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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田地里还有不少农活,饭菜都很家常,带一些红烧肉和粉蒸肉这类菜正好当加餐。

吃完晚饭后,自从沈潇云上了大学后,他们兄弟两个就很少在一起睡了,一个是长大了,有彼此的隐私,还有一个都成年了,大家睡在一个床上也不太好。

这次是哥哥主动提出来的,说好久没回来了,有许多话想要跟沈潇云好好聊聊,沈潇云自然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兄弟两人躺在宽大的老式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夜色,沈潇云听着哥哥的叮嘱和各种经验,时不时的点头附和着,认真的吸取哥哥给他传授的社会经验。

还是哥哥比较老道啊,听哥哥的分析和讲解,感觉自己真的是太稚嫩了,这要是在外面,真的是被人敲骨吸髓都不知道。

“哥,你这次回来打算住几天啊。”沈潇云觉得光是跟哥哥一起聊天,他就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无忧无虑的,还有人给自己出主意,给自己撑腰,什么事都不用担心。

旁边低沉的声音突然停顿了一下,过了片刻,那闷闷的声音才传来。

“潇潇,我明早就出发,你的农家乐也办好了,我也看到了,非常的不错。”哥哥的声音里带着满意和骄傲。

“我看到那些游客都很喜欢你,以后农家乐也会越来越好,潇潇,你比我有本事,你看村里现在变化多大,村里每个人嘴里都在夸你。”而且连带着他这个做哥哥的都被村里人当宝贝一样,那种热情和友善,沈云海好多年都未曾碰到了。

以前的他虽然成绩好,学业也不错,可他却是村里最调皮的,村里最高的树他能爬,后山水潭里最深的鱼他也能摸,哪家鸡最凶,鹅下的蛋最肥最大,哪只羊下的奶最多,那头牛腚最肥,他也知道,就连村里谁家最有钱他都清楚……

这导致他在村里,一条狗看他都觉得烦。

唉。

每次想起了,沈云海就想捂住脸。

往事不堪回首啊,回想那个时候,经常被他抓来顶包的弟弟,结果弟弟太老实,总是把自己坑出去的童年。

“哥,你肯定听错了,现在哥哥你才是最有本事的那个,好多人都以你为荣呢。我这个也只是在村里,你在外面,外面可不比家里,外面的钱才最不好赚,你还开了公司,村里人时常跟我说,哥哥你变好了,成器了,以后会变成大老板,成为有钱人。”

“……”什么叫你变好了,他压根就没有坏过好不好啊。

谁小时候没有调皮过啊。

沈云海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来,以前的印象算是改变不了了。

“潇潇,我走了以后,家里你多担待一点啊。我觉得我每次回来,家里的房子旧了,家里的人人都老了,我看着即心酸又难过。”

“我知道,没事的,哥哥你放心好了,我一直都在家里呢,不会有事的。”沈潇云感觉哥哥的声音有些低落。

“嗯,其实,我也是有点私心的……”当初听到弟弟说要在老家创业,开农家乐,沈云海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

这样一来,弟弟就在老家那边,家里的老人也有个照应,父母也不会那么孤独,不像其他人家那样,天天念叨着,甚至会从念叨变成了一点点的怨怒,沈云海不想自己的父母家人变成那个样子。

云水村真的太穷太穷了,真的出去的人见识到了外面的高科技,见识了灯红酒绿的社会,真的无法接受到处是泥土的山村。

没有任何的现代电器,家里能有个黑白电视就算是非常的了不起,开个灯都舍不得开,偶尔也才开一个灯,绝对不会开第二个,一分钱当两分钱花,偶尔生病了,只能靠村医,或者硬抗,抗不过只能熬,往死里熬,而村里也习以为常。

这样的环境,年轻人真的受不了。

沈云海每次过年回家,都想着把家里变好一点,可是到底从哪里开始改变,他毫无头绪。

即便是真的改变了,光他们一家,很可能在云水村没有立足之地。

人就是这样,你太过于显眼了,就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得知弟弟要改变这一切,帮助云水村脱贫致富,带着全村人发家,沈云海当时还觉得很不可思议。

可既然是弟弟想要做的,那他就支持吧。

还能留在家乡,照顾父母,陪伴家里的老人。原本这应该是他这个长子应该做的,弟弟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好不容易把大学读完,原本应该是在外面好的公司上班,拿着高薪,也许还会交往一个不错的女孩子……

带着一丝阴暗的想法,沈云海毫不犹豫的把身上能挪动的资金全部转给了弟弟,希望他能达成自己的愿望,能够在云水村开办属于他自己的事业来。

现在,他亲眼看到那些爆满的游客,还有那些高兴的面庞,那些特意给弟弟带礼物,惦记着他的那些人,那些人是真的喜欢弟弟,也是特意为弟弟的农家乐来捧场的,沈云海觉得很欣慰也很开心。

弟弟的愿望实现了。

他的农家乐办的很好,他也乐在其中,父母脸上也是挂着笑容,这一切都很好,他也不用因为潜在的不安和惶恐感到自责和内疚了。

不像他,创业几年来,就连公司的员工都是靠他坑骗来的,卖的是回收旧手机翻新山寨机,每天靠忽悠客人抢订单……

每天担心被人套麻袋,被人拖走打死。

唉,穿的体面,吃的也讲究,可兜里还掏不出一百块钱来,每天死撑着,装出一副我家很有钱的高逼范儿,沈云海幻想着,那一天变成现实就好。

“什么啊?”

沈潇云有点莫名,怎么突然说什么私心,是人都会有私心的啊。

“没,我们还是聊聊你中午说的那个保鲜符的事吧……”沈云海突然又不想说了,还是把自己完美的一面展现给弟弟吧,让他有个崇拜的对向,奋斗的目标。

要是他知道他哥哥在外面是这样一幅状况,心态肯定会崩的吧。

“哦哦,好的……”

聊着聊着,那块玉石就被一只手给摘了下来,放在另一个房间里,兄弟两个说起了悄悄话。

玉石内的李佑安:“……”

他就知道沈潇云是个靠不住的,哪里想到他居然如此的不靠谱啊,这种灵异的事是能随随便便告诉其他人的吗?

因为不能离开玉石太远,也不能太长时间,玉石内的灵体只能装死,只觉得这一晚特别的煎熬。

沈潇云这个哥哥,还真的是……

这一夜,玉石被丢弃在沈云海的房间里,玉石内的灵体默默等着天亮,没有像往常那样闭关修炼。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沈云海他们就起来,连同王晓雪他们一起,在沈家里用了早餐。

王晓雪他们一行人玩的正开心呢,他们觉得云水村真的是个好地方,非常的适合来旅游,这里不但景色优美,还有让人沉醉的花海,以及各种叫人目瞪口呆的民间艺术。

最关键的一点是,这里的饭菜真的很好吃啊,吃的他们都有些舍不得走了。

昨天吃完晚饭,接到霸总的通知,说明早六点起来,用完早饭就出发,王晓雪等人心态瞬间崩溃,完全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头铁的她还问了霸总:“老板,你不是说好了五天四夜的旅行吗?我们来这里才玩了两天啊。”

“路上的行程有三天,在火车上耽误两天,一共是四夜。”

看到霸总的回复,王晓雪都呆了,其他人也是如遭雷击,他们怎么忘记了,这路上一来一回耽误了不少时间。

可,可他们真的只玩了两天啊。

王晓雪非常的不舍,其他的同事也是如此,想要恳求霸总再多停留一天。

最后霸总放话了。

“等到了国庆,公司业绩好,我会带大家再来一次。”

对于这个回复,王晓雪等人集体欢呼,各种发誓一定要好好干出一番业绩来。

吃完早饭,沈家人颇为不舍的送沈云海出门,因为有沈潇云的保鲜符,家里人还给他准备了不少吃的。

像沈云海喜欢吃的红烧肉,毛血旺,蒸好的血肠,粉蒸肉,羊肉火锅,辣子鸡,烤鱼,大炸虾,这些都用袋子装好,贴上保鲜符。

“等过去后,你就把这些放到冰箱里,先吃的放保鲜柜,后吃的放冷藏,每次放锅里,或者微波炉里转一会儿就可以了。”

因为要带的包裹很多,沈云海一个人拿不了,后面弄的每个员工手里都有一个油腻腻的包裹。

“都拿好,回去都有份。”

霸总一句话,足足的吊稳了员工的胃口,各个揣着那油腻腻的菜包,像是拿到了一包金子似的,没有一丁点嫌弃反而满眼放光。

都是他们喜欢吃的啊。

霸总的家人真好啊o(^▽^)o

第89章 新来员工

送走了哥哥, 紧接着又送走了一批游客,沈潇云默默的回到哥哥的房间, 把昨晚遗弃在这里的玉石捡起来, 带到脖子上。

焦急等待的灵体看到容纳自己的容器再次被带到脖子上,莫名的松了一口气,随后他又有些疑惑, 昨天晚上,沈潇云他哥哥到底给他灌输了什么东西啊。

“……昨晚你哥是不是给你出了不少主意?”玉石内的灵体有时候会冒出来,因为最近次数多了,有时候碰巧就看到了沈潇云从他哥那儿偷学来的骚操作。

这兄弟两人简直了。

“嗯。”沈潇云倒是挺耿直的回答了。

“有提到我吗?”

“有啊。”

果然不出所料啊,还是沈潇云老实啊, 他哥那个人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奇怪的欺骗性,非常具有煽惑能力, 有以假乱真的本事, 他都猜不透那种人。

还是少接触为妙。

这种人的命运线也是波云诡异,连他都有些看不透。

沈家这块风水固然是不错,可倒也出不了那种天之骄子的人物,李佑安一想到云水村后山还有一条灵脉出现, 就觉得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变数。

不能用占卜之法来测量。

“那你哥对我是个什么评价?”灵体循循诱导,希望老实巴交的沈潇云如实的告诉他。

“我哥他不让我说……”

玉石内的灵体有那么一刻的窒息:“……”

他单单只是知道沈潇云诚实, 却没猜到沈潇云他哥的老奸巨猾, 估计早就会猜到有这一幕发生吧。

短暂的沉默后,沈潇云倒是主动提出一个他疑惑许久的问题:“你当初为什么不选我哥呢?你看我哥脑子比我好很多,想法也多, 计谋更多,他要是办农家乐,那肯定比我成功,来这里游玩的人数肯定不止这个数。”

沈潇云是真的觉得他哥厉害啊,以前读书,他虽然成绩不错,可每天回来还要复习一会儿,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完,放假也会温习功课。

可他哥就不一样了,他哥聪明啊,回家从来不看书,更不做功课,可他脑子好啊,考试照样前三名,就算临时没有给老师交差的,总有人帮他抄作业……

沈潇云觉得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跟他这个所谓的学霸比起来,他哥才是真学霸,他是个带有水份的学霸。

玉石内的灵体再次沉默,这次沉默比之前的时间要长许多,许久他才缓缓的吐了一句话来:“你哥那人太聪明了,我担心他一旦达成自己的目的,第一时间就是想办法毁掉我。”

其实他很想说,你哥太狡诈了。

心思叵测,一般人根本就玩不过他,是个天生的欺诈师。

“哈哈,我哥确实有这个意思啊。”

玉石里的灵体顿时后背凉凉的,一阵阵冷意从脊椎一直蔓延到天灵盖,激的他差点灵体崩散。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这样做的,因为我佩戴这么久了,也未曾感到恶意,而且你还多次帮我,我还是挺喜欢你这个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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