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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回头就看见不远处的齐堃,他扔了烟,用脚踩灭了,然后把手插在口袋里,步调散漫地往回走。

心口莫名被什么撞击了一下,她扬着声音喊了句,“齐堃!”

他顿住脚,没回头,唐瑶其实就想着说一句谢谢,可觉得别扭的很,怎么都说不出来,隔了好几秒才憋出一句,“以后别抽烟了,对身体很不好!”

他重新抬了脚,迈出去,走了四五步,才回了句,“就你好管闲事!”

唐瑶想,她其实一直欠齐堃一句谢谢,也欠他一句对不起,只是有些话,错过了时候,就没了说出口的意义。

终于到了包厢,齐堃推开门,冲她扬了扬下巴,“进去吧!”

那一扇门打开,仿佛是旋开了时光机,熟悉的人,熟悉的面庞,和熟悉的吵闹声音。

像是回到了高中的时候,大家挤在火柴盒一样的教室里,睁眼闭眼,身边总是那些人,互相依靠,互相厌烦,互相较劲,又互相鼓励,一起努力,一起欢笑,一起看着黑板上的粉笔字,听着老师的喋喋不休,互相交头接耳着,说时间过得真慢啊,可一眨眼就各奔东西了。

真熟悉啊,唐瑶忍不住掐了下自己,像梦一样。

有人给唐瑶打招呼,她一一应着。

边儿上人递了烟,齐堃接过去,夹在耳朵上,那人又递了火,他摆摆手,说了句,“别,戒了!”

“不是吧?这话从你嘴里听见,可真稀奇!”

齐堃笑说回,“戒了很多年了!”

唐瑶扭过头去看他,他也看着唐瑶,最后只说了句,“过去坐着吧!人还没到齐,我出去接一下。”

看着他转身,唐瑶忽然叫了他一声,“齐堃!”

他转过头,目光清亮地看着她,“怎么?”

“你哮喘好点儿了吗?”她也不知道怎么就问了这么一句,可就是想说点儿什么。

他忽然就笑了,“嗬”了声,“放心,死不了!”

一个粉团子忽然从旁边钻了出来,抱着齐堃的腿,“爸爸爸爸,快呸!你说死了,快呸!”

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扎俩辫子,穿一身粉嫩嫩毛茸茸的衣服,看起来柔软又可爱。

齐堃蹲下身,单手把她抱起来,听话的“呸”了声,问她,“跑哪儿去了?”

“林姐姐带我去抓娃娃了!”粉团子开心地把战利品给齐堃看,“漂不漂亮?”

齐堃那样的糙汉子,大概也看不出一个布偶娃娃有什么漂亮的,敷衍地“嗯”了声,粉团子却笑得开心,指着走在后面的林嘉怡和林嘉怡身后的宋子言,“是那个叔叔厉害,他一下子就抓了一个最大的。”

唐瑶愣在原地,她没想到齐堃会有这么大一个闺女,更没想到会这么猝不及防地和宋子言林嘉怡面对面。

宋子言走过来,揉了揉粉团子的脑袋,问齐堃,“你女儿?”

齐堃揉着粉团子的手,“嗯”了声。

宋子言又说,“挺好的!”,林嘉怡看着唐瑶,打了招呼,“唐瑶,好久不见了!”

唐瑶也回,“好久不见!”然后用余光去看宋子言,他穿着黑色的衬衣,外套搭在臂弯,整个人看起来成熟了不少,也内敛了不少,似乎也冷漠了不少。

他没看唐瑶,直接掠过她,往里面走,林嘉怡抱歉地看了一眼唐瑶,跟着进去了。

门口处又只剩了齐堃抱着粉团子和唐瑶面对面站着。

齐堃看了唐瑶一眼,想说什么,最终没吭声,戳了戳粉团子的脸,“怎么没跟阿姨打个招呼!”

“姐姐好!”粉团子叫完姐姐,侧头冲齐堃扮鬼脸,“姨姥姥说看见漂亮姑娘要叫姐姐,不然你就找不到女朋友了。”

唐瑶莞尔,逼自己不去想宋子言,冲着粉团子说,“真可爱,你叫什么名字啊?”

“盛夏,小名叫果果。”齐堃替粉团子回答,又对唐瑶说,“去坐着吧,我出去看看!”

走的远了,唐瑶还能听见齐堃的声音,“刚刚是不是偷吃糖了,我怎么闻到了橘子糖的味道?”

果果揪他耳朵,“那你是不是抽烟了?我闻到了烟味儿,唔,好臭!”

“扯淡!”他的声音含着笑,“你什么时候见我抽过烟,别岔话题!”

……

不隔音,屋里的人都能听到,有人笑,“小五这闺女鬼机灵着呢!”

“哈哈哈,是啊,也不知道随了谁,伶牙俐齿的。”有人接话。

大家讨论完了,又围着林嘉怡和宋子言问东问西,热热闹闹,一点儿也没冷场。

唐瑶只觉得大脑发涨,恍惚觉得前尘往事都是错觉一样,那些记忆中和宋子言在一起的画面,大概都是她一个人臆想出来的吧,不然他怎么会这么干脆彻底地忘了她?或者是装作忘了她?

唐瑶觉得嘴里泛着苦,苦意顺着喉咙爬到食管,连带着胃也像是塞了石头。

大家吃的尽兴,只有她食不知味,觉得整个世界嗡嗡乱叫,像是掉进了滚筒洗衣机里,天旋地转。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不甜,大家不喜欢不要勉强哈~

要是喜欢的话记得常来按爪留言呐,群么

第10章 应城(修)

“这件裙子怎么样?”郑晴拿着在唐瑶身上比了比,亚麻长裙,腰间一条藤编细带,坠着几根波西米亚风格的羽毛。

复古田园风,很小清新,唐瑶个子高,撑衣服,不至于穿成乡村非主流,前几年的流行款式了,可是对于小城市来说,潮流似乎总是慢一步。

似乎上学的时候,就是这个节奏,非主流流行那会儿,大城市早就玩过去了,他们还玩的不亦乐乎,隔了一会儿,也没听见她的回应,郑晴抬眼去看她,果然又在出神。

“哎,亲爱的,咱能专心点儿不,给你买衣服呢,上点心呐宝贝儿!”

“抱歉!”唐瑶回过神来,一脸歉意地瞅着她,又瞅了瞅裙子,“太长了,行动不方便,而且上班的时候,工作服都遮不住它,露出来太难看,会给病人很差的印象。”

“还没开始工作呢,你就秀你的敬业度了!”

“这是基本职业素养!”唐瑶拿过衣服,挂在架子上,扯着郑晴出去,“不用买了,我衣服够穿,你要买什么我陪你逛。”

这世界竟然还有不热衷买衣服的女人,郑晴像看史前怪兽似的看着她,“你生活的乐趣是什么?”不妆点自己的女人通常也不喜欢交际,没有交际就没有人脉,没有人脉就更没有交际,如此循环。

“背方歌算吗?或者研究本草纲目?”唐瑶笑道,大抵是性格问题,独处对她来说更舒适一些,一个人研究药理,比一群人待着更能让她觉得舒心,她认真思考了下,“我比较喜欢研究食疗,对吃的比较讲究,至于衣服,首要是整洁,其次是舒适,其他的都算次要吧!”

郑晴撇撇嘴,懒得跟她争论漂亮衣服对女人的重要性。

领着一个对逛街毫无热情的女人,郑晴也显得有些兴致缺缺,挑了一管口红就终止了行程,带着她去吃饭。

点了两份七分熟的牛排,虽然店面装修挺不错,价格可观,可是牛肉肉质并不是太好,配的酒更是劣质,喝一口,喉头刺激的难受,唐瑶实在食欲缺缺,只一小块一小块地把牛排切割下来,码好放着,并不吃。

郑晴边吃边聊,吃的差不多了,才发现唐瑶一直在玩,一整块牛排只吃了大概两口,其他切割成大小相等的方块,整齐地码在一起。她啧了声,“这刀功,我都怀疑你是外科医生了。”

“我辅修临床医学,但心理素质不好,没资格上手术台,其实医生是不分科的,它不像别的行业,可以专攻一面,医学是相通的,学医不易,需要博学后才能专攻。”医学之路坎坷而荆棘,有老师说过,只有最优秀的人才学得了医,所以第一次高考,明知道宋子言考了医学专业,她也不敢报,她没那个自信。

可是后来为什么又去复读了呢?天知道!

所以痛苦是自寻的,抱着回忆活在灰暗之中,也是她自找的。

怪不得旁人!

她垂下眼睑,或许一开始就错了,她好好待在祖国之南,学着最初报考的会计学,毕业后进一家公司,或者事务所,然后可能,一辈子和宋子言都没交集了,那样她会难过,会伤心,会不甘,可是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s大是他的母校,哪怕他申请的是余下课程均在德国完成,可是他的母校毕竟是s大,他又那么优秀,学校会有很多他的消息,他在德国的照片,他做过的那些研究,还有视频资料。

她记得第一次坐在学校大礼堂里看见他的视频的时候,恍惚地觉得自己堕入了梦里,视频里他穿着白大褂,娴熟地拿着手术刀,完成肿瘤组织的切除,画面最后定格在他的手上,骨节分明,虎口处有一排浅浅的疤痕,看不大分明,但唐瑶知道,那是一排牙印。

是她咬上去的,是初二?或者初三?她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一个夜晚,她拉着他看鬼片,名字她至今还记得,叫“门后有鬼”,他不大喜欢看这种无聊的东西,一边写数学题,一边陪着她,昏暗的画面,配乐又阴森又恐怖,唐瑶所有的神经都绷着,一扭头,却发现宋子言不见了,恰巧影片里一声尖叫,唐瑶啊的一声就叫了出来。

他跑进来,问她怎么了,她拿他的枕头扔他,“你别乱跑行不行,我拉你给我壮胆的,不是让你吓我的。”

他有些无奈地摊手,“我只是上个厕所。”

“上厕所也不行!”

“那我就地解决?”说着就要拉裤链,唐瑶扔了另一个枕头过去,“变态!”

他咧开嘴笑,在她身边坐下,一手揽着她的肩,“电影而已,至于吗?”

胆子小,但好奇心重,她有什么办法,哼了声不理他,过了一会儿,他猛地拍了一下她的肩,拿着手电筒放在下巴壳子上吓她,她神经正脆弱,差点崩溃,追着他满屋子打他,最后眼泪都出来了。

他一看她掉眼泪,立马就慌了,不停跟她道歉,他没想到她会这么害怕,跟她保证说再也不会了。

她惩罚他,抓着他的手一口咬在他的虎口,失了分寸,血都咬出来了。

然后换她慌了,着急忙慌地拿了酒精给他消毒,他还跟她开玩笑,“怎么,怕我得狂犬病?”

她拿着棉签戳他,“你才是狗!”

后来那排牙印,就那样长在了他手上似的,怎么都消不掉。

唐瑶记得那天在礼堂,老师在上面作着总结,她却失了神,眼睛盯着屏幕上他的手,直到眼眶发热。

那些回忆,如珠似玉,任凭时光的灰尘盖了一层又一层,风一吹,立马就又浮现了。

忘不了,也不能忘,怎么能忘呢?这短暂的生命里,他大概是她唯一的光了。

宋子言,我该怎么忘记你?

郑晴举着手在她眼前晃,“怎么又发呆了?”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不能再想了。

“要不我带你去吃点别的?”知道唐瑶嘴挑,所以带她来了应城最好的牛排店,可结果似乎并不怎么样,郑晴笑道,“我们上学那会儿应城连个肯德基店都罕见,吃一次汉堡就跟吃了满汉全席一样牛逼,牛排店也是这几年才有的,齁贵,至今也没几家,来这儿的都是装个逼,谁能吃出来什么,像你这样的,少见!”

唐瑶看着桌面,“我只是不太喜欢吃肉,而且也不怎么饿,下次我做菜给你吃,不要总在外面吃了。”

郑晴说好啊,下次尝尝你手艺。然后忽然又想起来,“我记得你最爱喝牛奶,待会儿带你去买,我让老路给你送家去。”

唐瑶垂下头来,拿着叉子戳盘子里的水果,轻轻地点了点头。

不是喜欢喝,只是习惯喝,宋子言家里就他一个,爸妈宝贝的不行,初中那时候流行订牛奶,他们那时候寄宿,她妈就定了一份,每天给他送学校去。

他讨厌牛奶的味道,每天穿越两个班的距离,送到她桌子上,盯着她让她把牛奶喝了,美其名曰,给她补充营养。

那时候唐瑶就瘦,瘦的像是营养不良似的,他总是捏着她的脸,啧啧感叹,“你饭都吃哪去了?”然后领她去他家吃饭的时候,总会多夹一根鸡腿给她。

牛奶喝了有三年吧,高中的时候,因为人家不送牛奶了,于是就没再订,但他还是会买盒装的给她。

所以后来唐瑶的身高在同龄人中间脱颖而出的时候,他总是得意地跟人说,我家瑶皮肤白个子高,全是我一杯一杯牛奶给喂出来的。

郑晴带着唐瑶去超市买牛奶,她站在一排排货架前,恍惚又想起那些年他带她去买牛奶的画面,“这个牌子的太甜……这个比较腻……喝这个吧!”他轻车熟路地带她在货架里穿梭,然后选了一种,拿去付账,她一路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媳妇儿。

曾经幸福那么近,一伸手就抓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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