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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拜访了您的建筑公司,并且还邀请了您的工人为我的房子修缮了地板与屋顶,他们虽然有些粗鲁,但很温柔,甚至会想方设法帮我节省金钱。当然,您已经看出来了,我是个经济不佳的子爵,很感谢他们的帮忙。”他很坦然,没有大多数贫穷贵族打肿脸充胖子的臭毛病,“卡罗法兰先生,您让我终于看见了光,终于让我见到,‘底层人也可以是善良者’的真实证据。”

奥尔挑眉,他的最后一句话就让奥尔不开心了。

“在遇到您的工人之前,我一直在努力地寻找穷人身上的善良,但是,我现在的生活境况证明了,这种寻找,只是一场可笑的幻梦,就像是那些青少年总想在窄巷里找到吸血鬼一样,吸血鬼可是不存在的,哈哈哈哈!”

他说了一个冷笑话。

奥尔看向了诺布尔公爵:“?”

国王派来的这位子爵,竟然不相信血族的存在?他即将建立并训练的军队,可是多种族混合的。

诺布尔公爵无奈地耸耸肩:“他从小就不相信血族的存在。”

梅菲尔子爵有点奇怪他们俩的反应,干脆又说了一个冷笑话:“对了,卡罗法兰先生,甚至有人跟我说过您也是吸血鬼呢,还是吸血鬼的王子。这些家伙,嫉妒已经让他们面目……”

“咔哒”奥尔探出了蛇牙,虽然不是所有的血族都有这个,但用这个能最快证明。

梅菲尔子爵看着奥尔,看着奥尔,依然看着奥尔。

诺布尔公爵眼珠一转,轻轻推了一下梅菲尔子爵:“哦!我的光明啊!他睁着眼睛昏过去了!”

可怜的梅菲尔子爵刚被推了一下,就直接倒下去了。

接下来,他们经历了大概两个小时的混乱,梅菲尔子爵从“十分抱歉,我刚刚竟然昏过去了,昏迷中还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到“哦!光明啊!他是血族!是吸血鬼!救命啊——!”,再到“十分抱歉,先生们,我为我刚才的举动致以诚恳的歉意。”

虽然从言谈上说,梅菲尔子爵是接受现实了,可看他不断流淌下来的热汗,就能知道这位子爵先生依然处于惊恐中。看来他不相信异族的存在,因为他极端恐惧着异族,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恐怖的“东西”。

国王陛下也是少有的失算了,谁能想到呢?贵族里还有这样的。还是诺布尔公爵主动表示:“我突然还想起来家里有点事,要向你道别了,奥尔亲爱的。”他家里当然没事,今天两人到来就是找奥尔办正事的。

“再见,克拉拉。”

“给我包一点这种小点心。”他指的是奶酪泡芙。

“我把食谱给你。”

“你真是个甜心!”

奥尔把两人送下了楼,整个过程梅菲尔子爵甚至都不敢回头看奥尔,这是十分失礼的。诺布尔公爵无奈地朝奥尔耸了耸肩,还用意图恶作剧的眼神看了看周围——假如告诉这个倒霉蛋,现在这个警局里超过三分之二都不是人,他会是怎样的反应?

奥尔瞪了这位舅爷爷一眼——会吓死人的。

诺布尔公爵抽出手帕来捂着嘴,嘻嘻嘻地笑着。

当他们上车时,街对面忽然有个孩子朝着他们跑过来:“先生!警官先生!救救我爸爸吧!请救救我爸爸!”

有一位女警冲了上去,抱住孩子扑倒在地。一辆马车匆忙驶过,没有这位女警,男孩就要被撞飞了。

“布雷特,没事吧?”奥尔其实用魔法保护了女警一下,否则她的腿也要被车轮碾过了。

“没事,先生!”她是人类二期女警艾娜·布雷特,她跳了起来,脸颊上有些被擦伤,但满脸笑意。

“你没事吧,小先生?”

男孩被刚才的情况吓坏了,看着女警眼含愧疚,但奥尔一问,他立刻像是刚才那样大叫了起来:“警官先生,求求您!救救我爸爸!”

“你可以在警局报案。”

“我来报过案!”

“先生,这孩子的案子我们查过,他爸爸应该是跑了……”跑过来说话的是古利克·布奇——他现在也是警探了。

“我爸爸才不会丢下我跑掉!”

奥尔将手盖在男孩的肩膀上,安抚住了他:“让这位警官叔叔说说发生了什么,假如他有说错的地方,你再补充,好吗?”

奥尔相信自己人,局里留到现在的警察,都不是酒囊饭袋或下黑手的人。而且刚才男孩只是说他爸爸不会跑掉,却没指责布奇说谎,那就更说明情况有问题。

众人说话的时候,本该离开的诺布尔公爵和梅菲尔子爵也走了回来,奥尔看了两人一眼,没有阻止。

布奇也很快说明了情况,这个孩子叫乔·二世·迪克,也可以被称呼为小乔·迪克,他父亲乔·迪克,是一位修玻璃工人——用手推车推着玻璃,沿街吆喝“修玻璃窗!”的工人。博览会后,市面上出现了三轮脚踏车,乔也买了一辆,这能让他在一天之内跑遍更多的地方。

小乔从小就跟着他的父亲到处给人修玻璃,就在四天前的下午,路经梧桐区时,有一户人家招呼他们修玻璃,但那原本是父子俩的回家路。假如给他们修玻璃,他们回到贝壳区的家时就太晚了。

虽然现在索德曼的治安好了很多,也没有胡乱抓人的侦缉队或警察了,但依然有各种危险。

没想到那户人家竟然很好说话,表示乔第二天白天过来也可以,除了修玻璃窗外,他们还雇佣他修缮一下阁楼与屋顶。他们甚至还给了他定金,足足20艾柯。

父子俩高兴坏了,第二天乔没有让儿子跟着一块儿去,而是给了他5艾柯,让他玩耍一天。小乔没有玩耍,他去当了一天的报童,赚了2艾柯。那天晚上回家时,他用5艾柯买了一块炸鸡,希望能够和父亲享用,可他的父亲没回来。

小乔去了附近的警察局——这一点奥尔还是很欣慰的,底层市民遇到事情之后,就算是孩子也敢找警察报警的,这在几年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贝壳区分局的局长现在是波罗斯泰,小乔去的是街区的小分局,这件失踪案还涉及梧桐区,属于跨大区的案件,所以小分局的警官带着小乔去了总局。

梧桐区的现任局长克拉罗斯和波罗斯泰的私人关系只能算是点头之交,但同样身为血族,两人还是知道抱团的,这种案件,在波罗斯泰用警鸦打了一个招呼之后,梧桐区就直接来人,带着贝壳区的警官,还有小乔,直奔乔约定好的那户修玻璃的人家了。

对方只是一户很普通的中产之家,他们提到乔之后,满口的夸奖,玻璃和屋顶都被修得很好,他们也付出了足够的钱——加上玻璃钱和人工费一共80艾柯,这是很丰厚的一笔报酬了。

乔干完了活就离开了,这户雇主家里没有任何的线索。

关于乔的线索,也就到此为止了。

“我、我爸爸不会放下我离开的,警官先生。能让我见见蒙代尔先生吗?他一定会帮我找到我父亲的!”

艾娜摸了摸男孩的头,动作温柔的同时,说出口的话却十分不客气:“别装傻,小子。先生可不负责你们区,你知道先生可不能白干。”

男孩明显超过十岁了,他和父亲一块儿跑着修玻璃,他知道去卖报纸赚钱,知道找警察,那他也该知道更多的生活规则。

换言之,他应该知道,找奥尔办案,是要花钱的。他不提,只是想来消费奥尔的心善。

“我愿意把我自己卖掉……”

“你不值。”艾娜说,“去孤儿院,好好生活吧。”

“我……”男孩哭了起来,但在场的成年人们没有任何一个的脸上能看出动摇或怜悯。

他的眼神从充满希望,变成了充满憎恨。梅菲尔子爵有些动摇,可他被诺布尔公爵拦住了:“假如奥尔在这接了,以后会有一群孩子守在鱼尾区警局的门口,他的时间可不只是用来查案子的。”

男孩被带走了,两位贵族也重新坐上了自己的马车,不过他们的马车刚出发没多久,另外一辆警察从他们身边擦身而过,透过车窗,两人很明确地看见了奥尔。

“追上那辆警车!”

奥尔在警车上处理着自己的公务,相比起来,奥尔宁愿去处理案子,也不想应付梅菲尔子爵——他确实同情穷人,可又带着贵族的傲慢,说实话,他让奥尔很不舒服。

布奇坐在对面,更详细地讲述了他调查修玻璃工人乔·迪克失踪案的过程。贝壳区警局和梧桐区警局处理案件的速度都很快,整个调查的过程只用了半个白天。在小乔坚定表示他父亲不会扔下他,案子就被转交到了鱼尾区警局,当时负责的就是布奇。

布奇与狼人和血族的同事,先是前往了迪克父子贝壳区的住处,从那儿一路前往梧桐区的雇主家。雇主家那时候还留有乔·迪克的味道,但他们只在屋顶上发现了一点点因为手掌被划伤留下的血迹,除此之外,没有从雇主家发现更多的血腥味。

雇主左右的邻居也证明,他们确实看见乔·迪克离开,雇主夫妻还很高兴地向他打道别。

而一个单身父亲,或者母亲,在意外拿到一大笔钱之后,突然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在索德曼也不是少有的新闻。

尤其在早晨离开前,乔还给了小乔5艾柯,这更像是很多家长遗弃孩子的前奏了。

警车一路前行,偶尔会在报刊亭或小吃摊之类的地方停下来,询问店主情况。整个索德曼,超过一半的小吃摊,都是蒙代尔小吃集团的连锁店,他们不怕帮派,因为蒙代尔集团的建筑队、保安队和警察,都会给他们帮忙——不是白帮的,蒙代尔集团其他员工到小吃摊吃饭可以得到折扣优惠,警察们没有优惠,但每年蒙代尔集团小吃公司会专门向底层警员捐款。

一般的帮派是不敢招惹挂着蒙代尔企业牌子的小吃摊的,反过来,这些小吃摊也很乐意成为警察们的眼线。

他们不是第一次来询问乔的事情了,有几位摊主还很上心地叫来了别人,大多是孩子,他们都很确定自己那天早晨看见了乔蹬着车离开,但没见到他回来。

可等到进入梧桐区,这样的小摊就少了很多,摊主们对于一个玻璃修理工的注意,也没那么多了。

就快到达雇主家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雇主家门口停着两辆警车,警察组成的人墙外,围着很多看热闹的人和记者。

奥尔从车上下来了,一个正要过来询问的警官看见了奥尔,转身就跑进了人群,过了一会儿,克拉罗斯亲自跑了出来:“先生,您也认为这是一宗连环绑架案吗?”

“啊?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这家人发生了什么事,我是因为另外一个案子,顺便过来看看的。”

第464章

来之前,对于乔的情况,奥尔只有两种猜测——他确实遗弃了儿子,或者他被抢劫杀害,尸体可能被扔进了下水道。可现在看来,事情出现了第三种可能。

奥尔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克拉罗斯也恍然:“波罗斯泰那边是有一个案子……原来也是这家。”

如果乔失踪的案子不是跨区,克拉罗斯根本不会知道,现在也只是因为间隔不长,才让他想起了起来。

接下来,就轮到克拉罗斯为奥尔讲述案情了,以及,为什么这里的案子惊动了克拉罗斯。

因为虽然不想这么说,但索德曼的治安确实不好。虽然乱抓人的家伙消失了,可是随着西大陆战争阴云的扩散,以及国王陛下之前奴隶解放令的持续吸引力,来到诺顿的人只增不减,各个警局都面临着巨大的治安压力。“只是”一个小女孩失踪,不需要惊动到克拉罗斯这个层级的警官。

尤其,失踪女孩的人家,并不是上流阶层。

这家人姓查菲,夫妻俩带着两女一儿三个孩子,父亲是附近一家银行的副经理,是标准的中产之家。就在昨天晚上,有一名持枪蒙面歹徒潜入了这间房子,首先把两个大人绑在了床上,接着绑住了他们的儿子,最后潜入了两个女孩的房间,他带走了他们十二岁的大女儿贝蒂。

夫妻俩都以为歹徒拿了钱和首饰已经离开了,所以听话地等到了天亮,查菲先生才挣扎着踢碎了窗户玻璃,向邻居呼救成功。他们被解救之后,才知道大女儿贝蒂被绑走了。与姐姐同住一屋的查菲家的小女儿,已经因为惊吓过度发起了高烧。

就在一个月前,梧桐区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居住在45号大街的杂货店商人一家被持枪蒙面人入室抢劫,十三岁的女孩被劫,已经一个月了,到现在依然没有女孩的线索。

克拉罗斯是亲自负责杂货店商人案的,因为他手下原本负责的警官发现了这桩案子的不寻常——最初警官们都以为犯人的目的是财,会带走女孩是临时起意,但警官在搜证过程中发现,犯人从一开始就是朝着女孩去的,财物要么只是他的次要目的,要么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随手行为。

因为首先,这个人有着十分充足的作案时间。他是在两点左右蒙面进入杂货店的,有枪在手的情况下,快速制服了杂货店老板夫妇,他们的长子和儿媳。虽然因为杂货店店主的小女儿是单独居住,所以不能明确地了解到她被带走的时间,但这个人作案的全过程,不超过四十分钟。

他从杂货铺带走的,只是浮于表面的23金徽,老板以及老板长子夫妇的一些首饰与贵重物品,总被盗金额不足200金徽,他甚至懒得翻箱倒柜。

但十分麻烦的是,和查菲家的情况一样,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等到了早晨天亮,听见外边有了人声,才高声呼救引来了邻居。而大量拥进去帮忙的邻居,彻底破坏了现场。甚至杂货店那边部分邻居还对杂货店进行了抢劫,警察们通过当铺追查到的几处线索,最后抓到的都是“帮忙”的邻居。

“……我怀疑邻居盗窃的物品,比绑架犯带走的都要多。”克拉罗斯有点咬牙切齿,毕竟每次都抓空,实在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总之,犯人的手段,毫无疑问是一个熟手作案。这个时代的单人熟手绑架案,绝对不会是个别案例,无论对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受人雇佣,还是自己抓人还钱,他一定还会干。所以负责的警官把这件事上报给了克拉罗斯,克拉罗斯提高案件等级,刚刚开始排查还不到一周,查菲家就出事了。

“先生,您要查这个案子吗?”克拉罗斯很期待地看着奥尔,“我们现在有很多线索,但却又毫无线索。”

克拉罗斯和梧桐区警局的办案能力,比之过去提升了数个台阶,但这个案子就像他说的,线索一大堆,两眼一抹黑。

虽然两次案发后,警察都在三十分钟内快速赶到现场,但是,现场的气味与痕迹也两次都被“热心”的邻居们破坏殆尽,劫匪戴着头套,声音无明显特征。根据杂货铺家在女孩失踪一个月后的情况,他要么是根本不着急当掉贵重物品,要么是有十分安全稳定的出货渠道,所以,也别想从失窃物品上找线索。

梧桐区的警官们也询问过是否有目击者,可对方是在两三点左右行动的,他途经的街道多是普通住宅,没有彻夜狂欢的特殊店铺,这个时间段的人们一般都睡熟了,只有一辆马车匆匆来去,那种程度的声响根本吵不醒几个人。

就算有人听见了马车声,并且因为被吵醒,恼羞成怒地冲到阳台上或窗户边,马车也早就已经跑过去了。更何况,谁又能确定,这两马车就是绑架了被害人的马车呢?所以同样是完全没有线索。

克拉罗斯早年还有向奥尔显示一下自身能力的想法,现在……遇到大案求助,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哦~我们碰上一个大案子了。”诺布尔公爵用手帕捂着嘴,一脸好奇地站在奥尔身边——他和梅菲尔子爵已经站在那儿有一会儿了,奥尔早知道他们跟了上来,他们愿意跟也就跟吧。

看着诺布尔公爵,奥尔有种梦回钱德勒还在时的感觉。让原本严肃思考的他,觉得哭笑不得。

这时候,一位夫人带着女仆从那座房子里走了出来,她提着一个篮子,女仆端着一个大托盘,她们为每一位警官递上一杯热奶茶和一块饼干,当走到他们这群人身边时,她屈身行礼,脸上哀伤又期待,但没有多说任何话,只是递上茶碗,让女仆倒上热奶茶,然后安静地退下。

这位夫人没有化妆,她穿了一双粉色的鞋子,身上的裙子却是深蓝色的,披了一件白色的披肩。这种混乱的搭配在社交圈可是会被嘲笑的,从夫人这些衣服的材质看,她该是了解这些的,但她已经顾不上了。

失去女儿的母亲,失去父亲的儿子……

——乔·迪克的失踪案和绑架案前后发生时间也太接近了,很难不怀疑,这两件案子之间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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