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番大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普爱看书网huazhoujixie.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当然好啊。”花知婉热情地回应。
下次记得,再给你的作者妈妈做一次鱼汤。因为真的,太好喝了。
“兰戎再见!!”
目送兰戎,作者神深藏功与名。
——小兰戎好好的长大,当个不抢戏的男配就好了!我会帮你另找个倒霉蛋做反派的。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啦~抱抱宝宝们!
安芋扔了一个地雷;楚鸾扔了一个手榴弹~
☆、第9章 蛇的目光锁定你
如果一切停留在告别的那一刻,花知婉认为她大姐姐的形象还是维持得很完美的。
“妈呀呀妈呀呀呀……”
后面冲上来的人朝兰戎的后背猛力一扑,害他踉跄了一步,差点摔倒在地上。
“怎么了?!丸子姐姐?”
被抱得太紧,他连回头的空间都没有。
“啊!呜呜呜,蛇啊!!草丛有蛇啊!!!”
花知婉一惊一乍地乱叫着,不断把身子贴近兰戎。要不是他太矮,她肯定会跃到他的背上,像肉夹馍一样,用大腿紧紧把他紧紧夹住。
“蛇?什么蛇?你让我回头看看。”
兰戎吃力地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勒得这么用劲。
“是有剧毒的、超大超长的,青钩蛇!”声音已是带上了十足的哭腔,花知婉一动不动地圈住兰戎,完全不敢撒手:“你别乱动,我、我怕啊!”
青钩蛇啊青钩蛇,惹不起的青钩蛇。
这货可是集结了她对毒蛇的最大恐惧写成的——绿森森的蛇鳞,粗壮庞大的蛇身,毒牙威力宛如残暴的钩子。它最擅长隐匿于草丛,锁定猎物后不弄死对方誓不罢休。
被它咬到,寻常人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离开电脑的作者神,正巧就是那种战斗力不高(超弱)的寻常人。
没戴眼镜,方才作别兰戎准备回家的时候,她才瞥见了自己身后的青钩蛇。
最恐怖的是,看那蛇头的朝向,它分明是已经牢牢地锁定了她啊!
“冷静点,丸子姐姐!”
身为小朋友,见识比较少,兰戎并没有花知婉那么害怕。
他放慢语调,试图安抚她的情绪:“你这样抱着我也没有用,我们得想办法逃跑,所以先放……”
“抱着你有用,非常有用!”她打断他的话。
为了靠得更紧,她强行拿脸去贴他的脸颊。
这个被自己笔下生物吓尿的怂包彻底将兰戎当成了救命稻草,死都不愿意把他松开一点。
兰戎的体质是特殊的,他身上有他父亲遗留的蛊血。——那比世间的毒物,更毒上三分。
陆明彩需要他的血抑制身上的毒;魔教需要他的体质修炼邪功。
此刻花知婉死缠烂打也要抱紧兰戎,因为,凶悍如青钩蛇也同样忌惮着蛊血。
“抱着有用?丸子姐姐,我不是青钩蛇的饲主,为什么会有用呢?”
不适应如此亲密的距离,却又不好意思躲开,兰戎的脸在悄悄地泛红。
“啊,对了!!饲主!!!”
他这句话,倒是让花知婉一下子联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被蛇吓昏头,她竟然连这个都忽视了!
根据花知婉的设定,青钩蛇确实是有饲主的。
准确说,是这个饲主所需的身份诱发了灵感,所以她才虚构出这么一种可怕的蛇。
配合其阴狠暴戾的性格,她给他取名为阴狗。
擅长使用毒物的骨灰级坏蛋,魔头南夜最忠心的左护法。——原先的走散情节中,就是阴狗将兰戎抓回了魔教。
好了,这下她不能当缩头乌龟,必须要听兰戎的话,想办法和他一起逃跑了。
而且是,往她家的方向跑。
兰戎的命运尚未改变,如果在找回电脑前,他先被阴狗发现了……
那么,“兰戎进入魔教”就会变成发生过的事实,就算花知婉是作者神也无法将它改变。兰戎的身份太特殊了,按他现有的属性,再怎么神展开都无法保证他能从腥风血雨的剧情中全身而退。
肩膀顿时一松,兰戎终于恢复了自由。
他微微侧身,看向身后脸色煞白的花知婉。
……
“上学时体育课,我总是班里跑得最慢的。”
“平时不爱运动,却很爱吃肉。”
“今天我才知道,‘生命在于运动’原来是真的。”
——即使这样,还是要跑跑看的。
她喃喃自语着,轻轻扣住他的手。那比她小了一大圈的,小孩子软乎乎的手。
——兰戎,你是我创造的孩子,你的命运本就应该掌握在我的手中。
“我倒数三个数,用最快速度跟着我跑。”
花知婉咽了口口水,感受到:这场拼运气的赛跑,他们是用了兰戎的未来做赌注的。
作者有话要说: 人间处处有真炸,“番番你炸了”,是一句真挚的祝福:
阿柠柠扔了两个地雷,干了这瓶莫斯酸奶扔了一个地雷。
☆、第10章 善良的幼年反派
“三、二……”
随着倒数的口号,花知婉、兰戎和青钩蛇都已准备就绪。
“一!”
青钩蛇以最快速度出发……咬住了移动中的猎物。
——改变命运的伟大愿望,还未尝试,已经失败。
脚脖子狠狠一麻,花知婉的尖叫声卡在喉咙中间。没力喊出来,也没力咽下去。
——总是如此轻易狗带的我,真的不是炮灰吗。
失去意识前,花知婉仍在不遗余力地奋斗在吐槽第一线。
——这时候正常小说的走向不应该是:两个人毫发无伤从蛇口逃脱,然后剧情跟着角色一起燃起来吗。果然小说都是骗人的,呜呜呜,说好的作者神呢!
无名大娘,卒。
享年(请帮我马赛克)。
兰戎死死抓着软去了半边身子的花婉,丝毫不肯撒手。
用上十成的内力,他一掌拍向了大蛇。
那蛇被震得稍稍松了口,见状,他眼疾手快地抽出之前捕鱼用的工具,勉强网住了蛇首,暂时抵御它的攻击。
……
花知婉写小说,很喜欢用昏倒。
为了缓和尴尬的气氛,昏倒。
遇到处理不来的问题,昏倒。
男女主感情进度太慢,昏倒。
“人生在世不称意,你先昏倒你就赢”,她曾用这句话勉励自己。
也不知道谁规定的,再可怕的处境,昏倒醒来后都能解决。
虚弱地睁眼,花知婉看到活生生的兰戎正坐在自己身边。
身体被一旁燃起的火堆烘得暖暖的。
唇上有血腥味,不知是从何而来。
——归功于昏倒定律,他们大概是脱了险。
花知婉仿佛听见脑内响起一声欢快的提示音:“恭喜您获得称号【命不该绝】。”
她冲兰戎笑了一下,眼睛一阵涩涩的疼。
是火的缘故吗?
兰戎的脸色看上去不太正常。
稚嫩的唇紧紧地抿着,鼻头也红红的,好像哭过。
“太好了,你醒啦!”
当他靠过来的时候,她鼻子嗅到的血腥味更浓烈了。
“你怎么救我的?伤到了哪里?”
花知婉单刀直入地问了两个问题。她的头依旧一片昏沉,多说一个字都觉得费力。
兰戎扁着嘴,委屈地把受伤的手给她看。
“伤了手,有点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