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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猫,名字嘛……还没有。
不过这种小事情有什么重要的呢。反正无论是别的人或者别的猫,都是咪咪咪地叫我,我不会在乎这种东西的。
没有名字,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虽然已经到深秋了,不过暖暖的阳光还是不少的。
今天本来是那样子的好天气,不过到了晚上居然下起了雨。
我讨厌下雨,特别是在我还没找到地方避雨的时候。
我现在呆的地区,是这个城市顶肮脏的地方。七扭八拐的小巷子又窄又破,连辆车都开不进来。没有汽车也就没有地方避雨,街角处倒是有几个新扔的烂沙发可以躲一躲,但我过去的时候发现大强已经在那儿了。
它是这条街上的猫老大,仗着有自己有力气横行霸道,如果不是这里的食物多,我才不住在这里。不过既然来了,也就没什么好抱怨的,我计划在这里熬过食物匮乏的冬季。
站在小巷子的墙头上,我看着面前几个巨大的方盒子。
那是人类的窝,他们喜欢住在一起,一到晚上盒子里就会发出黄色或白色的亮光,看起来非常温暖。我犹豫着要不要去那里,人来人往虽然有点危险,但却是一个可以避雨的好地方。我跑的不慢,如果真的有人来,我应该不会被抓到。
雨看起来没有一点要停的样子,我决定了,就去那里!
小巷子很深,很黑,上面还挂了很多稀稀拉拉的电线。两旁的路灯太旧了,颜色混混沌沌的,像是被蛾子翅膀上的粉盖住了一样,有点可怕。
我一路小跑,渐渐地已经能看清楚洞口里闪过的人影。
快到了!只要再拐过一个弯就有地方避雨了!我加快速度向前跑去,幻想着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不被人发现的角落,抖落一身的雨水,舒舒服服地睡个好觉——哎呦!
谁那么缺德啊!在巷子中间乱堆东西!
我打着滚滚了出去,晕乎乎的脑袋里金星直冒,还有点犯恶心。
哎呦喂,还有这老巷子的地面,凹凸不平硌得我的背好疼。更让我郁闷的是,下过雨的地面很脏,这说明我今天上午刚刚顺干净的毛白舔了。
好歹算是扒住了地面,早知如此,我就跑慢一点了。
晃晃脑袋站了起来,我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巷子里堆得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大活人。
这大概是本猫第一次这么近地跟人面对面,当时觉得这家伙像是被扔了的癞皮狗,一副狼狈的样子让我过了很久还记得。当时他坐到地上,靠着画满粉笔画的烂墙壁,一双肿了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看,活像只怪物。直到如今才算是明白,这个家伙那天是被人打了。
我跟他离的很近,所以听到他冷冷地骂了一句:“蠢猫。”
哎呦!有意思了!
我不过是在你身上跌了一跤,你居然骂我是蠢猫,我再蠢还知道要找地方避雨呢,你这个一根毛都没有的人类居然敢骂我蠢?我有点气不过,看着这个人目前好像没什么反抗能力了的样子,我上前一步,一爪子踩在他手上,打算彰显一下我的强大。
不过还没来得及抬起头给他一个蔑视的表情,这个人类就一下子收了手,我的腰被抓住,只剩下四条腿还在空中扑楞着!
被人类捉去煮肉的传说一下子涌上我的心头,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完蛋了!
【人类日记】
我是一个人,名字叫高濒。
没错,濒临灭绝的濒。一个偶尔还会写日记的混混,说不定真的要濒临灭绝了。
入狱的父母给我了无望的十八岁。从那天开始,我就如同一条丧家之犬般开始混迹于城市中各个肮脏的角落。生存,是唯一的使命。
今天和往常一样,我穿的西装革履,挂着监听耳麦,戴上大黑墨镜。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脑海中蹦出一个词——人模狗样。不过老板说这叫企业形象,呵呵,一个夜总会的企业形象?真他妈的搞笑。
开场时一个揩油的恶心富婆注定了今晚的不顺利。
在这里工作,说好听点,就叫保镖吧。我们负责看场子,打人,或者被打。
毕竟是a市最大的销金窟,自然少不了腌臜事。今晚的客人绝不是个白角色,带的一票人个个凶狠。我领着一队兄弟,当然要第一个出头。
这是个熟客,起因嘛,据说是他在地下拍卖场的一个货物跑了。
我不太清楚什么货物还能自己长腿跑了,不过我们的场子上出了事,自然不是客户的过错,所以我今天的任务就是被打,打到客人解气。我负责的是地上部分,被打无非是迁怒,只是不知道负责地下vip场的那位兄弟怎么样了。
经理还算有良心,一路赔着不是,再加上拍卖时间快开始了,客人也就懒得跟我这种渣滓计较了。我踩在自己黏糊糊的血上,弯腰送他们进了电梯。
最后我先回家了,毕竟我现在这样子,的确不太符合他的“企业形象”。这么想想,600cc的血换了两千块钱和五天的工伤假,倒也挺值。
外面下了大雨,但我没有伞,只能一路淋着,摇摇晃晃地往回走。
我住的地方离夜总会倒是不远,隔着的一条曲水河分开了肮脏与贫穷。
踏入那条黑漆漆的巷子,又转过几个弯道,我的租屋就在不远的地方了。
我对回到那个凌乱狭小的破房间一直没有什么兴趣,而且因为失血过多,头越来越晕。
顺着砖墙,我滑了下去。也好,就当休息了。
没歇多久,巷子的拐角处突然窜出来一个小东西。它一下绊在我腿上,就地打了好几个滚。因为这东西又瘦又小,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只老鼠,却没想到是一只黄毛的半大小猫。
看着它趴在地上头昏脑涨的可怜样子,我忍不住骂了一句:“蠢猫。”
说它是蠢猫,一点都没冤枉它。我骂完它之后,它居然爬了起来,走进我手心里。
我感受到它温热柔软的脚垫,觉得一辈子活到现在,这竟然是最温情的一个时刻了。
只是因为遇见了一只陌生的野猫,只是因为它不怕我,还亲近我。
我突然想起来,今天好像是我生日,我的二十四岁生日。
所以,这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礼物?哼,除了生命,这是你给过我的第二件东西。
我收紧了手臂,一把抓住那只蠢猫。
现在你是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