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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以往不同的是,振宇开始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到我家门口接我,
我有点受宠若惊,不过也慢慢接受了这段有他的生活,
一整天,一出门第一个见到的是他,下班后他送我回家,最后见到的也是他。
我上班时他总是喜欢边喝着咖啡边盯着萤幕打字,偶尔打累了就趴下休息,
每当我经过他身边时,他会露出阳光的笑容和一个加油的手势,
原本不太有精神,但一看到他的动作就会不自觉的笑出来,发自内心的笑。
他就像是我的充电器,一见到他我就整个人有活力了起来,
不戴上虚偽的面具,只留下真正快乐,感觉真好。
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他,但是我根本没有勇气和他提交往,
当初我伤他伤了这么深,别人都离开了只剩下他还在我身边,
他守护着我,他不在我哭的稀哩哗啦的时候皱眉头嫌弃我,
他不在我做出这么多无理的事情之后弃我而去,
对我这么好的男人,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了。
振宇。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跟他正聊得愉快,突然,他停了下来,我也马上停下。
他笑了,在夜光的照耀之下显得好闪耀,好迷人,
『终于,你停下来了。』我莞尔,说:
「是该停下来了呀。」他缓缓的牵起我的手,相视接着慢慢的逼进对方,
初吻,达阵。
就这样,我们交往了,自然而然的。
我们不像是别对一样高调,我们没掛稳交,我们没有每天放闪,
我们只是每天与往常一样在咖啡厅里面一起工作,
他写我们的小说,我去煮咖啡当服务生,
之后振宇问可不可以和我同居,我答应了,除了如此其他都像是没变,
直到我们再遇见了他们。
那个让我痛苦的,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