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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虽说罗兰的确当着凯文-费奇的面释放出了自己的善意,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会爽落的通过对方的计划。
二十年三十部,乍一听和十一年二十三部没啥区别,毕竟在他的前世,从《钢铁侠》到《英雄远征》,漫威那可是以每年两到三部的速度推出电影,现在多出九年时间,凯文-费奇只补出了七部电影,这简直就是精简持家的行为。
但是,想要依靠七部电影补全《X战警》?
并且将《X战警》和《复仇者联盟》两大阵营柔和在一起?
这就有些痴人说梦了。
没错,在听到二十年三十部这个计划后,罗兰的本能反应,压根就不是给的太多了,而是要的太少了!
为了打败一个紫薯精,这个地中海环秃男能够给九个超级英雄开单人电影用作铺垫,那X战警这边,在抠掉两个合集的情况下,单人电影只有三部?
你特码的是在逗我吗?
作为一个见证过MCU辉煌,目睹过DCEU失败的家伙,罗兰最清楚的一件事情,便是在打造电影宇宙时,要充满幻想,但绝对不能瞻前顾后,操之过急。
说的通俗一点,那就是得给自己画大饼,但不能步子迈的太大,容易扯着蛋。
《X战警》这个系列为什么会失败?
那就是因为没有幻想啊!
罗兰的前世,福克斯就总结过这个问题。
因为《X战警》的主线,永远是在围着万磁王和X教授在打转,第一次看,新鲜,第二次看,还行,而到了第三次,第四次时,观众都累了……
拍了十二部电影,其中一半都是万磁王和X教授的爱恨情仇,这有啥意思?
要是搅基,那几光明正大的古道热肠不好么!
打来打去都是那点人,格局太小,就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用爽文的视角来看,那就是敌人打完了地图还不换。
没有升级感,给人一种一直待在新手村里瞎晃悠的感觉。
金刚狼和死侍能出单人电影,那还是因为人气高。
刨去他们,一整个团队里,根本就拿不出第三个超人气英雄,所以GG也就很正常。
而DCEU为啥会失败?
还不是因为华纳瞻前顾后,操之过急了么!
在华纳零三年公布的电影计划中,克里斯托弗-诺兰的《侠影之谜》就是DCEU的开端,《超人归来》则是紧随其后的第二部,华纳想要通过DC漫画的两个王牌来带动DCEU的组建,但可惜的是,《侠影之谜》成功了,《超人归来》失败了。
按照常理来说,百分之五十的成败几率,其实没多大问题,而且《超人归来》的失败也没有打击华纳继续做DCEU的积极性,可问题是,《黑暗骑士》给了华纳迎头痛击。
作为第一部票房超过十亿,全球好评如潮的超级英雄电影,这种成功让华纳把克里斯托弗-诺兰当成了宝贝,把那些在看了电影之后,愿意疯狂买周边的玩家当成了摇钱树,于是乎,一年前还在谈论的DCEU计划,被他们忘记的是一干二净。
当时的华纳只想保住《黑暗骑士崛起》,他们决定将这个系列从DCEU中挪出来,然后抄袭同年上映的《钢铁侠》,学着漫威推出了一个人气不错,但不封顶的《绿灯侠》。
然而正是这个决定,让DCEU走上了扑街之路。
什么DC比漫威深刻,什么DC电影剧情枯燥,什么观众素质太差不喜欢内涵电影……
这些都是狗屁!
DCEU失败的根本,那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惦记着盆里的!
一边想要打造DCEU,一边又不愿意接受任何的失败,而在瞧见大热电影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后,他们更是能够主动放弃自己事先做好的计划,努力的保护能够给自己带来当下利益的电影,从而让那些扑街货远离观众视线,甚至不允许让那些并不算太失败的电影与手中的摇钱树扯上半点关系,在这种情况下……
直接就能扁鹊三连了!
治不了!等死吧!告辞!
要知道MCU第一阶段,除了《钢铁侠》系列以外,其它电影全都是扑街货。
但即便如此,凯文-费奇也还是拍下去了。
是因为他知道,按照布局走,自己终究会收获成功吗?
不——
那是因为这个秃子的理念和史蒂夫-乔布斯一样。
大众很多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只有你把东西摆在大众面前,大众才会给出反馈。
然后,砍掉那些大众不喜欢的,就行了。
扑一部电影不要紧,两部电影没赚到钱也能接受,三部电影的收入刚好和制片成本打平,这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们用一年两年三年的时间,去培养观众的观影理念,慢慢地给他们讲述一个故事!塑造一个英雄!描绘一个世界!
说的难听一点,想要打造一个电影宇宙,就要像韩老农学习!
当我们家的菜地里空空如也时,就得先撒一把种子,施点肥,浇点水,等韭菜长出来后,才能收割,连市场都懒得培育,脑子里尽想着赚钱,那又怎么可能会成功?
可惜的是,资本都是逐利的。
有权对DCEU做出资本决策的家伙,都是职业经理人。
他们也要吃饭,他们也要生存,他们无法给股东赚到钱,那就得滚蛋。
在这种高压下,昏招尽出也能理解,但——
“我不需要这种短期利益啊!”
送走凯文-费奇一行人后,罗兰便回到书房,翻完了剧本。
看着那和前世略有差别的故事,他感慨的自言自语道:“和赌运气的快钱相比,培养观众的观影习惯才是漫威最该做的事情,为了一个无限战争,这光头在十年里花了二十三部电影来铺垫,和这种精心打磨的剧情相比,二十年三十部,实在是太少了……”
“《X战警》里面怎么可能就三个主角?”
“万磁王和X教授的故事可以大书特书,金刚狼因为人气爆炸可以拥有单人电影,但这不是凤凰女死得早的理由啊!”
“有凤凰之力的家伙就这样简单的被.了,真的是太草率了。”
“我宁愿你给我压战斗力,给我用单人系列描写的详细点,我也不希望草草带过。”
“《X战警》那种赶工货都能成功,那就证明这玩意是有市场的,只是制片方一次又一次的骚操作,让整个IP在扑街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毕竟,系列电影一开始最好出创意,在之后,只要成品不差,光靠情怀就能赢!”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观众瞧见诚意,当然还有……”
“买下漫威。”
是的,罗兰之所以会让凯文-费奇先回去写计划,而不是像对待彼得-杰克逊那样直接给投资,除了有真的很想了解完整布局这个因素,其他更多的,是准备在电影上映之前,把漫威买下来。
在电影票房收入只占IP总收入百分之二十的好莱坞,电影其实就像是一个铺设全球的大型广告,真正赚钱的,全都是衍生品。
既然知晓这一切,那罗兰就绝对不会看着漫威把这部分利润吃了。
我做电影你赚钱?
没有的事好么!
而一说起买漫威……
那自然是用手中的雅虎股票去换了。
他持有雅虎百分之十六点五,想要脱手,就必须遵守《1933年美国证券法》的‘144规则’。
持有股份超过百分之五的上市公司股东,每三个月出售的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一或四周内平均交易量,按照历年美国上市公司的换手率来看,三个月最多脱手百分之二,所以……
即便罗兰想要把所有股票全部卖完,即便卡尔-伊坎愿意全部接盘,完成全部交易也得花掉十八个月,如果等到市值巅峰在考虑脱手,那所有的股票就全砸手里了!
“现在是四月二十四,就算现在递交报告,那也得等到两千年一月才能把所有的股份全部卖完,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差不多有百分之十二的股份吃不到巅峰股价,又或者说,和巅峰股价相比,起码有百分之七到九的股份售价会出现七折到腰斩的情况,但……我跑掉了啊!”
“跑到自己手里的钱才是真正的钱,至于卡尔最后会不会把杨致远、孙正义他们踢出雅虎,将雅虎转卖给微软?这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啊!反正我能在吃下漫威的同时,在拿到一大笔现金流,并且躲过三月份的互联网泡沫……”
“我现在卖,是最好的时间,现在谁都能瞧得出互联网代表着未来,我这时候的脱手行为与上扬的股价一对比,那就是傻子行径,越早从我这儿吃下股份,卡尔-伊坎那边的账面利润就越多,而等我全部跑掉后,互联网泡沫闪崩时,人们也只会感叹当初的傻子运气真好,因为我现在卖股票的动机,是联手环球打造《X战警》,而以目前的雅虎市值来看,我手中的股票即便全部出售,也只是在吃下漫威的同时,稍微赚上那么几个亿罢了……”
“虽然那些给我擦过屁股的精明犹太佬不会觉得我是傻子,但他们也不会发现我身上的异常,因为即便硬吃泡沫,和过去的涨幅相比,他们依旧是大赚特赚!”
正是因为怀揣着让别人赚钱,让自己血亏的崇高理念,所以当罗兰拿着自己的计划,屁颠屁颠的找到大卫时,那个刚从尔湾看完地回来的家伙,身子一晃,差点没摔倒。
“你疯了吧!你要把手中的雅虎股份全部清了?”
大卫眼瞪如牛,那股子惊异,让人不禁怀疑,他下一秒就会抽出锤子,砸开罗兰的脑袋,瞧一瞧里面装的是屎、还是尿、还是屁了。
“有什么问题吗?”罗兰明知故问。
“问题大了!”大卫敲了下桌,大声道:“雅虎现在势头很好,按照现在这种情况下涨下去,两千年左右,它就能超过伯克希尔-哈撒韦了!你现在持有伯克希尔-哈撒韦的百分之一,能够给你带来十个亿的身家,但是雅虎你可是有百分之十六点五!即便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市值原地踏步,两年以后,你也有一百六十五亿的身价了!”
罗兰知道这个道理,同样,他也知道雅虎在前世,的确超过了伯克希尔-哈撒韦,但是,“股份不变现,那就永远是纸面财富,对吗?”
“即便我的身家凭借雅虎的暴涨而膨胀,那又有什么用呢?”
“拿它们去银行质押,都没有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好用。”
“即便互联网势头再好,但在华尔街心里,也永远影响不到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地位。”
“因为他们不会相信杨致远,他们只会相信沃伦-巴菲特!相信卡尔-伊坎!”
“现在不是我要卖雅虎,而是微软向卡尔-伊坎下单买雅虎……”
没错,罗兰知道大卫会坚决反对自己卖雅虎股份的行为,因为即便是一头猪,现在也能瞧见雅虎到底有多么的吃香,但,这种坚持在卡尔-伊坎和微软的面前,根本就站不住脚。
罗兰的前世,在那个不可明说的东方国度里,沃伦-巴菲特的名气是卡尔-伊坎的上百倍,但在阿美利加,这个正好是反过来的,因为卡尔-伊坎的凶狠,深受一堆投机者的欢迎,每当卡尔-伊坎盯上一家公司后,那家公司的股票就会被投资人买爆。
因为他们知道这家公司有价值!
因为他们知道卡尔-伊坎会踢走创始人团队,将公司卖个好价钱!
而在这种时候入场,那就是真正稳赚不赔的买卖。
因为最后的结果,只有两种。
第一种,那就是目标公司回购股票进行注销,强行抬高自家公司股价,割肉放血,跪求卡尔-伊坎抛售所持股份,清退离场。
第二种,那就是目标公司被其他企业吞并,在收购交易里,市值也会上昂。
甭管是哪种结果,都能给投机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至于对抗?
别开玩笑了。
没人愿意今天被毕马威审计,明天被德勤查账,后天被安永调阅董事会会议决议,大后天在和普华永道打交道,更没人愿意半年开个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你不给我钱,我就折腾你。
你不把公司卖给我,我就不让你正常经营。
利空消息配合着场内操作,分分钟就能把你的公司市值给打没!
生气?
愤怒?
别光看着啊!
有种你来打我啊!
只要你敢动手,我就敢站在这儿让你打个痛快!
正是因为如此,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愿意听到‘卡尔-伊坎宣布,自己持有XXX公司将近百分之四的股份’的新闻。
也是如此,当罗兰搬出视反垄断法为无物的微软和肆意践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狼王后,大卫的坚持,也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你确定?”坐在办公桌后的家伙认真询问。
“当然!”罗兰笑着点头,“卡尔亲口告诉我的,威廉也亲自证实了这件事情的存在。”
“他们之所以会在动手之前告诉我,并不是因为怕了我,而是因为现在大家同处一个阵营,并且我这么多年来,做事都非常的讲规矩。”
“他们是野蛮人,但不是随便野蛮的人,对吗?”
“Okay,我会去和卡尔谈的。”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大卫便没再多问。
因为他知道,上市公司最害怕的,便是卡尔-伊坎这种游走于规则边缘的家伙。
在所有时候,和这种人做朋友,都比做敌人要划算。
即便这种人永远不会无偿的帮助朋友对敌,同时还会因为利益,非常恶心的接下对付朋友的单子,但……更多的时候,他也不会把恶心人的招数用在朋友身上。
我为了钱可以不认你这个朋友。
但我认你这个朋友,所以在抢你钱的时候,先和你说。
我们能和和气气的做生意最好,若是不行,我也做到了朋友应尽的责任,提醒你了。
到时候真动手时,那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虽然是强盗逻辑,但这可比先打一拳,打的时候再把问题问遍,要好的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