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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那年的夏,宋聿第一次见到秦招招。

挺漂亮一小姑娘,独自站在酒吧二楼的看台上抽烟。

是那种细长的女士薄荷烟,她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后,那根烟就轻盈盈地被夹在少女修长白皙的指间;黑长直发一侧垂在胸前,另一边则被别在耳后。

薄烟未散,半掩她转过来的脸,似乎和他对视了,又似乎没有。

潇洒而清冷。

宋聿收回视线,没再往那个方向看,低头安心弹自己的吉他。他在酒吧兼职吉他手,偶尔也唱几句,不为挣钱,只是兴趣使然,无聊打发时间。

家里不要求他独立,只希望他能修身养性沾沾文艺气息——宋家祖祖辈辈不是写书就是艺术家,大伯家的堂姐两周前在国外办画展,整天不务正业、不是打球就是玩吉他的宋聿被耳提面命地又教育了一顿。

可他不长记性,又偷偷溜出来,只想自由,不愿被任何人、任何事束缚住。

凌晨酒吧清场,宋聿换了衣服出来,远远地,看到吧台那儿两叁个小男生正围着一个女孩肆意调笑。

女孩没喝醉,眼神不屑又傲慢地看了那几个人一眼,嘴角一抹冷笑一下子把他们给激怒了。

“你他妈装什么清高——”

话还没说完后脑勺就被重重地打了一下,那个长的贼眉鼠眼的男生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回头一看,嚣张气焰霎时熄了。

他们几个是酒吧常客,他是认得宋聿的。

关于这小子的传言,也听了不少。

宋聿刚来这片儿的时候,因为长的太高调又没什么背景,没少被酒吧里鱼龙混杂的人物找茬;理由是他们的女朋友总是看他,这些人觉得自己没面子。

争执起来打架自然是不可避免的,宋聿和一帮人混战,打的头破血流进了医院。出院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当时第一个站出来挑事动手的人,发了疯一样把对方打了个半死,最后当然抵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又被打进了医院。

可令所有人想不到的是,这次宋聿伤好出院,第一件事还是找到那个人——这次直接把对方打骨折,把警察都招来了。不过这回宋聿没住院,因为那个人的兄弟们都莫名有点怵这个疯子一样的小白脸了,来帮他的没几个。

人少,宋聿打的过,就是赔了一大笔医药费。

但他家好像挺有钱的,也不在乎这仨瓜俩枣。所以直到那混混又活蹦乱跳了,宋聿闻着味儿就追过去把人往死里揍了一顿。

他不是疯子,他是疯狗。

谁敢咬他一口,天涯海角,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一定追着你咬回来。并且他的报复是无穷尽的,一次又一次,让你看到他就想起被揍个半死的痛苦回忆。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出来混,脾气硬的可能有很多,但真正横的却没多少,而像宋聿这种不要命的,寥寥无几。

那个混混到后面看到宋聿就跑,但仍逃不过被“追杀”的日子,最终崩溃地跟宋聿道歉求和,求他放自己一马,这件事方才了结。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找过宋聿的麻烦了。

杀鸡儆猴,可谁都怕自己是那只鸡。

那几个人悻悻然离开了,宋聿回神一看,这才发现女孩就是之前在二楼看台抽烟那位。

对方静静地看着他,眼底带一丝警惕,宋聿不由得失笑,凌厉不羁的眉眼刻意柔和了些许。

他走在前面,把后背留给她,省的她害怕,“走吧,我送你出去。”

宋聿走了很远,身后一直静悄悄的,少倾,才听到轻快小跑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你……你叫什么名字?”追上他后,少女放慢脚步,跟在他身后发问。

“……宋聿。”他实话实说。

那之后他再没去过那间酒吧——远在海外的外公外婆往家里打了好几通跨国电话,说想他了,逼他去他们那儿住一段时间。

一个多月的异国游荡,宋聿把那晚的邂逅忘了个干干净净。直到回国后去了学校,他身后传来一道耳熟的声音:

“宋聿!”

他回头看,然后脑子里突兀的记起了那晚的一切——她的长相还是很有辨识度的,没有了酒吧气氛的加持,她身上反而多了些天真烂漫的学生气。

“我找了你好久,你后来怎么不去了?酒吧的人也都不知道你家在哪儿,又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她说,好像他们是什么阔别已久的老友。

宋聿的确没有给酒吧留联系方式,他散漫惯了,不喜欢拘束,在酒吧的工资也是日结,说不准第二天去不去,纯看心情。

“对了,我叫秦招招,招摇过市的招。”她好像对他很感兴趣,语气里都是雀跃。

那个时候,宋聿还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他的态度也算友善:“你好,以后都是同学了,互相关照。”

开学不到一周,开始有同班或其他班的女孩躲在不远处偷偷地看宋聿,或是往他桌斗里塞纸条。他忙着参加校篮球队选拔,来不及一封封拆开看,一股脑往垃圾桶里扔的时候,看到班里第一名那个男生也在扔。

好像是叫……晏承?他不太记得了。

对方五官比他还要更精致些,学习也好,但气质太过孤傲阴郁,也完全不处理任何人际关系;所以那些女孩尚且能鼓起勇气找宋聿攀谈,却没有一个敢舞到晏承面前的,偷偷塞一封情书已是极限。

收拾那些纸条和礼物让宋聿不厌其烦,但更让他烦躁的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秦招招也加入了那些人的行列。

她人如其名,所作所为比所有人都要更招摇些。很快,周围的人都知道秦招招对宋聿有意思了,但凡看见他们两个同框出现,眼神总是带着想看热闹的暧昧。

宋聿很不喜欢别人死缠烂打。他是对秦招招有好感不假,但不是这个锲而不舍追求他的秦招招,而是那晚在酒吧,情绪淡淡地抽烟、像一轮不可高攀的明月般的秦招招。

两人初见时因为缘分使然萌生出的那一丁点好感,很快就被秦招招消耗殆尽了。

宋聿对她的态度越来越不好,他厌恶纠缠和拘束,讨厌别人总是管着他,盯着他,但偏偏秦招招最喜欢做这些事。而且不管他怎么拒绝,对方还是一如既往。

她以为她只是在追求、讨好,但其实是在无形之中给他施加压力和枷锁。

宋聿都不知道她到底哪儿来那么多的热情和毅力。

她想尽办法换座位到他身边,闲暇时间就趴在桌子上偷看他,还以为他不知道。

他故意为难她,说她考到第一名就接受她的礼物,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了;结果她安静了没多久,还真考了第一名。

她讨好校篮球队的所有人,买了很多水以他的名义一瓶瓶发下去,到他这儿,除了水还多了一个新的冰袋。围观的其他人看见了,一个个起哄的厉害。

可宋聿丝毫不感动,只觉得厌烦——他也以为他会一直这么厌烦下去,或许忍到毕业就好了。

后来,学校举办文艺晚会,宋聿报了个话剧。他的节目里大部分人选都定好了,只缺一个女孩来扮演夜莺。夜莺的演出服又厚又重,颜色暗淡,要背的台词还多,他迟迟找不到愿意出演的人,这时候,又是秦招招,自告奋勇地接了下来。

演出很成功,宋聿在后台帮秦招招把夜莺头套摘下来时,看着她汗湿的头发和热红的脸,不知怎的,心口突然揪了一下。

他不敢细想那种心脏的酸胀感到底是什么,同时也不敢面对看着他时满眼爱意的秦招招。

那天晚上,宋聿几乎是落荒而逃,失眠了整晚。

他曾信誓旦旦、无比绝情地拒绝她无数次,他坚信自己绝不可能会对她产生感情,那现在,他在干什么?

在秦招招坐在观众席上看他打篮球时,他的余光开始自发地捕捉那抹熟悉的身影;进了球以后,他会下意识地看向她,看她为他的高光时刻欢呼雀跃,他心里比进了球还高兴;把果切盒还给她的时候,他刻意把她带到没人的地方,省的场上那些人看她笑话。

宋聿忽然意识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习惯了秦招招待在他身边;她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润物细无声地侵蚀了他的生活,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子。

文艺晚会结束那晚的酸胀感,似乎是心疼。

可是当着所有人的面,秦招招的两分钟表白,他还是拒绝了。

仿佛这样,他就可以麻痹自己,告诉他说他根本没有喜欢上秦招招。

或许是他还在挣扎,放不下自己高傲的自尊心,明明以前那么斩钉截铁地说过自己不会对秦招招产生感情,怎么可以忽然改变心意呢?

也或许是他有恃无恐,他知道秦招招很喜欢他,就算他对她冷言冷语,她也还是会追着他跑。

再等等吧,再等等,他这样告诉自己——等到有合适的机会,他再向她暴露自己的心意,到那时候他们就可以好好地在一起,他一定会对她好,补偿她从前单方面的付出。

这个机会很快就有了。

篮球联赛开始前两天,校队组织了一场聚餐。饭后大家围在一起玩儿游戏喝酒,宋聿打赌输了。

人群里就有好事儿的人,起哄让他答应秦招招的求爱,来作为打赌输了的惩罚。

宋聿装的太像了,把自己都骗过去了,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他是真的不喜欢秦招招,甚至讨厌她。

让他和秦招招在一起,可不就是对他的惩罚吗。

宋聿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沉吟两秒,他点头,状似为难地说了声“好”,没有人知道他表面的虚伪和内心的狂喜——他终于有理由,和她在一起了。

篮球联赛那天,秦招招为了他上场和隔壁学校的球队对抗,他本想拦下来,但拗不过她的决心。她上场以后,他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生怕她在球场上受伤,手心都冒出了冷汗。

别人都以为他执意留下是在意比赛结果,其实他是在担心她。

比赛结束的那一刻,他骤然松了一口气,第一反应不是欢喜他们赢了,而是庆幸她没有受伤。

那天,宋聿再次确认了自己的感情,他早已经非她不可。

老天爷是眷顾他的,在他们对彼此爱意最盛的时候,两个人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

谈恋爱以后,宋聿很明显更爱笑了,以前他人就不闷,看着脾气也好,一笑起来两个梨涡;有了秦招招,他整个人的气质又微妙地变了变,仿佛心里装着蜜,嘴角的弧度多数时候都是上扬的。

大家都笑称:烈男也怕女缠,宋聿是彻底被秦招招追到手了,瞧瞧他那样,一副死心塌地的样子。

可不就是死心塌地吗——

恋爱两年,他们日日形影不离,除了上厕所不一起,吃饭上学都要并肩。

高二,他们早恋的事惊动了老师,宋聿和秦招招都被请了家长,要问清楚以后处分他们两个。宋聿一力揽下所有责任,说是他勾引秦招招同学的,对方是被他纠缠的没办法了,才不得已和他谈恋爱的。

于是学校放过了秦招招,而宋聿落了个记大过的处分,被勒令停学反省两周。

秦招招放了学跑到宋家楼下,宋聿已经被家里关了禁闭,但他还是翻墙出来,于落日傍晚带她潜逃,去看之前答应过她的、望京某个港口正盛放的野玫瑰。

秦招招喜欢旅游,宋聿就每个假期规划一个地点,油画世界般的坎特伯雷,飘浮在湖泊中的宫殿花园意大利贝拉岛,或是某个色彩缤纷的童话小镇——只要她喜欢,他全都陪她去一遍。

他们在“人间仙境”科莫湖附近的民宿交付彼此的第一次,他无比珍视地吻遍她全身,竭力让她得到全身心的愉悦。

那天结束以后,他抱着她洗了澡换身衣服,两人依偎在一起看电影。老生常谈的爱情片,男女主分手以后,男主角为了不让对方忘记自己去做明星,无时无刻不出现在女主角面前,好让她回忆起两人之间的旧情。

秦招招就笑着跟他开玩笑,“要是哪天我们分手了,你也去做大明星,我天天看着你的广告和你这张脸,说不定哪天就心软了,和你复合了。”

他佯装不高兴,然后笑着低头和她吻作一团,言之凿凿地说绝不会有那么一天。

他们会好好的,永远在一起,绝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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