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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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凯旋
四十四章凯旋
世界就是如此不公,许多人的生死去留根本无人关心,比如童珊,又比如说徐功平。想来徐功平也曾在无数个不眠之夜里,感激自己的“庸庸碌碌、毫不起眼”,就像栈道上的扬尘,河滩上的沙粒。提起来,甚至没人记得徐功平长成什么模样,只晓得那人在血统不正,跟着巴音在齐颜卫里做事。
仅此而已。
再回到车马喧嚣的古道。
班师回城应当比来时更快,怎奈陆晋有意拖慢速度,有心摆出姿态慢慢悠悠“战胜凯旋”。云意嘲笑他:“用不用绑一身纱布,杵个拐杖,让人架起来送到城门口,才显得你‘尽心尽力,浴血而归’。”
陆晋懒洋洋坐在云意对面,长腿一伸,靴子架到云意身边,还嫌不够邋遢。
摸了摸下颌处一道新鲜粉嫩的疤,感叹道:“妙哉妙哉,末将还须谢过公主,尽心尽力‘锦上添花’,助某‘一臂之力’。”
离城门还剩二三里路,陆晋临走压着她乱啃一通,提前下了马车跨上其格其马背,其格其闻到陆晋身上的味道,很是轻蔑地打了个响鼻,哼——那个长辫子女人可越来越不合口味了。
云意也靠着车壁暗自咬牙,迟早要把这匹好吃贪色的蒙古马做成油煎、清炖、红烧三吃。
这一人一马积怨已深难再调和,陆晋是有眼难辨,蒙在鼓里,一夹马腹,利箭一般冲到队首。
而云意这厢留下一小队人,自岔道口与其分开,自小西门摇摇晃晃进入乌兰城。远远似乎还能听见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足以想象将军百战回城,是何等热闹场面。
在人前,他又是高头大马,凛凛威风,仿佛一个眼神已可堪制敌。
她一生最得意之处是能用双眼丈量旁人,但这一回,她看的清清楚楚,结论也跃然眼前,然则无论如何,她都不愿承认。
她也落尽俗套死结,开始玩自欺欺人的把戏。
云意咬牙,转过脸,宁愿去面壁,也不愿多看他一眼,“我只恨自己不是‘见血封喉,杀之后快’。”
“你要练刀,尽管来就是,包你半个月出师,所向无敌。”
云意阴着脸,一个字不肯多言。只觉得这人聒噪极了,光是不说话杵在跟前儿都烦人。
而他不知道中了哪门子的邪,想尽了办法非逼她发火。眼下就跟街头巷尾的无赖小儿一个样,捡起来一张纸,一条条撕碎了揉成团,一个接一个的往她头上扔。
这人弓马娴熟,耍起无赖来也是个中好手。纸团子个个命中,还有零星几个砸中她侧脸,逼得人忍无可忍。
“你放肆!”云意回过头,一双杏眼狠狠瞪他,恨不能活撕了眼前这个混账王八蛋。
他居然点头附和,“嗯嗯,末将放肆,末将大胆,末将该死。”
“你——”
“怪只怪你自己——”咚,又一个纸团命中。
“你混蛋!”
“谁让你不搭理爷?爷跟你说话,你那双眼睛往哪儿瞧?”他亲力亲为,真捏住她下颌把她的脸强行扭过来,正对自己,“你得看着爷。行了,这样正好,开始吧,有什么想跟爷说的?爷都听着。”
“我——”想说的话没能出口,他已然拿起“武器”作势强攻,她便只好偃旗息鼓就此作罢,心不甘情不愿地与他闲话家常,“又到乌兰城外,你就不怕再有天降悍匪?”
陆晋不屑道:“人头都送到手里,当即吓得尿裤子,窝在家中半个多月不敢出门,再来?量他也没这个胆。”
他如此说,云意反倒来了兴致,难不成他早就知道自己绿云盖顶,却仍旧忍辱负重甘心低头,甚至就是他拱手相让玉成其美?
“你知道上一回杀来的匪徒受谁指使?”
陆晋见她眼珠子晶晶亮,也学她那副好奇模样,手撑着下颌,坏笑道:“你说呢?”
云意垮下脸来,“我又不是你肚里的虫,我哪知道。”
“末将以为公主上天入地无所不知无人不晓,什么文徽明的字,仇英的画,左一派右一派,中间还有和事老找不着队伍,按说把这群什么什么派的人都抓出来,一人发一柄长枪,打死了了事,也不用往后几十上百年海各自骂骂咧咧没完没了——”他这话实在酸得掉牙,偏又乱七八糟浑说一通,让当世文豪通通操家伙干架?这样损的招数,也亏他想得出来。
云意让他几句话带进去,一时没能绷住,扑哧一下笑出来,“胡说八道,那都是隔着辈儿的人了,打什么打?面都见不着。”
陆晋双手抱胸,好整以暇,“那你中意哪一个?看不上文徽明,又瞧不上那什么仇英,你这么个堂堂读书人,总得有个挂着画像磕头上香的对象吧。”
“什么磕头敬香,什么读书人?都哪来的混账话。”云意听得头疼,只觉得他与她之间隔着一重高山,请了愚公来,三生三世也未必挪得干净,“我心里从来只佩服我自己,书画双绝,天下第一。”
她信口胡诌,没成想他却当了真,抚掌大笑道:“正巧,爷也觉着自己行军打仗从无敌手。爷与云意果真知己。”
要不是还得顾忌着女儿家的体面,她真想学学萤时,当下就给他个白眼。
男人无耻起来,果然是无边无界的。
她忽然间觉着,陆晋看起来,比原先蠢了不少。
离城门还剩二三里路,陆晋临走压着她乱啃一通,提前下了马车跨上其格其马背,其格其闻到陆晋身上的味道,很是轻蔑地打了个响鼻,哼——那个长辫子女人可越来越不合口味了。
云意也靠着车壁暗自咬牙,迟早要把这匹好吃贪色的蒙古马做成油煎、清炖、红烧三吃。
这一人一马积怨已深难再调和,陆晋是有眼难辨,蒙在鼓里,一夹马腹,利箭一般冲到队首。
而云意这厢留下一小队人,自岔道口与其分开,自小西门摇摇晃晃进入乌兰城。远远似乎还能听见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即便山长水远,也足以想象,将军百战回城,是何等热闹场面。
在人前,他又是高头大马,凛凛威风,仿佛一个眼神已堪破敌军。
她安身立命之术,不在权谋也不在聪颖,在于一双眼看得破世间百态,谁人如何禀性,如何前景,她只需一面就能猜中七八分。对于陆晋,她亦早已经明澈于心,只不过连她自己也入了迷障,玩起了自欺欺人的把戏。
但现实从来不是你遮住眼,就能如你所愿。
天黑时再次回到囚了她多时的宅院,后院秋千下,海棠花已落,风吹月桂像,谁算得准时光飞逝,转眼就是初秋。
不回正房,她仍旧住在那间简单窄小的厢房里。屋内陈设一应不便,唯独多出一个跪地长泣的莺时。云意自坐上往下看,只看得见小半张带着泪珠的脸,泛着微微的红,低低得抽泣。
她有些厌烦了,这一场场无聊又无趣的戏,要做到何时为止?
“别哭了——”
这就是让莺时适时收声,通知她,座上的人已新生逆反。
莺时扯着袖子擦脸,哭哭啼啼求饶,“殿下明鉴,奴婢当真是逼不得已,况二爷说过,绝不伤害殿下一分一毫,奴婢这才…………奴婢苦啊…………殿下,奴婢当真没了法子…………”
云意根本懒得听她争辩,径直问:“陆晋许了你什么好处?还是拿住你把柄了?”
莺时呆立,下唇颤抖,挣扎许久才说:“奴婢……奴婢根本就没进忠义王府…………”
“什么?”
“进城当日二爷就将奴婢留下,说是念在奴婢忠心事主的份儿上,让奴婢自己挑,是捡了二爷麾下百户赵永进嫁了,还是领上四十两银子自寻出路,奴婢……奴婢想着殿下都没了,奴婢孤身一人还能去哪儿?倒不如嫁了男人还有个依靠,谁晓得…………奴婢被曲大人接进来时,已经有了身孕,现下都快四个月了。赵永进虽是个粗人,但对奴婢…………奴婢一时猪油蒙了心,害了殿下,是奴婢该死,奴婢该死!”不知是委屈自己,还是委屈这世道,眼泪又涌出来,她咚咚咚地磕头,求一个无法自保的人饶她一命,说来亦是讽刺。
“你起来罢,有了孩子,更要仔细身子……”云意叹一声,反思起来,她输给陆晋并非意外,恐怕早在龚州他便已然铺陈后路,当时她在做什么?伤怀国破,感叹身世?难怪要受这一箭。“你既已嫁人,便不必再来伺候,好好在家相夫教子才是应当。现如今我落魄至此,身无长物,也只能凭空说一句,愿你与赵永进相携一生,白头到老。”
“殿下!”
“事已至此,你我主仆缘分已尽,去吧,多说无益。”她神色淡淡,像个没甚感情之人。
莺时虽有万般不愿,却也只能如此,低下头,默默去了。
似乎总算松下一口气,但门边还有个观望多时的,阴着脸不肯迈步又不肯抽身。
是曲鹤鸣,又瘦了,传个石青色道袍,真成了个仙风道骨的方外术士。
☆、第45章 闲话
四十五章闲话
“你骗我——”
曲鹤鸣的怨愤出人意料的直接,反倒让准备了一肚子话预备与他迂回周旋的云意吃惊不小。她皱着眉思量如何应对,右手下意识地去摸左手手腕上的碧玺钏子,这是她紧张或焦灼时的惯常动作。
见她静坐不答,曲鹤鸣更是气愤,他日夜煎熬,等上如此漫长时日,终于等来她——一个囚徒,一个罪魁的归来,他有多少恨,多少难耐,难以细说。任何一种结果他都能接受,唯独承受不起沉默无言。是轻蔑?还是根本懒得应对?
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让她耍的团团转,还在满脑遐思,心甘情愿自欺欺人。
“你为何要骗我——”简直成了怨妇,她不答,他就能问到天荒地老日月无光。
这一刻,云意的手已然离开碧玺珠,重新交叠在膝头,端一个亲切和蔼的笑,开口道:“曲大人,我几时骗过你?我怎么不记得?”
“你——”要说她骗他文徽明不是书画泰斗,还是仇英并非天纵英才?她骗了他什么?竟说不出一件具体的事,难不成真让他扯着嗓子大吼,你骗我,你骗了我的感情!
然而她几时说过对他有意?半个字都没有,全是举手投足眉眼浅笑中的暗示,星点证据都不留。
她才是各种高手,肯与他周旋,竟能算是他半世修来的福气。
“我什么?”她一派从容,酒窝里藏着一朵芙蓉花,娇过三月初春风吹花雨落。
他要问什么?难不成扯着嗓子大声吼,顾云意,你对我到底有没有过一丝丝的喜欢?哪怕是绿豆大的一小点儿呢?但凡她点头,他必然要抛却前尘,再一次落进陷进里,仍旧甘之如饴。
真是疯了,发了疯了,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他捏紧了拳头,带着一身孤勇,站在狭窄的小屋中,成了一尊直立的塑像,将他的情感永远定格在最最浓烈那一刻。
他恨她吗?还是痴恋不改?连他自己也闹不清楚。
最终等来云意作结,“你我本就萍水相逢,更谈不上赤诚相待。你奉二爷的令,要用肃王与莺时逼我就范,而我为求自保,顺势而为,才有了今日。唉……往常种种全因各有所求,既抛不开前尘旧事,倒不如做陌生人,往后相处两两轻松。”
缓上一口气,再补充道:“当然,你若放不开,坚持要杀我报仇,我还是不能应的。想来,我的生死你主子自有考量,你若莽撞行事,他恐怕不能轻易放过。”
她的话说完,曲鹤鸣仍呆立在原处,痴痴傻傻一言不发,不知在琢磨些什么。回过神来满心羞愤,等了片刻又成死灰,捏紧了拳头同她说:“好,你说的对,合该就做陌生人。”
云意欣然微笑,“好歹你不曾落井下石,亦称得上英雄。”
“我不是——”
她侧耳去听。
听见曲鹤鸣提高了音调,愤然道:“我不是英雄,我是天底下头一号的大狗熊!”说完也不看她,更不等她反应,一甩袖子跌跌撞撞冲到院外。一路横冲直撞眼看就要摔跤,好在让小童扶住了,像个大病未愈的耄耋老人,失魂落魄地逃出伤心地。
云意有时也认为自己太过残忍,软刀子使起来,比真刀枪更让人疼。但这一切正是她自小学来的本领,一遍一遍反反复复地用,几乎已成本能。
月上中天,陆晋深夜才回。
放着正房里的高床软枕不用,非得钻到她这一件小屋里来,顶着鬓角旁满布的红痕,靴子不脱,衣裳也不换,带着满身臭烘烘酒气,将自己重重摔在绣床上,黑熊似的恁大个人,一下子占满她一整张床。
偏他讨厌,喝醉了还爱瞎嚷嚷,一只手捂着脸,皱着眉头大喊,“头疼……爷头疼!有人没有!都死光了不成!上茶,上水,伺候爷松松脑袋!”
汤圆与红杏俱在门口张望,探头探脑不敢上前,直到云意微微颔首,才端了水盆布巾等物快步上前。
云意早换过一身雨过天青色的家常衣裳,缎子似的长发披散在肩头,再简单不过的发髻,只留着一只白玉簪子,素净得如同将将折下的莲。
她坐在灯下,拿着金镊子自顾自翻书,没有丝毫要起身的意思。
渐渐的,陆晋也懒得嚎了。他打小儿就把马奶酒当茶喝,庆功宴上那些个寡淡无味的酒水哪能灌得醉他。至多是塞塞牙缝,挑起些许醉意罢了。
酒要喝最烈的,女人也要挑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