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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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华拂去他肩头的碎发,转到他面前,一眼也是有些发愣。
第一感觉,他真黑啊,第二感觉,真瘦啊,第三感觉,五官立体,眼窝深邃,微丰唇型嘴角上翘,长得真好看啊,第四感觉,他多大,不超过二十吧。
呵,平时看他担负着族人的生存大事,特别有担当,简华总以为他二十五六,现在看来,刚刚才弱冠啊。
嗯,是她的弟弟。
简华咧嘴笑了,弟弟,你好。
木野摸着脑瓜子,见简华笑得不明所以,心里毛毛的,眼神扫向木生,又见他一个劲赞他好看,他揉搓着硬刺刺的头皮,求救般望向简华。
那湿漉漉的小眼神,如同一只大大金毛,简华不由笑得更开怀了,她摸了把他的脑门,把手上剪刀递过去,指着狭小的刀面让他自己照,道:“不错,很清爽干净,很好看。”
听到简华亲口说好看,木野放心笑了,他接过剪刀一照,微微瞪大了眼,首先诧异于这东西的闪亮,再看自己,确实清爽干净,顺眼多了,他摸着头皮,朝简华憨憨笑了。
自从发现他比自己小后,木野掳她回来的恐惧一瞬间消失了,简华对他笑得轻松,作为回报他毫无抵抗被她剪去头发,她用剩下的狼皮碎片给他拼了顶雷锋帽,两根细绳子在下巴处一系,帽子就不会被风刮跑了。
当然,这雷锋帽绝对没有80年代的雷锋帽正宗好看,但在炎族又掀起了一股雷锋帽浪潮。
而这时尚浪潮又从炎族刮到了卷羊族,一时间,人人兽皮背心、皮毛大裤筒、雷锋帽,保暖程度上升了不止一个台阶。
狼皮用来做了衣裳,狼肉狼骨也没有浪费,敲碎了骨头放在石锅中,把肉煮得烂烂的,几日下来,连郝运郝丰脸上都泛出红晕来。
木生和木牙、金米等小家伙更是有了精力,整日在洞里打闹玩耍,引得简华怕他们着凉,还特意烧了热水,用兽皮给他们擦汗。
“阿嫂,你真像我阿姆。”
小木生无心的一句话却让简华听了有些心酸。
她由此决定,好好改善一下他们的生活水平,再找路回家。
有缘相遇,尽她所能,她也安心了。
暴风雪下下停停,洞外堆积起一米多高的积雪,让家住北方的简华都咋舌,另外还有一件事也让简华微微皱眉,她的老朋友过期没有来。
也许是太累了,也许营养不够,等吃得好了,应该就会来。简华这样安慰着自己。
要想提高生活水平,首先得改善他们的工具,这里的人以打猎为生,就得改进他们的打猎武器。简华看过他们的石刀,磨得很锋利,用上一阵子,坏了就换一块石头重新打磨。
也用骨刀,但骨刀用来切割肉块,分离兽皮,直接打猎好像用不上。而他们的另一样武器,长茅,则是直接烧制炭化的树杆,全凭一股蛮力在使用。
那可不可以把骨刀和木茅连接起来,简华微微想了下,好像可以把骨头打磨成三棱尖角嵌进木茅头部,再用细藤缠紧。
她找了合适的骨头,拉着木野试了几次,让她惊奇的,木野竟然很聪明,很快就找到让骨头契进木茅的方法,再用细藤缠紧,这样,木茅头上就多了锋利端,投出去威力更大了几分。
炎族和卷羊族的勇士们聚在一起,热火朝天讨论着用多大的骨头合适,契进几分更坚固。
简华丢开手,转身拿着绳索试着做出一个投石索来。
她在记录片中看过,投石索非常简单,一根绳索对折,在对折处编出一个小小兜底来承托圆石子,一头绳索系个环套在指头上,另一头则不需要什么,投时,只要抓着那头,把圆石子放兜里旋转起来,等有了惯性,松开那头绳子,圆石子就会顺着惯性弧度飞出去了。
力大的人甩起投石索,石子飞出去可以把三十米外的钢板击出一个凹槽来,可想而知,如果圆石子击在野鸡野兔身上,那猎物肯定是跑不了了。
但投石索也有个很大的缺点,利用惯性弧度飞出去的圆石子很难瞄准,需要无数次的练习才能校准准头。
但简华想,这些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和练习了,给他们一些时间和练习,不说能准到百发百中,估计人人都能在十次中击中个三四次吧。
为了食物,为了生存,他们一定会努力的,她对此坚信不已。
等暴风雪暂停的间隙,简华拿着她编好的投石索,拉着木野出了洞。而机灵的金猴拉着黑狼、雷猛等人早跟了上来,他们也想看看大巫又做出了什么神奇的东西来。
当简华装好圆石子,朝着前方十米处一棵两人合抱粗的大树树杆笨拙地转起投石索来,木野的眼睛微微睁开了。
转啊转啊,她怕自己力道不够,足转了三十多圈,等她觉得可以了,算好圆弧度,抓紧时机松了一头的绳子,圆石子确实如她所愿地飞了出去。
当然,没有打在那棵大树上,反倒击中了旁边六米开外的另一棵大树的一根横枝,打得那根横枝微微晃动,积雪扑簌簌掉落下来。
哇……
雷猛惊叫了一声。
木野和黑狼的眼睛同时发亮了,他们都看出这东西的威力来了。
“这东西叫投石索,可以打野鸡野兔子,但这东西一转起来就有声响,用的时候得看好了,你们力气大,不需要转这么多圈的。”简华笑笑说道,把一头的绳索环退下来,投给了木野,让他试一下。
木野转起来就比简华有劲多了,圆石子飞出去挟着呼啸声。
可惜,最后圆石子飞出老远,落到了雪地上,吓出一只寻食的田鼠来,什么都没打中。
雷猛哈哈大笑,急不可耐道:“野子,让我也来试试看。这小东西还挺好玩的。”
三人轮流着试了几回,木野终于击中一回他看着的目标了,他道:“这投石索得多甩。”
“是得多练习,练好了,小野物就一直有得吃了。野兔野鸡冬天都出来活动的。”简华笑道。
“真好。”黑狼低低赞了声。
“大巫,你真有本事。”雷猛高兴得一巴掌拍到简华肩头。他那蒲扇般的大手拍得简华腿脚弯了下,肩膀生痛。
“雷子,你手重。”木野瞪眼,急呼。
雷猛缩手急急止住了第二发拍打,尴尬地抓头嘿嘿傻笑。
简华瞪了他一眼,揉着肩头无奈发笑。
“没事吧?”黑狼问。
“没事,一会就好了。”简华忍痛道。
“我帮你揉揉。”木野一手伸到简华那个被拍痛的肩头,认真帮她揉着。
自从把他当成弟弟后,简华倒也不抗拒他的接触,轻重得宜地揉搓几下后,真是舒服多了。她推开他手,跺脚笑道:“没事了,我们进去吧,外面还是挺冷的。”
洞外的严寒完全不能抵挡炎族和卷羊族人得到新式打猎武器的兴奋来,没多久,不管男女老幼,除了抱在手里的,几乎人人一根投石索,跑到洞外对着二三十米外的大树练习起准头来。
此起彼伏的噼啪声伴随着没有打中的懊恼,热闹得如同赶集般。
连小木生和小木牙、小金米都甩得起劲,吓得简华直叮嘱他们不要甩到人身上。最终结果让她多虑了,也许他们血液中天生有打猎的野性,竟然掌握着很好,几十次中总有那么一两次能投中,也没有伤到人,让简华看得实在是自叹不如。
方练得这七八日,暴风雪且住,一日,太阳高挂,竟觉出偌大的暖意来。
简华在石壁上发现一枯藤冒了绿色小芽。
春天,要来了。
对着这一抹嫩色,简华眼眶发红。
炎族和卷羊族嗷嗷叫着,又下了冰面捕鱼。简华带着木野、雷猛和黑狼等人,抬着木通族长和尚者赶到对同山峰查看。此山峰离得卷羊部落小半日路程,不远不近,两两相望,甚至呼喊一声可应答。
此座山峰上也长了些橡树,又杂夹着其他一些杂树,如榆树、桦树等。山坡平缓,阳光遍布,非常适宜定居。简华在稀疏的林子间绕了几圈,看中一块平地,可喜的是旁边还有一条米多宽的小溪,此时冰冻着,但凑近,能听到底下轻微流水声。
阳光正洒在平地上,映照得白雪晶莹透亮。
木野弯腰,拿着一根木棍往下使劲捅了几下,翻开厚厚一块大雪,底下竟是坚硬石面。
“这下面是块大石头,怪不得这里不长树呢。”雷猛叫起来。
“那快把下面翻开,看看有没有石洞什么的。”木通惊喜地支着一根磨光滑的树枝单脚站立起来,兴奋喊道。
“好咧。”雷猛高声应了,用着树枝下力气挖起雪来。
可惜的是,挖了一通后,露出来的就是一块光滑的大石,底下微微向内凹陷着,再没有山洞什么的了。
木通和尚者都有些失望,简华却很喜欢。
第37章 橡子面
简华本就没打算再住山洞,现代人住惯了高楼大厦,敞亮的玻璃门窗,谁会愿意窝在气闷昏暗潮湿的山洞中。烧砖建房需要长时间大力气,简华就想着利用这里高大的树木先建几间树屋住。
现在春暖花开,天气会越来越暖和,住树屋很合适,等到一年时间,应该也能起上几间泥砖房了,到时再砌个火坑,冬天就不难熬了。
这块石头地面,可以用来生活,烧火玩耍,总比泥地强得多。
“阿哥,阿嫂,我们也来了。”
欢快的童声顺着山坡传上来,简华转头,却见炎族人老老小小,人人一个细藤背篓,扶老携幼爬上坡来。
“你们怎么都来了?”木野惊异问道。
“阿嫂跟我说要来看看以后住的地方,木牛叔还说要来捡橡果吃,我们抓完好些鱼就一起来了。”木生的口齿越发清晰,叽叽喳喳说完,跑到了简华身边,拉着她的手,直问,“阿嫂,阿嫂,你看中哪里做我们住的地方了?”
“我们就在这里,这块大石头边,建树屋住。”简华笑答道,边帮他擦去额角的汗珠。
“树屋?树屋是什么?”木生睁着双圆溜溜的大眼,可爱问道。
简华捡了根细细树枝,在雪地上,画了一幅简易版树屋图,令得炎族人瞠目结舌,惊叹不已。
“野狼、野猪都不会爬树,住在树屋中很安全,我们再把周围围上带刺的那种篱笆墙,就算有老虎豹子等猛兽,一时也不会过来了。”
简华越说,炎族人的眼睛越亮。
“可这树屋,到了冬季会很冷的,不如山洞保暖。”木通提出反对意见。
简华看了他一眼,微露赞赏之意,惹得木通老脸红了两下。
“族长大人说得很对,我们今年还要做好准备,打泥砖,烧砖烧瓦,争取在冬季前建上两三间泥砖房,到时砌了火坑就很暖和了。”
简华刚说完,木生就喳喳问起什么是砖,什么是瓦,什么是火坑。
他的问题引得简华额头滑下几缕黑线,没有实物,她实在不知如何解释呀。
“好了,好了,等以后做出来你们就知道了。现在,大伙在这一块地方捡拾橡果吧,都忙去吧。”尚者笑道,适时挥开众人,解了简华的尴尬。
原始人的好学精神也很强啊,简华擦擦并不存在虚汗,暗思道。
半日工夫,满腔激情的炎族人兴奋捡拾了十多筐橡果,把周围一带的橡树都记清楚了,众人抬着橡果篓子,高高兴兴回了卷羊部落,等着简华指导做出吃食来。
第一步,橡果暴晒,等外壳晒裂后取出果肉再下步工序。当简华一说,众人大失所望,不得已,简华命人拿了骨刀剥出一些橡果,放到石碗中浸泡,一夜过去,又用石臼冲成浆水,拿了纱布过滤出粗渣,加热,等冷却下来就凝固成透明微褐色的果冻物,切成块状后,盛在细藤篮中用清水浸泡冲洗。
几次过后,得到的橡子面混着狼肉烧了,如同臊子面般,淀粉特有的软滑混着肉类的肥腻,干果的清香味甘甜扑鼻。
简华喝了一口,感动得都想哭了。
久违的淀粉类食品啊,除少了些辣子,就是爷爷做给她吃的熟悉味道啊。
喝完一碗,眼前有些模糊,简华使劲抹了下眼睛,这是被热气熏的,她可不娇气。
爷爷,你看,我做的多好,橡子面都弄出来了。
等简华缓过神,再想去石锅中捞一碗,只听得呼噜声大起,再看石锅中,竟已点滴不剩。
雷猛护着骨碗,里头是他抢来的最后一口汤汁,他端碗往张开的大嘴中一倒,也不怕烫,这还不算完,又伸了舌头舔骨碗,舔完还朝没抢过他的金猴嘿嘿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