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钓饵(求推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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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无赖,也是分等级的。
小流氓欺软怕硬,饭都吃不起了,面皮也顾不得。
只要有便宜可赚,无所不用其极。
但真遇到硬茬子,却是一秒就怂,甚至都不给对方打自己的机会,撒丫子跑了。
大流氓则欺硬怕软。
能成大流氓,衣食自然是无忧的,虽然不懂什么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但以前丢的脸面总是想要捡起来,遇到那些比自己弱的,便不好再欺负,免得落个仗势欺人的名声。
可如果遇到硬茬子,那是硬着头皮也要顶上去的。
如若不然,传出去之后,只怕在流氓界再无地位,惹同行们耻笑。
大流氓和小流氓都能活的自在,唯独常亮这种不大不小的流氓,最是痛苦。
对待弱者,不敢欺人太甚。
对待强者,又不敢硬刚。
就像是现在,杨默没来的时候,他嘻嘻哈哈的编排着杨默的坏话。
为了攀附李家,连祖宗都不要了,如何如何。
可杨默一来,即便知道对方并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常亮心里却害怕杨默这个软骨头回去把话学给国公府的人听。
不敢再说一句他的不是,只能说一些花边消息,满足底层百姓们匮乏的精神生活。
从他们羡慕期待憧憬的眼神里获得暂时的满足。
常亮终极是曾经太原城统治者阶层的公子哥,很多骚话说出来就是比寻常流氓讲的引人入胜。
连杨默也跟着听的津津有味。
什么汾河湾长街船舫的姑娘们喜欢会作诗的文人公子们。
而玉春楼的姑娘们则更喜欢关中精壮汉子。
杨默原本还听的挺开心,脑子里也有画面感。
但一听汾河湾这三个字,脑子就跳脱了。
又听到说那儿的姑娘喜欢文人书生,于老师抽烟喝酒烫头的形象就再也压不住。
两者本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挥不去,便不挥了。
想着兴致勃勃的书生上了船,一撩开帘子,正见到烫着头的于老师抽着烟喝着酒,四目相对,展颜一笑:“来玩啦!”
脑子里有了画面,杨默笑出声来。
“这算是谁玩谁啊?”
一边笑一边收回注意力抬头望了望天:“孙爷,您老看看,今天有雨么?”
草鞋大爷听到杨默叫着原来的称呼,苦笑一下,却又不好说你别这样叫了。
见他脸色淡然,和往日一样,也安下心来。
“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今个晌午后,怕有大雨。”
说完又顿了顿:“往年里这个时候,总是有雨,说不定哪一会。”
“是啊,夏天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杨默说笑着收拾草绳起了身。
草鞋大爷有些意外:“收摊么?这还不到晌午呢。”
“收了,今个是做不得生意了。”
草鞋大爷也跟着点了点头,忽而有些羡慕起杨默来。
大家都是编草鞋的,可人家不编回去还有饭吃,自己却要饿着。
似乎入赘也没有什么坏处。
一想到自己的年纪,又叹了口气。
从集市走出来的时候,常亮还故意看了杨默,满脸的不屑。
杨默自然不去理会他,买了两份烧鸡揣在怀里。
集市旁的这家烧鸡是老字号了,祖传的秘方,熬制出来的鸡肉质鲜美,香味浓郁。
用荷叶包裹着,更是别有清香。
从烧鸡店出来,就听到身后有吵闹声。
转过头看去,就见到一个凶巴巴的小姑娘叉着腰和常亮吵架。
小姑娘不大,也就十六七岁,身条很周正,看起来性格泼辣——要不然也不会和常亮吵起来。
流氓对付小姑娘,属于天赋压制。
尤其是好看的小姑娘,即便再泼辣也占不到便宜。
若是长得好看的半老徐娘,对付起流氓来,那就又不同了。
三两句下三路子的话,专攻男人的短处刺,再老的流氓也顶不住。
果不其然,没两句,小姑娘就面红耳赤起来,引得常亮等人哄堂大笑。
周围有人劝她赶紧走,反倒被常亮推了一把。
姑娘也意识到一时激动惹了麻烦,提着竹篮迈着碎步赶紧离开。
流氓岂能让她如愿?
俩人的吵闹已经引起周边人的注意,常亮更是有心表现,仿佛自己越无耻,旁人越佩服。
吊儿郎当的跟着,小姑娘意识到了害怕,慌不择路,低着头向着杨默这边走来。
“看着路,再走就掉河里去了。”
眼见得小姑娘没头苍蝇般勇往直前,丝毫没有发现马上就要栽进河里,杨默开了口。
“啊...”
姑娘停住脚步,抬头看去,清清的河水就在脚下。
小脸又是一红,见杨默满脸微笑,也跟着冲他尴尬的笑了笑。
“赶紧走吧,以后遇到这帮人躲远点。”
杨默向前走了两步,错过小姑娘身边,只听到她低声道了谢,快步离开。
常亮不愿意招惹杨默,见他挡在路中央,又见小姑娘兔子般一路疾奔,哼了一声,折返回来。
见常亮直接放弃追赶,不和自己发生冲突,杨默倒是有些意外:原本以为他会借题发挥呢。
随后又了然了。
终究是读过书的流氓,多少还有点脑子。
再者来说,之所以产生常亮会和自己发生冲突的想法,是受到了前世看的小说影响。
那些穿越小说里的混混,不就擅长惹是生非,仗势欺人,最喜欢与自己这种赘婿过不去么?
但现实终究不是小说,他即便被外人认为是赘婿,那也是国公府的赘婿,断然不是常亮这种家道中落的混混能够招惹的。
现实里哪里有那么多的不知天高地厚,也不懂得利弊的傻子。
叹了口气,看了回到高台继续讲风花雪月获得满足感的常亮,杨默颇有些给他机会,他不中用的感慨。
出了集市,便是一片民宅。
靠着汾河而建,若是在前世,这些民宅都会开发成民宿之类的景点建筑。
但这个年代的民宅都很破,按照马三宝之前所说,太原城因为李家的原因,在北隋还算好的。
最起码没有什么流民。
国公爷李渊最是见不得穷人,便经常开设粥铺,又或者捐衣赠物。
但国公府再大,也大不过穷人的嘴巴。
时间一长,也是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
李建成出钱,官府出面,将国公府附近的穷人全都迁到这边来。
双方也都满意:穷人们有了新房子,国公出门也见不到穷人了。
李渊这种法子,也就是骗骗自己,对于根本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集市附近总是有帮孩子,三五成群,算不上乞丐,但嘴馋,喜欢在附近晃悠,遇到推着重物的一哄而上。
帮着推上桥,便眼巴巴的瞅着。
给吃的就接着,不给也便拉倒。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听起来挺励志,但早当家也意味着早些明白这个世界的残忍。
做任何一件事之前都会考量,这件事的后果我承担的起么?
惹的祸,我家里赔的起么?
杨默有一点和李渊很像,他也看不得穷人,尤其是衣不蔽体穷人家的孩子。
但也知道,自己改变不了他们任何人的命运,只能见到了尽己所能的给点吃的。
这几日回家前,总会买一些馒头。
若是遇到这帮孩子,就挨个分了。
时间虽然不长,这帮孩子摸出了规律,每日傍晚就在路口蹲他。
只可惜今天杨默临时下班,那群孩子没见到,只见到一个跛了脚的孩子在河边捶打衣服。
小孩叫顺子,姓张,没有大名。
伸手招呼顺子过来,将怀里的烧鸡给他。
顺子瞪大眼睛,满脸不敢相信。
再三确定是给自己的,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吃了一半,舔了舔手指,将剩下的一半用荷叶包好,家里还有个瞎了眼的老娘没吃饭呢。
杨默将怀里另外一个烧鸡拿出来,递给他。
顺子家里的情况他自然知道,因此备了两只。
第二只烧鸡,他却是不敢接了。
杨默从怀里掏出那本《罗织经》来:“这只不白给,天黑的时候,如果我没来找你,你就把这本书送到那边的客栈,给一个从长安来的来大人。”
顺子接过书,颠倒着看了看,三个字都不认得。
翻了翻,书页大部分都是白纸。
“若是他问你...”
“我就说不认识,一个驼背大胡子给了五个钱,让送来的。”
顺子很机灵。
杨默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五个大钱放在他手里:“嗯,就这么说。”
顺子接过大钱放好好,冲着杨默露出憨厚的笑容。
杨默伸出手来,挠了挠他发硬的头发:“去的时候,擦干净嘴,别让人发觉你身上的烧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