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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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莫名想起那天晚上,视频里烂熟的红色和泪眼朦胧的眼尾,敛下的眸子里乌压压一片,他敏锐地察觉到自己小男朋友联系他的频率在降低,沈潋初一贯是这样的阴晴不定。
有时候会很粘人,像一只闲不下来的小狐狸总想坏心眼地去闹饲养员,好让饲养员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有时候又会冷淡得不行,厌烦到看整个世界都不顺眼,这时候只能小心翼翼地哄。
全世界只有一个沈耀能管住他。
齐靖宇没有放在眼里的情敌,只有一个沈耀,被称为是他的宿敌的沈耀,即使是亲哥哥,依旧让他嫉妒。
他在小朋友心里的地位跟沈耀毫无可比性。
捏一捏眉心,他终究是没有再拨打一次。
“沈少爷和李家少爷在一块,没有其他人。”
“闵愈那边呢。”
“暂时没有动静。”
闵愈。
秘书规矩地站在一边,感受到风雨欲来的气势,只是一瞬,又看见齐总拿起桌旁的文件翻翻看起来。
……
晚上,酒吧,酒水间。
矮胖男人恨铁不成钢:“你知道那位是谁吗?你看不上王总,看不上李总,那位你总该看的上了吧。”
“沈家,你知不知道沈家是什么概念,人家沈二少指缝里稍微流出来一点油水够我们这些人花上八辈子,不求你攀上人家,你露个面,让人家有个印象。”
“你也不看看你什么样子,当今乐坛哪个不是有实力的,出头的能有几个,要是沈二少多看你一眼,你就出头了!我也不骗你,沈二少和盛世娱乐有关系,那可是盛世,到时候你想要什么没有。”
“我签你四年,整整四年,一点水花都没有,你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啊,你所引以为傲的才华在人家眼里就是狗屁,今天你不去,咱们以后也就都别见面了。”
矮胖男人狠狠剜一眼面前的少年,嘴里又不清不楚地骂几句,留下一句:“你好自为之。”
隐藏在黑暗里的少年垂着头,手指揉进桌子上的一团衣物里,他叫明玉,名字看起来金贵,却是一个穷苦人家,从小和奶奶相依为命,音乐天赋还不错,为了赚钱被坑着牵进一家黑心娱乐公司,卖命四年,一直火不起来,最近公司有了其他想捧的人,他自然也就被雪藏。
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奶奶在家里晕倒,查出癌症,他没有办法,终究还是妥协了经纪人的拉皮条要求。
沈二少……
脊背微微颤抖,半晌后,还是妥协了。
他需要钱。
包厢。
小胖在唱死了都要爱,撕心裂肺像是刚刚被人甩掉,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沈潋初窝在沙发衣角无语地捂住耳朵,顶层包厢里也不过二十几个人,还是带上公子小姐们的伴一起算,而这群京圈金字塔顶端聚在一起的原因,只是因为沈二少的一句:
“好烦啊,想蹦迪。”
包厢里闹得正欢,开门这点小动静自然也没有人发觉。
明玉一身修身的侍者服,悄无声息地环视四周。
“沈二少,你去了一看,最显眼最贵气的那个。”
经纪人轻蔑的声音还在耳畔,他本是不信,世界上的有钱人如此之多,多是气宇不凡,怎么会如此笃定?,抬眸,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那个“最显眼最贵气”的人,经纪人说的分毫不差,只要一眼,即使在金银堆里,你也能一眼找到他。
明玉有片刻愣神,复杂的身世也让他见过许多人,或是眼睛长在头顶的富二代,或是满身铜臭的暴发户,或是一丝不茍的上层人士,却从来没有一个像这般,如此震撼人心的。
他只是坐在那,眼神有几分散漫,手上戴着一只手表,搁在女孩的肩上,指骨修长,指节分明,那应当是一柄罕见的金表,却只是陪衬,衬得那只手白得似雪,身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不过看得出来,女孩和她很熟,穿着打扮也很出挑,应当是同一类人。
浪漫不羁,不掺杂丝毫下流。
片刻愣神,有人注意到他。
实话讲,他长得不错,一面就被娱乐公司签下,看的是他的脸,而不是唱功。
公子哥看他的眼神有点轻佻,像是看什么商品一样,带着戏谑,仿佛在说:又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
明玉早对这样的眼神视作无物,却依旧感到一丝难堪,是为什么?可能,是黑沟里的老鼠,在仰望阳光时的自惭形秽吧。
他垂下眼睛,尽量挺直腰背走了过去。
第17章
包养
弯腰将红酒放下,余光里,沈二少好像听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和女生笑作一团,没有注意到他,微顿,他打开一瓶红酒,将红色的液体倒进玻璃杯中,橙黄的光影下,红酒呈现出血一般的光泽。
沈二少没有注意到他,别人可不是,茶几突然不知被谁踹一脚,猛地一震,身后还有不止是谁踹他一脚,明玉及时扶住欲倒的玻璃杯,却没有另一只手去扶另外的红酒瓶,砰一下砸到地上,碎了个四分五裂,红色的液体狼狈地流了满地。
声响终于惊动了其他人,包括听笑话的沈潋初。
“怎么毛手毛脚的,叫你们经理来。”
嘴唇微抿,明玉知道,这瓶红酒的价格,他赔不起。
“对不起……”他蹲下去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