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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静书的好心并未得到程灵素的理解。
程灵素反而觉得程静书是见不得她觅得良缘。
是了。
能嫁给厉云承,成为南齐成王妃,无疑是顶好的归宿。
比她原先的婚事更好。
她盯着程静书的眼睛,道:“我还没来得及感谢太尉千金替我牵的这根红线。若非你搅了我和司马家的婚事,如今我也遇不到成王。司马家虽是天下第一皇商,但说到底就是替皇家赚银子的工具。嫁入司马家哪有嫁入成王府风光!?”
程静书叹气,摇头道:“你算计我的时候不是挺能的吗!?怎么遇到个男人就变得这么蠢!?”
“你……”程灵素呼吸急促,指着程静书,忿忿道:“你分明就是嫉妒。我嫉妒我嫁得更好了!只可惜成王说了,他同我相见恨晚,一见钟情,除了我之外再也看不到别人,今生非我不娶。你是没机会了,就算有,我程灵素也绝不会把成王让给你。”
“我谢谢你啊!四小姐,你这脑子真的是…罢了,厉云承那种男人,就算是送给我我也不会要。”
“我不许你这么说成王。”
“你凭什么不许!?”
“凭我是未来成王妃!!!”
程静书再次叹气。
也许,程灵素和厉云承是一丘之貉、沆瀣一气吧。
她也已经尽了心了,提醒过了。
程静书道:“未来成王妃,你想做梦、想找死都和我没关系。但若你要做厉云承的爪牙对付我的人,我绝不会善罢甘休。”
“如今你这样子,还能怎么不善罢甘休!?”
程静书笑了笑,没有说话。
程灵素却被她笑得有些发毛。
她曾是程静书的手下败将,切身体会过程静书深沉的、难以捉摸的心思。
她甚至一度觉得这个姑娘是妖魔。
不然,为何总能绝处逢生,总能用她们都意想不到的方式翻身呢!?
程灵素不敢小觑程静书。
程静书瞅着她神色几变,心中将这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四小姐的心思摸了个八九不离十。
她问:“你在猜我的心思!?”
“我没有!”
“回答得这么快,心虚啊!?”
“我……”程灵素完全不是程静书的对手。
明明她才是高高在上的那个人,而程静书被五花大绑着、前路不清、生死难测。
可为什么!?
被困的人竟比她这个施暴的人还要怡然自得!?
程灵素恨恨地咬唇。
程静书道:“你不用猜。因为你猜不到!我的能耐你不是已经领教过了吗!?别说你一人了,就是你阖家老小加在一起也都不是我的对手。与其浪费时间猜我的心思,不如乖乖告诉我,我要找的人在哪里。嗯!?”
“你当我傻吗!?”
程静书腹议:难道你不傻吗!?
这话她没直言。
毕竟……
此刻的程灵素多像上一世那个愚不可及的自己。
程静书解释:“我完全是为了你好。你想啊,成王殿下要娶的人明明是你,可他却去太尉府提亲。你说这是为什么!?”
“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会信。成王绝不会做对不起我的事,他说了,遇到我之后他才起了成家的心,他想给我一个家。”
程静书想吐。
如此酸腐,叫人听了就觉得作呕的话,程灵素竟还记得如此清楚。
可笑她也没什么资格嘲笑程灵素。
因为……
上一世的程静书,可能和这一世的程灵素一样蠢。
她努力没有做出嫌弃的表情,反而流露出感动和羡慕,道:“天啊!真不知成王殿下竟是如此情深之人,四小姐你能找到这个归宿,我心里的愧疚也能少一些了。你说得对,这个世道有权比有钱更好,成王殿下不仅有权还有钱,他能对你另眼相待,这也是你的福分了。”
“你总算想清楚了。成王是这世上不可多得的好男子。你这辈子就别想了。”
程静书依旧挂着恰到好处的笑,点头,说:“我自然相信你们的感情,可你家王爷去太尉府提亲却是事实。他必然没有背叛你,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
“什么!?”程灵素下意识被程静书牵着鼻子走。
“那就是成王被人胁迫,不得不去太尉府找我爹爹提亲。你也知晓,成王的母妃是贵妃,最重权势。我们打个比方,若贵妃以母妃身份威胁成王迎娶我,拉拢太尉府力量,也并不是不可能吧!?”
程灵素心里一紧。
对。
她只是破落的青州程家的四孙小姐,是被司马家退婚的不详的女人,旁人给面子还肯唤她一声“四孙小姐”,私下里还不知如何编排她。
而程静书,是太尉府的千金大小姐,是医术无双的小神医,是让逐墨门尊主和血骨门少门主都另眼相待的女人,是和天下第一皇上司马家少主私交甚笃的女人。
她们早已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云泥之别。
虽然不想承认,可…这是事实。
她被那些人……
程灵素五指收紧,拳头瞬间捏得嘎吱作响。
那些过往,她不敢想。
她把怒火全都发在了程静书的身上。
她呵斥车夫将马车驶到了郊外。
她将程静书五花大绑着扔进了深山。
这座山,野狼环伺。
她明日再来给程静书收拾。
若成王问起,她也可说路上出了意外,程静书已经葬身狼群。
……
程静书被摔晕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悠悠转醒。
她头疼欲裂。
她记得程灵素忽然发火,直接将她扔进了山里,让她自生自灭。
自生自灭!?
她由来只会自生,何来自灭!?
她挣扎着在碎石地上挪动。
她靠在树上,不断地用百年老树的树干去磨捆绑自己的麻绳。
她手脚都被束缚,动作自然显得笨拙又拘束。
难免会在摩擦时碰到血肉。
等她双手得到释放时,一双手已经血肉模糊。
她顾不得这些,立马解开身上和脚上的麻绳。
浑身发软,却不得不打起精神。
她要下山,要离开,要去找厉北廷。
她说过要保护他。
这誓言虽起源于上一世她犯下的错,但不知何时早就不限于此。
即便没有留存上一世的记忆,没有怀揣着一颗想要赎罪的心,她这一世简简单单地,就如同一个十三岁的姑娘,能遇到厉北廷,定然是会心向往之、神盼念之,无需轰轰烈烈,却愿随君生死。
她跌跌撞撞在山里走着。
也许是老天垂怜,她竟遇到了上山采药的姑娘。
那姑娘瞧着约莫比她大不了几岁,穿着朴素的灰色短袄,一头及腰的发乱糟糟地用一根绳子绑在脑后。
她说她叫三哥儿。
她本有两位兄长,却都饿死夭折。
等她出生了,阿娘和阿娘发现她是个女娃娃,一时悲从中来,也不顾她的性别,就为了祭奠失去的幼子,给她取名三哥儿。
也有一种男孩比女孩更好养活的想法。
三哥儿将她带回半山腰的竹舍里,给她烧水、烤鱼、处理伤口。
程静书感激不尽。
她捧着边缘都快摔成锯齿状的碗,汲取着这难得的温度。
她问三哥儿:“你怎么会一个人在山里采药!?天色已晚,一个姑娘家不怕吗!?”
三哥儿笑了笑,道:“比起怕黑,怕狼,我更怕阿娘会离开。”
程静书瞅了眼姑娘竹篓中满满当当的草药,问:“你是为你阿娘采药!?”
三哥儿点头,道:“我家里太穷了,裹腹都成问题,哪还有余钱去看大夫呢!?阿娘起先总瞒着我,不肯让我知晓她的病情。她就把咳血的帕子全都藏着,攒着,趁我不在家就洗干净了晾着,若非有一日她实在撑不住晕了过去,没来得及藏好那些染血的帕子,我只怕还蒙在鼓里。
我去求了大夫,大夫说阿娘生了重病,要很名贵的药材才能抢救。我求大夫先救阿娘,我发誓我会赚很多很钱,一定会把药钱和诊金都还给大夫,但大夫不愿意,把我赶了出去。哎,虽然很绝望,但人从来都不是只有一条路可走。此路不通我就另寻他路,他路阻断我就另辟蹊径。
这不,听说这山里有许多名贵药草,只是因为群狼环伺、蛇群盘踞,故而极少有人敢冒险上山采药。我在书中临摹了那些名贵药草的样子,背着篓子就想来碰碰运气,没想到遇到了你。”
“你真勇敢!”
“你若被逼到那个份上,也是一样。我方才遇见你时,也没见你脸上有任何畏惧之色。”
程静书自嘲道:“那大概是因为我不是第一次被人扔进深山了,第一次也很怕,后来就…习惯了。”
三哥儿完全没想到会有这么一番解释。
两个姑娘相视一笑,都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三哥儿想连夜下山。
程静书建议:“还是等天亮再走!我知晓你心中焦急,但狼喜在夜间活动,若我们遭遇狼群,怕是性命不保。”
“我不怕死!”
“我知晓你不怕死!我也不怕死!但我们没有必要白白送死。你阿娘还在等着你把药送回去,你若折在这里,就不怕她老人家再次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
三哥儿喉咙滚动,唇瓣紧咬。
程静书走到她身旁,挨着她坐下,道:“没事儿的,我和你一样,也有必须活下去的理由,也有必须要去见的人。我现在也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他,但我更清楚,他想见到的是活蹦乱跳的我,就如我想见到的也是生龙活虎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