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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沈懿,沈悦就会在心里想着,明明你拥有的一切,原本我也是能够拥有的,却因为父亲的偏心,把公司留给了你,让我只能跟着混,如今你大富大贵了,我却依旧是个可怜的“打工仔”。

沈悦心里的不满,在沈懿的财富日渐增长后,越发地多了起来,这几年沈家老爷子过世后,那种感觉更多了,只觉得对方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只因为早出生了那么一年。

因此这几年,每次来沈懿这里过年时,他心情极为复杂。

他自来沉迷酒色,除了家里的这个老婆,外边还养着好几个年轻的小情人,另外还有两个从前的老情人留下的私生子。因为纵欲过度,身体被掏空,脸色不大好,这会子又神情纠结,看起来好不难看。

“不想来就别来,老爷子都死了好几年了,过个年还得往别人家跑,这是个什么事儿啊,以后阿金他们结婚了,难道还带着孩子过来不成?说了又不听,反正是要来,来了心里又不痛快,我看你是非得给自己找罪受。”

坐在他旁边的女人正是他的妻子,看着他这幅模样,心里很是不满,阴阳怪气地说道。

“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

“是,我是不懂,只要我家阿金懂就行了。”

“少废话。”沈悦闭上眼,心里想着自己的事情,不再理会对方。

两人年纪也大了,沈微金又明显偏向于对方,在他那么多儿子里,又只有沈微金得他欢心,因此,尽管夫妻两人关系不好,却也没离婚,只这么拖着。

被称作阿金的人正是沈微龙的哥哥,沈微金。他和沈微龙不同,遗传了沈家基因的优良部分,长得又高又帅,加上从小就精明得很,倒是应了他名字里的那个金字。

他这个诡异的名字,来源于沈悦年轻时后的梦想,就是凑齐那句金龙玉凤。两男两女四个孩子,每人得一个字,只可惜,等到了现在,那金龙玉凤四个字都有了主人,也没见女孩的影子。他生下的是清一色的男孩儿。

小时候沈微金没少为他的名字被人嘲笑,大家都叫他味精,只是他那样的人哪里肯吃亏,一一报复回去,各种手段使尽,让人从此知道了他的可怕,再不敢嘲笑他,却也得了个恶魔的名号。

这所有人里,只有他家蠢弟弟沈微龙没有改口,饶是他各种手段使尽,依旧拖着长鼻涕一口一个味精哥哥,这称呼直到两人长大,才退役。

而此时,这从小就是冤家的兄弟两个,正一齐坐在沈悦后面的那辆大红色的车里,这车颜色鲜艳,在这个入目就是纯白的世界里特别显眼。

尽管路面已经被清理过,但因为雪一直在下,还是有些积雪,本来对沈微龙的车来说,这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但因为沈微金坐在他身边,他不得端正态度,一丝不苟地开车。

沈微龙的车速很慢,他一边开车,一边偷偷瞟了身边的人一眼,心里愤恨地想着,你怎么不去坐爸的车啊,或者自己开车也成啊,干嘛非得坐我的车,你个人渣。

他心里有些怨气,那张肥胖的脸在瞥见沈微金那张淡定的脸后,略有那么些扭曲。

“专心开车,别想那么多有的没的。”沈微金略抬了抬眼皮,扫了他那胖乎乎的脸一眼,沉寂的面色丝毫不变,之后继续看着前方道。

“我都快给你逼成神经病了,还不够专心啊。既然我开得这么不好,你做什么还要坐我的车?”

若是可以,沈微龙一定拍拍屁股要走人,再甩出一句,小爷我不干了。可惜,他也只敢想想。

说出刚才这话已经是极限了,对沈微金,他还是有太多的顾忌,沈微龙长大后胆子反而小了,他知道这个人渣搞不好就要对付自己,实在是不能得罪。

两辆车很快就抵达了沈家,在院子里相继停了下来,管家立马带了人迎上去。

“二叔,二婶,您来啦,天凉得很,又下雪了,这一路不好走吧,父亲正在屋里等您呢。”待车里的人下来后,沈微夏笑着说道,

“好,好,咱家阿夏自己当老板了,果然就是不一样了。”沈悦笑着应了声,看上去开心得很,仿佛先前那个心里不痛快的人还在车里。

“咱们阿夏一直就很不错,如今是更上一层楼了。”二婶也笑了起来,说了一句后跟着沈悦往里边走去。

沈悦忙得很,每天不是去各个后宫那播撒雨露,就是那些小情儿闹脾气,连公司的事都已经交给沈微金在做了,哪里还有空去管沈微夏,尽管一直有听到关于沈微夏的传言,但今天见到他,还是吃了一惊。

去年这个时候的沈微夏表现还有些呆,根本不会和人说这些客套话,在沈懿看来,那是他太笨的缘故,谁想不过一年,对方的待人接物已经有了很大提高,最关键的是,他这次竟然回家了。

沈懿的脾气他再清楚不过了,那绝对是好面子到了极点,他不光带了个私生子回来,还把这孩子的消息弄得满城皆知,沈悦只觉得,对方能原谅他才怪了。谁想,他竟然在这见到沈微夏了。

这究竟是怎么了?他狐疑地朝身后的沈微金看去,只见对方面色不变,显然是早就知道沈微夏会出现。

算了,反正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就是他沈懿运气好,比我早生了一年又如何,还不是不会养儿子,养出了个没脑子的傻瓜,这么多年上班不过替我打理了下财产而已,到时候这沈氏集团还不是要落入我家阿金手里。

想到这,沈悦有种沈氏集团已经是自己囊中之物的感觉,心里也舒坦了,快步朝里边走去,迫不及待地想去戳戳对方的伤疤,儿子还没结婚,私生子什么的就闹得满城皆知,这实在是太过瘾了。

而就在这边沈悦心里胡乱想着的时候,后面的沈微龙和沈微金也跟过来了,沈微龙一手勾着沈微夏的脖子,哥俩好的模样。他虽模样生得不好看,长着一身肥肉,但天生就有种亲和力,很容易就能和人相处。

“金哥,龙哥。”沈微夏笑着跟两人打招呼。

沈微金点了点头,跟在一旁,只听沈微龙十分夸张地说,“阿夏,听说你和邓霖的公司签了个合同,要做他们在国内的第一个项目,是不是真的?”

“这种消息都能传出去?”

“那是当然了,邓霖要做国内市场,跟沈家打好关系是必须的,这消息怎么会藏着掖着呢。不过邓霖那公司在国际上都大有名气,很多人都很看好他们呢,你这一回又要大赚一笔了,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厉害呢,居然能拿下人家第一个合作项目。”

和往常一样,他的语调抑扬顿挫,配上那丰富的表情,就跟做演讲一般。

“哪里是我厉害了,不过是他们刚好有这个项目要做罢了。”沈微夏应了一声,对他夸张的态度不置可否。

☆、47

“你还不厉害,跟兄弟我你还谦虚什么啊!不是因为你是我兄弟,我才夸你,别的不说,单说你那药膳馆,不过一年的功夫,那名头在s市可是响当当的,有哪个人能和你比?s市还有谁不知道你那家超级豪华的药膳馆,不知道你这个超级药膳师啊?”

说到这里,他很是激动,脸上的肥肉更是甩动了起来,只是他父亲走在前面听了他的话,眉头却皱了起来。一直以来,他都觉得那药膳馆不过是个噱头,就是名头响也不过是借着沈氏集团的名声,可如今连自家儿子都这么说,他不得不多想些。

像沈悦这种几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女色上的人,还想玩阴谋,实在是可笑得很,也正因此,早就知道他那些乱七八糟心思的沈懿,并未把他当做对手放在心上。而且兄弟之间,沈懿也不想做得太过,只慢慢架空了他,把他弄出了公司。

这头沈悦纠结着,那头沈微龙还在激动地给沈微夏说着,“说个笑话你听,以前我们几个人到吃饭的点聚在一起,都会说,‘走,去喝酒’,你知道现在改成什么了么?现在都改成了,‘走,去吃药膳’,哈哈!你这药膳馆真是改变了一堆人的生活啊。”

“龙哥。”沈微夏无奈地抚额,碰到了个太爱演的人,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跟你说啊,光我认识的那些人里,就有不少爱吃你家馆子里的东西。我最开始还不明白,怎么药膳突然之间就火成这样了,明明听起来也不是什么很特别的东西啊!哥,你说是不是?”

“你说药膳?”

“是啊,在阿夏开这个药膳馆之前,谁没事会去吃药膳啊,是不是?”

“嗯,从前确实是这样。”沈微金点了点头,对沈微龙的话表示认可。

这沈微夏把药膳馆办成现在这样,确实不容易,最关键的是,s市后来又开了好多家药膳馆,却没有一家能达到沈微夏那家的高度,听说他们那的厨子说什么也挖不过来。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沈微金对沈微夏刮目相看,也把这个从前从不放在眼里的堂弟,摆在了对手的地位上。

得了沈微金的认可,沈微龙更加得意了,“你瞧,是吧,谦虚什么呀,咱厉害就该骄傲地说出来,那么低调干嘛?咱有的是资本骄傲。”

见沈微夏不耐烦听了,忙说,“不过你家药膳馆真的很不错呢,我原本还对那东西持怀疑态度,自打吃过一回后,我心里什么都明白了。那菜不光味道好,还真的有传说中的养身的功效啊!吃完后我只觉得自己精神状态特别好,活力满满。你说你们店里的这药膳怎么就做得这么好呢?我悄悄跟你说啊,连我如今也成了你那店里的粉丝了。”

他虽是说要悄悄说,嗓门却大得很,一副唯恐你没听见的模样,满脸写着,我这么捧场,快表扬我吧。和他相反,旁边走着的沈微金静得很,脸上表情也淡淡的。

沈微金和沈微龙两人长得一点也不像,他和沈微夏一样,高高瘦瘦的,帅气得很。要说整个沈家,就出了沈微龙这么一个胖子,模样也不好看,性格更是二得没得说,实在是异类。

“龙哥,你太夸张了,药膳馆再火也就是个饭馆,哪里就有你说的那么厉害,至于那菜你若喜欢,下回再来就是了,反正vip卡你也有。”

“诶,诶,我肯定要多来的。说起来当初那店铺在我手里,即使是在闹市也没几个人来,要死不活地勉强支撑着,等到你那就大放异彩,终于也体现它的价值了。我说你也太厉害了,第一回做买卖就能这么成功,往后沈氏集团交到你手里了,那不是比起现在要更上一层楼了。嘿嘿,说不定到那时候,咱家这公司就是世界顶尖的医药企业了,你就是世界首富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瞟了自家哥哥一样,尽管对方神色依旧淡淡的,但沈微龙能感觉到,对方浑身都散发着冷气,想到自己终于报了刚刚开车时候的仇,他得意地大笑起来。

沈微龙自知抢父亲手里的股票什么的,根本就抢不过精明的沈微金,因此早早地替自己做了打算,早就独立了出去,自己开了些店,赚的钱虽不能跟那些股票的分红比,但也让他生活舒适。

他如今这一切,跟沈氏集团可以说是一点关系也没有了,他哥哥就是弄到手的再多,那也和他没什么关系。没人比他更清楚自家大哥的恶魔本性了,那就是个为了利益什么都肯放弃的人,自己想从他那里分一杯羹,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被拍成肉饼。

他虽不够精明,却看得明白,对他哥哥和父亲的那些算计,他从不参与,不过不参与但并不代表他就不知道,每天相处,多少总是会看出些什么的。

很快,几人就走进了屋里,沈懿和沈母坐在沙发上,见他们来了并未起身,倒是沈悦夫妇,颇为恭敬地给两人打了个招呼,就是心里再不满,沈悦在沈懿面前还是恭敬的,大哥的威严一直都在。

寒暄过后,沈懿开口道,“嗯,都坐吧,老三他们路上堵车了,估计还要一会儿才到。” 沈懿天生就有一种气场,比起被酒色掏空的沈悦,更是要霸气很多,他说话时的模样与气势,不知为何让沈微夏想到了古代的帝王,越看越羡慕,只恨不能自己也能快些成为他这样的人。

“大哥,听说您当爷爷啦?”

还不知道沈懿已经认下了这个孙子的沈悦,满心以为在这个时候说起这事,能让沈懿动怒。想到对方朝沈微夏发脾气的模样,沈悦就爽快得很。

他就是那药膳馆开得再好又如何,还不只是个小饭店,现在还把私生子弄回家了,还有谁家会把女儿嫁给他。想到这儿,沈悦乐得直哼哼。

“嗯,小豆豆还在睡,一会儿他醒了就让人抱他过来。”

沈懿眉头皱了皱,这个老二还是一如既往的蠢,若不是对方年纪太大了,他一定会舞着拐杖打过去。长兄如父,从小沈悦就没少被他教训,却一直不长进,和他比起来,老三沈墨要出息得多。若非为了维持沈家不散,他哪里会让这蠢货到过年的时候,还带着家人来恶心他。

而沈懿的回答却让沈悦傻了眼,今儿一早才从小情人那里回来的他,根本没来得及从沈微金那里获取最新的信息,他的计划又一次落空了。

倒是沈微金在听到他亲口说出这一句后,满意地笑了,对沈懿道,“恭喜伯父,没想到阿夏是我们这里最先当爸爸的。”

沈懿一直不喜欢沈微金,觉得这人太假太斤斤计较,心胸不够宽广,但到底比他那父亲强些,加上又是一家人,待他的态度也还算比较好的。“你年纪也不小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

“现在事业也没什么起色,结婚的事往后再说吧,男人就该先立业,再成家。”沈微金说。

“就是,就是,男人就该先立业再成家。”沈悦点点头,颇为欣慰地跟着说了一遍,仿佛特别为自家儿子自豪,丝毫没有注意到沈微金的面色在他说出这话后变得有些难看。

沈微金本是要装作无意间说出这话的,顺便坑一坑沈微夏,破坏下他的形象,但他父亲这一接口,就显得他们是故意的,父子联合起来一般。

沈悦的智商实在是坑得一手好队友。

果然听了他们父子俩一唱一和,沈懿面色变得有些难看,对这父子俩的印象更差了。

自己还在这里他们就敢如此说话,对付沈微夏,那等往后自己退休了,这沈微金还了得,沈懿或许对沈微夏有很多不满,但绝对的护短。也正是这对父子的举动,让他坚定了把沈微金从公司挤走的决心。

他必须为儿子扫清可能的障碍,就是亲情也不行,他们不顾情面,那就休怪自己无情了。

这边沈懿他们几个男人凑在一处聊天,那边沈悦的老婆和沈母也拉起了家常。

“大嫂,您真是幸福呢,如今孙子也有了,阿夏又事业有成,不像我们家,阿龙到现在也没个正经的女朋友,孩子就更别指望了,你是不知道,我想抱孙子都快想疯了。”

“嗯,小豆豆确实很可爱,我就没见过那么聪明伶俐的孩子,真是喜欢得心肝都要打颤。”

沈母虽然从小娇生惯养,纯真得很,但并不代表什么都不懂,活了这么多年了,又处在这么个身份,该明白的她也都明白,只是偶尔有些孩子气罢了。这时候她也不想理对方,拉低了自己的档次,只装作没听懂她的意思,笑着说。

她模样比沈悦老婆好看不知道多少,这一笑,惊艳得很,让对方打从心底羡慕,毕竟能生出沈微龙这样的货色的女人,再好看能好看到哪里去。

沈懿虽和沈悦一母同胞,但和对方的花心比起来,他要专情得多,也正是因为他的专情,让沈悦的老婆心里不快。为什么同为女人,沈母能够嫁给这样的好老公,自家老公不光本事比人差一截,更是个老色鬼,在外边不知道有多少女人。

☆、48

沈悦这样的花花公子之所以会结婚,显然和他的风流脱不了干系。尽管那个时候沈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小有些钱财,他的日子也过得相当滋润。

每天无所事事,只知招蜂引蝶的沈悦,一来二去就和王氏好上了。再之后和所有香艳的故事一样,两人干柴遇烈火,地火勾天雷,在上演了无数次爱情动作片,王氏的肚子不负重望的大了起来。

这个时候沈悦也和所有的风流人渣一样,玩得差不多想了转移战场了,加上又不想担责任怕沈家老爷子骂,便怂恿他去吃那些流产的药。

这王氏虽不够聪明,但心眼还是有两个,听到沈悦这话,知道他这是想走人了,哪里肯答应,尽管心里也惧怕自家父亲,却强撑着不肯吃药。

这之后两人聚在一处,王氏一会儿要跟他私奔,一会儿要偷偷把孩子生下,每天幻想着幸福的未来。

沈悦却不肯了,两人好的时候他愿意听人说话,跟她亲近,但这个时候,他只要赶紧脱身,哪里还有精力陪她做梦,便要强行分手。奈何王氏一颗心却放在了他的身上,只要跟他在一起,才不管其他的什么呢,便哭着将这事捅到了自家父亲那去。

这之后两人虽挨了教训,但事情已经闹出来了,两家的大人不可能像他们这么轻率,加上那时候的王家和没有发达起来的沈家,也算是门当户对,因此两家索性将错就错,让两人早早地把婚给结了。

也正因此,早早就出生的沈微金,比沈微夏去世的哥哥沈微云还要大些,是沈家这一辈中最大的那一个。

沈悦和王氏因为一个沈微金走到了一起,但沈悦这样的人,注定是一个风流浪子,根本不会被一纸婚约束缚住,只要有机会就在外边寻花卧柳。正是他广播雨露,那些年轻貌美的花儿才会结出甜蜜的果实,让他凑齐了那句金龙玉凤。

从最初发现对方出轨的气愤,到最后的麻木,王氏的底线一次次在对方的出轨中退后,每次在她以为退无可退的时候,沈悦都会用自己的行动,再一次刷新她认知的下限。

因为沈家出了个能力特别强的沈懿,让沈家从原来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发展成了今天这个规模庞大的大型企业,甚至成为国内制药行业的领头人。沈家这些年累积的财富超乎寻常,社会地位也随着公司的发展大幅提升,相应的,他沈悦的身份也跟着水涨船高。

和沈家快速的发展不同,王家后人不仅没有像沈懿那样敏锐的直觉,更没有那独特的眼光,甚至极为因循守旧,根本把握不了随着社会的变革创造出来的机会。也正是因此,王家没能像沈家那样,凭风借力,扶摇直上。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残酷的,它有一条规则——不进则退。王家虽没有主动往后退,但因为时代在发展,他们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那就是一种退步。

与此同时,这世界还有另外一条铁血规则——落后就要挨打。尽管大家都不觉得谁有资格做这个仲裁者,但这种事情的发生是无可阻止的,沈微夏更是用自己的亲生经历,血的教训,证明了这条规则的真实存在。所以,无可避免的,王家最终被其他公司打压,吞并,尽管有姻亲沈家的帮助,最终还是走向了消亡。

沈家创造的巨大财富,让沈悦这个纨绔子越来越富足,而他作为沈懿的兄弟,公司里的“骨干”,更是无数人吹捧的对象,这样一来,他的自满情绪越来越严重,恨不能每天走路都是鼻孔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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