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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墨起身去烧火。
林正随手抓了半把米淘洗煮米汤,在锅上架了箅子,放上几个冷硬的杂面馒头,盖上锅盖。又打开角落的坛子,从里头取出一颗酸白菜,冲洗了一遍,切条装盘,就是早饭的菜了。
乔墨闻到那股特别的酸味儿,嘴里唾液不自觉的分泌。见林正因取酸菜手泡了冷水,冻的红通通的,忙兑了一盆子温水让他洗手。
“天寒地冻的,别用冷水,家里那么多柴,烧点热水费不了多少。你要不注意冻了手起了冻疮那才难受呢。”乔墨对此是深有体会。
林正将手浸在温水里,只觉得一颗心都暖了起来。
“我身体好,火力旺,不碍事。”虽如此说,嘴角却弯起笑,觉得那一句句责备格外暖人。
乔墨笼了笼身上的棉衣,将唔不暖的手伸在灶间烘烤,对于林正旺盛的火力很是羡慕。
在前世他也是个偏寒的体质,但那时冬天有暖气,各种保暖衣,冬天过的还是挺不错。眼下到了这里,暖气是别想了,但保暖衣物总不至于没有吧?不过他也看的出来,林正就是个农家汉子,攒点钱不容易,为他都花的差不多了,哪好再要好衣服。
往灶里添了把柴,悄无声息的将意识进入空间。
在前世,空间于他用处不大,主要是存放母亲的遗物。另外他爱旅游,喜欢看书,所以空间里也有些别致的纪念品,常用药品,包括一些书。
以前母亲让他藏着以防万一的东西,有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一份综合保险、一张存款卡,这些如今是用不上了,只能留作纪念。另外还有母亲的几件贵重首饰,有乔仕买的一套红宝石首饰、两套珍珠首饰、一套金饰,奶奶给的一只水头十足碧绿盈盈的玉镯子,还有母亲自己买的几件小玉饰。
母亲去世后,他也将一些照片放在空间,如今当真只能睹物思人了。
“阿墨?”
“哦,锅开了。”乔墨被唤回神,佯作无事的从灶边离开,拿碗盛饭。
林正只当他是想起以前的家人,怕扯起他的伤心事,也不敢问。
揭了锅,一片热气扑面而来,带着米汤的香味十分诱人。林正将煮成花儿的白米全都盛在乔墨的碗里,给他夹了个热乎乎的馒头,自己盛了碗没米粒的汤,拿着馒头就着酸菜大口吃起来。
这样的待遇不是第一回,乔墨先前就说过,只是林正总让着他。乔墨明白林正的心思,虽有些别扭,却也觉得高兴。谁不乐意有人待自己好?这样吃着饭都想着自己,除了爷爷奶奶和母亲,也只有林正了。
大概,家人就是这样吧。
乔墨一边吃饭,一边在空间里筛选,看看有什么东西能拿去典当,至于被问起东西是哪儿来的……就说自己藏的,端看林正对自己有几分信任和维护了。
母亲留下的东西舍不得动,可除了首饰,其他东西不怎么值钱。
他想着最好只典当一次,有了一笔钱先支应眼下,等以后找些挣钱的门路,慢慢儿日子就好过了。挑来拣去,最后他打算将那套金饰当了,在古代还是金子最实在。当初乔仕虽对感情婚姻不忠,但钱财方面还没有太吝啬,毕竟有些商业场合需要夫妻出席,所以买首饰很大方。
这套金饰很有分量,项链、耳环、戒指、镯子,其中单单一只镯子就重四十克,两只八十克,都是千足金。平日里母亲嫌戴着坠手,都搁在首饰盒里。这一整套下来,差不多有一百三四十克,虽说样式很精美看着不重,但戴着确实累人。乔仕买这般贵,不是多看重母亲,而是觉得便宜失了身份丢面子。
拿定主意,他对林正说:“我想跟你一起去镇上。”
林正只是愣了愣,随即点头:“我去请里正一起往县里走一趟。你的卖身契只是私契,没上官府记录,但你户籍得迁过来,这事儿得里正出面才好办。”
请里正不仅是熟门熟路,更因为乔墨要落户上林村,少不得里正在里边操作。
“嗯。”乔墨想着去县里最好,若是在镇上,他只敢典当一条项链或一对耳环。毕竟镇子小,十里八乡难保不认识,弄不好就别人知道了。他一个被卖掉的小哥儿却藏着金子,哪能不惹出事来。
林正见他对落户没有丝毫抵触,越发相信他是真的想留下,脸色越发柔和。
第8章 青石大氅惹疑问
吃完饭,乔墨催着林正出门,自己将锅碗洗了,把厨房收拾了一下。他从小在农村长到十岁,十五岁以后又一个人住,所以一般家务活都做的来,做饭也不错。一个人总是寂寞的时候多,外出旅游见了什么好吃的,回来了自己也琢磨琢磨,也是打发时间了。
收拾完,又打水洗了手,幸而早饭没一点儿油星儿,不然光水洗总觉得不干净。
乔墨琢磨着是不是做块肥皂出来,就算不去卖,自家用着也好啊。
没等他想完,林正已经回来了。
林正先是去李阿么家打了招呼,李阿么得知他要带着乔墨一块儿出门,不免交代他将人看好。随后林正又去村里的于老头家,借了对方的车,用自家的马拉着,比牛车快多了。到里正家时里正也是刚吃完早饭,听了他的事没推辞,他便匆匆回来,再耽搁就晚了。
林正套好车,从屋里翻出家中所有的钱,裹在布包里,紧紧塞在怀中。又从屋里拿出一件半新不旧的青石大氅,领口一圈儿白狐狸毛,看着就不是一般物件。
“把这个穿着,去县里得二三个时辰,可别冻着。”林正将大氅裹在他身上,仔细掖好。
“这是哪儿来的?”乔墨满腹疑问,怎么看也不像是林正的东西,除非是林正在外那几年得来的。如此一来更让人好奇,他虽然不是古人,但有些眼力,只怕寻常人家没这样东西。
林正倒是坦然,一面赶车一面说:“我在外面的几年都是在一大户人家做事,有一年冬天那家小公子贪玩,失脚掉在结了冰的池子里,我给捞了上来,当家老爷就赏了这件衣裳给我。这东西,我平常也穿不着,你穿上好看,往后就给你穿。”
乔墨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他:“你脸上的伤怎么弄的?”
这个问题让林正沉默了,片刻后才说:“那大户人家有许多仇人,有回跟老爷出门,遇到刺客。我是驾车的车夫,车上坐着老爷,那么多人都是冲着老爷来的,所以我的脸就被划了一剑。”
乔墨不禁皱眉:“然后你就回来了?”
听了那些话就知道所谓大户人家不寻常,林正的脸伤了,自然是不能再驾车出门。只是林正到底是为了那老爷才受的伤,总不会没所表示吧?那也太凉薄了。
林正说:“府里倒是愿意安置我,只是我想着出外几年,也攒了些钱,不如回乡种地,过日子踏实。老爷见我执意回乡,本想送我二百两银子,不过我没要。”
“没要?为什么?”二百两在乡下可是一笔巨款。
“我要了这匹马。”林正抬手往前一指正在拉扯的马。
乔墨一怔。
先前总没太在意,这一细看下便能看出这匹马的不凡。乔墨不懂马,但以外行人的眼光来看,这马体型粗壮,性情温顺,也耐劳。之前林正将车套在它身上,温驯顺从,它又要拉着车跑县城,再到镇子,得走一个来回。
不过,即便古代的马很值钱,也要不了二百银子吧?又不是优秀名马。林正挨一刀毁了容,就换一匹马?
或许这么比方太过功力,可乔墨就觉得太不值得。
大概眼光太直白,林正看出来了,说:“这是匹很好的马,持久力强,疲劳恢复快,拉车耕地都特别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