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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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来渝城就四十天了,秋老虎特别凶猛,丁晨夕窝在租住的公寓里不敢出门。
这段时间,除了买菜,她很少出门,靠着不多的积蓄,过清贫的生活。
每天除了看书就是看电影,孤单寂寞如影随形。
她时常一整夜一整夜的睡不着,坐在窗边,看渝城的璀璨夜景。
身上的钱已经不多,再坐吃山空下去,最多一个月,她就该饿肚子了。
没有身份证,没有学位证,找工作谈何容易。
思来想去,丁晨夕决定给孟祁岳打电话,让他发发善心,把她留在滨城公寓里的身份证和学位证寄给她。
烂熟于胸的号码很快出现在手机屏幕上,丁晨夕深吸一口气,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把电话拨过去。
“你好,哪位?”孟祁岳磁性低哑的声音穿透时空的距离,钻入丁晨夕的耳朵。
莫名的紧张起来,张张嘴,什么话也没说出口,丁晨夕连忙挂断了电话,死死抓着手机,大口大口的喘气,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丁晨夕以为,她没出声,孟祁岳就不知道是她。
可孟祁岳就像得了心电感应一般,看着陌生的来电,立刻就想到了她,除了她,还会有谁这么无聊呢?
虽然明知道拖着不是个办法,她不可能一辈子偷偷摸摸的过日子,但丁晨夕还是不断的说服自己,再等一段时间,再等一段时间,等一切风平浪静之后,再找孟祁岳拿回证件。
清晨,丁晨夕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最新鲜的蔬菜和半斤猪肉,拎着袋子回公寓,天气太热,走到公寓门口,她已经是满头大汗。
擦了擦额上的汗,丁晨夕掏出门禁卡打开大厦的门。
她进门之后,一只大手适时伸出,挡住了即将合拢的门,跟在丁晨夕的身后,走了进去。
突然,一股熟悉的古龙水儿味道扑入鼻腔,丁晨夕心口一紧,蓦地回头,果然看到孟祁岳那张俊美逼人却又邪.魅难挡的脸出现在眼前。
“啊!”丁晨夕大惊失色,捂住嘴,手中的袋子掉落在地,才买的鸡蛋摔得稀巴烂。
“看到我就这么惊讶?”孟祁岳习惯性的扬眉,唇角噙着的冷笑有几分说不出的狂傲。
“你……你……怎么找到我的?”这段时间丁晨夕都很谨慎,像蜗牛一般,小心翼翼的隐藏在这数千万人口的大城市中。
孟祁岳捡起地上的袋子,拎在手中,笑道:“不是你打电话叫我来的吗?”
“我才没有……”丁晨夕膛圆了双目,难道是那个电话?
可是她没有说话啊,孟祁岳怎么知道是她?
他也太神奇了吧?
“你准备躲到什么时候?”孟祁岳抬手,拨开贴在丁晨夕脸上汗透的发丝。
“别碰我!”丁晨夕一惊,连连后退:“我问你,荆南的妈妈做手术了吗?”
她的心里,始终只有裴荆南……
孟祁岳不悦的蹙眉,颇有些不耐烦:“做了,很成功!”
“呼……那就好!”丁晨夕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悬着的心,终于可以落地了。
“我自己提!”丁晨夕抢过孟祁岳手中的袋子,打开一看,满袋子都是蛋液,狠瞪罪魁祸首孟祁岳:“你还不走?”
“不请我上去坐坐?”孟祁岳嬉笑着冲丁晨夕眨眨眼,立刻电流肆意流窜。
丁晨夕定定神,才没被他电到:“没什么好坐的。”
“难道不方便?”
“是啊,很不方便!”孟祁岳的身上,散发着危险的气息,丁晨夕不愿与他共处一室。
“那我就更得上去看看,到底怎么个不方便。”孟祁岳说着按了电梯的上行键,笑着与气鼓鼓的丁晨夕对视,柔声问道:“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当然,他不会自作多情的认为,她是因为想念他。
丁晨夕斜睨他一眼:“我的证件全在滨城的公寓里,你有时间就给我寄过来。”
“哦!”孟祁岳有些失望,唇角挂着一层不变的浅淡笑容:“原来是有求于我,态度是不是该转变一下?”
此时此刻,丁晨夕深切的感受到,小人得志的真正含义。
她知道,和孟祁岳说再多也是徒劳,索性不作声,更视而不见。
“叮咚”电梯门应声而开。
孟祁岳跟着丁晨夕走了进去,还没等丁晨夕按楼层,孟祁岳的手就已经伸了出去,按了十七楼。
看来他是有备而来,连她住几楼都知道,现在她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丁晨夕租住的是单间配套的小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站在观景阳台还能看江景。
拎着购物袋走进狭小的厨房,丁晨夕小心翼翼的把菜和肉挑出来,然后将满是蛋液的袋子扔进垃圾筒。
孟祁岳打开鞋柜看了看,没有男士拖鞋,顿时笑眯了眼。
走到厨房门口,孟祁岳目不转睛的看着丁晨夕,心中盈满了喜悦,唇角不自觉的上翘,眼神越来越温柔。
他好想上前,抱住她,在她的耳边呓语。
晨夕,我好想你,好想你!
千回百转,所有的思念,却只能在心中酝酿成殇。
丁晨夕知道孟祁岳正盯着她看,全身上下都不自在。
把沾在菜上的蛋液冲干净,丁晨夕烧了一壶水,给孟祁岳冲咖啡。
香浓的咖啡让孟祁岳心跳加速,已经许久不曾喝到丁晨夕亲手冲调的咖啡了。
以前丁晨夕都会把咖啡晾凉才端给孟祁岳,可今天,冲好就直接给他,孟祁岳忍不住尝了一口,咖啡烫得他俊脸皱成团。
他捂着嘴,硬是把口中滚烫的咖啡吞了下去。
孟祁岳吃瘪的样子让丁晨夕很有报复的快感心情大好。
房间很小,为了扩展空间,阳台做成了榻榻米,丁晨夕总是喜欢坐在那里看电视或者看书,看累了,还能远眺江景,很惬意。
丁晨夕在榻榻米上落座,孟祁岳也端着咖啡坐到了她的对面,中间隔了一张小小的清漆实木桌。
木桌上放着几本书和一个大号玻璃杯,杯中还有前晚喝剩下的两片柠檬。
孟祁岳环视房间,温馨舒适,看来丁晨夕在渝城过得还不错。
床在触手可及的地方,铺着鲜嫩的粉红底小碎花四件套,孟祁岳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摸了摸柔软的被角。
丁晨夕冷冷的看着孟祁岳的一举一动,不悦的撇嘴,神经病!
盯着孟祁岳把咖啡喝完,丁晨夕就迫不及待的下逐客令:“孟总,您贵人事忙,我就不留你吃午饭了。”
“我不忙,可以留下来吃午饭。”孟祁岳笑看脸色大变的丁晨夕:“多个人多双筷子,不麻烦吧?”
丁晨夕瞪着他:“我手艺不怎么样,怕孟总吃不惯粗茶淡饭!”
“山珍海味吃多了,粗茶淡饭也别有一番风味。”他是铁了心不走,丁晨夕也拿他没办法。
就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
丁晨夕彻底被孟祁岳打败了。
“只要孟总不嫌弃,多个人多双筷子也没什么,不过事先申明,不许挑三拣四。”
“有得吃就行了,我不挑食。”
更何况是丁晨夕亲手做的,比山珍海味还对他的胃口。
“那好吧,我做饭去了,你看电视也行,看书也行,自己打发时间!”丁晨夕说着就走进了厨房。
孟祁岳起身,几步就走到了厨房门口,见丁晨夕把头发束在脑后,扎成高高的马尾,系上碎花围裙,正在切西兰花。
那模样不再是平日里那个张牙舞爪的小野猫,倒成了温顺可爱高雅的波斯猫。
下意识转头,丁晨夕清亮的眸子对上孟祁岳深邃的眼,心头一跳,板起脸嘟囔:“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
孟祁岳哑然失笑,摇摇头,野猫就是野猫,再怎么装也改不了野猫张狂的本性。
滨城和渝城相距并不算远,开车四个小时就能到,昨晚孟祁岳忙完手中的事,便怀揣着丁晨夕的地址,到渝城来找她。
刚上高速就遇上交通事故堵车,然后又是大雨,原本四个小时的路程被拉长了近一倍。
抵达丁晨夕公寓的楼下,已是凌晨三点,按捺下马上去见丁晨夕的冲动,孟祁岳住进了马路对面的酒店。
洗去长途跋涉的疲惫,他躺在床上,毫无睡意,一直睁着眼睛等天亮。
此刻,孟祁岳身处丁晨夕温馨的小卧室,睡意悄无声息的袭来。
他揉了揉酸胀的眼睛,终于抵制不住粉色碎花的诱惑,脱鞋上塌。
薄薄的被单,柔软的枕头,满是丁晨夕的馨香,仿佛置身于她的怀中,孟祁岳心潮澎湃,格外满足,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丁晨夕切好菜,没听到客厅有电视的声音,孟祁岳在干什么?
怀着满腹的疑问,她走出厨房,只见孟祁岳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一米五的床丁晨夕睡上去很宽敞,但孟祁岳睡上去就显得有些小了。
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丁晨夕呼吸一滞,紧蹙了眉,上前就朝孟祁岳的胸口砸去一拳。
“起来,不许睡我的床!”
胸口被咂得生疼,孟祁岳睁开赤红的眼睛,有些气恼的看着丁晨夕,她打扰了他的好梦。
在梦中,他正与她亲热,被单下的某个部位,因为虚幻的梦境而坚硬如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