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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黎本想在沙发上躺一会儿,谁知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修那张令人生厌的脸庞,只好站起来,随手披上一件外套,出门散心。

她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逃跑——逃跑不能解决问题,也不是她的风格。

她想逃的话,被同龄人骂“懦夫”的那一刻,被同事放冷-枪失去“副队长”的头衔时,就可以逃了,而不是坚持到现在,继续当一个无知无畏的战士。

现在,战士喜欢上了怪物。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谢黎两只手揣在兜里,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去。

这座城市还算发达,但也有不少外表光鲜内里破败的烂尾楼,每次经过那些空荡荡的高楼大厦时,都能闻到一股垃圾发酵的腐臭味儿。

仿佛这些大楼也是有生命的,化为钢筋遗骸,也会生蛆发臭。

一路上,不少人都跟她挥手打招呼,谢黎一一点头回应。

走到一半,她有点口渴,去排队买了一杯奶茶。

这玩意儿比咖啡还要刺激神经,喝了两口,她心脏就怦怦狂跳起来,手也有些发抖。

这时,她忽然感到一道渴望的目光,低头一看,一个穿开裆裤的小朋友正眼巴巴望着她手上的奶茶,干瘦的脸上写着两个字:想喝。

这孩子一看就家境拮据,衣服已经穿到发馊,裤子也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瘦如芦柴棒的胳膊上还有几个来历不明的针孔。

谢黎不由眉头微皱,半蹲下来,平视他的眼睛,柔声问道:“小朋友,你胳膊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针孔呀,你生病了吗?”

小朋友点点头,眼珠子仍然粘在她的奶茶上:“妈妈说我生病了。”

“可以告诉姐姐,你生的什么病吗?”

“基因病,”小朋友答得十分爽快,“妈妈被黑心商人骗了,买到了有瑕疵的种子……”

“种子”是“精-子”的黑-话。

……这孩子跟修有着同样的境遇。

谢黎一怔。

下一刻,她只觉得兜里一轻,有什么东西被利落掏走了,回头一看,只能看到一个半大孩子拼命逃跑的身影。

谢黎嘴角微抽,伸手往兜里一摸,果然,手机被偷了。

再抬头一看,那位身世悲惨的小朋友也不见了!

什么叫“终日打雁,叫雁啄了眼”,她算是体会到了。

谢黎无奈地摇摇头,没有打算去追。

这种半大的孩子最难逮捕——他们身形瘦小,手脚灵活,对城内大大小小的管道了如指掌,比纽约的耗子还难捉。

偷了就偷了吧,反正她的手机都是性能一般的千元机,值不了多少钱。

只是,思绪难免飘远。

“基因病”指的是遗传性疾病。直到现在,许多遗传病依然无法根治,只能在出生前接受“基因编辑疗法”,才能免除病痛折磨。

所以,现在的有钱人,基本上是没有“基因病”的。

然而很久以前,贵族近亲通婚的时代,“基因病”却是血统纯正的象征——不是近亲结婚的贵族,还不一定能遗传到那些纯正的有害基因。

多么讽刺,生而为人,是优是劣,全是“上层人”说了算。

当跨越阶级的道路被封死时,便开始寄望于上层人“漏”下的基因。

不管是修,还是刚才那些孩子,都不过是时代洪流下的……牺牲品。

唯一的区别在于,修的运气稍好一些,没有遗传到有害基因。

不然作为弃子,他下场比起刚才那些孩子,不会更好,只会更惨——那个小朋友虽然家境颇为拮据,父母却愿意缩衣节食,给他打针。

修显然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不知不觉间,谢黎已经走到一幢烂尾楼下。

这幢烂尾楼高得惊人,似乎有五十多层,零零散散住了不少人,底层甚至开起了商铺。

霓虹招牌忽闪忽灭,人群熙熙攘攘,噪音如潮水般朝她涌来……老板热情的吆喝声,互相问候爹妈的讨价还价声,全息影像的揽客声,以及角落里消-音-器一闪而逝的闷响。

谢黎心想,如果修只是一个普通人,那他肯定有着不可忽视的“基因病”,轻则红绿色盲,重则智力障碍。

唔,如果他有智力障碍的话,那他们肯定谈不了恋爱了,但肯定能满足这小子被拯救的愿望。

如果是别的“基因病”的话,他像现在这样死皮赖脸一些,她再凑合凑合,也不是不能谈。

问题是,一个从小患基因病、不被父母喜爱的人,有可能像现在的修一样无耻吗?

答案是否定的。

而且,她一开始之所以会救下修,也是因为他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让她撞了他。

不然以她的开车技术,估计只有老眼昏花或车载ai失控,才会撞人。

退一万步说,就算她开车技术烂得要命,三天两头撞伤路人,有“基因病”的人也经不住她这么撞。

可能还没来得及一见钟情,就先一命呜呼了。

谢黎苦笑。

所以,修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他们反而走不到一起。

他必须从小亲缘淡薄,竭尽全力留在公司,一路搏杀到高层的位置,冷静运筹,一步步侵吞藤原升的势力,抢夺到菌根网络的控制权,变成耳听八方的怪物……才有可能跟她相爱。

是她太过冷漠,还是她要求太高?

都不是。

是她太过抗拒亲密关系,只有这样的修,才能强行进入她的生活,让她习惯他的存在。

普通人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没有这样的心机引诱她。

谢黎想到了一个成语——天生一对。

换作以前,她打死也不相信,自己会跟生物科技的ceo是天生一对。

但事实就是如此,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这样费尽心思引诱她了。

她是暴风雪里的独行者,如果不是修假装“谢启则”拦下了她,她可能永远都不会想到停下来看一看。

她会一无所知地继续往前走,朝忽远忽近的海市蜃楼般的小镇灯火走去……直到冻毙于风雪之中,孤独死去。

但停下来看一看,究竟是好是坏呢?

谁也不知道。

谢黎走到尽头,无路可走,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天台。

来都来了。她绕过一堆晒棉絮的支架,走到天台边缘,吹了一会儿冷风,然后单手撑着栏杆,轻轻一跃坐了上去。

自上而下望去,整座城市显得萧索而死气沉沉,灰白色的雾霾阴沉地压迫着每一个人。

算了,她想,吸掉了奶茶里最后一颗珍珠。

她救了那么多人,其中不乏罪人和疯子,再救一个最疯的又会怎样?

谁让她天生耳根子软,谁向她求救,她就会回应谁。

更何况,她还喜欢他。

……不,是非常喜欢。

尤其是他全心全意地依赖她时。

发现“谢启则”真实身份的那一瞬间,她的内心其实升起了一丝微妙的快感。

修已经站在了最顶端,却还是向她求救。

她也是人,也会有冲动、欲望,不为人知的幽暗癖好。

他站在世界之巅,居高临下却对她依恋不已的样子……正好满足了她的怪癖。

她愿意对他伸出援手。

只要他听她的话。

想到这里,谢黎正要掏出手机,给修打个电话,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手机被两个小毛贼偷了。

“……”

她正要转身跳下天台边缘,忽然若有所思地一抬头,正好对上了不远处修的目光。

他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死死地、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眼神几近……惶恐。

这是她第二次看到他露出这样的表情,上一次还是她说喜欢他的时候。

谢黎有些疑惑,刚要开口询问,下一刻,只见数不清的白色菌丝如浪潮般汹涌而至,以前所未有的生长速度侵占了天台的每一寸。

不知是否菌丝生长得太过迅速的缘故,他的眼中也爬满了密集的菌丝,在眼球上疯狂挣扎蠕动。

在此之前,他一举一动再怎么古怪癫狂,神情也显得轻描淡写、游刃有余。

现在,他的面部表情却完全失控,手指也在急剧颤抖。

跟兴奋到颤抖不同的是,这一次显然是因为恐慌到极点,大脑对身体失去了控制。

……恐慌到这种程度,简直像是看到了这辈子最为恐惧的场景。

可是,谢黎迟疑地想,她好像什么都没有做吧?

就在这时,修缓缓开口了,声音嘶哑刺耳,带着令人不安的震颤感,似乎来自成千上万个不同的发声器官:

“……你宁愿死,也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第217章 chapter 31

谢黎愣了十多秒钟, 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修不会以为……她要跳楼吧?

她不由嘴角微抽,很想给他一巴掌,让他盼点儿好的。

说来奇怪, 她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 几乎不会动怒, 但无论是修还是“谢启则”,都能轻易激起她的怒火, 甚至是一些古怪恶劣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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