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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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境冷静的一张脸,直直扬向时髦女士:“就凭你歧视她是病人。”她语气平静,说话如同阿尔卑斯山间的泉水,汩汩流过蜿蜒川溪。
“我……”时髦女士想要开口反驳,记忆却先她一步,将她的质问,堵回了嗓子里。
谢灵境没给她喘息的机会:“你知不知道,就凭你先前那句话,我就可以去法官大人那里起诉你。”她脸上挂着清淡的笑,笑意却从未延伸至眼里。“你又知不知道,歧视在这里,意味着什么?”
时髦女士哽住,连带她的帮腔们,也一同沉默。
“算了,也没什么大事,别计较了。”苏蔚拉了拉谢灵境的胳膊。
“苏蔚。”谢灵境恨铁不成钢地回头瞪她。
时髦女士却如蒙大赦,却依旧要端了架子,抬了下巴:“就是,压根不是什么大事,还要我道什么歉?不如这样吧,你刚才说的赔偿,我也不要了,咱们两清。”
“这是两码事。”谢灵境飞眼看她,“赔偿我不会少你的,歉,你今天必须要道。”
“灵境。”苏蔚又拉了她,口吻焦急。
“你真是有毛病啊?”时髦女士就差破口大骂了,精修的眉拧到一块儿,视线凌厉地扫过谢灵境全身,嗤之以鼻,“就你这学生妹的样子,你赔得起吗?”
她越是气愤失态,谢灵境就越是平静:“我赔不赔得起,就不劳你操心了。”
罗思澜差点没气到心肌梗塞。
是家中独女的她,爸爸又是兆诚国际的董事长,无论她到哪里,不是被人捧着护着宠着?养尊处优的小公主,突然碰上个软硬不吃的倔丫头,还非要当着众人的面跌她的面子,无论如何,罗思澜也咽不下这口气。
可说又说不过这个倔丫头,难不成,还真要动手?罗思澜打量着自己身边的几个男伴,男人打女人,好像也不对吧,那换女伴上?
谢灵境没她想的那么多花花肠子,她只扶了把快要滑落下去的书,然后催促着:“您可快着点儿,大家都等着呢。”
这下罗思澜都想自己动手了。
“我替她道歉。”一个略显低沉的声音,自时髦女士的后方响起。
谢灵境这才注意到,他们背后的那一桌边,还坐了个人。
浓墨的黑发,骨相出众的脸,眉眼鼻唇都仿佛是造物主的恩赐,完美贴合,才打造成这样一副清俊的面庞。周身的书生气,却掩饰不住眼中的恣意轻狂。那是家境优越,生活一直向阳的人,才能拥有的独特品质。
像盛夏七月,法国南部,阿尔卑斯山下偶遇的向日葵花田。
“我替她道歉。”男子起身——谢灵境这才意识到,他比在场的大部分男士,都要高——“言语冒犯,是我们不对,我向您道歉。”他越过时髦女士,来到谢灵境面前,向轮椅上的苏蔚致歉。
倒是彬彬有礼,绅士风度。
苏蔚是个好人:“没事没事,也是我自己不小心。”
谢灵境在一旁毫不掩饰地翻着白眼,看男子转向了自己,就算上一秒她还觉得这是个给她峰回百转蓦然遇见的感觉的人,这一刻,也毫不犹豫地咄咄逼人:“你以为你是她什么人,有什么资格代她道歉?”
“喂,你够了啊。”时髦女士抢了过来,护着男子。
男子轻笑,伸手挡开时髦女士,看起来不大领她的维护之情。
“出门前,她妈妈就千万拜托了我,要我照顾好她。这么算的话,我也算她,出门在外临时监护人吧。”他垂眼看了面前的女孩子,自己也觉得这解释没必要,可他还是说出了口。
谢灵境作恍然大悟状:“哦,原来是护花使者。”面上鄙夷一览无余,嘲讽地看向时髦女士,学了她先前的高傲模样,一抬下巴:“说吧,多少钱?”仿佛不是在问鞋。
时髦女士也不笨,当然听得出来,她的明问暗讽,又要发作,却被男子阻止:“她的鞋,我来赔。”却是对谢灵境说的。
“君临?”时髦女士先是一愣,继而气急败坏。
谢灵境却是镇定,一挑眉:“哦?那你又有什么资格,来代替我赔?”说着笑,“难不成,我也有个好妈,出门前千万拜托了你,要照顾好我?”
思维清晰,牙尖嘴利,得理不饶人。这是宋君临对谢灵境的第一印象,像只不怕虎的初生牛犊。
“我倒希望,以后能有这个荣幸。”他逼近一步,使得她不得不抬了那双清澈的眼睛,看向自己。
真是可惜了,谢灵境眯眼,还是老祖宗说得对,人不可貌相。这分明就是一只装羊的大尾巴狼!
第3章
将一盒印有“sprungli”招牌字样的巧克力蛋糕,悄悄放去正在窗前埋头苦读的艾玛眼前,果然就听她一声惊喜的感叹:“灵境我真是太爱你了!”——作为中德瑞三国混血儿,她的中文说得实在不能算是地道的,谢灵境往往能从她的发音里,听出天南地北的口音大混杂。
“别爱姐,姐只是个传说。”她将包往床上一扔,同时自己仰面倒下。
艾玛脚一蹬,扭着转椅朝向她,手上不歇,三下五除二地,打开了蛋糕盒子。巧克力蛋糕散发出诱人的香甜,她很没出息地,吞咽了下口水,又扭了身子,回头去纸袋里找勺子。
“跟你姐姐吃完饭啦?”她顺利地找到了勺子,不忘没话找话。
谢灵境躺在狭窄的单人床上,闭了眼,抬手冲她竖了个中指。
艾玛只当没看见:“怎么了这是?”她挖下一块巧克力蛋糕,送进嘴里,发出心满意足的叹息。
“午饭不好吃啊?”她脚尖着地,拖了转椅往前,抬腿去踢谢灵境的床脚柱子。
“怎么会?”人均消费远远超出她生活费水平的餐厅,就算只是一道简单的烤土豆,那也是收费超级贵的烤土豆,有了金钱的魅力加持,她也能不断地心理暗示自己,要吃出金子的味道,才算是物有所值。
“吃饭前跟人吵了一架。”谢灵境知道,今天她要是不把事情跟艾玛说清楚,这个八卦女王绝对能从现在就跟着她,死缠烂打,直到她坦白为止。所以她毫无隐瞒,一五一十地,将午饭事件,说成了另一样精神甜品,给予艾玛味觉听觉双重享受。
谢灵境觉得,自己可真是天上地下,难得的服务周到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所以,那个叫君临的男人,”艾玛艰难地念出了那个名字,“到底长得是有多帅?”她咬了勺子,直愣愣地问。
“这就是你听完整个故事后的第一反应?”谢灵境挑眉,又摇了头,“行吧,咱们绝交一分钟。”她伸出食指比划了个“1”。
“别呀。”艾玛扔了已经吃空的巧克力蛋糕盒子去桌上,自己一个飞扑,趴去了谢灵境的身侧,双手交叠,托了下巴,“我觉得吧,那个男的,”她干脆放弃了说他的名字,“是对你有意思吧。”
谢灵境哼了一声:“对我有意思的人多了去了。”
艾玛鄙夷地翻了白眼:“那你倒是答应一个试试啊,过来苏黎世这么久了,也没见你带过一个男生回来过。你到底是二十四岁,还是九十四岁了啊?”她毫不留情地吐槽。
谢灵境也娴熟地翻了白眼给她:“年轻人,学业为重哦。”她一巴掌拍去了艾玛鼓鼓的脑门上,挺身坐了起来,“该去上课了。”她看了眼手表,起身去拿包。
艾玛捂了脑门,不屑地“嗤”了一声:“我讨厌这节课的教授!”她狠命捶了下枕头。
谢灵境视若无睹,拿了口红对镜子补妆:“就没有你喜欢的教授。”余光扫过艾玛乱糟糟的桌子,又嫌弃,“赶紧起来给你那垃圾堆捡一下。”她也踢了下床脚柱子。
下午的课是大脑神经解剖。一通听讲下来,艾玛只觉得,自己的脑子已经被搅成了一滩浆糊。于是她自暴自弃,一摔讲义,决定今晚去酒吧消遣。问谢灵境,后者毫无表情地收拾着书本,答,去图书馆。
好学生啊好学生,真是万恶的好学生。艾玛咬牙切齿,为自己几秒钟前的放纵思想更觉罪恶。
谢灵境不动声色,淡然补刀:“下周就要交期末论文了,再不写,你就打算下学期来补分吧。”
艾玛欲哭无泪,再见了,她的酒吧之夜。
然而努力学习也总还是要吃饭的,前往图书馆勤学苦读之前,她们一致决定,去校外新开的那家日料店尝尝鲜。在尝试新菜品这一点上,她们倒是不谋而合,颇有探索精神。
z大是举世闻名的高等学府,也是苏黎世颇负盛名的景点之一,每日穿梭校园其中的,除了校务管理人员、教授、讲师、助教、学生,更多的,怕是游人。
不过两者很容易分辨,一般神情雀跃,举着个相机四下拍摄的,十有八九,都是游客。至于像谢灵境艾玛这样的学生,他们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好去让他们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能稍微享受下生活。
而一顿美味的晚餐,就是她们为数不多的享受之一。
前脚才迈下了数级台阶,紧跟着,就听见后头呼喊谢灵境的声音——是她们同级的女生,和谢灵境一样,是这批来自美国的交换留学生之一,她很认真地来跟谢灵境请教一个课上问题——谁都知道,谢灵境过目不忘——这是每一个医学生,可能也是每一个学生,都极度渴望的天赋。只可惜,天赋之所以是天赋,就在于拥有者稀少。
艾玛百无聊赖地往前走了两步,还剩两级台阶,她懒得再迈,干脆膝盖稍弯,纵身一跃,轻巧跳了下去。站定,侧头,就看见大理石雕塑一人高的底座边,几个陌生人正被她突然的出现,给吓了一跳。
艾玛想,得,破坏形象了,赶紧弥补,于是微笑抬手示意。她知道混血的自己,美貌十分制都能打八分了,再配合上完美的阳光笑容,她自信,能抵消先前也是由她带来的惊吓。
果然,就有陌生的男子,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抬起了手。
艾玛得意地回头,望了还在台阶上的两人,真可惜,她们没瞧见,又一个拜倒在她美丽之下的路人。
感受到她炙热的视线,谢灵境抬头,映入眼帘的,除了艾玛小狗一样邀功似的笑,她身后,是谢灵境熟悉的几张脸。
什么叫冤家路窄,这就是了。
罗思澜也认出了面前的人,难以抑制的忿恨,夹杂着些许她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嫉妒,脱口而出:“哟,你还真是个学生妹啊。”虽然是美名远扬的z大的学生妹。
尽管她如此尽善尽美地演绎了什么叫做“仇人相见,眼分外红”,谢灵境却连眉头都没舍得给她皱一下,一双平静的长眼睛,仿佛看一片落叶在地,不着痕迹地收回了视线,看向她一脸茫然的同学,只摇了摇头,继续指了讲义解释着。
艾玛却是一点就明。中午谢灵境给她描述的时候,曾惟妙惟肖地模仿了回“时髦女士”的声音和神态,以至于她现在一看见那位真实的“时髦女士”,一开口说话,就认了出来。
谢灵境该去考表演专业的,艾玛暗暗地想,真是浪费了一棵奥斯卡级别的好苗子。
不过,既然她不开口,那么……
“原来你就是那个‘破鞋小姐’啊。”艾玛笑眯眯地望了时髦女士,口齿清晰地说着中文。
大概是没料到,眉目深邃鼻梁高挺的她,竟然会说一口不算流利,却表达清楚的中文,这着实给那几个人意外了一下——艾玛意料之中的反应。
意外过后,便是愤怒。
“什么破鞋?”时髦女士柳眉倒竖,抬手指了她,“你会不会说话啊?”
艾玛装作一脸的无辜:“难道不是吗?听说你为了一双破鞋,跟人一个病人计较,还骂人。”
“我……”时髦女士哽住,“明明是那个女人轧坏了我的鞋在先!”她气急败坏,胳膊往上抬,又指了谢灵境,“是你吧,败坏我的名声!你可真是个长舌妇。”
谢灵境就好似完全听不见一般,给她的同学解释完了,问:“懂了吗?”
红发女同学珍妮点头,同时聪明地意识到,她似乎很有些棘手事情要处理的样子,于是问:“怎么回事?需要我帮忙吗?”
谢灵境弯了弯嘴角:“没事,你快走吧,丹尼该等急了。”
不远处一个金发高个的男生,对上两人的视线,灿然一笑,举手挥舞——古生物学男孩丹尼,红发女孩珍妮的男朋友。
一向相信谢灵境判断的珍妮,这次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相信她,抱了书本离开,奔向她的丹尼。
谢灵境缓步下了台阶,她有意避开了某人饶有兴致的视线,在经过正和时髦女士争锋相对的艾玛身边时,拽了她一把。
“走吧。”她的声音清凉如水,仿佛没有任何感情。
艾玛被她拽得一个踉跄。谢灵境手劲有多大,她也不是第一次知道了,之前去附属医院的骨科参观学习,骨科主任还曾夸过谢灵境,说她的一把力气,特别适合往骨科来发展。不是说骨科不好,只是这件事之后,每每打趣,他们都会拿骨科主任的那句话来嘲笑她——也是实在找不到她别的缺点了。
“喂,在别人背后说坏话,还敢做不敢当啊。”
时髦女士的气愤填膺,离了几步远,也能感受得到。
谢灵境一如既往,无动于衷,只顾走自己的。
艾玛倒是回了头,扮了个鬼脸,惹得先前那个呼应她笑容的男生噗嗤一笑,随即便被时髦女士狠命瞪了一眼,男生于是又赶紧正色。
艾玛不悦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转头的时候,视线瞥过一束自始至终,都黏着在谢灵境身上的瞩目。她早该想到的。
“哎,”她拿胳膊捣了捣谢灵境的,“那个穿白衬衫的,是不是就是那个,‘君临’?”她拗口地发音。
“怎么,你有什么想法吗?”谢灵境抬手抚了下被晚风吹起的碎发,压去耳后。
“有哇,”艾玛大方地承认,“他长得真的挺好看的,就算扔欧洲人堆里,也是会引人注目的那种。”
谢灵境奇怪地看了她:“所以呢?那又怎样?”
艾玛嘿嘿地笑着,往她身边凑近了些,肩膀顶了顶她的胳膊:“可以考虑下啊,我看他就是对你很有些意思。”毕竟像她这样的混血美人,他都没多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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