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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昇建朝一百二十余年,经历了六个皇帝,至建兴年间,终是露出了颓势。
皇室羸弱,外戚专权,诸侯手握重兵,对中州虎视眈眈。
沉重的苛捐杂税让百姓苦不堪言,遇到颗粒无收的荒年,各地均有揭杆而起的暴民。朝廷播下去平乱的银子一年多过一年,□□却不见减少。
这个一百余岁的庞大帝国像是一台行将就木的马车,在历史的洪流中步履维艰。
建兴十三年的秋天,洪武山上连着劈了九道天雷,山上起了大火,火势绵延了十数里,烧了足足三个月。
闻名天下的千机先生暴毙于这场雷火。
千机先生是一名伟大的思想家,他善于卜算过去和未来,传闻可以上知天意。他这一生说的话不多,却是每一句都左右了天下的局势。
他死前,曾经留下一句话——
“天下即将大乱。乱世中,谁能得了千机的传人,谁就能得到这个天下。”
他这句话,让他这个传人变得炙手可热。
但他却没有说自己的传人是谁。
只听有人说,千机先生生前有一个儿子,承了他全部的衣钵。
可惜,对于他的这个儿子,人们除了知道他叫“莫知行”,其他的一无所知。
建兴十六年,洪武山上。
“师弟,我要下山去了。”
项晚尘正在田里拔着杂草,听到莫知行的声音,有些愣怔的抬起头来,却看到少年背着行囊站在田边看着他,他的眼神清亮,眼中有少年人特有的希冀和无畏。
项晚尘站直了身子,甩了甩手上的泥土,问道:“怎么这么突然?”
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并不比田里的秧苗高出多少,只露出一个脑袋,越过翠绿的稻田,和莫知行两两对望。
“父亲三年孝期已满,我要下山了。”他顿了顿又道,“我要让千机的名字传遍天下。”
项晚尘的眸色暗了暗,道:“师父说过,不求你建功立业,只希望你一生平安顺遂。”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世道这么乱,死这么多人,我有本事,却躲在荒山中苟且度日,不是大丈夫所为。”莫知行十分坚决。
项晚尘看他的模样,知道劝不动他,他从田里爬上田埂来,将两只手在身侧擦了擦,然后,将套在脖子上的红绳拉了出来,绳子上系着一枚白玉,他将白玉取下来递给莫知行,道:“这个是我娘留给我的,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不过我带了许多年,希望它能保佑师兄一生平安。”
莫知行接过那枚白玉,玉上还残留着些许项晚尘的体温。
他揉了揉项晚尘的头,道:“你若是想下山了就来找师兄。那时候莫知行的名字肯定已经响彻了九州。”
项晚尘点了点头。
建兴十六年十二月,大昇皇帝召告天下,千机先生的传人莫知行入主司天台,官拜国师,一时风光无限,圣眷无两。
消息传来的时候,项晚尘正在楚州的一个酒楼里当小二。
他听到邻桌的酒客们谈论着自己的师兄,不禁扬起嘴角笑了笑。
手上却没有停下动作,仍然在利落的擦着桌子。
春去秋来,眨眼间又是两载岁月。
得了莫知行的大昇皇室大刀阔斧的削藩改制,不到两年间,七个诸侯国只剩了五个,吴州和凉州先后被并入了中州的土地,吴王和凉王也先后下狱,如今不知死活。
吴州被归化后,吴州新上任的州府只上任了一个月,就遇刺身亡了。之后接二连三走马灯似的换了几任州府,却没有一个能干够三个月的。
没有稳定的官府,今年又是个旱年,吴州接二连三的爆发了□□。
挨着吴州南边的楚州虽是七个诸侯国中最小的一个,却也是最富庶的一个州。楚王年近不惑,膝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靳无双,小儿子叫靳无瑟,父子三人在楚州,是有口皆碑的贤王和公子。楚王怜悯吴州的百姓流离失所,因为开放了楚都南阳城接济吴州的难民,甚至拨了人和钱用于设立收容所和粥棚。
但是受到难民流的冲击,南阳城的治安环境一落千丈。
曾经夜不闭户的南阳城,如今满街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民,勾栏里不再彻夜欢歌,酒肆里不再通宵达旦,入了夜,家家户户都门扉紧闭。护院一时成了城里最吃香的职业,因为人手紧缺,被炒到了天价。
入夜,整个主城区只剩下一间酒肆还开着门。
“掌柜的,沽两壶热酒,一壶带走。”酒肆来了两位客人,一人黑衣,一人白衣,黑衣的男人将一只空酒壶放在桌上,高声道。
“得嘞!客官稍等。”掌柜拿了酒壶陪着笑立即去了。
这两人穿着不俗,身上皆带着佩剑,一看便是身份不俗的贵客。
两人坐下后,四下打量了一番。
因是深夜,酒肆里除了他们,只有一桌客人。角落里的一张小桌上,伏着一个瘦小的身影,看样子,是个半大的少年。那少年一身麻衣洗的有些发白,他枕着一只手臂,像是睡着了,另一只手里还紧紧握着喝空了的酒壶。
十足酒徒萧索的模样。
见四下再无他人,黑衣的男人对同伴道:“公子,你此番也太冒险了,以后这种事交给我一个人去做就成了。”
被称为公子的白衣人摇了摇头,面上十分凝重:“我先前竟然存了归顺的心思,还好因为无瑟胡闹,被搁置了。如今想来真是后怕。”
黑衣人叹了口气,神色也凝重起来:“想不到吴王竟然当真还活着。”
“朝廷还要拿他牵制吴州那些忠于吴王的叛党,不会杀他。只是他那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干净。”白衣人说到愤懑处,不禁用手敲了一下桌子,“朝廷什么时候竟然变成这样吃人不吐骨头的朝廷了。”
“公子,王上回绝了陛下的削藩,那使者虽然说是要回中州去商议细则,我怕……”他的声音压得更低了,“楚州会是下一个吴州。”
“若真如此,我吴州百万大好男儿,绝不任人鱼肉!”
他这一声,吓得端酒出来的掌柜顿了顿步子。
但那掌柜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立即调整了脸上的笑容,手脚麻利的将酒放在桌上道:“十年的老花雕,两位爷慢用!”
这时,角落里的少年似乎有些转醒,他坐起了身,将手中的空酒壶高高举起,口中含糊不清的吟道:“柳君子,杯莫停!与我同饮十千场。鹿奔野草,人若飞蓬。酒淋肝胆,难慰平生。五岳既远,三山亦空。欲求神仙,在杯酒中。”
“在什么杯酒中?”那掌柜的走上前去,一把夺走了她手中的酒壶,没好气的道,“只有杯没有酒了!”
“掌柜的,再来一壶上好的花雕!”那少年醉眼朦胧的看着掌柜,竟笑了起来。
“没有了!”
“咦,我记得我付过酒钱的。掌柜的,你是不是想诓我的酒?”那小少年仍然握着掌柜手里的空酒壶不肯撒手。
“你看看这墙上,被你涂画的!你那些酒钱还不够我刷这一面墙!你快起来,我这里没有酒了!”他见惯了醉汉,却不想世上还有这样小年纪的酒鬼。
酒鬼便算了,还偏是个喝多了喜欢在墙上乱涂乱画的酒鬼。
旁桌上黑衣和白衣的客人不禁顺着掌柜的手向墙上看去。
只见那有些发黄的墙上用墨渍龙飞凤舞的题着一首诗——
冀南陇亩二百州,野田禾稻半焦枯。
战士沙场碎铁衣,美人帐下犹歌舞。
可怜江边累白骨,尽作王侯战功簿。
兰台汗青书不尽,明皇开边赛神武。
白衣的公子盯着那面墙许久,将那首诗读了两遍。然后,他从腰间掏出了一锭银子放在桌上,对掌柜道:“掌柜,这位小兄弟的酒钱,我替他付了,再取两坛好酒来。”
掌柜的立马满脸堆笑将那一锭银子收了起来,道:“好好,公子稍等。”罢了他扫了一眼那小少年,附在白衣公子的耳边,压低声音道,“公子别怪小的多嘴,这孩子是混迹章台的,那里毕竟不干净,您留个神。”
白衣公子点头致谢。
待掌柜送了酒来,他对那少年道:“小兄弟可愿和在下一起喝两杯?”
那少年这才转过身来,看向白衣的公子。
是个十足贵气的公子哥,眉眼深邃,棱角分明,他一手握着那只酒壶,一手按在桌上的佩剑上,似乎在酒肆里,从未放松过戒备。
和他相比,少年就要瘦弱了许多。
他转过身来,白衣的公子才看清他的模样,是个很清俊的少年。
虽是醉酒,他的眼中却没有醉客常有的迷蒙,相反,他双目炯炯有神,似有光华流动,衬得那张白皙的面庞也熠熠生辉。
白衣公子似乎有些惊异于他的面容,他微微怔了怔,随即抱拳郑重道:“靳无双。”
楚王世子,靳无双。
他身边的黑衣人也抱了抱拳,道:“程扬。”
对于他们的身份,少年没有露出半分惊讶之色。
他起身,正对着他二人,行了一礼,道:“项晚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