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向这十年传奇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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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尔福德和队友们告别之后,伊斯特伍德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他将在发布会上正式对媒体和外界宣布他要退役的消息。此前没有任何一家媒体知道这个消息,尽管他们之中可能有人猜出来了。
新闻发布会是在城市球场举行的。发布会之前已经有一些媒体得到了风声——伊斯特伍德一定不会在发布会上宣布好消息。有一些关心伊斯特伍德的森林对球迷则聚集在球场外,焦急的等待着新闻发布会中传出的最新消息。
当伊斯特伍德在唐恩的陪伴下,西装革履的出现在记者们面前的时候,喧闹的发布会现场顿时安静下来。
坐在座位上,面前摆放着数不清的话筒、录音笔,伊斯特伍德并没有急着开口。第一次把这个决定公布于众,还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唐恩坐在他旁边,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
会场一片寂静,过了一会儿,伊斯特伍德才呼出一口气,用他特有的腔调说道:“我做了一个决定。在美国做手术的时候,我的医生告诉我,我的膝盖就算好了也不一定可以继续承受职业足球所带来的压力。我考虑了很久,我决定就此退役。”
虽然有些人已经大致猜到了伊斯特伍德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是什么原因,但是亲耳听到他说出来,还是感到很震惊。现场一片哗然。
说完这句话的伊斯特伍德不再理会记者们的激烈反应,他起身又在唐恩的陪同下向外走。有些最先反应过来的记者们挤到前排打算问他一些问题,却被他挥手制止了:“我没什么要说的了,谢谢大家。”
说完,一低头钻了出去。
有人把目标瞄准了唐恩。
“唐恩先生!唐恩先生……”
“对不起,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事情就是这样,我们会在半个多月后的某个主场联赛上为弗雷迪安排一个告别仪式,就是这样,谢谢各位能够专程前来……”
唐恩摆摆手,也谢绝了记者们的进一步提问。
※※※
“吉普赛射手宣布退役!”
“右膝三次重伤,职业生涯就此终结!”
“托尼。唐恩痛失一员大将,伊斯特伍德挥泪告别!”
“细数伊斯特伍德职业生涯的三次重伤,此番退役早在十年前便已注定!”
“吉普赛人退役罪魁祸首另有其人,并非诺丁汉森林前任队长!”
……
各种各样骇人听闻,颇有视觉冲击力的新闻标题出现在媒体上。
一时间,所有人都知道伊斯特伍德要退役的消息了。无数记者涌向维尔福德,希望打探到进一步的消息。虽然伊斯特伍德始终没有真正跻身欧洲一流前锋之列,但是他在两届欧洲冠军杯上所打入了两粒制胜进球,还是让他的大名传遍了欧洲,乃至世界。甚至有媒体在回顾他的职业生涯的时候,认为如果没有伊斯特伍德,托尼。唐恩绝对捧不回那两座冠军奖杯。
诺丁汉森林的球迷们更是早就把他当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前锋来看待了,喜爱之情无需多言。现在听说伊斯特伍德竟然要退役,一时间都有些接受不了。每天威尔福德训练基地外面总会有大批球迷举着伊斯特伍德的头像、海报和标语来挽留伊斯特伍德。可惜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并不在训练场,而是在家静养。
训练场的气氛也和以往不太一样,看到这么多挽留伊斯特伍德的标语,大家心里都很难受。不过头儿说的对,既然是兄弟,那么兄弟的决定就要尊重。路是伊斯特伍德自己选择的,其他人都没有资格干涉。
有球迷涌到诺丁汉森林的官方网站留言板,发表一条条激动的留言,希望劝说伊斯特伍德改变主意。
但是这些都没用。
有些记者想去直接采访伊斯特伍德才发现对方已经连手机都关了。
※※※
作为一个职业球员,在才三十岁的时候作出退役的决定,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就算他做出了这个决定,对他来说也实在不好受。在家静养的二十天时间里伊斯特伍德的情绪都很低落。
妻子瑟瑞姆把这些都看在眼里,有时候她会把玩着扑克牌和丈夫开玩笑:“命运说你还可以回去继续踢球。”
伊斯特伍德瞪了她一眼:“我要是相信你那儿玩意,我就不是吉普赛人了。别提了,瑟瑞姆。我不会改变决定的……”
“你这么多年一直在踢球,突然有一天开始不再继续踢球了,你难道不会觉得不适应吗?”
“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段时间我都没踢球,不也挺好的?”
这些天伊斯特伍德是真的没有接触足球,可以仍开拐杖自由行走之后他一直在马厩里照料陪伴了自己十年的老马布兰克。
瑟瑞姆咧咧嘴,不说这个话题了。“明天你还要去球场,不早点睡吗?”
伊斯特伍德摇摇头:“我又不是要参加比赛的球员。”
瑟瑞姆在丈夫额头上亲吻了一下:“那我先上去看看孩子们睡了没有。”
“嗯。”伊斯特伍德有些心不在焉的回道。
客厅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伊斯特伍德将脸埋在双手中。瑟瑞姆有句话说对了——突然一下子不踢球了,他确实不适应。
当初在给头儿打电话的时候,他刚刚受伤,那时候他认为自己真的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看着他的膝盖,他甚至以为自己这辈子剩下的时光都要在轮椅上度过了。那个时候他毅然决然的向过去十年告别,他坚信自己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现在他依然认为退役是正确的,只是内心不再像半个月前那么的毅然决然。有时候当他闭起眼睛,他的耳边会响起城市球场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大家都在叫着他的名字。当他熟睡的时候,他会梦到自己回到了球场上,拥有一副健康的膝盖,然后在场上奔跑射门进球,享受球迷们的欢呼。
当梦醒了之后,他才发现其实自己真的离不开足球。
他的膝盖确实不能再继续踢球了,但是头儿给他一份教练的工作,他还是很高兴的,最起码他不用离足球十万八千里远,从此互不相干。他还能和自己的弟兄们在一起并肩作战,只是换了个身份。
足球对我来说,早就不是兴趣爱好或者一个工作那么简单了。
足球是我的生活。
※※※
清晨的阳光还在云层后面乍隐乍现的时候,伊斯特伍德已经从床上起来了。他穿衣服的悉悉索索声惊醒了妻子。
瑟瑞姆睡眼朦胧地看着忙碌的丈夫:“你不是说你不比赛吗?起来这么早做什么?”
“骑马热身。”伊斯特伍德的回答就好像平曰里有主场比赛的时候。
瑟瑞姆听见这话,从床上坐了起来:“你又不比赛……”
“睡觉吧,瑟瑞姆。”
妻子伸手抓了几把头顶上乱蓬蓬的头发,摇头嘟囔道:“我给你做早餐去。”
※※※
淡淡的亮光从窗口中斜射进来,有烟尘在光柱中飞舞,昏暗的马厩中显得很安静。这种安静很快就被推门的吱呀声打破了。
伊斯特伍德站在门口,深呼吸一口,嗅了嗅令他熟悉的味道。
马厩中的生物感觉到有人来,打了个响鼻,算是打招呼了。
“布兰克。”没有拧亮灯,伊斯特伍德等眼睛适应了室内的昏暗之后,走了进来。
又是一声响鼻。
伊斯特伍德在一匹黑马面前停下,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黑马的脖子。动作轻柔,就好像在抚摸自己的爱人。
黑马布兰克也将自己的头靠在主人旁边,亲昵地蹭着。
刚才妻子的问题伊斯特伍德没回答,他只是叫瑟瑞姆继续睡觉。因为他无法向妻子解释这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情绪——他只有在当天有主场比赛的时候,才会大清早的骑着布兰克在自家场子里遛几圈,除此之外,他是不会这么做的。那么今天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他没糊涂,他知道今天自己只是在比赛前去球场做一个告别,他不会上场踢球。但是他的身体就是希望在这个时候骑着布兰克跑一跑。身体的惯姓?
伊斯特伍德解开栓马的绳索,给布莱克套上笼头缰绳,再将它慢慢牵出马厩。
外面显然比室内光明,一人一马对视着。伊斯特伍德看着布兰克笑笑:“嘿,老伙计。今天我退役,你也退役了。咱们再跑一次?”
当他还在格雷斯竞技的时候,他就骑着九岁的布兰克在公路上热身。他住在现代化的大篷车内,家安在街区绿化带的树林里面,旁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但是他从不在意,他以自己是一个吉普赛人而自豪。现在他有钱了,有孩子了,不用继续住在大棚车内,但是他依然保留着每次主场比赛的早晨骑马热身的奇怪习惯。
以前曾经有记者采访他,为什么他能够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打入制胜进球,帮助球队获胜。他总是将原因归结于他的幸运小马布兰克。
如今,“幸运小马”变成了“幸运老马”,而他自己也三十岁了。
伊斯特伍德拍拍布兰克的背,踩着马镫跨了上去。
“走着,老伙计!”
他轻拍一下黑马的屁股,布兰克载着主人小跑起来。
清晨的冷风吹在伊斯特伍德的脸上,吹动布兰克的鬃毛,伊斯特伍德感到一种久违了的舒畅。他很想在马背上大声呼哨。
“喔喔,布兰克!你跑得可真带劲!其实你还能跑,你还没老,对吧!”
布莱克在马场里面跑了一圈一圈又一圈,到后来伊斯特伍德干脆松开缰绳,双手张开,身体后仰,闭起眼睛享受风吹过身边的感觉。恍惚中,布兰克成了他的双腿,他在场上尽情奔跑,不知疲倦,不管是多么激烈的冲撞都不能让他停下前进的脚步。他就这样跑啊跑,把所有的痛苦和忧愁都甩在身后。跑啊跑,把欢呼声也甩在脑后。跑啊跑,不停地跑……
“弗雷迪,你想踢职业足球吗?”
冷风中,几滴水珠从伊斯特伍德的脸庞上洒落出去。
※※※
小女儿莎多妮(Chardonnay)在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听见厨房里传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好奇的她走下楼,才发现是妈妈。
睡眼惺忪的她在门口揉着眼睛问:“妈?爹地呢?”
瑟瑞姆回头看到是小女儿,笑道:“爹地去骑马了。”
“爹地今天有比赛吗……”才六岁的小女儿不太了解爸爸的那些事情,她只知道一件事情——一旦大清早的爸爸在骑马,那就肯定是下午或者晚上有他的比赛,自己要在电视前等着看爸爸。
“是啊,最后一场比赛了。”瑟瑞姆走过来,在女儿的嫩嘟嘟的脸上亲了一口。“快回床上去,你还没穿鞋,小心着凉。”
“妈咪,你看见我的新球鞋了吗?”楼上传来了大儿子拉希姆的声音,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楼上响起。
“你们今天怎么都起来的这么早?”瑟瑞姆看着眼前的两个孩子问。“我没看见你的新球鞋,你自己的东西总是乱扔,要用的时候找不到了吧?”
“我约了朋友上午要去踢球的。”已经十一岁了的拉希姆伸手想要去抓桌子上的面包片,却被瑟瑞姆眼疾手快的打掉了。
“去刷牙洗脸!”
“爸爸呢?”拉希姆没有马上行动,他扭头四处看了看。“这么早就去马厩和布兰克聊天了?”
“不,他去骑马了。”
拉希姆吹了声口哨,转身去楼上洗漱。
“拉希姆,给你妹妹拿鞋子下来!”瑟瑞姆在楼下喊道。
“知道了!”
瑟瑞姆将乖巧的小女儿抱起来,放在椅子上,避免她的光着的双脚接触到冰凉的地板。
可惜她的努力都白费了。
餐厅外面的响起开门的声音,莎多妮兴奋的跳下椅子,光着脚奔向大门。
“爹地——”
“莎多妮!我的小美人儿,早上好!”
“早上好,爹地!”小女儿在爸爸的脸上亲吻了一下。
“快去洗脸刷牙,莎多妮。拉希姆!你还要磨蹭多久?快把你妹妹的鞋子拿下来!”在这个家里,看起来瑟瑞姆更像是一家之长。而伊斯特伍德什么都不管,只管吃饭。
“来了来了!”大儿子风一样跑下来,将鞋子扔在妹妹面前,又跑了上去。“早上好爸爸!”等他人回到了楼上,问候的声音才传来。
一家四口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做爸爸的宣布了一个决定:“下午你们和我一起去城市球场,拉希姆、莎多妮。”
莎多妮没什么意见,年纪尚小的她对于能够和爸爸在一起感到很高兴,她还没有太多属于自己的社交时间。拉希姆则有些吃惊:“我和海瑟还有安迪约好了……”
“拉希姆。”妈妈严厉的声音响了起来,“你爸爸希望那个时候和你们在一起。”
拉希姆。伊斯特伍德看着严厉的妈妈,又看看面带微笑的爸爸,然后点点头:“好的,爸爸。”
妹妹还小,可能不知道退役是什么,但是十一岁的拉希姆绝对可以理解了。这件事情确实比他和伙伴们出去玩更重要。
伊斯特伍德伸出手在儿子的头上抓了抓。“谢谢你,拉希姆。作为补偿,我会在以后拿更多的时间来陪你踢球。”
“你说话可要算数,爸爸。”拉希姆觉得自己的爸爸似乎更喜欢和布兰克呆在一起。那匹马早就是家里的正式一员了。在自己还没出生的时候,自己的爸爸就和布兰克在一起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坚若磐石。有时候想到这一点,他会觉得委屈——到底哪个才是爸爸的亲儿子啊?
伊斯特伍德笑着在儿子嘟起来的脸颊上轻轻拧了一下:“骗你是小狗。”
※※※
下午的城市球场比以往热闹的要早。诺丁汉森林的球迷们早就从各种媒体上得知今天这场比赛不一样。他们喜爱的射手弗雷迪。伊斯特伍德要在这场和阿森纳的联赛之前向大家告别,向诺丁汉森林告别,向他的职业生涯告别。
虽然伊斯特伍德并不是诺丁汉森林培养出来的球员,但是他在这里效力了十年,可以说全部职业生涯都奉献给了诺丁汉森林。大家早就忘了他曾经身为西汉姆青年队一员的过去了。
今天的比赛前半个小时是属于伊斯特伍德的时间,没有哪个森林队球迷想错过这个时刻,他们比以往提前了半个多小时入场,就等着和那个给自己带来了两座欧洲冠军杯的吉普赛前锋说声再见。
当诺丁汉森林和阿森纳双方球员在场地上热身的时候,穿着休闲夹克的伊斯特伍德正带着自己的家人和俱乐部的主席寒暄。
“这么早退役,太遗憾了,弗雷迪。”埃文。多格蒂拍着自己前球员的肩膀摇头道。“我还记得你第一天来维尔福德报道的样子呢,开着大篷车拖着一匹马,和你的妻子在门口争吵不休……你可吓了我一跳。哈哈!”
埃文在笑,伊斯特伍德也在笑。但是他想起那段时光的时候,笑容却有些苦涩。那时候他才二十岁啊……
“托尼给了你一份教练合同,我很高兴你能接受。说实话,我一直觉得俱乐部亏欠你很多。”
伊斯特伍德摇摇头:“请别这么说,主席先生。能够为诺丁汉森林效力,是我的荣幸。在格雷斯竞技踢球的时候,我可从没想过自己能够捧起欧洲冠军杯和英超联赛的奖杯,而且还是两次。”
※※※
因为今天的比赛前要和伊斯特伍德正式告别,大家的情绪都不是很高。虽说伊斯特伍德答应了做球队的教练,可是大家还是对球员身份的伊斯特伍德更有感情。
就连一向喜欢在赛前说点什么的头儿今天也很反常,坐在门口一言不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更衣室内的气氛有些尴尬。
乔治。伍德可能是所有人中最沉默的那个了,他一遍又一遍整理着胳膊上的队长袖标,戴上去取下来,放在手中看看,又戴上去,再取下来……
他显得心事重重。
唐恩低头看看表,终于结束了这叫人难受的沉默。
“好了,伙计们。差不多了,出去吧。我们还得和弗雷迪……说再见。”
伍德是最后一个从更衣室走出的球员,按理说他是队长,应该走在最前面才对。
两队球员从甬道中出来之后,并没有去场上排队照相,或者交换队旗、猜硬币、握手……他们在甬道外面列队,等着一个人的出现。
作为和伊斯特伍德无关的对手球队,阿森纳这次非常配合,向一个要走了的传奇射手表达了充分的尊敬。唐恩很感激教授温格愿意这么做,同时或许也要庆幸这场比赛碰上的不是他的那些死对头球队……
伊斯特伍德站在甬道里,周围是一些工作人员,他们负责维持秩序。现在他左手牵着十一岁的儿子拉希姆,右手抱着六岁的女儿莎多妮,有些紧张地等待着出场的信号。
外面看台上已经响起了一个统一的声音,所有球迷都在高呼他的名字,非常清晰,整齐划一。
“爹地?他们在喊你的名字。”怀抱中的莎多妮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对爸爸说。
“是的,莎多妮。他们在喊爹地的名字。你喜欢这身衣服吗?”他用鼻子顶顶莎多妮的额头。他指的是穿在女儿身上的红色森林队球衣,背后印着他的名字“EASTOOD”和号码“11”。
“喜欢!”
“为什么啊?”
“因为有爹地的名字!”莎多妮很兴奋地说。
和莎多妮的兴奋相比,牵着爸爸手的拉希姆则一言不发的沉默着。他不会像妹妹一样,觉得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虽说爸爸退役之后会有更多的时间陪他,但是心底里他还是喜欢那个在场上奔跑进球再欢呼的爸爸。他身边的伙伴们提到他的爸爸都会很羡慕地对他说:“拉希姆,你有一个英雄的爸爸!”“要是我爸爸也像你爸爸那样就好了……”“拉希姆,你爸爸昨天的比赛又进球了!那个球真酷!挑射耶!”“拉希姆,求求你帮我找你爸爸要份签名吧……”
他抿着嘴唇,越想越难受,有眼泪在眼眶中徘徊,好像随时都要掉下来一样。
我爸爸是英雄!我是英雄的儿子,我可不能哭!
他恶狠狠地想。
感受到儿子握着自己的手用了用力,伊斯特伍德侧头看向左边。他看着低头不语的儿子,笑了笑。
一段音乐声之后,在现场广播里播音员的声音响了起来:“这不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我们的吉普赛明星弗雷迪。伊斯特伍德决定在这一天向大家说再见……”
甬道口的工作人员对伊斯特伍德走了个手势,示意他出场。
“走吧,拉希姆。”
伊斯特伍德就这样牵着儿子,抱着女儿迈了出去。
※※※
当诺丁汉森林的11号,带着两个身穿他球衣的孩子从甬道口中走出来的时候,现场响起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喊声。
“弗雷迪!你是我们的英雄!”
“好样的,吉普赛人!”
“再见,弗雷迪!再见!”
“改变主意吧,弗雷迪!求求你了!”
“别走,弗雷迪……瞧瞧这阵势,你舍得走吗?”
“弗雷迪,我们需要你!托尼需要你!你不能这样!”
……
伊斯特伍德面带微笑,松开儿子的手,挥手向大家告别。但他的脸上已经出现了两道泪痕。
而阿森纳和诺丁汉森林的双方球员就在站在他旁边,向他鼓掌致意。还有人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莎多妮好奇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她或许不能理解这些人的感情,但是她知道自己的爸爸很受欢迎。而拉希姆脸上的表情则更难看,他几乎就要当众哭出来了。
瑟瑞姆站在包厢中,和全场所有人一样起立为自己的丈夫鼓掌。
他就这样一路走到场地的正中间,俯身将女儿放下,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无线话筒。
现场的声音这才渐渐平息。他们知道伊斯特伍德有话要说,他们不愿意漏掉他说的每一个单词。
“很……感谢,感谢大家。”伊斯特伍德强忍情绪,尽量让颤抖的声音恢复正常,他降低了语速,以便让自己说的话能够被大家听清楚。“当我还是一个业余球员的时候,我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有这样的告别。你们都来看我,我很高兴……”
沉默了一会儿,伊斯特伍德在尽量不让自己当场哭出来。不管他怎么强颜欢笑,这时候他的内心也没有丝毫笑的欲望。
“我感谢诺丁汉森林俱乐部,感谢我的队友,更要感谢托尼。唐恩教练,如果不是他,我绝对没有站在这里对你们说谢谢的机会。”
电视转播给了唐恩一个特写。他站在教练席前,双手环胸,表情严肃。
“我的职业生涯只有十年……可我不觉得短暂。这十年里,我收获了一切我想过或者没想过的荣誉,我很满足,很庆幸。在诺丁汉森林踢球的这十年每一天我都很开心,因为我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
“但是现在,必须对你们说再见了,必须对我的队友们说再见了。”眼泪已经止不住地从伊斯特伍德双眼中流下。“十年前,头儿曾经对我说过,我会成为诺丁汉森林的传奇射手……很抱歉,头儿,让你失望了,对不起……”
伊斯特伍德将话筒塞到工作人员的手中,俯下身子去抱女儿莎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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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克里斯拉克听到旁边的唐恩轻轻骂了一句,“你***已经是传奇了,弗雷迪。”
这个总是在球员们面前粗着嗓子扮演严厉助手的英格兰男人也突然忍不住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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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地?你哭了……”莎多妮奇怪地看着自己的爸爸,那张熟悉的脸上湿成了一片。
“爹地没哭,爹地这是……高兴。”伊斯特伍德挤出笑容,“以后我有更多的时间和莎多妮在一起了,你高不高兴?”
莎多妮看了爸爸一会儿,然后咧开嘴笑道:“高兴!”
“我们回去吧。”
他将莎多妮重新抱起来,拉起了拉希姆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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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迪。伊斯特伍德,当他在2004年1月1曰加盟诺丁汉森林的时候,他是一个断过一次腿的业余球员,那时他二十岁。”负责解说这场比赛的莫特森动情地说,“现在他三十岁,他带着自己的家人向森林队球迷告别。他说自己不是传奇射手,但是在诺丁汉森林球迷们的心目中,没有谁能够比他更传奇了。”
“一个业余球员在两次欧洲冠军杯的决赛中打入制胜入球,帮助诺丁汉森林时隔二十八年之后重夺欧洲冠军杯。他的右膝在成为森林队球员之前就经过一次重伤,但是他一直拖着这条伤腿在场上为诺丁汉森林奔跑了十年,总共打进了一百三十七个进球。他并不是诺丁汉森林俱乐部历史上为球队进球最多的球员,但他绝对是球队历史上进球价值最高的球员!两个进球,两座欧洲冠军杯!他的经历足够拍成电影给所有热爱喜欢足球的孩子们看,他告诉那些人,哪怕你曾经受过严重的伤,哪怕你被曾经效力的球队扫地出门,哪怕你沦落到只能去踢业余联赛去卖二手汽车,只要你还还没放弃心中的理想,你就能创造传奇!”
“向这十年传奇致敬!再见,弗雷迪!再见,诺丁汉森林的绝杀先生!”
※※※
在伊斯特伍德牵着自己的孩子慢慢走向甬道的时候,看台上响起了球迷们的大合唱。他们在唱一首专门写给伊斯特伍德的歌。这是在伊斯特伍德打入关键进球,帮助球队战胜了AC米兰重夺失去了二十八年之久的欧洲冠军杯后,球迷们为他所创作的英雄颂歌。
“比赛进行到最后一分钟,你以为它结束了吗?时间所剩无几,主裁在看表,你心说:‘算了吧,我们还有未来’。”
“加油的歌声渐渐没了声息,有人开始提前退场。看台上扔下一堆喝过的酒杯,一地狼藉!”
“对方球员在嘲笑我们的垂死挣扎,对方球迷在提前庆祝他们的胜利!”
“森林队的十一号站了出来,他说:‘不!比赛还没结束!你们别高兴的太早!’”
“你们别高兴的太早!!!”
“他就像罗宾汉,他的箭射穿了敌人的心脏!”
“敌人们惊恐地尖叫:‘他是谁!’”
“他——是——谁!!”
“他叫弗雷迪。伊斯特伍德!他是森林队的绝杀先生!”
“他叫弗雷迪!他永不放弃!”
“弗雷迪弗雷迪!倒在他的箭下,是你们的荣幸!”
“啦啦啦!弗雷迪!啦啦啦!罗宾汉!”
“啦啦啦!弗雷迪!弗雷迪!啦啦啦!”
每当伊斯特伍德又打进了关键入球的时候,主场看台上一定会响起这歌声。伊斯特伍德会张开双臂在场上狂奔,背后的号码像旗帜一样飘扬在城市球场的上空,“11”的背号就好像是两支锐利的箭,他确实是诺丁汉森林的“罗宾汉”。
但这一次,罗宾汉被命运的毒箭射中了膝盖,他再也无法站起来继续战斗,他倒在那棵当初与战友们聚义的大橡树下,带着些许不甘向一起并肩作战的弟兄们告别,只留下一段传奇,让后人在缅怀传说中向往憧憬——他在的时候,那该是怎么样的一段英雄岁月啊……
激昂的歌声一直唱一直唱,直到他们的罗宾汉消失在甬道中。
在场的球迷们含着泪光,最后一次为他们心目中的“绝杀先生”鼓掌,送别又一段“罗宾汉”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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