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著的苦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普爱看书网huazhoujixie.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忙活到下午两点多,两人才出了院,手里拎着一袋子药水药膏,均是饿的不行。
袁汐已经报了警,目前还在追寻中。沈艺雯看她挺急的,应该是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袁大小姐如今身无分文,又不想回家,便跟在沈艺雯屁股后面蹭吃蹭喝,给她一种超级不要脸的错觉。
“袁汐小姐姐,你还不回家吗?”
在一家很普通的餐厅吃完饭,沈艺雯看了眼兴致高涨的袁汐,十分委婉的向她告辞。
奈何,袁汐小公举她假装自己听不懂啊,沈艺雯能怎么办呢?
只好在小公举的带领下去了市中心商场,充当提款机。
话说,袁汐小姐姐,您老腿不疼脚不痛吗?
这么精力旺盛爱逛街是要闹哪样啊?
吃晚饭的时候沈艺雯还接到了警局的通知,说是被偷窃的物品全数找到了,还找到了许多别的失主被偷窃的物品。
沈艺雯只是感叹,这里的破案效率是真高啊!
而且吧,她估摸着,那小偷要被判刑了。因为他盗窃的金额数量可不少,是个有些小聪明的惯犯。
顺利取回自己的东西,袁汐财大气粗的给沈艺雯发了个红包,把今天的花销结算了之后,两人还互加了好友。
小公举最后还是打电话叫司机过来接她回家了,贴心的把沈艺雯先送了回去。
沈艺雯表示,这么贴心可爱颜值高的朋友,必须交啊!
妥妥滴!
沈艺雯这边刚舒舒服服窝在沙发上玩手机,门铃就响了。
开门一看,哇!又一个美女呀!
宝宝又有眼福啦!
沈艺雯实实在在的被门口的美人惊艳了一瞬,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位美女是自家闺蜜呀。
果然,真人比记忆里更好看!
裴朵朵的长相非常不错,她的性格偏高冷一些,容貌也是令人眼前一亮的清爽干净。
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齐腰长发,总是高高扎起,像个利落的女侠。
裴朵朵是很直爽的性子,衣着打扮是便于行动的t恤加长裤,手上戴着一块黑色腕表,妆容淡淡的,气势逼人。
这倒是和她那可爱的名字不太相符。
“朵朵,你来啦!让我看看,你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
把裴朵朵迎进来,沈艺雯毫不客气的抢过她手上拎的黑色盒子。
“哇!!!竟然是我男神的最新专辑和亲笔签名?!你怎么搞到的?”
沈艺雯惊呼,紧紧搂住手里那张有着签名的精美卡片。
裴朵朵悄悄撇了撇嘴,暗想,还能是谁?她可是连晚饭都没吃,就被自家不靠谱的表哥赶出来了,非要她把礼物送过来,一刻都不想等。
为了表哥的幸福,她可是连自家亲亲男友都忍痛晾在一边了。
就问,世界上还有哪个妹妹比她牺牲更大?
如果不是表哥怂的一批不敢亲自过来,还给了她不少好处,她才不会现在就过来呢……嗯,起码会先吃完晚饭。
“哎?”
沈艺雯疑惑,有些不可思议的搓了搓手指,“朵朵,这签名怎么还掉色啊?有点像是刚签的。
不会吧?难道你买的盗版?”
裴朵朵十分不雅的翻了个白眼,双手略有些不自在的缩了缩,“你想哪去了?我买盗版的干嘛?这绝对是精品,绝对正版好吧!”
“好好好。”沈艺雯笑嘻嘻应着,把东西收好,扑到裴朵朵身上,没再纠结。
“来,让我香一口,给小朵朵赔礼道歉。”
沈艺雯按住裴朵朵的头,边说话边强行在她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两人聊了会儿天,裴朵朵就告辞了,她今天过来主要就是给沈艺雯送礼物的,顺便看看她。
裴朵朵可没心思继续在沈艺雯这里浪费时间,她是有男朋友的人,况且,现在有点饿了,她还急着去和亲亲男友约会吃大餐呢!
裴朵朵走了,沈艺雯也已经没了玩手机的兴致,她小心把盒子里的东西摆放在书桌上,放置在合适的位置。
她喜欢的男神名叫冯安轩,是一个非常帅气又努力的男孩子。
这本是原主的感情,但不可否认,即使是这样,沈艺雯也真正喜欢上了美好又耀眼的冯安轩。
沈艺雯的性子是有些跳脱的,却又带着点佛系的感觉。
事实上,她在情感这方面有些淡漠,很难真正与人交心。她不在乎自己生活质量的好坏,亦不执着于美食、美景、美人。
只要过的开心,她就很满意了。
她不笨,但也不是非常聪明,只是会有自己的坚持。比如,好心会有好报。
在她看来,冯安轩有着自己无法拥有却又无比羡慕的东西——积极进取的精神,不畏艰险的勇气,对于事业的热爱与坚持……
在沈艺雯眼里,冯安轩是一个足够优秀的人,耀眼到能为她带来黑夜里的光亮。
说实话,独自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纵使有着原主的记忆,沈艺雯依旧是提心吊胆的。
更不必说,此世界的男主又是个喜欢折磨人的变态,她真的挺害怕。
害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男主绑走,关进小黑屋,不见光明,凄凉惨死……
在现实世界里,在它还只是一本小说的时候,沈艺雯当然不会怕,只是觉得男主太过分,不可理喻。
但当小说变为现实,当变态男主真正出现在生活里,这种惊悚感是无法形容的,何况你清楚的知道,那样一个偏执可怕的人,你注定要面对。
沈艺雯只是个普通人,她不觉得自己能硬刚过霸总男主,且她的任务又是虐男主,避无可避。
所以她才很努力的融合原主的记忆和技能,不着痕迹或者说是不遗余力的讨好袁汐。
只因袁汐是袁家最宝贝的小公举,她的家族有能力与男主抗衡,可以保她。
沈艺雯喜欢冯安轩,喜欢的是他的那份坚持、勇敢、积极向上,而不只是那张俊美的皮囊。
可以说,冯安轩,是她在这个世界的精神寄托,精神支柱,是她最纯粹的情感所在。
沈艺雯对这个世界没有多少归属感,但原主记忆里那个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冯安轩,无疑给了她面对未知的勇气。
这种说法很夸张,但就是事实。
不知道是不是系统偷偷给她开了金手指,沈艺雯觉得,这才过了不到一天的功夫,自己就已经彻底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和技能。
就像是前世今生一样,很神奇的感觉,也不令人反感。
所以,她很快收拾好自己,穿着粉色的小熊睡衣,第一次坐在电脑前开始写文码字。
手指点开文档的那一瞬间,她的脑子里冒出不少新的想法,这是原主的,也是她的构思。
现在的她,大概与原主实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并不会觉得适应不了如今的工作。
因为从某种角度说,这就是她原本的工作,亦是她自己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