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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指干净修长,药片很小,接过时,指尖有短暂的触碰。
轻轻的,转瞬即逝。
沈茉心里却咚了一声:“不…不客气。”
她赶紧坐正身子,余光却悄悄往右边斜去。
车窗半敞着,夏日凉风呼呼吹进车里,白衣男人拿起矿泉水,微微仰头,下颌线条利落分明,喉结微滚间,窗外有细碎阳光映落在他俊美的侧脸。
沈茉恍惚觉得,时间好像都被按了慢倍速,他像是青春电影里的男主角。
而她呢,像个偷偷看着男主角的小变态。
“你不吃?”谢绥放下水瓶,侧眸看她。
沈茉眼神一慌,很快平静:“这条山路进进出出都不知道多少回了,我习惯了,不用吃。”
谢绥嗯了声,忽而又问:“你之前读书,经常要走山路?”
“那倒不是。”
沈茉想了想:“我幼儿园是在渝城读的,五岁才跟妈妈回寨子,然后小学和初中都在县城读。读小学的时候,会每天都回家的,寨子里一个叔叔家的孩子和我是同学,那叔叔在县城做工,早上出门上工,会开摩托车带我和他女儿一起去学校,晚上他下了工,就去学校接我们一起回寨子。后来读初中了,我就住校,只有周末坐班车回家一趟。”
如果不是被沈家寻回,她的高中应该也是在县城中学度过三年。高考结束后,也会像大部分同学一样,去县城餐馆、网吧、奶茶店找暑假工,攒大学的生活费……
沈茉虽然不喜欢沈家,但某种意义上,也感激沈家找到她,给了她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谢绥听她说起从前的生活,坦然自若,没有丝毫抱怨,说起坐摩托车上学时,还会张大嘴巴啊啊啊地吃风玩,眼底也不禁染上一抹浅笑。
“这几年我们寨子搞旅游,搞得很不错了,今年寒假我回去,大广场还修了个大雕塑……”
车程漫长,沈茉怕他们无聊,就化身导游,口若悬河地介绍着家乡的风俗、文化、地理。
等她讲到没什么好讲的,谢绥拧了瓶水,给她:“说累了?”
沈茉微怔,接过:“还、还好。”
谢绥懒洋洋靠坐在座位,睇她:“认识你三年,今天是你话最多的一回。”
前排的林明宇听到,也扭过头笑:“对,第一次知道小茉妹妹口才这么好,这么能说!”
沈茉被他们说得不好意思,握着矿泉水瓶,声音小了:“我是东道主嘛,而且聊自己家里的事,就比较有话说。”
谢绥勾唇:“挺好的。”
沈茉眼睫轻动,边喝水边寻思着,他那句挺好的是什么意思?
难道他喜欢话多的女生?
不过她要说的都说完了,再加上车也开到了盘山公路,林明栀靠在窗边闭目养神,沈茉也没再说话。
宽敞舒适的车里放着轻柔的音乐,不知不觉,沈茉也靠着车座,轻轻阖上眼。
也不知多久,口袋里手机震了下。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拿起手机,是婆婆发来的语音。
贴到耳边,婆婆亲切熟悉的声音传来:“幺儿,你们到了吗?”
沈茉朝窗外看了眼,发语音回道:“快了,大概还有20分钟。”
放下手机,颊边好似落了一道视线。
稍稍偏脸,就见谢绥双手环抱胸前,歪着脑袋,鸭舌帽下那双狭眸半睁着,透着几分才将苏醒的慵懒,静静看着她。
沈茉愣了下,压低声音问:“是我吵醒你了么?”
年轻男人好像一只懒洋洋的狮子猫,没立刻出声,而是沉默看了她两秒,反问:“你婆婆的消息?”
沈茉点头:“嗯,她问我们到了没?”
因为林明宇和林明栀都在睡觉,她的声音始终放得很轻:“她大概要炒菜了,等我们到了,正好可以吃饭。”
谢绥看她悄悄摸摸用气音说话的样子,觉得有趣,转念又想到马上要见到她最重视的亲人,态度也放得端正:“你婆婆有什么忌讳的点吗?”
沈茉:“啊?”
谢绥斟酌:“比如,她喜欢话多、还是话少的男人?她喜欢抽烟、喝酒?还是很讨厌。”
沈茉以为谢绥上门做客也会紧张,忙道:“你别担心,我婆婆很随和的,你们是我的朋友,内敛活泼都没关系,当做自己家就好了。至于抽烟喝酒,我婆婆不抽烟,但她没事会喝点小酒……只要不是烂酒鬼和烂烟鬼,小酌小抽她都还行,不过她很讨厌赌博的男人。”
谢绥一一记下,又道:“正好,我行李箱里装了两瓶我家老爷子珍藏的好酒。”
沈茉微诧:“你还带了酒啊。”
谢绥:“第一次见长辈,总不好空手来。”
沈茉:“……”
虽说如此,但他还是太客气了!何况能让谢老爷子珍藏的好酒,一定价值不菲。
沈茉开始盘算着,等回京市,送点什么给谢绥带回去。
没多久,车子开到乌梭寨门前。
原计划是直接开到莫家吊脚楼前,可现在,修建精美的寨门前,站着两排穿着苗服的乡亲们,他们有的捧芦笙,有的揣铜鼓,为首戴着红花的黑色苗服的老人家,正是沈茉的婆婆。
见着车来,乡亲们开始吹起芦笙,唱起山歌。
这阵仗,莫说是谢绥和林家兄妹了,就连沈茉也睁大了眼睛,这什么情况?
车门打开,四个年轻人陆续下了车。
“欢迎欢迎,欢迎远方的客人来我们乌梭寨做客——”
村干部王大叔笑脸迎上前,一挥手,又有四五个穿银彩裙的小妹大姐端着米酒上前,围着谢绥和林明宇就开始唱起来:“来到我苗寨,你定会开怀。美酒敬给你,不喝就莫来。喝了这杯酒,从此是朋友……”「1」
两个年轻男人被拉着坐到一旁,林明栀也被几个盛装乡亲围着,她又是新奇又有些无措,连忙向沈茉求救:“小茉!”
沈茉难得见到林明栀这副无措的样子,不禁笑出声,但还是上前护住她:“几位阿姐,她酒量不好,别灌她,你们去灌那两位吧。”
见沈茉这样说,乡亲们也放过林明栀,端着酒杯围着谢绥和林明宇,给他们一人来了个高山流水——
所谓高山流水,就是苗家姑娘们举起酒杯,由高到低的排成一行,让酒水沿着杯一叠一叠倒入客人的酒碗,犹如层层叠叠的瀑布般,是苗家最高规格的迎客礼。「2」
林明宇开始还觉得新鲜,笑呵呵地喝,等喝到后面有些遭不住,赶紧喊:“小茉妹妹!”
沈茉要上前,林明栀看热闹不嫌事大,边拿手机录视频边拦沈茉:“等等,我再录一会儿,发我家群里,太逗了!”
沈茉失笑,又去看一旁的谢绥,他倒还好,一碟接着一碟地喝。
旁边的大姐见状,笑着道:“这位小阿哥的酒量好,适合留在我们寨子里当女婿咧!”
虽然知道这不过是句玩笑,但沈茉的脸还是有点发烫,尤其见到谢绥好似不经意往她这边瞥来,更是连忙偏过脸。
在欢快的芦笙乐里,谢绥和林明宇也挺过这一轮拦路酒的考验。
乡亲们又围着他们跳了一圈舞,就吹吹打打把他们送进寨子里。
沈茉从前见着阵仗,还是别人家结婚、做寿、过新房,没想到这次回个家,竟然也有这么隆重的待遇。
她悄悄问婆婆:“怎么弄这么大排场?”
莫婆婆一脸理所当然:“你京市的朋友大老远来咱们这,肯定要好好招待。放心,都是乡里乡亲的,帮这点小忙,算不得什么,我回头给他们发两根烟抽。”
又看了眼走在前面的谢绥他们,啧了声:“不愧是城里人,一个个长得高不说,还长得那么好看,跟电影明星似的。”
沈茉眸光微动,小声问婆婆:“那你猜,哪个是明宇哥哥,哪个是谢绥哥哥?”
莫婆婆:“那个个子最高的,应该就是你总是夸的谢家少爷?”
沈茉:“婆婆好厉害,怎么猜到的?”
莫婆婆哼笑一声:“我是眼花,又不是眼瞎。那位小林同学和她哥哥一直斗嘴,也就亲兄妹才会那样。”
说笑间,一行人到了莫家吊脚楼。
莫婆婆给乡亲们发了糖、派了烟,就请他们先回家去。
司机也将车开过来,将行李箱一一搬进吊脚楼。
等到全部收拾好,天边日落偏西,暖橘色余晖笼罩着幽静古朴的吊脚楼。
宽敞凉爽的堂屋里,沈茉正式和婆婆介绍起来。
看着林明栀,莫婆婆笑容灿烂:“小林同学,我知道你,你是我家幺儿在京市最好的朋友。幺儿给我看过你的照片,你比照片还漂亮,像大明星。”
林明栀在长辈面前嘴巴特甜,弯眸笑道:“婆婆喊我明栀就好。”
莫婆婆又看向林明宇:“你是明栀的哥哥吧?也是一表人才!你们爸妈好福气,生了一双这么好的儿女,以后有享不完的福!”
林明宇喝酒喝得有点上头,醉醺醺地笑:“婆婆好,您喊我明宇就行。”
相比于林明宇的微醺放松状态,一旁的谢绥显得清醒很多,尽管冷白的脸庞也因酒意泛着薄红,但坐姿笔直端正,看向莫婆婆的目光也一派恭敬:“婆婆好,初次见面,我叫谢绥,今年二十二,硕士学位,家里经商……”
莫婆婆:“?”
沈茉:“?”
林明栀:“?”
“绥哥。”林明宇用胳膊肘撞了下谢绥,原本以为自己醉了,但谢绥好像比他更醉,不然怎么一张口说这些有的没的,又不是公园角相亲?
扫过面前一众诧异脸庞,谢绥薄唇抿了抿:“这酒好像是有些醉人。”
莫婆婆回过神,笑道:“没事没事,寨子里的酒醉人,但不会头晕。你们大老远来,肯定也累了,先吃饭,吃完饭回屋好好睡一觉!”
说着,她让沈茉带他们去房间,自己去厨房端菜。
两天前得知沈茉要带朋友回来,莫婆婆特地去城里买了新的被单枕套,洗过又晒过,铺得整整齐齐,屋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沈茉先领着林明栀去了她的房间:“明栀,你和我住这间。”
又领着谢绥和林明宇去了另一间房:“谢绥哥哥、明宇哥哥,你们得挤一间,可以吗?”
屋子里本来只有一张单人床,另一张床还是婆婆从邻居家借的。
好在乡下屋子大,放两张床也能放下。
林明宇:“那我要靠窗那间!”
他直接拿着行李箱走了进去。
沈茉无奈轻笑,再看斜倚在门边的谢绥,微微仰起脸:“谢绥哥哥,你还好吧?”
长指捏了捏眉心,谢绥懒怠的嗓音透着几分沙哑:“有点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