巨龙酒店,偌大的大厅沸腾了起来。
那晚我们所有兄弟都醉了,席散之后,在醉意朦胧之间,我问小二爷,今天三哥终于答应收下了我们,今后我们就有了强大的靠山了,再也不会有人敢欺负我们了,你为什么不太愿意。
小二爷说,当武晟和袁伟跪在三哥那桌,武晟大声说出要跟三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三哥肯定会收我们入门。因为,我们早就已经通过了三哥的考试。河边和大脑壳的那一次大战,三哥全力帮我们,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和我的关系好。那其实是三哥给我们布置下来的最后一次测验,而我们也交出了让他满意的答卷。所以,我们兄弟里面,有人成为三哥的手下,只是迟早的事情了。
我说:那你既然都明白是迟早的事了,你为什么不干脆点呢?反正其他人都表态了,也不差你一个啊,你何必还要我帮你说呢。
这句话说完之后,小二爷很久很久没有回答,直到我再三逼问之下,他才异常冷静的抬起头,眼神冷漠到不带丝毫情感般看着我,反问我说:
胡钦,你真的不明白吗?从今往后,我们就不再是学生了?
那是什么?
黑社会。
其实,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加入了黑社会,那天的酒又喝得太多,我甚至都不太肯定,我和小二爷之间的这些对话是否真正发生过。
我一直认为,我们只是将几段本已有之的感情,让它仪式化了,使之更加坚固,从而令每个当事人的心理感受更加庄严和神圣,更加忠诚于这段感情而已。
黑社会?
从小到大看过的所有影视书籍里面,黑社会都是无恶不作的坏人。
就算是在最荒唐的梦里,我也没有想过要当一个坏人,我也绝对能够相信,我胡钦不会成为一个坏人。至于三哥,也只是一个和气亲热,视我如家人一般,却被外人所误解的好哥哥。
我想混的,从来都不是江湖,只是义气和友情。
直到多年后的某一天,我被抓进了公安局,面对着厚厚一叠案卷材料。我才知道,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了这么久这么远,久远得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谁。
就在那个生日宴,就在无数人的面前,我跪在地上,却带着无比的自豪与骄傲,面对着三哥明亮的眼神。原来,他的眼神里,真的有很多没有说出口的话。
如同家人的三哥并没有告诉我们所有的真相,他远远不只是那个从小带我玩到大,对我照顾有加的三哥。
三哥还是义色。
而义色也不仅仅只是我心目中那个威风八面,和蔼可亲,虽然打流,却绝对不做坏事,肯定不是坏人或者罪人的小镇大哥。
义色,还是一个黑帮团伙中的三大堂口之一,义字头的掌舵龙头。近十五年以来,这个团伙在我们市雄霸一方,赫赫有名,因以源江流域为势力范围,是以,名为源帮。
就是打跪下的那一秒钟开始,我从一个普通的少年学生,变成了警方视线里,源帮义字头的头号马仔。
我明明知道自己应该按照外婆的期望,去过另外一种更加光明美好的人生,而不应该喝酒打架拜大哥。
但我却还是凭借着自己的轻狂和无知,一意孤行的去做了。
人生,很无奈,一步错,就是咫尺天涯。有些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事到如今,我后悔莫及,却不怨人。
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自己种下的苦果,就要自己来尝
只是,我却永远都不会再忘记那一天,我希望我的儿孙,或者是任何知道我的故事的人,都不要忘了那一天。
因为,正是那一天,让一个年轻人,走向了地狱。
那一天,是公元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