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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思嘉说:“每天都是新的开始。”

这句话多么的正确。

正洋集团发生了一件算不上太重要,但也足够让人议论纷纷的事件。工作一直顺风顺水到令人羡慕的沈安若,在新的升职任命文件下来的同一天,递交了辞职报告。安若很快便办理好工作交接,随团到东南亚玩了一圈,然后去了张效礼目前任总经理的华奥山庄。她在每个部门各实习了两周,然后直接升为总经理助理,且直接代表总经理分管了数个部门。

华奥是新建不久的饭店,人事关系不复杂,没有太多利益纠葛,对于沈安若的任命,也没有很多的异议。张总于她有多年亦师亦如父的情谊,到了新的环境他们更是配合默契,总之在工作方面,她基本上一帆风顺。之前她精神差,身体虚,贺秋雁好几回都说她“打眼一看就像个苍白的女鬼”,但紧张忙碌了两三个月后,反而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整个人宛若重新活过来。

之所以去华奥山庄,除了张总的原因,其实还因她特别贪恋那边的环境。华奥是综合性饭店群,依山而建,除了二十八层的主楼外,还包括别墅区,各类风格的餐厅,大型会所和会展馆。不同于大多数饭店的欧式布局,华奥的环境很中式,除了主楼,其他都是矮层建筑,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错落有致,楼与楼之间的园林景观,每天穿行其中都是一种享受。

安若的生活渐渐规律,不再熬夜,每周上一次瑜伽课,偶尔参加个插花班、陶艺班,还跟着慈祥的邻居老人们学了一阵子太极拳。她甚至拾起扔了很多年的画笔,无聊的晚上便涂涂抹抹。当年险些去考美术,后来却彻底弃了,以至于身为画家的叔叔一见她就碎碎念。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一旦丢了,就再没有找回来的念头,没想到现在竟重新提起兴致。

安若画工笔画与油画,工笔只画仕女图,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像绣花;油画只画风景,大片的树木,草地与花丛,蘸了各色的油彩,一层层刷,一点点抹。都是耗时间的事物,好多天完成一幅,画完就扔进阁楼,不再看一眼。后来贺秋雁在她每幅画作快要收尾时会跑来守着她,因为她画完以后总会临时起意地在这里多添几笔,在那边多抹几下,生生毁掉本来还不错的作品,令人扼腕不已,所以后来只要贺秋雁觉得这幅画该完工了,也不管作者自己的意愿,强行就从她手底下抽走。沈安若只是笑,从不恼。

贺秋雁有时候笑她,离婚后比未婚和已婚时都过得更好,婚姻之于她就是一场时间有点长的培训课。秋雁在安若离婚后本来怕她想不开,一到周末就来陪她,结果很奇怪地发现自己的心情尚不如她。安若是云淡风轻一身闲,而秋雁自己每每奔波于相亲——短暂交往——重新相亲的无尽循环中,痛骂男人一直是她最喜欢的娱乐项目。

一天她们边吃着薯片边看影碟,《真情假爱》,轻松的喜剧,乔治·克鲁尼与泽塔·琼斯珠联璧合,火花四溅。女主角人生目标是寻觅有钱男,嫁之,离婚,赚得大笔赡养费,从新的起点寻觅更有价值的Next One,而男主是离婚案律师,专门帮着女人坑男人,或者帮着男人避免被女人坑,看得安若从片子开头就忍不住哧哧地笑。贺秋雁说换一张换一张这片子太无聊。不要换,克鲁尼多有味道啊,沈安若说。还是看到了结尾,那一对每一分钟都在互相算计、互相提防、互相陷害的男女,最终还是双双认了栽。

看完电影后安若有几秒钟的失神,不免想起她的前夫。程少臣对她真的很大方。婚前他们曾有过一纸财产协议,是她的坚持,程少臣当时很不以为然。她现在回想实在有点感慨,原来那时便冥冥中预知了结局,为了显得自己清高,为了自己的体面。离婚后她情绪不高,很少关注工作与休闲之外的事,直到前阵子陆续有一些机构与她联络确认,才渐渐得知程少臣为她做了极为周到的安排,确保她不工作且时时挥霍一下也可以过得非常好。她觉得自己并不需要,但仍然心中存有感激。

沈安若离开正洋后,将她自己那套离公司极近的小公寓,以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价格卖给一位同事,那一家突遭变故,生活陷入困境,正计划着把大屋换小屋。安若除了带走自己的一些物品,所有家具和电器都留给了他们。此外安若还做了一件令买主很困惑的事,她在卖房子的前几天,替他们将沙发与床都换成全新的,然后找人将旧沙发与旧床一把火烧掉,自己还亲赴现场进行了监督。

现在她住在以前她和程少臣婚后所住的那套公寓里,市中心黄金地段,离华奥只需三十分钟的车程。可是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屋子,太浪费也太空荡,她一度很想卖掉,终究没下定决心。她害怕搬家,实在麻烦,这是她说服自己不卖的理由。

其实原因还有,程少臣离开时,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带走,他的衣服,他的各种器材和工具,还有他书房里的所有书和物品,她印象里似乎一件都没拿。她看着那些东西,实在不知该如何处理,只好一一留在原处。反正房子够大,房间也够多。

平时安若锁了他的房间,周末有钟点工过来打扫时,她也会一并请她将程少臣的书房清理过。有时候半夜睡得蒙蒙眬眬,小腿抽着筋醒来,觉得渴,去找水喝,也会忍不住向他的书房方向望一眼,意识混沌时,心里有丝诧异,为何他要关着门?他明明一向都不关门。

她一个人很少在家开伙,一般在外面吃,有时在华奥的员工餐厅吃了饭再回来,周末偶尔自己动手,都是很简单的菜,比如西红柿炒蛋,然后会想起,其实自己从来不爱吃这东西,但因为程少臣喜欢,常常做,也就慢慢适应了。那时她不免会偶尔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离婚不过是一场梦,他出了一趟远差,只是没有归期。

沈安若把这些行为统统归结为离婚后遗症。其实连怀念都称不上,她不难过,没有心痛。但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很多东西已经成为习惯,深入骨髓,一时半会儿也改不掉。

她还是偶尔能够听到他的消息,尽管他们从签署离婚证书那天起就再没联系过。安若以为与静雅的缘分也会渐渐散去,但静雅总是定期地与她联络,有时电话,有时邮件,刚离婚那阵子更是频繁,跟她说些网络笑话,讲阿愚的趣事,发了很多照片给她看。程浅语小朋友越长越漂亮可爱,听说也越来越难搞。

静雅尽可能地不提程少臣,但还是会有意无意间透露一些他的消息。比如,那天她在电话里兴奋地说:“半小时前阿愚突然会说‘叔叔’这个词,口齿特清晰,我和妈一兴奋就把电话拨到伦敦去了,都忘了那边是下半夜两点呢……”然后意识到什么,生生地卡住。

哦,原来他现在在英国。安若一直知道他到了欧洲,但她以为他会去他曾经求学的德国。她有点好奇,只是很单纯地好奇,但她什么也没问。

再比如,那天静雅跟她说新上映的所谓的大片多么名不副实,劝她千万不要浪费时间和体力,电话里突然就传来另一个遥远的人声:“静雅,我去机场接少臣,你也一起去吧,抱上小语。”程少卿从不跟着他们一起喊女儿“阿愚”,他只喊“小语”。

这么久没有再听到这个名字,安若的心跳终究还是滞了一下。

静雅也意识到她听到了那句话,小心翼翼地补充一句:“他回国一周,一直在北京,今天顺便回家看看。”

其实解释与没解释并无区别,跟她又有什么干系?他们始终没有联系过,似乎也没有什么联系的必要。

新工作很有趣,也并没有比以前更忙,但是会认识很多的人,来来往往,眼前的面孔换了又换,每天都过得新鲜。

安若偶尔跟江浩洋也有联络,一般是公事,江浩洋会顺便请她吃饭,她有时拒绝,有时接受,看自己的日程安排,也看心情。他们又重新处得很好,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样,有时候他也会给她一些工作上的建议。那日江浩洋说:“我本来以为这份工作并不适合你,结果你做得顺手又顺心。你到底还是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是啊,师兄,人怎么会一直站在原地一点都不变?至少也会变老。”

沈安若其实变化不大,温柔和善,看似极好相处,对每个人微笑,从不发脾气,话很少,人前人后都不说人是非,但过于坚持原则,或者说执拗,一旦决定的事别人很难说服她。但无论如何,从部门经理,到服务员,每个人都对她很友善。至于他们是否在背后非议她,反正她听不到。

也有不那么顺的时候。某日晚上她当值,巡视各处场所的运营情况,突然有人报告说,娱乐中心那边有客人对服务员不满,正发飙呢,软硬不吃,一群人在看戏,大堂经理费尽口舌。她匆匆赶过去,陪行工作人员提醒她:“沈助理,您小心,那位事主是‘大哥’。”

“社会人士?”

“咳,算是吧。真失望,太没气质了。”

“黑帮港片看多了吧?少看点,要看也看《教父》系列啊。”

情况不太糟,一干找碴人等见到她极度不屑。弱质女流,看起来就像毕业没多久,纵使制服笔挺、头发精致、妆容不乱也仍是没有说服力。

“找个女娃娃敷衍我们呢。”

年轻的大堂经理急忙解释:“这是我们沈总助。”怕客人不够满意,又补充,“可以代表我们总经理的。”

弱女子其实也有优势。那大哥端了斟满高度白酒的大杯一直凑到她鼻端,“沈小妹,喝了这一杯,我就什么也不跟你们计较了。”这边一群人还没来得及阻拦,沈安若已经接过杯子一口灌下,并反转了杯子给他们看,一时掌声和口哨声四起。她又主动地再喝一杯,郑重其事地敬那位大哥。安若长相柔美,笑容甜,声音也软,有北方女子中少见的江南水乡的温婉气质。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客人很快就没脾气了。

那位郑姓的老大后来还成了常客,偶尔遇见打招呼,都会这么向人介绍沈安若:“这是我沈小妹,以后见着她,你们都要罩着点。”

安若真是冒了一点险,但当时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她赌那位满脸凶相的大哥眼底有一点温和善良的光。但那些酒倒真是没让她舒服,她晚上都没回成家,在酒店房间里晕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上班。张总忍不住骂:“逞强,就是能逞强。活该!”不过真是收获挺大的,除了那位大哥不再找麻烦,连几位平日对她保持着表面客气,其实心底并不以为然的经理们,见着她都亲热与尊重了许多,将她当作了自己人。

生活里暖阳高照,风平浪静,偶尔有点小意外,就权当调和剂了。

偶尔还有半拉子的艳遇。西餐厅新请的业余钢琴手是一名再过几个月就要毕业的大四生,长得真是不错,剑眉星眸,气质佳,只除眉宇间一点冷冷的神情。应聘时她在场,他看她时,神色有一点倨傲,沈安若淡淡地说一句:“会弹《大黄蜂》吗?来一首听听。”他弹得实在不错,顺理成章被留下。后来沈安若看了他的名字,突然就有去砸钱的冲动。陈晓城。她极度无语。

沈安若在员工餐厅时常遇见陈晓城,他自觉地坐到她对面,总忘带餐卡,每每朝她微笑,“沈安若,可不可以请我吃饭?”

这么没有做小辈的自觉,就算笑得再迷人也没用,她对帅哥一向有免疫力,但有一天还是发作了,“陈晓城,你就算没上过礼仪课,也该有基本的常识。沈女士,沈姐,沈总助,随你叫,但是,不许连名带姓地喊我。”

“凭什么啊?现在还没到我的上班时间呢。”

沈安若用勺子敲敲餐桌,叮叮咚,引得有人朝这边看,“陈同学,就凭我像你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等毕业证这么大的时候,你还在咬着笔抓着头熬夜埋头题海准备中考。”

“实话跟你说,我中考时晚上从来不念书,熬夜备考的人都是笨蛋。”

沈安若很快就发现,陈同学喜欢故意惹她,爱看她生气的样子。她自有对策,不理他,见他绕道走,几天后,陈小弟便软了身段,和气地称她 “安若姐”。

那男孩一见便知出身好,不缺钱花,学的也是赚钱机会多多的专业,偏偏窝在这里卖艺,弹琴时像艺术家,跟她一开口便没一句正经的。后来熟识人见她就笑,“有漂亮小男孩缠着你,会不会觉得心情特别好,人都年轻许多?”

“孙姐,你若喜欢,尽管带走,我可消受不起。”

“唉,陈小帅哥可是除了你谁也不理啊,平时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只在你面前低眉顺眼。”

某天晚上她走得很晚,车开到大门口时,见着陈晓城站在路边等她,她停了车。

“太晚,没车了,送我一程吧。”

“不顺路。打车回去,明天拿发票回来报销。”

陈晓城嗤地笑了一下,“你怕我把你怎么样啊?”

沈安若冷冷地看着他,不说话。

“喜欢一个人,所以想去接近她,这很正常吧。难道要越喜欢越装不屑?我对你真的没别的想法,更没有想亵渎你的胆量,你犯得着避我跟避老鼠似的吗?好吧好吧,既然你那么烦我,我明天就从你眼前滚开。地球这么大,以后你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我。”

“上车。”沈安若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地说,然后没等他系好安全带,就猛地发动车子,害得他一头撞到车窗玻璃上。

小屁孩而已,有代沟啊,她跟他实在没有共同语言。

夏末秋初,陈晓城也要离开去英国留学,他坚持要请沈安若吃饭。

“看吧,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多短,现在后悔从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了吧?你对别人都那么和气,怎么就不待见我呢?不过以后你想对我好点都没机会了。”陈同学恬不知耻地说。

“不是说麻省理工才是你的理想,怎么又去英国了呢?”

“我前女友在那里。”

“既然爱到可以为她舍弃理想,当年为什么又要分手?”

“当时不明白啊,觉得分手有什么了不起,既然你要走,我才不挽留。其实现在也没搞清楚到底算不算是爱,不过有一天梦见很多年后,她抱着她的孩子跟我在街头相遇,那滋味太难形容。后来得知她还是一个人,立即就下定决心了。”

“你是不甘心,见不得她没有你也过得好吧?”

“可能吧。不过想那么多做什么?我相信直觉,所以我要去找她。就算真的不能挽回,至少努力过,以后不会后悔。”

安若事后细细咀嚼他的这番话,对他那传说中的女友倒是生出了一点欣羡之情,一点点,只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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