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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阡陌之间沟渠侧畔,孩子们或是找寻着黑甜甜、或是和斑鸠争抢着嘴甜的桑葚,一个个吃的嘴巴要么是黑的、要么是紫的。

城郭间的炊烟敢在太阳落山前飘荡着,此时大部分人用不起灯烛,只能趁着还有些微亮的光吃了晚饭。

再次推开吱吱作响的柴门,将柴草放好。

葚子递给嫂子,嫂子捏了几颗,也不知道是葚子甜的还是觉得小叔总算做了点事,不再冷着脸,说了句“吃饭”!

回到屋里,终于亲眼见着了自己的大哥,身量和自己差不多,但是早早地腰就有些弯,常年做鞋留下的痕迹。

名叫麂的兄长手里捏着一块鞣过的动物皮子,似乎是在琢磨用在鞋帮上还是补在鞋底。

嫂子将一枚葚子从他脖后递过去,默契而准确地找到了嘴巴的位置。麂也不抬头,顺从地张开嘴吞下那枚葚子。

咀嚼了几口,将鞣软的皮子扔到一旁,抬头问适道:“你下午去拾柴草去了?”

“嗯,想着帮家里做些事。”

麂点点头,只说了一句和妻子一样的话。

“吃饭。”

说完收好了各种各样制鞋的工具,擦了擦手。

适觉得气氛有些不对,记忆中这兄长很少说话,今天总觉得似乎欲言又止。就像是清晨树叶上的水滴,怎么看都要落下来,可怎么等都落不下,直到太阳高高升起挥发干净。

一旁的饭香飘来,适不再多想,开始吃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顿饭。

三足陶罐煮出来的粟米饭,大约没有仔细淘洗,将粟米的清香都保留出来。

上面放着一小段咸鱼,自然没有油。旁边是一罐绿菜叶和盐水煮出来的汤,里面的菜是此时主流的蔬菜,秋葵。

庶人之家,粟米为饭、豆叶为羹。

陶罐的旁边放着几个挖的很漂亮的勺子,平民很少用筷子,便是用筷子也要很有讲究。

贵族吃饭要有餐叉、勺子、筷子、餐刀等等,每种餐具都有自己的用途,是一种贵族礼仪。

比如吃粟米饭一定要用勺子不能用筷子、吃羹要视情况用筷子:如果有菜叶,不能用勺子,一定要用筷子夹起来吃;反过来如果羹里面没有菜叶,一定不能用筷子。

所谓羹之有菜者用梜、无菜勿用;饭黍勿以箸。

这也注定了,适就算将来混到了个姓,也不可能跻身上流社会,吃顿饭的规矩就会被人笑死,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要做的东西太多,他可没时间去花几年去学礼。

既是在自己家,也就没有那么多礼节,拿起勺子就吃,用勺子捞起盐水煮过的秋葵用以下饭。

忙了一下午,适也是饿了。粟米饭没什么味道,咸鱼有些臭,菜叶子水津津的,可也吃的狼吞虎咽。

吃到一半的时候,麂忽然说道:“弟弟,你去拾柴草,我并不高兴。”

适一愣,勺子停在嘴边,不知道兄长为什么不高兴。

“父母去的早,若是你一早就学着做鞋或是帮着做些别的事,我当然高兴。你应该记得,你说你不愿意做鞋,想着做些大事,我只劝过你一次,在那之后便没再劝过。”

适回忆了一下,确实如此,不知道大哥的意思,也不回话,只是点头。

“适啊,这做人就像是做鞋一样。”

“一块皮子,做什么样的鞋,在割皮子之前就要定好。做了一半,又想改变,那这块皮子还有什么用?”

“如今墨子正在城中讲学,你却不珍惜,这时候或是想到家里,难道不像是一块做了一半鞋的皮子吗?要做什么事,就做下去,不然之前做的那些不是没用了吗?”

适悄悄抬头看了一眼嫂子,以为嫂子这时候要说句诸如“他做这些事也理所当然”之类的话,却不想抬头后发现嫂子只是在那吃饭,竟没有什么言语,神色也没什么改变,只是将一截咸鱼拨弄到了丈夫的瓦罐中。

“哥,我没改变心思,只是下午墨子又不讲学,我便去捡些柴草。再说了,上午时候,墨子还说我璞玉可雕呢,这可是真事,你不信去问问那些人。”

“真的?”

他有些不敢相信,墨子是什么样的人物?就算自己弟弟聪慧,可也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得到一句璞玉可雕的评价啊。

适挠头将上午的故事讲了一遍,但是隐去了故事的来源,这个在适看来并不好笑的买鞋的笑话引来了兄嫂的阵阵笑声。

半晌,麂又道:“那就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要做了一半又变了。对了,你嫂子给你做了件新衣,再去听讲学的时候就穿那件吧,一会去试试合不合身。”

适嬉笑道:“我是学墨,又不是学儒,不用穿新衣。墨子都穿短褐。不过,谢谢嫂子,等我以后有了钱,一定先给你做件锦丝的。”

嫂子哼了一声道:“免了,我怕穿着烫皮。”

麂也笑了几声,都未作真,剩下的事也就没再提。

吃过了饭,又没有灯可点,趁着还有点蒙蒙亮,回到自己房中。

木板上是一堆软麦秸,这就是自己的床铺,旁边放着一件麻布衣衫,正合身。

将那一小包种子小心地收好,窝在麦秸中,揉了揉肩膀,虽然累可终究太早,怎么也睡不着。

双手枕在脑后,翘着腿,琢磨着今天发生的事,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早在上午碎碎念的时候就已定下。

所谓勇气或是智慧,从不是去哀怨不可改变的事,事已至此,如此而已。

想着下午和那些农夫的交谈,觉得纵有千般奇思万般妙想,以现在的农业水平,很多东西就算弄出来也没有实施的机会。

这时候深山老林很多,人迹罕至之处遍地,但是都距离太远。这些种子太过重要,如果单靠自己,至少也要三两年时间,什么都不干地看着这一袋种子变成几箩筐种子才行,而且还要担心被人抢走。

单靠自己是绝对不行的。且不说抢不抢走,就算自己跑到深山老林中,这两三年又吃什么?

在家吃饭哥哥嫂子可以养个闲人,但要是走出去那花销可不是哥哥嫂子能担负的。

思来想去,那包种子依旧是破局的关键,而想要保护好那包种子成为自己的砝码而不是被别人强取豪夺而去,又必须依靠墨家的势力也必须成为正式的墨者。

乱世之中,不能走一步看一步,适觉得自己必须规划好今后该去哪。

纵然墨家的思想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和很多不靠谱的地方,可相较于那些肉食者贵族,适还是更愿意相信墨家那些人。

找正统儒家,稼穑之事是“小人哉”。

找西河学派的修正儒家也不行,魏国公族势力太大,魏国出人才但是魏国很少用人才。

杨朱那群人,是自由主义者,成不了事。

墨家比起他们,更像是利维坦,至少明白在这乱世只有集权才能成事,只要挖掉其中的几个糟粕和漏洞就行。

除了这些跨国别的政治势力,再就是那些诸侯国了,可是仔细一想都不能指望。

齐国就算将来建起了稷下学宫,那也是为了吹逼证明田氏代齐的合法性,正牌的吹逼帝国主义,只有高威望实力很一般。

稷下学宫的名气,是搞阴阳五行、人性善恶搞出来的,自己知道的那些知识,将来稷下学宫也不会重视。

去秦国只能当忠犬,没有势力的外来者是秦君最喜欢的忠犬,需要的时候被放血来安抚贵族,国君用来平衡国内贵族的跷跷板。

韩国是魏国的跟班,赵国这时候也混得艰难,这两国想要破局只能和魏国死磕,就算将来吴起走了,留下的那些魏武卒也够魏国浪费一段时间。

剩下的,燕国太穷,越国太蛮,楚国是小西周封君太多,鲁国太保守……

至于说宋国,则根本就是死地,夹在大国中间,只能装孙子,稍微雄起就会被其余几家合力捏死……

将来不论去哪,这些问题都必须面对和解决,这就必须要保证自己手中有一份独立与国君和封君之外的力量,不然去哪都是死路一条或是用后即弃,而墨家组织恰好是完美的一支可以借用的力量。

墨子一旦逝去,巨子之位肯定是传给禽滑厘,不论是论资排辈还是威望,这都是必然的。

但是禽滑厘和墨子是亦师亦友的关系,年纪太大,只是个过渡。

之后便是孟胜和田襄子,孟胜舍大义而取小义死在吴起临死前设的局中,这就是个关键,无论如何不能让孟胜成为墨家巨子。

现在想来,孟胜应该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或者大个十几岁也有限,完全还有机会。

一旦墨子和禽滑厘逝去,自己取得了墨子的信任,掌握了编纂《墨经》的权力……

大可以做墨家的伯恩施坦,把墨家学说改的墨子复生想要砍死自己的地步,那么大事可成。

算起来,墨子年纪已大,最多还可活十年;距离吴起被射死、孟胜被贵族小义欺骗殉城还有二三十年。

墨家人才济济,怎么才能脱颖而出就是当务之急,眼下之急则是做出几件事让墨子收自己为亲传弟子成为正式的墨者。

绞尽脑汁地回忆着自己知道的历史,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屋子里漆黑一片。

隔壁传来一阵霫霫索索的声音,隐约压抑的咿咿呀呀的声音。

适无奈地一笑,捂着耳朵躺在麦秸里,艰难地尝试着睡觉这件原本很容易的事。

麦秸虽软,终究扎人。

放眼天下,谁在麦秸中,却想着天下大势的,恐怕仅有自己。

由是苦笑,怅然摇头。

临睡前,他想:“明天浸麻之后,就在找机会去墨子那听他讲学,再讲几句惊人之语,早些混入墨家。将来墨子一逝,怎么来都行了。”

“先装个十年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摩顶放踵利天下的狂热者。”

然而,他并不知道墨子已经离开商丘,也不知道齐国已经发生了那件影响到整个战国初中期走势的大事。

于是,做了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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