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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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劫匪打跑之后,众人瞬间觉得,以前觉得不可能的事情,似乎也变得容易起来。
往后,只要胆子大,聚的人多,完全可以拿着锄头跑一趟嘛。
大不了就打一架。
去的人家都很兴奋,簇拥着各家的“功臣”回家,没去的就满是失落,有那心思活络的,还追了上去,说不准可以分个半块呢。
不过,村长早就说了,今天买来的东西,一律不许拿来卖,只能送人。
谁愿意将辛辛苦苦买来的肉送人?
根本不可能嘛。
且不说这是冒着生命危险还打了一架才得来的,光是肉的价钱也送不起啊,除了爹娘和儿女,哪怕亲兄弟都没得商量。
他们回来之后,方才还热闹不已的村口瞬间就少了一大半人,留下的人都是家中没有人去镇上的,今天夜里,只能闻着别人家的肉香咽口水了。
张采萱不知道这些,秦肃凛等众人下了马车,就抱了骄阳上马车,她也爬了上去,马车一路越过村子,往村西去了。
回到家中,秦肃凛直接把马车架进了院子里,然后才跳下来,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拿进屋子。
一大块肉,得有七八斤,还有块骨头,一副内脏。
拎到那内脏的时候,张采萱好奇不已,“你怎么把这个买回来了?”
秦肃凛又回了马车上搬盐和糖,还有一匹布料,顺口道,“你不是说,有了那个黄金招财果,炒肥肠很好吃吗?”
张采萱哑然,“问题是,不好收拾啊。”
秦肃凛失笑,“其实是屠户见我买的多,这些是搭给我的。”
张采萱满脸不信,现在这样的情形下,别说内脏了,就是最不好吃的猪肺,那也没有白送的,大不了便宜些卖掉。
不过,辣椒确实可以试试炒菜了。
那盆花她精心照看着,如今已经摘下来两轮辣椒了,眼看着就不结果了,可能今年就那么多。她还打算全部留种,过段时间种到暖房里面去,先育苗,争取一粒种子都不浪费。
或许是被村里人的兴奋感染了,反正张采萱挺高兴的,挽袖子进了厨房准备大干一场。秦肃凛带着骄打下手。
张采萱熬着粥,一边锅中还炖着骨头和萝卜,突突冒着香气,似乎是随意一般,问道,“今天路上还顺利吗?”
秦肃凛默了下,才道:“不太顺利。不过众人都知道会遇上劫道的,不能怂,总之上去打架就是。”
张采萱惊讶,“多少人和你们打?”
秦肃凛失笑,“只有十几个人,他们其实看起来凶而已,其实饿得软手软脚,根本打不过我们。再说,我们每个人都拿了锄头扁担还有柴刀,他们只有拿树枝削成的棍子,气势先弱了,我们这边人又多,没怎么打呢,他们就跑了。”
秦肃凛说得轻松,张采萱听得想笑,但她知道,真实的情形并没有他语气里的轻松,收了笑容,道:“买了那么多东西回来,辛苦你了。”
秦肃凛摇头,“不辛苦。”又继续道,“过了这一次,他们应该不会那么怕往外去了。”
张采萱想起今天那些人回来的兴奋,哪怕身上还带了伤,似乎多了几分无畏。
秦肃凛往灶里添了几根柴火,跳跃的火光照在他脸上,似乎在发光,“我们回来的路上都约好了,十天去一次,每次都结伴去,提前告知众人,如果人不够多,就再等十天。往后,我们可不会缺肉吃了,等下一次去的时候,我去抓小猪崽回来养着。”
张采萱含笑看着他,“可要小心,凡事不要冲动,家中可还有我们母子等着你回来呢。”
秦肃凛看着她的眼睛,认真道:“我记得。我之所以去,也是为了你们。”
今天去镇上的,还有落水村和李家村的人,如果青山村一直没人出去,外头那些打不过那两村子的人,早晚全部跑到青山村这边路上来,甚至是进村打劫。
张采萱想起什么,问道:“镇上有医馆吗?”
秦肃凛点头又摇摇头,“大的医馆全部没开,只剩下巷子里那些小的,医术不知道如何。”
张采萱默了下,突然想起当初涂良带着嫣儿去看病那次,卖假药的,卖符水的,什么样的都有,巷子里的小医馆,很可能大夫的医术没有保证,要不然,它就不是小医馆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12点
☆、第164章 第一百六十四章 现状
所以, 村里能有老大夫,真的是运气。
张采萱默了下,又问道,“镇上的情形比当初如何?”
秦肃凛叹息,“越来越破败了。这几年不见有新房子造起来, 原先的那些也还是那样,店铺倒是没少,不过里面的东西很贵。但凡是衣衫褴褛的人靠近,伙计都一脸警惕。几年过去,铺子都破旧很多,路旁的乞丐也比原来多, 也更可怜, 还有许多孩子……被打断了手脚, 还有的只剩下半截, 吊着一口气……总之不能看, 看了会不忍心, 忍不住想要给银子。”
“只怕给了银子, 也落不到他自己手中。”张采萱语气沉重起来。
秦肃凛抬眼又看向她,“采萱,我们顾不上那么多。我们要好好的,不能让骄阳落到那样的境地。”
厨房里气氛沉重。
张采萱将骨头炖了, 又将肉上抹了盐,还拿到了屋子阴凉处,这种天气, 说不准会臭。其实很不好保存。
骄阳不馋肉,孩子嘛,总是喜欢吃甜甜的东西,秦肃凛给他带了点心,甚至还带回来一些野果子裹上了糖,算是冰糖葫芦的前身,骄阳很喜欢吃,张采萱也被他喂了一颗,酸酸甜甜的,味道还行。
半晌后,秦肃凛想起什么,突然道:“其实,村里人挺有银子的。”
张采萱惊讶,随即了然,他们既然要搭马车,除非很小的东西,要不然都会被看到。
秦肃凛笑了笑,道:“他们买了挺多东西的,甚至还有人买玉钗。”
张采萱失笑,又有点疑惑,秦肃凛这个人一般是不会刻意注意别人的,就算是注意到了,也不会说。
秦肃凛余光看她神情,“其实我给你买了一支。”
张采萱终于抬眼看向他,“哦?”
秦肃凛从怀里掏出一个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支精巧的金钗,分量不重,看起来也不笨重,做工精细。
张采萱见了,唇边就带上了笑容,“金钗?”
秦肃凛点头,“你不是说,金子会值钱吗?买只金钗给你,如果你不喜欢,下一次我还可以给你换。”
张采萱起身,走到他身旁接过,拿起金钗细细打量,不知怎的,她觉得秦肃凛此时情绪有些不对劲,手臂上的肌肉崩得紧紧的。有些紧张的样子。
张采萱收进匣子,笑道:“我很喜欢,谢谢你,肃凛。”
秦肃凛放松下来,耳朵有些热,“我是你夫君,给你买东西是应该的,你喜欢就好。”
今天去镇上的各家气氛都颇为温馨,笑闹声隔着篱笆院传出。没去的就闻着隔壁的肉香嚼着饭菜,盘算着下一次是不是也去镇上碰碰运气。甚至还有人起了争执。
村里人一般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妯娌兄弟,因为孩子,因为巡逻,因为干活,甚至是因为吃饭一个鸡蛋都会吵起来,就没有不争执的,比如今天这样去镇上,都埋怨家中不让去的人。
去过镇上一次,最大的改变就是,村里人再没有闹着不肯夜里巡逻了。
这一次去镇上的人,有那话多的,自然是要对镇上的情形大吹特吹的。
全信就是一个,他是个无利不起早的,这一回去镇上他看到上马车的人多,干脆也挤了上去。“我跟你们说,讹人的最多,我们的马车还好停在村口让人看着,一路走到街上,讹人的就看到三回。还有路旁的乞丐,可千万千万不能有善心,我还看到有人去给了铜板,被乞丐嫌弃少,几个瘦巴巴饿得眼发青的,瞬间就把他抓到了巷子里,巷子口围着好几个人,凶神恶煞的,那眼睛,都瘦脱框了,瞪着人的时候,仿佛要吃人……”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什么,压低声音道,“我去巷子里放水的时候,还听到有人唤我隔壁那大哥,让他快点,还嘱咐他如果出事千万要大叫,镇上已经悄悄的没了好多人了。”他满脸的深知内情你们都不知道太单纯不知事的模样。
众人被他勾起了好奇心,还有人追问。虎妞娘听了,嗤笑道:“如果是个大姑娘小媳妇的还说不准会被人抢走,一个大男人怕什么?”
围观的人议论纷纷,好些人附和这话。
全信冷笑,“嫂子,还真别说,大姑娘小媳妇的如果丢了,说不准还好命一些,毕竟镇上那么多汉子都需要媳妇……”
这话颇不正经,还带着点取笑的意味。虎妞娘啐他一口,“胡说八道什么?那你说,大男人怎么危险了?大不了就是抓去干活,还能怎么样?”
全信摆摆手,“大嫂,镇上可不缺干活的人。他们啊……”
“缺肉吃。”
众人先是一阵哄笑,待明白全信话中的意思后,面色大变。虎妞娘本来有些恼怒的神情都定住了,满脸惊讶的问道,“你说什么?”
围观听热闹的人里面有那胆子大的,不相信道:“怎么可能?再怎么缺肉也不至于……”
全信摆摆手,“昨天我们去买肉,还是运气好刚好屠户搬了肉来,卖得贵不说,瞬间就抢没了。像我们这些人,咬牙还能买上一斤,镇上那些乞丐,别说肉,连骨头都买不起,那他们饿极了又没有粮食,你们说他们吃什么?”
众人还是不太相信。
全信声音再次压低,“我一开始听到的时候也不相信,我还特意打听了下,去都城那条路边上有个荒坡,那上头就有人骨头。那边住的灾民最多。”
虎妞娘再次啐了一口,“天杀得全信,真的是什么都敢吹,如果换了是我,饿死我也不吃。”众人纷纷附和。
全信不以为然,“那是你没到那地步。”
虎妞娘冷哼一声,转身走了,去的方向是村长家。
全信模棱两可的话,两天就在村里传得纷纷扬扬,许多人都知道去镇上落单之后会被人绑了养起来炖,这也打破了许多人觉得当下还是太平盛世的想法。如今外头可是一不小心就要丢命的。
这传言还传到了张采萱的耳中,是虎妞娘来问的。她说问了村长媳妇,村长说没那回事,但她不相信,跑来问张采萱知不知道,秦肃凛有没有提起这些事情过。
秦肃凛确实没有说起过这个,张采萱摇头,“他没说起,如果真有,他应该会告诉我的。”
虎妞娘叹口气,“我也希望是假的,可是全信他信誓旦旦,看他样子好像真的一般。那个荒坡不会真有骨头?”
张采萱想了想,道,“荒坡上有骨头很正常啊,现在镇上多的是外地逃荒来的孑然一身的灾民,要是他们死了,又没个熟人,肯定是随便一裹扔了就是 ”
虎妞娘赞同这话,别说没熟人,就是有熟人,一穷二白的,只剩下身上一身破衣,想要帮忙葬了也是没办法的。
送走了人,秦肃凛抱着骄阳回来,张采萱端上饭菜,吃完了收了碗筷,她才问和他一起收碗进厨房的秦肃凛,“全信说的话,是真的吗?”
秦肃凛摇头,“不是,他夸大了的。欢喜镇虽然不大,现在衙门也不太管事,但是始终是天子脚下,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的。”
张采萱默了下,还是没能鼓起勇气问他外地的情形。
秦肃凛一直和她一起困在青山村中,外面的事情他也不知道。不过张采萱仔细想想,如果南越国真的遍布灾民,全信说的那种情况完全可能会发生。
秦肃凛和涂良重新上山砍柴,村里各家也忙碌起来,抓紧了秋收前的这些日子,哪怕外面日头大,都跑到林子里砍柴,毕竟密林可以挡住阳光,等到太阳快要下山时,柴也砍得差不多了。
张采萱则留在家中养兔子,现在可以去镇上,她对于养兔子更加期待。如果一直不能去镇上,兔子只能卖给村里人,说真的,有时候卖得便宜了,他们还觉得张采萱占了便宜卖了高价,背地里不知道怎么编排她呢。但是拿去镇上就没了这个顾忌,村里人不买就算了,又不是卖不掉,镇上多的是有粮食有银子的人。
养兔子的间隙,她得空了还做些冬衣,骄阳又长高了,别说去年的冬衣,就是春天的衣衫拿到秋日都短了一截,全部都要重新改过。
秦肃凛特意给他买了一匹布料,很柔软,还带了一种像是棉花一样的絮状东西,不过是灰色的,张采萱闻了下,没有异味,只有淡淡的草木味道,她还不放心的给骄阳衣衫里塞了一团,装了一天都没事,这才开始拿灰絮做棉衣。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两点
大家晚安,这两天又降温,好冷
☆、第165章 第一百六十五章 偷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