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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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
骆岗机场。
飞机落地后,李杰一行三人来到停车场,直到此刻,林朝夕脑子里还是懵的。
反差太大了,她有点接受不了。
老林不仅恢复了名誉,还成了副教授。
且不说这边,草莓世界那边,老林一直对论文抄袭的事耿耿于怀。
虽然老林从来不说,但林朝夕可以感觉到。
这边的老林是怎么恢复名誉的?
我能不能借鉴一二?
最近两天,林朝夕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她想借鉴一下这边的办法,只要回到那边,她就想办法解开老林的心结。
老林有多爱数学,林朝夕太清楚了。
哪怕背上了论文抄袭的名头,哪怕被学校开除,哪怕没有一个合适的科研环境。
老林仍然没有放弃学术研究。
她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老林就常常坐在工作台前,没日没夜的研究数学。
那会她还小,不是很懂为什么老爸要研究枯燥的数学。
后来,她慢慢明白了,也试着想要和父亲靠近一点,于是她也跟着学起了数学。
但学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有裴之这样的天才在身边,她慢慢发现,自己或许没有研究数学的天分。
然后,她就慢慢地放弃了,上大学时她也没有报考数学专业,而是学了哲学。
“我们这是去哪?”
片刻后,望着周围陌生的环境,林朝夕忍不住开口问道。
“回家啊。”
副驾驶上的老林摘掉鼻梁上的墨镜,然后捋了捋头发。
“这次去的地方是新家,去年年底就装修好了,不过我们一直没去过,晾了有大半年了,现在能住人了。”
“这样啊。”
因为失约了的缘故,她总觉得在‘花卷’面前低上一头,如果不是李杰在场,林朝夕的表现多半会活跃一点。
“放心吧,不会影响你回去的。”
林兆生呵呵一笑,几天过去,他的态度明显好转了一些。
毕竟,林朝夕不是故意过来的。
要怪也不该怪她,而是怪裴之。
另外一个世界的裴之,多少有点长歪了的趋势,和这个世界的裴之完全不一样。
不多时,车子驶入了一片别墅区,看到绿树成荫的小区环境,林朝夕已然见怪不怪了。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的老林家很有钱。
前两天,老林带着她去了一趟商场,单单那一天,买东西就花了二十多万。
二十多万!
以她之前当老师时的收入,辛辛苦苦两年也存不下那么多钱。
太奢侈了!
而且看老林那一点也不在意的架势,就像是花了一两万似的。
事后,老林也跟她提了一嘴,刷卡的钱都是‘花卷’赚的。
当然,那次买的东西都是女性新品,老林基本上没有花‘花卷’的钱。
“林叔,你们先下去吧,我回那边去拿点东西。”
几分钟后,车子缓缓停在了一栋别墅前,说话时,李杰自动略过了林朝夕。
即便林朝夕不是故意的,他对她也没什么好感。
故不故意,从来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
“好,早去早回。”
林兆生点了点头,然后便开门下了车,这房子的钥匙他自然是有的。
“走吧。”
下车后,一看林朝夕还愣在车上,他瞧了瞧窗户。
“哦,哦。”
回过神来,林朝夕赶忙下了车,她刚刚愣神差点忘了下车的事。
过去这几天,幸好有老林在一边,如果是她单独和‘花卷’在一块,她估计会尴尬死。
嗤!
两人一下车,车子再次启动。
李杰他们搬到庐州这边已经三年多了,刚到的时候,因为要尽快入住的原因,只得买了一套装修好的二手房。
那房子的面积不大,只有一百来平,而且还是贷款买的。
前年,李杰用写书挣来的钱全款买下了一套别墅,然后又用了接近一年的时间进行装修。
本来,他们是准备国庆节之后再入住新家的。
但考虑到‘草莓林朝夕’的意外闯入,他和林兆生商量了一下,打算提前入住新家。
老房子的面子不大,只有三个房间,每人一间,到了那边只能让林朝夕住夕夕的房间。
来新家就不一样了,这边房间多,随便找间客房让林朝夕住即可。
如此一来,就不用担心**问题了。
除了住处的问题,其他地方李杰也考虑到了。
如今林朝夕用的手机,穿的衣服,全都是现买的,芝士夕夕用的东西都被收起来了。
老房子和新家离得并不远,大概半个小时后,李杰便提着一个小袋子回到了新家。
回到家里,林朝夕正在和老林请教恢复名誉的事,听到门口的动静,她回头看了一眼。
眼看‘花卷’只拎了一个纸袋子回来,她不由暗自惊讶。
就拿这么点东西回来?
李杰看到两人,自动无视了林朝夕,只是朝着老林微微点头。
新家里什么都不缺,回去拿东西不过是托词罢了。
这次回老房子,他只拿了一样东西。
那封能够让人穿越的信。
草莓林朝夕在这边多留一天,芝士夕夕就要在小黑屋里多待一天。
他准备直接让林朝夕回去。
越早回去越好!
李杰将袋子交给老林之后,便离开了客厅。
离港之前,老林主动揽下了这个任务。
看到两人似乎进行了什么无声的交流,林朝夕更加迷惑了。
等到李杰离开后,林兆生对着她笑了笑,而后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小木盒。
啪嗒。
打开小木盒,里面的东西也随之曝光在了林朝夕眼前。
“唉。”
再次看到这封信,林兆生依然是感慨万千。
“这封信,你也可以看看。”
说着,他语气一顿,又发出一声叹息。
“在你的那个世界,应该也有着这样一封信,这信是夕夕妈妈留下来的。”
林朝夕知道两个世界的妈妈是同一个人。
夕夕妈妈?
也就是我妈?
得知这个消息,再看向那封信,林朝夕的眼神顿时发生了变化。
信封上的血痕虽然只剩下一道,但在泛黄的纸张上,暗红的血痕依旧十分显眼。
不仅如此,血痕旁边还有一些零星的血点。
这些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