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系统偏要逼我当学霸 第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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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病的呢?
大概就是那一年,我看见沈彦修牵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姐姐,亲亲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的时候。
而在此之前,我骗沈小二和我一起去北大找沈彦修。
撞见了这一幕。
都说现在的小孩早熟,我觉得也是。
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修哥哥了。
一见钟情的喜欢。
可是……
修哥哥却喜欢上了别人。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知道只有男女朋友才会亲亲,可明明我也想当修哥哥的女朋友啊。
“哥哥哥!”沈小二那个二逼冲了过去。
这一刻,我竟然无比地感谢沈小二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那一年暑假。
我过得很不开心。
回去以后我就发了病,在房间里大喊大叫,砸光了所有的东西,爸妈也被我吓到了,带我去看医生。
……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知道有种病叫双向情感障碍症。
通俗地讲,就是神经病。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是神经病。
听说修哥哥去了哈佛。
听说他们分手了……
我欣喜若狂,给修哥哥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当他的新娘。
修哥哥安慰我少看一些言情小说。
可是自那以后,修哥哥渐渐地不再理我,信息也从偶尔会变成基本不回。
我尝试过给他打电话,发语音。
可是修哥哥却铁了心要和我拉开距离。
到最后我甚至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消息。
……
他回国了。
他当了梦想的律师。
他……
或许是心疼我,爸妈终于同意将我送去s省读高中。
此时已经高二了。
没人再玩笑地说要将我和沈彦庭凑在一对了。
爸妈也很清楚我喜欢的是修哥哥,可是修哥哥……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转进领英中学之前,我听说沈小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她是一个很传奇的女生。
有多传奇呢?
听说是imo有史以来年轻最小的满分女孩。
我终于见到了她。
顾苏一。
我故意用沈小二的青梅身份去刺激她,可是她真的很聪明,她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丝毫吃醋的表情。
而且,我发现她也有和我一样的秘密。
那就是力气大。
我一直装乖巧,一直用这么一副甜美的模样去融入那些人的圈子,他们全都被我骗了。
我也再次见到了沈彦庭那些发小。
唐宇,那个胖子,第一次见面居然还想调戏我,被我狠狠揍了一顿。
活该!
而沈沈小二……
我承认我打不过这个二逼,谁让他是修哥哥教出来的人呢。
借着生病的名义,我住在了沈家,没有寄宿,我相信我总能见到修哥哥的。
我告诉顾苏一,我其实并不喜欢沈小二,这家伙太幼稚了,我想当她的嫂子。
那一刻,我终于看到顾苏一眼里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眼神。
我笑了。
可是心里一片苍然。
原来她也不信啊。
没人觉得我会和修哥哥修成正果。
我也不信。
可我还是期望或许有奇迹发生呢?
高考之后,我借着酒劲再次给修哥哥打电话,向他表白。
“宁宁,你喝多了。”电话里传来修哥哥一如既往清冷的声音,“我让司机去接你。”
“我没喝多!”我低吼出声,眼泪落了下来,“修哥哥,我求求你,求求你看宁宁一眼好不好,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
“我们之间不会有可能的。”沈彦修沉声道,“我只把你当妹妹。”
“可是我不想当你妹妹。我们两家是门当户对,你喜欢法律,我也学法律,我可以帮你,我……”
“简思宁。”修哥哥唤着我的名字,“你还记得那年带着小庭子来学校找我,见到的那个女孩吗?你很聪明,我相信你记得,除了她,我不会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可是你们明明已经分手这么多年了!”我吼出来。
“……那又如何?”沈彦修轻笑了声。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笑。
那一刻,我心底高高竖起的城墙轰然倒塌——
一颗心支离破碎。
再也拼凑不齐了。
原来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第571章 恋恋不忘,终有回响
那天晚上,我抱着一一痛哭了一晚上。
暑假,我去了一趟哈佛,回去之后我就跟我爸说我要考哈佛,我要读法律系。
“宁宁,放弃吧。”爸爸神色复杂地劝我。
“我要读法律系。”我一字一字地说。
心已经麻木了。
可是我还是固执地选择读法律系。
我不想在国内读大学了,我要快点去到他的大学,他是在哈佛出名的,我想要去感受他曾经生活的地方。
而北大……
北大有他的女孩。
没有我。
在哈佛的头一年,我过得特别痛苦,身心俱疲,可是每每想到我能早点回国,以最优秀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或许能改变他的心意。
那一年过年我没有回国,爸妈特意从国内赶过来陪我过年。
我的状态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好”了很多。
哈佛优秀的学生太多太多了,我必须花十二分的精力才能保持好的成绩,我的好闺蜜一一却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在我还在努力为学业奋斗的时候。
她却已经成了国内最年轻的数学教授,甚至还代表青大去了普林斯顿开交流会。
她也来哈佛见了我。
那一晚,我再次哭了。
我似乎很久没哭过了。
在一一面前,我总能轻易地脱掉自己的伪装。
我告诉她,我真的好累好累,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那就不要坚持了,我养你呀。”一一擦掉我的泪水,笑容里带着认真,“我给你扶正,让沈小二当小。”
我破涕而笑。
沈小二要知道了,估计恨不得揍死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