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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玉才下来便听到这小丫鬟来找傅玉书要药,瞧她问话那态度,倒不像傅玉书的丫头,她轻轻眨眼,实际是把人上下打量了一遍。
少女算不得好看,连中人之姿也没有,只是胜在年轻罢了。
她穿着一身蓝裙,布料很好,可太过朴素,许是穿了很长时间,能看到蓝色已经被冲淡许多,是揉搓了许多遍后才有的陈旧感。
没戴耳环,头上也没有什么发髻装饰,卑微如尘土的一个人罢了。
亲眼看到这女子的模样,灵玉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她扭着细腰过去,走到任熙,道:“你找公子的药,随我来吧!”
说完,人就转身走了。
任熙咬咬牙,显然心里也明白自己比美比输了,还受了这女子的轻视,可那股不服输的劲儿还是让她跟了上去。
等回去了,再好好收拾苏迟,她已做好打算。
火炉上正煎着药,谢灵玉将其抬起来,熟练地倒在小碗里。
她没有交给任熙,依旧抬着药,说道:“这几日公子身子不好,所以药都要按时服用,不能误了时辰。他又是个忘性大的,从来要我提醒。”
最后两句一个“他”,一个“我”,硬生生把两人关系扯得那么近,故作亲密的样子让任熙一下就把那端药的盘子抢了过来。
“姑娘放心,以后我来提醒就成。”
动作太大,汤药洒了些出来,谢灵玉看了那盘子一眼,低头一笑,没再多说什么,由着任熙去了。
好个经不住刺激的人。
少女噔噔噔上了楼,用胳膊把门抵开后就用脚一脚关上了,她动作太大,原本半躺在床上看着密信的苏迟也抬头看去。
“怎么气冲冲的,谁欺负你了?”男人打趣道,他放下公事,接过任熙抬来的药碗。
任熙坐在床边嘟着嘴,想要问苏迟那女子是谁,又觉得这话问出来太轻贱自己,不过是一个好看的女人罢了,何必吃这个醋,可不问心里又憋得慌,只自己和自己生气。
苏迟左肩受伤,连累左手抬着碗也吃力。
任熙发泄是发泄,可也不想虐待他,把他手里的碗抬了过来,一勺一勺喂着苏迟。
她还是第一次服侍人,没有什么经验,再加上手脚也不灵光,满满的一勺药过去,竟有半勺流到男人身上,直喂了几次才算应了手。
最后一口时,苏迟舔了舔下嘴唇的药汁,欣然看着她:“嗯……长大了,会做事了。”
像是长辈在表扬一样,任熙顿时被他哄好了,只顺着男人给的台阶往上爬:“那是……我还是第一次服侍人呢!”
喝完了药,苏迟与她两手交握,他喜欢任熙把心里话都告诉自己,在他面前没有任何隐瞒,男人慢慢引到:“说吧,到底怎么了,平白无故给我好脸色看,我总得要知道原因吧!”
那些小女儿的心思何足道哉,羞涩之意上来,任熙认真看着他,道:“今日我想去买几身好看的衣服,我这件都穿了好久了,别人见了都要笑我。”
原来是这么回事,男人哑然失笑,这是个爱美的,偏偏又美而不自知,难得今日想好好打扮,他当然支持。
“逢云城是三地交汇之城,好吃的好玩的多的是,明日我便带你出去逛逛。”
“真的?”少女两眼放光,可看到他的伤势,又犹豫道:“可你伤还没好,还是不要了。”
苏迟两指弹了弹她的脑门:“我已经养了一个月了,现在只是外头的皮肉没好,出去走走反而要好些。”
“以前打战时比这严重的都好了,这点儿算不得什么。”
为了安抚任熙,他只得重提旧事,可事实是大夫说刺客那一刀直戳肩膀,再近一点,就是心脏了。
他刚从生死线上挣扎过回来。
可又有什么值得在任熙面前说的呢,少女总爱崇拜英雄,这种事说出来他也不好意思。
于是,第二日,苏迟便坐上马车,准备带着任熙出去走走。
傅玉书一脸担心,看着男人旁边坐着的女人笑眯眯的样子,他竟生出一股美色误人的感觉来,明明不是个美女,怎么尽做祸水才做的事。
“先不说公子的伤势,便是外出逢云城也不尽安全啊!”傅玉书再劝道。
苏迟轻轻一笑:“玉书,这天下再也没有比北地更安全的地方了。”
见傅玉书还要再劝,男人扬手止住了,看来是不愿意再听他劝,他拍拍任熙的手,与她额头相抵,十分亲密,嘴里细语些什么是听不到了,只能看到少女被哄弄得一笑一笑的。
莫说军队,这次出去,苏迟也只带了两三个便装侍卫,跟在他身后,男人衣着简单,奈何为人俊朗,身材高大,俨然不是寻常人。
少女也不害羞,一直牢牢搂着男人的手臂,半个身子靠在他身上。
这阵仗,竟像是富家子弟带着他的小妾出来游玩。
“小妾”原本就是出来买衣裳的,千金阁与那谢姑娘一见,先为其容颜折服,再为其衣裳倾倒,比起男人,女人更喜欢欣赏美女。
任熙是养在深闺的女子,女子当守礼,身体发肤不能轻易叫人看见,前朝甚至有那烈性女子,在河中溺水,被男子救上来后,竟一刀砍了自己的手,只因那手被救水的男子所碰。
可任家父母又总是允许她超脱书本礼节,不拘束她的性子。
见逢云城的姑娘都像那谢姑娘穿衣,露出小腰和白臂时,任熙又心痒难耐了,大家都那么穿,她和她们一样也不奇怪了,大不了就在外头也穿上一层白纱,不叫人看清楚。
做着这番打算,少女在老板娘的推荐下,选了一套莲花粉裙,一套嫩黄绣蝶双层纱裙,她等不住了,把那套莲花粉裙换了上去。
老板娘见了,连连称赞,说是还没见过这般白的姑娘,像是个雪人,白也不说,那肉里都是透着健康的粉红,与这荷花裙甚是相衬,毕竟这粉色可不是谁都能招架得住的,一个不注意,就要露出土气来。
任熙被夸得合不拢嘴,尽管知道这是老板娘为了卖她的货而可劲儿夸她,可谁听了这话不高兴。
毕竟是第一次露腰露手,她还是有些羞涩,只捂着脸出去在苏迟面前绕上一圈。
男人还是第一次见她这样打扮,一时呆愣,待看到周边的男子纷纷把目光落在那柳腰之上,
他咳咳嗓子,故作严肃:“穿得这是什么,还不快重新换一件去。”
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夸奖,任熙有些不满,又在男人面前扭了扭:“不好看吗?”
她想到了那个谢姑娘,她也是这么穿的。
苏迟当然不会说不好看,男人起身,走上前去,在她面前小声道:“哪有女子这样穿的,依我看还是你在信安穿的好看,不如还是买那样的。”
任熙又嘟嘴了,两只手摇晃着腰间的流苏,在他面前扭着身子。
“信安的那些衣服太土气了,别人笑话我。”
“谁敢笑话你?”
任熙冷哼一声,没有说话,眼珠子四处转悠,就是不看他。
这样子肯定就是不改主意了,苏迟没得办法,朝前面扬扬下巴:“把那件披纱穿上。”
任熙立马变了脸,嘴巴都笑咧了。
老板娘会看眼色,立马从旁边取下那块披纱,披在了任熙身上。
“这几日有些冷,姑娘披上最合适。”
苏迟无奈摇头,掏出银子又给她把看上的衣服全买下了,而他也有要求,任熙得买两件南地时穿的长衣长裙。
从衣铺子逛到甜食铺,又从甜食铺逛到首饰店,金的银的,头上戴的耳朵上挂着的,满满当当买了几个大盒子,随行的侍从没有一个手里是空着的。
苏迟看着身后的人,庆幸自己来时还带上这几个人,他现在手上挂着一个任熙就已经花费所有力气了。
逛到天黑了,还找了逢云城最热闹的酒楼吃了饭,北地人爱喝酒,此处酿造的酒烈得很,对任熙来说,一口下去人已经晕乎乎的了,还是苏迟扶着人上了马车。
她醉得厉害,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手一直往脸上抓,竟把下颌处抓出了伤痕来。
男人把她的手拿过来看了看,呵,是有多长时间没剪过了,长得像小猫一样能抓人了。
贵女们不做活计,成日喜欢打扮,手上的指甲也要打扮一番,可任熙从来是把自己的剪得短短的,甚至有些指甲能短到里面的肉都露出来,一个个肥嘟嘟的,甚是可爱。
她曾说过,自己喜欢爬树,养长指甲就不能爬了,所以从来都剪得短短的。
苏迟放在面前亲了亲,任熙闭眼嗯了一声,又要往脸上送,苏吃赶紧把这爪子拿过来,不叫她再乱碰。
任熙坐直身子,拼力睁大眼睛,证明自己没有睡着,感觉到自己的双手被人挟持,她转头,认真看着苏迟:“子砚,好热呀!”
苏迟笑道:“你喝了酒,当然热了。”
“不是,是我脸热。”
苏迟一看,总算明白任熙的意思了。因为喝了酒,她现在有些上头,脖颈一处泛着红,可奇怪的是脸上那层皮肤却仍然是白的,没有有点儿变化,完全看不出是个喝醉酒的人。
以前肉眼看去,只觉得那层面具做的太过真实,完全辨不清真假,可现在来看,再像真的也是假的,它感受不了人的体温,只会永远是一层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