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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真的有机会认识了,只是跟她接触了两面,就发现了一个最真实、比他想象中还要好的姑娘,也进而在交流中发现了自己的私心:他不止是想和她合作,更想成为她的灵魂伴侣。
那些记者编辑真的有好好了解过她吗?他们怎么能轻易的给她打上不合群的不作为的标签呢?他们不懂她的境界,也就无怪他们无法欣赏她这样的珍宝。
好在这些好导演好编剧都是明眼人,即使她那么低调、那么乖张、那么不在乎别人的质疑,他们依旧有非用她不可的理由。
面光闪了闪,倏尔灭了下去。人眼尚未适应黑暗,就见舞台上出现一道追光,一个颓唐的剪影在苍白的照耀下映在墙上。
林娆饰演的作为第九位目击者的女人缓缓出现在舞台中央,灰头土脸,身体颤颤巍巍,她精神状态不好,像是很多天没有睡安稳觉似的,狐疑的目光四处打量,双手微微颤抖,让人觉得她患有被害妄想症,甚至质疑她供词的可靠性。
她胆怯地接受着法官的盘问,迎着律师的目光露出可怕的微笑。
那是一种怎样的笑容?是冲破重重迷雾却依旧深陷绝望的凄惨微笑。
台下未必看得清,可这样的神态和她肢体、语气天衣无缝的配合,让人不自觉地就能联想得出来。
为什么,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就这样,演技带动起观众情绪,将人带进一幕又一幕引人入胜的剧情,现实和人性的罪孽被层层剥离,在最后的最后,落下令人啼笑皆非又无尽反讽的谢幕。
目击者才是真正的被害人,而所谓正义的伙伴,才是真正的凶徒。
洛岑先是被最后一幕犯了心脏病突然倒地的林娆吓了个半死,随后又被爆发出惊天狂笑的顾昶惊出了一身冷汗。
太真实了,代入感太强了。这种演技的张力,他只在年初完成的电影《真伪》里和老戏骨对戏时才感受得到。
背景音乐变了个不那么沉重的风格,幕布再次拉开,演员们依次上台谢幕。他紧紧扣着扶手,眼中只有林娆笑靥明丽着深深鞠躬的模样。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感觉这么真实了。
从她上台起,他就没有一刻觉得那是林娆。
曾经有影评毫不夸张地大呼:女演员就是靠自己美丽的容颜和身段吸引人的,就算演技再出色的人也得先看脸。而林娆就是在向这种言论宣战。
她极尽肢体和语言让人深信她就是那个可怜而疯狂的女人,独属于人物的气势甚至收敛遮盖了她的美丽,让看剧的人暂时遗忘她原本的容颜,跟随她的情绪一步一步走向终点。
趁人们还没回过神准备起身离场,他又悄悄离开观众厅,钻进车里等她出来。
满心满眼的喜爱无处发泄,他就如同一个戴着十米厚七彩滤镜的脑残粉,不停地刷着林娆几段视频,左右翻看工作室微博发出来的剧照,心里想着:好想把她是他女朋友的事情昭告天下啊……
“咚咚咚——”
有人在敲打车窗,把捧着手机的洛岑吓了个哆嗦。
车窗上的单向透视玻璃膜使外面看不清里面,他却能清晰地看到林娆凌乱地散着头发、手里捧着他送的那束花,悠哉地把手搭在车上。
哎哟这个小祖宗,这么招摇也不怕被人看到吗?
他连忙开了车门锁,让她进来,慌忙想要金“车”藏娇的模样和刚才那个想昭告天下的男人判若两人。
“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一般谢幕之后还得在后台忙很久才对。
“跟他们说了,晚上约了男朋友,反正导演最近身体不太好,聚餐也推迟到下周了。”
“你都跟他们说了?”
“哥们儿,你都把花送上来了我能不说?就是公布自己非单身了,没跟他们说我小男友是谁。”
林娆转身把花放在后座上,拿出木簪把头发盘起,轻车熟路地伸手调了调车内空调的温度和风向,感受到了凉风,长舒一口气,闭着眼睛靠在副驾上。
“小男友?”洛岑咬牙琢磨着这个词,怎么想怎么觉得别扭。
“啊,那个是因为顾老师他们以为我姐弟恋来着,聊天的时候就这么叫的……”林娆眼皮都没抬,懒洋洋地回答。
“……意思是你养我呗?”能和林娆做相声搭档,洛影帝的脸皮不是一般厚。
“养就养咯,又不是养不起。”林娆伸了个懒腰,迷迷糊糊,“小男友,你专心开车,我睡一会啊……”
“……哎!”
洛岑打过方向准备还嘴,就见林娆话音刚落,脑袋往右窗一靠,一秒睡去。
……
感情韦婉说的林娆秒睡技能不是夸张,还真特么就是秒睡……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明天就要入v了,从18章开始倒v,看过的小可爱不用重复购买哦。明天会连更三章,三合一发在一章里,明天更新时间可能会提前到早晨,非常感谢小可爱们到现在的陪伴!mua~
感谢天蓝玉、日常表白大大呀、卖柠檬的547、就不告诉你、明天过后、风飘飘兮的营养液,谢谢你们的支持(/w\)
第34章
夏至日没过几天, 本应冗长酷热的白昼此刻却也悄然被黑夜取代。
城市上空没有万里星辰, 只有零碎闪烁的光芒;疾驰在路上的suv像一只温柔的巨兽, 流畅平稳地穿越街道,车内没有电台或音乐的声音,只有女人平缓匀速的呼吸。
她抱着臂, 脑袋靠着右边的车窗, 耳边翘起的几缕碎发微弱地晃动。
洛岑趁着红灯抽空伸手碰了碰她的小臂, 感到一阵冰凉,赶紧把空调温度调高了些, 从后排捞起一件长袖衬衫轻轻披在她手臂和小腹上。衬衫稳稳地落在她胸前,手刚缩回来,绿灯就亮起。
若是林娆醒着, 一定得对洛岑这卡着红灯时间一连串行云流水地动作感到震惊——温和而轻柔, 准确而不拖沓,一看就是惯会照顾人的。
影帝在外确实也有很会照顾后辈的好名声, 但和那种照顾不同,不是言语上的关切或者生活工作上的一些举手之劳,而是润物无声、心甘情愿又无比自然的付出——她知不知道都无所谓, 反正他愿意这么做。
晚上不堵车,到川林阁也比预计的早, 他驶入后院停下来, 林娆还在沉睡着。
渡边淳一在他的书里把睡眠能力也归入了钝感力的范围, 虽然洛岑觉得他那论述牵强附会的地方过多,但林娆在睡眠方面确实不一般。
一旦早睡早起的习惯被工作和其他事情所耽误, 她总是有办法在其他地方将这些睡眠时间补回来——尤其是在车上和飞机上,而且据说如果不是自然醒,醒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暴躁期。
她看上去是真的很累,还没卸妆都能看到她紧致的下眼睑上隐约浮现的青黑色,脑袋沉沉地靠在窗上一动不动,不知道多久才能醒来。
他探过身去,小心翼翼地解开安全带,好让她能呼吸顺畅一些,接着越过她前身,一手虚扶着她的额头,帮她把座椅靠背稍微往后调了些。
一切妥当,正要撤回来,余光就看到她尽在咫尺的双唇,顿时僵在原地。只消得一偏头,就能完完全全触及她的柔软。
“唔……”
她嘴里不知道在嘟囔着些什么,突然出声把洛岑吓了个半死。
他的呼吸有些紊乱,林娆突然糯软的轻哼惊得他心跳有些快,迅速撤回身体,靠在驾驶位长松了一口气。
冷静,冷静。
为了分散注意力,他拿出手机找到表妹的头像,点了进去。
鉴于他这位大学毕业就硕博连读的学霸表妹回国没几月就成了他的好朋友——著名歌手程颐舟的女朋友,虽然他有些不爽,但确实有些问题想问问。
洛岑:在吗?
估计周末没那么忙,表妹几乎秒回——
初初:有事儿说事儿,别老问在不在。
洛岑:……怎么跟你哥说话呢!问你个事儿呗。
初初:哦好,顺便先说一下我不读心不算命,心理咨询打钱再问,不然别找我。所以你是什么事?
洛岑无微不至照顾人的能力都是小时候照顾表妹锻炼出来的,谁知道小姑娘越大越不粘哥哥,越大越喜欢呛他,少年时一腔怜爱仿佛都付之东流。
洛岑:你有嫂子了……
初初:终于不瞒我啦?上次见你还嘴硬。
洛岑:上次是真的还没追到!!!
初初:我姨妈知道她每天催得紧得儿子已经完成她的第一个梦想了吗?终于可以给她证明我哥是直的了,恭喜!
洛岑:还没和她说呢,我就是在愁这事,到底什么时候公开比较好。
公开,给朋友和表妹都无所谓,重要的是家人和粉丝。他们才在一起没多久,公开真的合适吗?
可是他真的迫不及待想要在任何一个地方明目张胆地光明正大地拥抱她、亲吻她,而不是偷偷躲在角落看剧,连落款都不写就送花。
初初:啊,你可真怂。
洛岑:我还真比不上你。
和表妹这个在国外呆了快十年的人不一样,他洛岑虽然看上去放浪,内心其实还是有些谨慎和保守的——之前是怕唐突佳人不敢明目张胆的表露心意,只敢每天跟她聊天逗她开心;甚至在一起后是不敢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亲吻她。
知兄莫若妹,没等洛岑回复,表妹就发了下一条。
初初:你总是自己考虑太多了,典型的表里不一,看上去游刃有余,内里绅士地不得了,思前想后、三思后行,生怕姑娘不开心就把你踹了,对吧?我猜如果姑娘不喜欢你抽烟,你现在已经戒烟了吧。
洛岑:……很好,继续。
初初:你总是在心里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恋爱是两个人的事,重要的是沟通。你一个人想这么多有什么用,为什么不去问问我小嫂子怎么想?
表妹自从上了初中就再不叫他哥哥了,叫小嫂子倒是叫的亲。
他哼了一声,冷漠地打字:朕知道了,退下吧。
*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氤氲缭绕,迷雾尚未散却,几束微黄的光在很远的地方闪烁,想伸手去碰触那光源,一脚跌进雾中的空虚。
她在迷雾中跌撞前行,在沉沉地坠落中感到一丝凉意,还有一瞬间的无助。
林娆的脚就这么无意识中抽动了一下,手向着空气握拳,像是抓紧了个什么东西,肩膀也随之抖动,整个人就这么抽醒了。
眼皮像是用胶水粘在一起似的,使劲眨了两下才睁开,下意识地四处晃动视线,外面看着隐约像是川林阁后院的停车处,车内橙黄的阅读灯下,洛岑正百无聊赖地看着手机。
他应该是把驾驶座的靠背往后调了调,角度和宽度刚好够他向后微躺并伸直自己的大长腿。
她这么睡了多久?他怎么也不叫自己?
林娆顿时从迷糊中清醒,揉了揉眼睛,张口道:“你……”
刚醒来声音有些沙哑,喉咙像粘着什么东西似的,她皱着眉头清了清嗓子,突然感觉脸颊有什么异样,惊恐地摸了摸……摸到了自己嘴角的口水。
天呐……太羞耻了!
虽然说她皮惯了,可到底还是有点……在意形象,于是飞快地擦去嘴角的痕迹。
动静大了些,洛岑也循声偏过头。
“醒了?”
他放下手机把座椅调回原位,随意轻松的样子让她突然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