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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郡王府大婚那一日,整个东城都陷入一片喜气洋洋的火红之中,太后赐婚,还亲笔提下“情义千金”的字帖送给一双新人,多么大的体面!

唯有王府正院的慈安堂内杯盘碟碗摔碎了一地,噼啪声响得三条街外都听得见。

陈书眉手中握着一把青丝,用梳子细细梳顺。

“太妃还闹着呢?”

“闹着呢,这是生怕我不知道,她不乐意我做她孙媳妇儿。”

蒋菲菲稀奇地拿起个小圆盒,打开往唇上擦了点胭脂,皱着眉对镜照了又照,然后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往地上一丢。

“这玩意儿擦上血淋淋的,跟刚吃了个孩子似的,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值当的个个抢破头去买?”

“且忍一忍,再不喜欢,也是郡王爷一番心思不是?”

陈书眉赶紧把胭脂捡了回来,悄悄往门外瞥了一眼,眼见没人才放下心来,新婚燕尔,彼此还是要留些颜面。

蒋菲菲抄了块棉布往唇上胡乱蹭了几下,然后怒气冲冲地往地上一摔。

“书眉,我是真的不想成这个亲!”

赐婚那日原本是个极平凡的日子,蒋菲菲心情不好不坏,溜达着去陈府,此时她已有一阵子不去大理寺,闲着倒也乐得逍遥,不明白自己之前着魔般总往大理寺凑究竟图什么。

如今她只要路过大理寺,就会想起死牢里谢知行痛彻心扉的哀嚎,和李修明明清楚凶手是谁,却显然放弃调查的举动。

你是官,我是匪;你位高权重,我勉力偷生;你算无遗策,我自愧不如。

说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都算她高攀,罢了,罢了。

走过陈府后门巷子附近,蒋菲菲明显感觉有人跟踪,她不动声色,闪身躲在墙边,待来人一露头,扑上去照头便打!

“哎哟哎哟,蒋姑娘,老奴一把老骨头,可禁不住姑娘这般打啊!”

那声音尖细绵长,竟是个宦官。

“你叫我什么?!”

蒋菲菲浑身一凉,一手按着宦官,一手伸到靴筒里就要摸刀。

“蒋姑娘还是莫要动手得好,咋家可不是一个人来的。”

眨眼间,巷子两头又钻进来几十个唇红齿白的宦官,团团将她围住。

“蒋姑娘,随咋家进宫吧,太后娘娘有请。”

宦官虽多,她若想要跑,也不是跑不掉,可是宫里既然已经知道她是女子,欺君之罪已然定下,她又能跑去哪儿?当一辈子逃犯吗?

蒋菲菲毕竟在乡野街头生活了小半辈子,和王公贵族打交道不多,并没有意识到哪里不对。

比如欺君之罪,为何召见她的不是知府大理寺,而是太后?太后那么闲吗?

进了宫,先来了一群宫女,七手八脚将她扒了个干净,推到水池子里,拿着棉布一寸寸搓洗,力道大得如同烤炙乳猪前清洗去毛一般,然后又拿了套女子衣裙,描眉梳妆完毕,蒋菲菲已经连路都不会走了,被推搡着带到太后宫殿里。

蒋菲菲脑子被水池子里的蒸汽蒸得凝固,跪在空荡荡的大殿里,听着上头传来个威严的老太太声音。

“不错,聪颖灵秀,修儿的眼光很好。”

不是,连头都没抬,你是怎么看出来聪颖灵秀的?

修儿?

蒋菲菲低着头,心里愤愤地骂了一万句娘,怪不得她的身份能瞒住,合着李修压根儿不是帮她瞒,而是在背后把她卖了!

今儿她要是能活着出去,李修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上头那老太太又说:“照理说,你全家遭贬流放,算是罪臣,这门楣是配不上谨郡王府的,哀家也怕太妃来同哀家闹……可是修儿对你情深义重,苦苦相求,哀家又实在不忍……”

老太太跟台上唱戏似的,一会儿满意,一会儿为难,蒋菲菲一个字也听不懂,心说敌不动我不动,默默跪着不吭声,眼珠提溜乱转。

老太太独自为难了一会儿,旁边有个女官恰到好处地提醒:“太后心疼咱们郡王爷,只要太后肯抬举,什么罪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管保太妃说不出二话!”

蒋菲菲伏在地上,刚搓洗干净的身子生生冒出一身冷汗。

这句她听懂了。

爹爹当年被贬时她年龄尚小,不知具体罪名,只知道和争储站队是有些关系的,换言之,多半是莫须有强加的罪名,不是翻不了的大案。

而现在上头这位太后娘娘,只消动动手指头,就能恢复爹爹清白!

蒋菲菲咬了咬舌尖,让自己更清醒些,飞速把太后的每一个字在脑海里重新过了一遍。

“太后娘娘心慈,不忍郡王爷孝义难两全,才会为难,太妃是郡王爷的亲祖母,定会体谅太后的心意。”

这短短两句,快要把她的牙都酸没了,蒋菲菲身子伏得更低,肩膀抑制不住地微微抖动,看着胆小,实则是过度兴奋。

“民女蒲柳之姿,但求太后垂爱。”

一直到离开宫门那一刻,蒋菲菲都不敢相信,随着她一道出宫的竟然不是罪状诉书,不是白绫毒酒。

而是一道赐婚的圣旨。

且不知是不是故意堵心薛贵太妃,给她宝贝孙子赐婚了个没父兄没门第的罪臣之女还不算,太后又下了一道懿旨,让寄居在远房亲戚家中的蒋菲菲搬到谨郡王府备嫁。

打从那天起,郡王府正院摔盘子摔茶碗的声音就没停过。

而李修这个怂包,领差事出京躲了个干干净净,留她一个人对着老太太,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她倒是想逃婚,可太后精明得很,愣是要等到大婚后才肯赦免她父亲。

“郡王爷也是一番好心,你的身份早晚有暴露的一天,成婚总比砍头强些吧?”

不远处的正院又是一片噼里啪啦,蒋菲菲揉着脑门儿,“我现在觉得,说不定砍头更好些。”

陈书眉噗嗤一声笑了,丢下梳子拿起支钗,“没想到神偷圣手天不怕地不怕,竟然怕给人做妻子子。”

蒋菲菲瞬间炸毛:“谁怕了?!”

我那叫怕吗?!那叫不屑!

再说了,谁知道李修憋着什么坏心?

这件婚事是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她要父亲的清白,太后要恶心太妃,可李修要什么呢?娶她,李修能得到什么好处?

想不通这个,蒋菲菲晚上觉都睡不着。

所幸,新郎一躲三个月,成婚的这一日还是回来了。

李修风尘仆仆,被灌了一肚子酒,迷迷瞪瞪地随着“入洞房”的喧腾声步入新房,开门就见大红鸳鸯盖头伴着满地瓜果皮胭脂香粉扔在地上,新娘子蒋菲菲毫无羞怯,懒懒地坐在喜床上,手里拿着柄眼熟的玉石短剑——他的剑。

剑唰地出鞘。

“回来了?咱们聊聊。”

龙凤双烛的火光中,李修心跳得厉害,从地上捡起盖头,要给新娘子蒙头盖回去。

“你做什么?!”

“啊本王只是……”

刺啦一声,李修呆呆地看着手里被削成两半的红盖头,有些不知所措。

“你等等,本王去找……找针线……”

“找针线做什么?!”

“我把它……缝……缝起来,还没掀……掀盖头的……”

蒋菲菲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四处翻找,两颊红晕双眼迷茫,找了足足一刻钟,委屈巴巴地站到她面前。

“本王刚想起来,我似乎……不太会针线……”

蒋菲菲:“……”

所以她等了大半夜,就等回一个醉鬼。

醉鬼醉醺醺地往喜床的方向走,走得东倒西歪,蒋菲菲看不过眼,下床一脚将他踹了上去,李修脸朝下摔在大红锦被里,嘴里不知嘟嘟囔囔什么,还伸手胡乱拨拉着拽蒋菲菲。

“盖头明……明日再缝,咱们……咱们歇下吧。”

“谁要跟你歇下?李修你给我起来说清楚!”

蒋菲菲抬脚又要踹,脚刚伸出去,大红绣鞋就被人握在了手中,眼前一闪径直被拉到了喜床上,脸对脸摔在李修身侧,彼此只有一息之隔。

她抬手欲起身,那醉鬼又突然伸手搂了过来,下巴抵着鼻尖将人牢牢扣在怀里,蒋菲菲还欲挣扎,抬头却见醉鬼双眼将合未合,漆黑的长睫鸦羽般轻轻翕动,扇出醉人的桃花酒香,张口轻声道:

“歇息吧,小王妃。”

不知过了多久,新房内一双龙凤红烛燃尽,发出哔啵两声轻响,李修缓缓睁开双眼,看着怀里熟睡的女子。

“算计你一回,本王给你赔不是,早日消气,可好?”

睡熟的人自然不会回应。

“当初不是你先亲本王的吗?亲了就要负责,既不说话,本王就算你答应了。”

李修轻轻勾起个满足的笑容,再次将人扣进怀中,眼里并无一分醉意。

这桩婚事始于一念之间,由来还要说回平阳公主围了谨郡王府那一日。

王璠被杀一案,自从指控陈书眉的那封信被贴在国子监布告栏,李修就着意派人盯紧了那个地方,没想到没等到凶手,倒是等到了第二封信。

指控蒋菲菲明明身为女子,却以蒋家独子身份入京,犯下欺君之罪的书信。

拿到那封信,李修久久不能平静。

京中少有人知道,他曾在几年前去过梅山县,也偶遇过蒋菲菲。

彼时他歇在梅山县衙,夜里择床难寝出来吹风,梅山县很穷,县衙府邸不大,他溜达到某处,只听得哪里嘎吱一声,正撞上从天窗里跳出来的蒋菲菲。

月色清澈,将屋顶少年照耀得一清二楚。

这情形着实有些匪夷所思,若说少年是来行凶,也没听得房内喊叫求救,若说是毛贼,手里又偏偏不拿金银,只拿了……

只拿了一盒普普通通的胭脂。

李修心下好奇,隐在黑暗中悄悄跟在了少年身后,只见他不慌不忙地闲溜达在街巷里,直到晨光报晓,这才飞身溜到一间衰败的楼宇背后,跃上二楼窗子轻敲了几下。

里头探出一只瘦削的女人的手,飞也似地从少年手里摸过那盒胭脂,又缩了回去,小声嗫嚅。

“多谢……小蒋兄弟。”

要说销赃,也没见那女子给银两,难道是偷了胭脂送情人?

可那少年不过十二三岁,这就通情爱了?

李修更加好奇,待少年走后也跃上二楼窗户,往里瞧了一眼就唬了一跳。

里面的女子比他唬得还要厉害,轻叫着用面纱遮自己的脸,“你是什么人?你你你……你快出去!我要叫人了!”

李修定定地站在窗口,不知作何感慨,方才虽只一眼,也瞧得出那女子脸上脓疮遍布,房中更是蛛网残垣,破败不堪。

这是一个生病被赶出来的青楼女子。

见李修呆在那里不走,女子一狠心将面纱扯了下来。

“我如今已经成了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你们缠着我还要如何?!要不是你家老爷,我又怎么会成了这副模样!”

李修静静听着她骂,拼凑出一个青楼女子和已婚情郎的故事,显然,故事的结局以情郎回到妻子身旁,而青楼女子患上重病被赶出门为结局。

女子说着说着就开始哭。

“我唱曲唱得好,曾经也是县衙后宅座上宾,病入膏肓才知,这整个梅山县人人都恨不得踩我一脚……只有小蒋心善,给我寻了住的地方,让我饿不死,还送我胭脂哄我高兴,其实有胭脂又能如何,我现在的脸……”

她絮絮叨叨,李修还记得自己的来意,只是问:“小蒋是什么人?”

女子一激灵。

“你是来找她的?哈,穿得人模狗样,也想让她帮你偷东西?”

女子冷笑,面露凶光。

“她是什么人,我不大清楚,但是梅山有传言,说她是已故的蒋子山将军唯一一点血脉,你想利用她,也要问问地底下的蒋子山和他几万精兵依不依!”

那女子疯疯癫癫,李修本不欲信,回去寻了县令一问才知,蒋子山全家流放至梅山服苦役,几年里病的病死的死,竟真的有一丝血脉逃出了苦役深山,管理的人不敢上报,私下里四处在寻,找到定要将其扒皮抽筋。

算算年龄,也的确和少年对得上。

回到京城后,李修第一时间上了一道奏折,请陛下赦免蒋子山的独子,为了防止皇帝疑心,还特意提及可以把少年召到京城,皇帝早忘了蒋子山此人,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下来。

这本是件好事,从李修的角度,不论怎么看,他都是做了件天大的好事。

奈何他怎么算都没算到。

少年不是少年,而是少女!

因此,当李修从国子监布告栏拿到那封信时,他一下子就意识到,让蒋菲菲被迫女扮男装多年、并且被迫犯下“欺君之罪”的庸官,就是他本人。

那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妃为了逼他寻一门得力亲事苦苦相逼,陈书眉和谢知行先后到访,当发现有人闯入书房,并且很可能看见那封指证蒋飞的信时,他登时就慌了神。

当初好心救下蒋飞,难道是为了此刻泄密,再将她送上断头台的吗?!

李修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那一刻他甚至连如何灭口都想好了,却没想到场面同血腥毫不相干。

——他得到了神偷圣手的一个吻。

有些旖旎、有些暧昧、有些意味深长、甚至还有些恨意的一个吻。

此后发生的一切快得来不及考虑,平阳公主带人上门,李修在被捕之前回书房消灭了一切有关蒋飞的证据,然后就被押送入宫。

皇帝没有急着见他,摆明了是要晾着,李修跪在太和殿太·祖皇帝的画像前,心急如焚。

外头小太监在说话。

“太妃也是糊涂,捧着康王的灵位做什么?谁不知道当年康王涉嫌谋害英亲王,那可是陛下的亲叔叔!难道圣上还会看这个畏罪自尽的兄弟的面子不成?”

李修浑身抖了抖,父亲的面子,陛下会看的。

当初毒杀英亲王,本就是陛下的命令,奈何悠悠众口难调,需要一个人来顶罪。

而康王作为曾经宠冠六宫的薛贵太妃的儿子,一直被视为眼中钉,这是一石二鸟。

先皇宠爱薛贵太妃到何种境地,临终前特意将其和太后一起叫到床前,准他死后太妃不必留在宫中侍奉太后,而是可以随康王到封地颐养天年,且不准太后置喙康王府一应事宜——唯有太后应下这一道遗旨,才肯让今上接继位诏书。

太后焉能不恨?

先皇满意仙去,然而他还是算漏了一项。

他以为他一死,皇帝会迫不及待地将兄弟母子赶出京城,自此天高皇帝远,安做富贵闲王。

谁料,皇帝根本没打算让他们离京。

“朕同康王兄弟之情甚笃,舍不得他离京啊!”

兄弟情深兄友弟恭演了足足两年有余,大概是演得腻烦了,再加上英亲王仗着年岁大,时常不敬,皇帝一拍大腿。

“弟弟,朕难做啊!你帮一帮兄长,如何?”

康王两杯毒酒,同英亲王一道去见了先皇。

所以如今李修出了事,薛贵太妃不求先皇,不求太·祖,只抱着儿子的灵位,在御书房前日日大哭。

李修知道,皇帝会看父亲的面子,更何况他本来也没有杀王璠,是无罪的,不怕查。

只是祖母……祖母入宫闹这一场,皇帝不听也就罢了,若是听了,太后会更加视她如眼中钉。

果不其然,他在太和殿跪到第三日,太后便亲自来了,先问起的是他的婚事。

“听闻你祖母在帮你选亲事,薛贵太妃的眼光,哀家是信得过的,徐祭酒的长女和孙尚书的小女儿都很不错……怎么,修儿瞧不上眼?”

李修只觉一盆冰水,从头顶浇到了脚后跟。

谨郡王府看似煊赫实则摇摇欲坠,全部建在父亲的血肉之上,除了大理寺之外,实在无法担当更多,若是敢攀附高门贵女,宫里不怕送上第三杯毒酒。

李修几日水米未进,浑身脱力地跪在地上,看着太后身后嬷嬷手里的托盘瓷瓶,想到父亲死前七窍流血的模样,万般绝望,突然就想到了那个吻。

有个方法,或许能同时救下他们二人。

李修重重地磕了个头。

“儿臣已有心仪之人,今生今世只愿娶她一人,奈何祖母不肯,求太后成全儿臣!”

实际上只要太后派人稍稍一查就会知道,他同蒋菲菲此前交集甚少,实在谈不上互生情愫,然而事实如何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要娶一位罪臣之女,且薛贵太妃对此事的反对,会导致她失去对王府的掌控权,这两样才是太后在意的。

有什么是比看着赢了自己半辈子的宿敌败在孙媳妇儿手中更痛快的?

“嘘嘘……不怕不怕。”

夜色动人,红烛噼啪,蒋菲菲在睡梦中挣扎了几下,李修伸手在她肩头轻轻拍着,待人重新睡得沉了,才也跟着缓缓阖上双眼。

一开始,真的只是临时救急,一桩婚事救两个人的命,怎么算都是划得来的。

可过了这么长时间,甚至到了婚事当天,他多次欲言又止,总是不敢说。

“我害你犯了欺君之罪,你没别的办法,只得嫁给我?”——这太混蛋了。

“我需要一个让太后满意让祖母生气的王妃,你恰好在眼前,特别合适!”——只怕等不到说完就要挨上一串无影脚。

“我很是喜欢你,反正你也亲了我,多少应该也有点喜欢我吧?”——这太自恋了。

李修胡思乱想着,缓缓睡着,晨光熹微,二人紧靠在一起,身上喜服身下锦被,四处是大片喜气洋洋的红。

可是……

多少应该……也有一点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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