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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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长成挺有性格的脸,应该是好看的,但总没表情。
“你小狼哥啊,好看。”张牧说,“他有少数民族的基因,眼窝很深。”
男孩稍稍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
宋捡走得慢,歪着头问:“眼窝是什么?”
“就是……夸你小狼哥的话。”张牧说。
“我就知道我哥好看。”宋捡满意了,可愿意听别人夸他。
“是,又帅又能干,将来指不定多少小姑娘想和他合帐篷呢。”这是张牧的心里话,狼崽子眼瞧着长起来,再过几年就到青春期。按照他这张脸的生长趋势,又能打猎,绝对是小姑娘主动钻小帐篷的那种。
宋捡突然间不动了:“合……合帐篷?”
“是啊,你现在还不懂,长大就懂了。”张牧也停下脚步,再往前就是宋捡和狼崽子的帐篷,一旦贸然进入狼群的领地,后果不堪设想。
合帐篷?宋捡还在思索这个词。小姑娘为什么要和小狼哥合帐篷?她们没有自己的帐篷吗?还是说,她们想要住进他们的帐篷里。
“不给合,不给合。”他一下摇头又摇手,“小狼哥是我的,我不让别人合帐篷,帐篷就只有我俩睡,我俩最最好,我俩不要别人。”
张牧把背包和厚毯子放在地上,没回答宋捡的话。宋捡是靠着狼崽子活的,肯定不愿意和别人分享,以后长大了,狼崽子懂了男女之间的事,他确实是狼崽子的麻烦。
男孩还在盯着张牧的枪。
“看什么呢?”张牧也发现了,不得不警惕,万一这狼崽子要抢枪就完了。
“枪。”男孩冷漠地说,“杀死,狼。”
张牧把枪带完全亮出来。“你放心,只要你的狼不越界,不伤害流民,我不会对它们开枪的。子弹,很危险,一颗就能杀死你的头狼。”
男孩缓慢地站了起来,拳攥紧,上嘴唇动了动,露出了牙齿。
这是对自己动了杀心,张牧却没有害怕,暂时不会害怕,因为一个9岁的孩子威胁不到自己的生命。“胳膊上,是被山蜂叮的?”
男孩突然歪头,没明白为什么聊这个。
“下次再去裂谷之前,到温泉旁边,用泥,涂在身上。山蜂就叮不到你了。一只两只还可以,它们群体围攻你的时候,很危险。”张牧说得很慢,不确定狼崽子能听懂多少,“危险,明白吗?”
男孩只是后撤了一步。“想要,枪。”
“你别想了。”张牧捂住了枪带,“枪,是人类用的,也许有一天你可以使用,现在还差得远呢。这东西,连人都可以杀。”
“枪?”宋捡听懂了,一点点往小狼哥身边撤,“你别杀我们,我们……我们不抢,你别杀小狼哥好不?”明明看不清,还要往小狼哥身前挡,生怕张牧朝这边开一枪。
“放心吧,我不会随便开枪的,我又不是樊宇。”张牧只觉得他俩好玩儿,更没想到宋捡会护着狼崽子,“东西我放下了,有什么需要或者换物资,再来找我。”
等张牧走后,宋捡惴惴不安的心才落定。他一边抓小狼哥的手一边搂他:“你别怕,小狼哥你别害怕,我……我求求他,他不会杀我们的,我每天都求求他。”
“捡,不求。”男孩没害怕,只想要枪,想成为头狼。
“可我害怕啊,我胆小,我怕他……”宋捡对看不清楚的大人有恐惧,全世界小狼哥最好。
“不怕。”男孩咬宋捡的鼻子,“捡,不怕。枪,可怕。”
什么枪不枪的,宋捡对这些还没概念,他的心思是怎么把帐篷弄舒服,怎么和小狼哥活得更久。物资拿回来了,他把帐篷里的薄毯扯出来,换成了软乎乎的厚毯,小脚丫踩在上面很奇特,像踩了刚发芽的草皮,又痒,又刺,软软的扎进脚趾缝里。
母狼显然也是喜欢厚的,宋捡都听到它们打滚的声音了。
有了背包,收拾东西方便多了,以前爸妈有好几个背包,现在这个是自己和小狼哥的。宋捡把短刀、打火石和灌满水的水壶放进去,剩下一大块崖蜜,全部切开,装进带盖子的罐里。
药是最重要的,放在背包的夹层,粗盐块和肉干放在布里,挂在支帐篷的木棍上。
“小狼哥,我给你上药药。”这些简单的活儿宋捡做起来非常慢,几个小时才弄好,可小狼哥不帮忙,好像故意让他来做。
男孩钻进帐篷,吓一跳,像被固定住了,腿不敢动。等熟悉了脚下的触感,才慢慢走到宋捡面前。他用手摸,这个毯子很厚。
脸上被叮红的伤口,突然冰冰凉凉,被宋捡抹上了药膏。
“上药药好得快。”宋捡摸索着,只给抹了一点,还想珍惜着用呢。他又拿肉干来,摸索着,在粗盐上蹭了一下,往小狼哥的嘴里递。
小狗的上供,男孩张开嘴接了,嚼着嚼着又不动了,全脸只有眼皮在眨。
“肉。”他看着宋捡,“不对,味道。”
“不是味道不对,这是盐,我爸爸妈妈以前就这样做饭的。盐是咸的,我爸爸妈妈说,人不吃盐会生病,我们不要生病。”宋捡等小狼哥吃完自己才敢吃,咸咸的,很有滋味。
“盐,咸的,生病。”男孩用手在粗盐上抹了一下,放进嘴里,这是咸的。
接下来的几天,男孩每天去捕猎和采蜜之前都用泥浆涂满身体,回来后再去冲洗,当他一次又一次从水潭中干净地走出来,营地里每个人都发现这个狼崽子长高了不少。
樊宇每天按时按点给他土豆,算计着男孩的年龄,再过几年,可以教他人类的工作了。
涂上泥浆,山蜂叮不透,宋捡的那罐药膏几乎用不到。又过几天,沙漠里竟然下了一场雨,时间非常短,可雨水很急。
宋捡光着小屁股在雨里洗旧薄毯,搓不动,就放在地上踩踩。等雨停了,他光溜地钻回帐篷里,和长大了不少的幼崽挤在一起。
男孩仍旧从别人的篝火里偷火种,打火石是他唯一不敢碰的东西。晚上,他从罐子里取出一块崖蜜,用刀割下一块,尝一口,这一块味道格外甜。
是蜂王浆,这块是带有下一代蜂后的巢穴。山蜂是唯一不用躲避狂风暴的生物,它们紧贴裂谷,风吹不到。
“捡,张嘴。”他拽拽宋捡的麻绳。
宋捡正在喝水,乖乖地张开了嘴,小狼哥用嘴喂他吃蜂蜜,两个人的嘴巴差点黏在一起。
不远处,狼群密切观察着流民营的一切,等待着下一次的迁移。
第15章 狼性
幼崽开始长大,喜欢往帐篷外面跑了,宋捡虽然不知道日子过了多少天,但能从幼崽的个头上感觉出来,又过了几个月。
没有了分明的四季,小瞎子很难判断现在是几月,爸妈说两个世纪前是有的,春天发芽,夏天开花,秋天结果果,冬天还下雪。
可现在再也没有那种时候,每天都是一样的温度,中午热得出汗,要喝许多水,晚上冷得钻进帐篷里,还要盖上薄毯。
小狼哥不盖,说盖上热,宋捡有时候会想,也许他真的是狼呢,他总那么热,自己总是冰冰凉。
温泉眼的水越来越少,水潭只剩下几平米,大家都在为下一次迁移做准备,宋捡没这个顾虑,只要跟着小狼哥就可以活。
男孩也从天气判断出来,再过一个月,狂风暴就要来了。水质逐渐发苦,天上出现了很高很高的云,只是他暂时不会判断风从哪个方向来,又往哪个方向去。
“捡,吃。”他坐在篝火边上,用木棍把火里的肉拨出来,再在粗盐上蹭一下,沾上了咸味。仍旧是他先吃,剩下的再给宋捡。
他的食量比宋捡大许多,会尽量保证两个人都不挨饿。如果有一天食物真的太少,男孩不会让给宋捡,反而是先顾自己,让自己比宋捡饱一些。
狼群和人类的习性正相反,只有更为强壮的狼吃饱,才能保护狼群。
宋捡反倒无所谓,以前经常挨饿,现在偶尔能吃撑。烤肉的时候幼崽不会过来,可是等宋捡吃完了,回去喝蜜水的时候,它们会一拥而上,把宋捡压倒。
“哎呦。”宋捡摔了个小脚朝天的屁墩儿,“你们怎么长这么快啊,让我起来啊。”
男孩听见响动,钻进帐篷里,把宋捡从一地毛球中解救出来。狼不应该和人类过分接近,但宋捡可以,因为他是小狗。
“小狼哥,它们长多大了?你抱一个过来让我摸摸不?”宋捡总想摸它们,可是母狼就在旁边,他不敢。
“狼,不能摸。”男孩把一只只幼崽抓下去,它们马上就要断奶。
“摸一下,好不?”宋捡躺在软软的厚垫上,从下往上看小狼哥,影子好大,“小狼哥,要是我把它们养大了,它们会和我亲不?”
男孩把幼崽放到母狼身边,再坐回宋捡旁边。他喜欢看宋捡翻肚皮,狼翻肚皮表示臣服,小狗应该也是。
“不会,亲。”他说话一顿一挫,可咬字清楚多了。
宋捡失望地啊了一声,伸手抓住小狼哥一缕长头发。“为什么啊?它们和我睡大的,不能和我亲亲啊?我养一只,行不?”
“不行,狼,不亲。”男孩打了下宋捡的手,“狼,是狼。”
养不亲的,男孩比谁都懂狼的群体地位之分。
这十五只幼崽和宋捡亲热,因为它们还没有进入狼群,没有高位低位。没成年之前,幼崽完全听从母狼的安排,和随便哪一匹狼都交好,包括和它们一起睡觉的宋捡。
但是狼,就是狼。
男孩见过很多次了,当幼崽特别是公狼进入狼群,成年之后,它们绝对会试图挑战头狼的权威,去争取交配的权利与分配食物的权力。
现在宋捡比它们的体型大,所以幼崽把他当成高位狼,一旦进入狼群,它们就会发现宋捡多么的弱小。狼的世界只有争斗和打服,打服了,它才会承认高位的身份。
包括男孩自己,也是这样,不止一次挑战过地位高于他的,有时会赢,有时输。狼永远在争斗,每段时间,当它们认为自己的能力变强了,就会再来挑战。
“捡,是小狗。”男孩把一块蜂巢吞咽下去,最近崖蜜的数量非常少,很奇怪。
“我是啊,我是哥的小小狗,汪,汪汪汪。小狼哥我是不是最最好啊?你可别扔了我,扔了我,就没有人给你当小狗了。”宋捡吃男孩剩下的,两个人把半罐蜜吃光了。
男孩分蜜给他,现在完全相信宋捡是小狗,他见过别人养的小狗,和狼不同,狗会保持年幼时的习性,成年以后依然保持幼崽对首领唯命是从的性格。可狼永远不行,只要有机会,就会挑战。
想得到更多的食物,保护同伴,每一匹公狼都在变强。
宋捡说小帐篷是他们的家,保护家,也是公狼的责任。
睡醒一觉之后,男孩先去樊宇那里领土豆,带回来和宋捡一起分。樊宇不是好人,但食物也很重要。
“小狼哥,今天你还去找蜜不?”宋捡张开嘴,等着喂。
“找。”男孩把带蜂蛹的给了宋捡,看着宋捡圆起来的笑脸,自己的眉毛不自觉地动了动。
“啊,这口好甜,好甜啊。”宋捡黏得满嘴都是,“那我等你回来,回来给我松松绳子好不?”
绳子?男孩贴近宋捡,检查,脖子上已经磨出一圈浅色的痕迹。
“紧了呢,我……我让你给喂胖了。”宋捡摸着脖子,以前贴着皮肤的绳子现在有点紧,再长胖点估计要勒住。
“捡,胖了。”男孩轻拽绳子,把最后一口蜂巢塞给了自己,“回来,换。”
“早点回来好不?”宋捡特别不舍得,抱着男孩舔舔下巴,“我一个人害怕,我……我再长大点儿就不怕了,我以后胆子可大啦。”
男孩才不信,小狗永远是小狗,胆子大不了,永远是自己的小狗。
吃过早饭,男孩就跟着狼群走了,留下了宋捡。每天刚分开头几个小时是最难熬的,宋捡把手在面前乱晃,全是花影儿,连几根手指头都看不清楚。
自己是个残废,要是能看见,就可以跟着小狼哥去找食。宋捡想他了,出于依赖得分不开,还想着等以后长大了就天天在一起,打猎也跟着。
更不能让别的小姑娘和小狼哥合帐篷。一合了帐篷,自己的毯子就被别人占了,又要变成没地方住的小可怜。
万一小姑娘嫌弃自己呢,和小狼哥说扔了自己呢?这都不一定。宋捡很自私,跟着小狼哥能活下去,他就想一辈子霸着人家。
没事干的时候他也不出帐篷,守着满地乱跑的幼崽们,时不时被它们撞一下。它们还不大,可是已经很有力气了,连叫声都变了不少呢。宋捡偶尔会捞一只放在腿上摸,也不管是哪一只,反正都很软。
可摸着摸着,母狼就会走过来用大尾巴扫宋捡的胳膊。宋捡知道这是要生气了,赶紧给人家把孩子放回去。
中午吃了肉干,宋捡在帐篷里站着,想出去晒晒太阳。他从小营养不够,身上总是很凉,但是看不清路面,走出去寸步难行。旁边是小狼哥削好的那根木棍,非常高,拿在手里比宋捡的肩膀还高一点。
“我出去啦。”宋捡杵着棍,和帐篷里的狼们道别,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户外探险。他能看见很大的障碍物,但脚底下的完全不行,用棍戳戳,走一步,再戳戳,走两步,只走出五六步就退了回来,缩回他的小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