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噔!
一声金属颤响炸开,箭去似流星,一名正在举起强弓放声狂笑的后金骑兵惨叫一声,被飞驰的战马甩了下去。又挨了一记冷箭,后金骑兵心头一震,这才想起城墙上至少有一名可怕的神射手正在瞄着他们,随时可能为他们送上死神的请柬。反正已经把守军的士气打下去了,没必要再冒着被冷箭射中的风险继续在这里耍帅,他们拖着死者,一溜烟的跑远了。
杨梦龙举着强弩站起来,冲着后金骑兵的背影破口大骂:“我日你们十八代祖宗的,有种别跑,再让老子射你们几箭!”可惜没有人听他的,一转眼,后金骑兵已经退到五百步开外了。
看到建奴终于跑了,士兵们如释重负,发出欢呼,庆祝自己还能再活至少一晚。杨梦龙却愤怒之极,抡起大手一个一耳光挨个抽过去:“叫叫叫,叫个毛啊!你们是死人啊?人家要射你们就干挺着让人家射,不会还手啊?你们的弓箭呢?你们的火枪呢?都是吃干饭的?干嘛不用这些家伙干死他们?你们这么乖巧,干嘛不去叫建奴做爹?去叫,去叫啊!他们的儿子都没你们这么乖!”他如此愤怒是因为他发现至少两百名士兵背着火枪!这年头的火枪还很落后,死重死重的不说,装填还慢得要死,打完一枪不等他们装好弹药,敌军就到他们面前砍人了,对上后金骑兵,火枪在野战中的效果是很差的。可问题是,这不是野战,他们有坚固的城墙,后金骑兵是冲不过来的,他们完全可以从容的装弹、射击,这些火枪手却一个个缩得比乌龟还好,一枪不发,任由后金骑兵飞驰放箭!摊上这样的猪队友,他气得直想吐血,火枪兵有一个算一个,一人一耳光挨个抽过去,才不管他是张千户的人还是方逸之的人,不抽他们回头他就该气得抽自己了。
挨了抽的火枪兵也不敢还手,愣愣的看着杨梦龙,可能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吧?方逸之倒看不过去了,说:“杨公子,算了吧,反正建奴已经撤退了,抓紧时间加固城防要紧,别再计较这些细节了。”
杨梦龙怒哼一声,别再计较这些细节?这些也叫细节?一个搞不好,只怕他们就得死在这些细节上了!方逸之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说:“跟我来!”径直走下城墙,张千户则调兵遣将,加强城防,一派忙乱。杨梦龙只好跟着方逸之回到县衙,现在他留在城墙上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再加上跟张千户严重不对付,留在这里也是碍眼,张千户要是手黑一点的话搞不好他还会挨黑棍,还是躲远点为妙。
县衙里灯火通明,仆人衙役什么的全都起来了,一个个神色慌张,看到方逸之回来,呼啦一下围上去,七嘴八舌的问:“老爷,外面怎么样了?”
“老爷,建奴不会打进来吧?”
“老爷,建奴来了多少人?刚才马蹄声震天动地,怕不少于几万人马了吧?”
方逸之被吵得头晕,大喝一声:“天还没塌,都给我闭嘴!”他的官不大,官威却不小,放声怒斥,在场所有人无不噤若寒蝉,都不敢吱声了。方逸之怒容不减:“衙役加强值班,所有仆人马上回去睡觉,再敢乱跑乱叫的,定当严惩!”带着杨梦龙大步走进书房,砰一声关上门,用这一声巨响告诉所有人,他现在心情很糟糕,最好不要惹他。所有人面面相觑,被训了这一顿心反而安了不少,各自散了,值班的值班,睡觉的睡觉,县衙总算安静了下来。
方逸之坐下,指了指一把张椅子:“公子,请坐。”
杨梦龙坐下。
方逸之仔细打量着他,说:“公子真是神射无双,一片漆黑的居然能一箭射死百步外的敌军,只怕是李广再世,黄忠重生,也不及你啊!”
杨梦龙被他说得有点脸红。他的箭法哪里敢跟这些历史牛人比啊,不过就是占了点技术上的便宜罢了。
方逸之笑了笑:“能射这么远,公子所用的弓弩必定是精妙绝伦了,不知道能否让本官一饱眼福?”
杨梦龙呃了一声,说:“这弩是我师父耗费毕生心血制造出来的,里面有很多东西都是本门派的不传之秘,不能示人,请大人见谅。”开玩笑,这弩上有太多超越这个时代的东西了,要是给这个书呆子留意上,他的麻烦可就大了!
好在方逸之也不是很在意,见杨梦龙这样说,便不勉强了,拿起一份文书递给杨梦龙:“公子请看。”
这份文书正是他写给孙阁老的那封信的底稿。好歹在上初中高中的时候学过一点文言文,杨梦龙连蒙带猜,很快就看完了,意思也弄懂了:他和筱家庄村民奋起自卫格杀建奴,不再是自发性的行为,而是方大人精心布置甚至指挥的,所以,首功应该归方大人,还有,他缴获的这三十多匹战马将要上缴给那位他没有见过面的孙阁老。吃了这么大的亏,换来的就是孙阁老的提点————或者说是提拔,好吧,这就是一笔交晚,方逸之把这份草稿给他,就是如实告诉他,我需要分你一份功劳,然后向孙阁老推荐你作为回报!没办法,这年头上级不占下级的便宜,那不叫高尚,那叫白痴了,他虽然不爽,却也没有办法。
方逸之坦然说:“这封信我已经让人送出去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不出三日,孙大人就会知道你的名字。本官厚颜,分了你一份功劳,但也向孙阁老推荐了你,孙阁老惜才如命,定会重用你的,杨公子,你并没有吃亏。”
杨梦龙眨眨眼,问:“不知道这样一来,我能分到什么好处?”
方逸之失笑,这小子还真是诚实得可以,一句客气话都没有,直接就问他能分到什么好处。他沉吟着说:“这就要看你有多大的才具了,如果孙阁老认定你是个可造之才,收你为门生亲自栽培,你的前途将不可限量……不过就算是现在,以你的功劳,到一富庶之地任一百户也是绰绰有余的了。”
杨梦龙撇撇嘴:“百户?那撑死也就是一个连长,芝麻大的官啊,当起来也没什么滋味。我要么不当,要当就当千户,管着上千号人的那种!”
方逸之再次失笑,说:“公子果然雄心勃勃,本官佩服。其实你要当千户又有何难?只要你能助本官击退建奴,再斩获一批首级,本官定力保你当上千户!”心里说:“千户有什么好的,管着一大帮孱弱不堪的卫所兵,穷得要死,这样的官,请我当我都不当!”也是,现在大明各地的卫所基本上都烂透了,军户大量逃亡,大片军田不是被侵占就是荒芜下去,一个千户还能拉出六百兵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居然还有人挖空心思要去当卫所千户?脑子坏了吧?
杨梦龙却不知道这些,他见张千户到哪都是横着走的,只觉得千户很威风,所以他也想当千户,听说有人愿意帮他当上千户,他自然高兴,满心欢喜的说:“没问题,那帮建奴包在我身上,不把他们打出屎来算他们拉得干净!”
方逸之眉头大皱,这家伙怎么这么粗鲁!他勉强一笑,说:“好,好,公子真是豪气干云,令人佩服,不过……”拍了拍手,门打开了,一名衙役拿着一支火绳枪和一副步弓走了进来,说:“老爷,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拿过来了。”
方逸之让他把东西放到书桌上,然后退出去。他拿起火枪递给杨梦龙,苦笑:“公子刚才不是恼守城将士为什么不开火还击吗?本官从他们手里要来一支火枪,公子看过之后就知道原因了。”
杨梦龙接过来,第一眼就看到枪身上生了很多锈,再看仔细一点,我的娘咧,枪管内部也生了不少锈!最最要命的是枪管管壁薄得可怕,看得他汗毛都竖起来了。我的娘,真的是我的娘咧,难怪那些火枪兵都不敢开火,这样的火枪一旦开火,到底是打死敌人还是打残自己人啊?他时常抱怨二十一世纪的假冒伪劣商品太多,质量差得令人发指,可是跟这支火枪一比,那些做假货的商家简直就是业界良心了!
方逸之叹息:“开国之初,我军的火枪极为精利,甚至能一枪打穿两个人,乃是制敌制胜的利器。但是后来监管不力,官员偷工减料,匠户出工不出力,火枪越做越差,到最后都没有人敢用了……”
杨梦龙看着手里这支一旦开火,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能会当场炸膛,把枪手炸得血肉模糊的火枪,彻底无语。
方逸之又把一张步弓递给杨梦龙:“公子再看看这张弓。”
杨梦龙放下火枪,接过弓来试着拉了拉,头顶飘过两个大字:我日!!!这弓的弓胎薄得让人落泪,弓弦有明显受潮的痕迹,它居然还能用,简直就是奇迹了。这样的弓就别指望能有多强的杀伤力啦,射出去的箭到了中途就变成飘的了,有个屁用,难怪那些后金骑兵挨了十几箭都屁事都没有,开弓嗖嗖嗖射得不亦乐乎!他真的要哭了,张千户,你都干了什么呀,你的部下的装备连叫花子都不如啊!
方逸之似乎能看穿他的心思,愤愤的说:“那姓张的玩忽职守,平时不注意保养装备,乃至于刀枪生锈,老鼠啃断弓弦,等此番战事结束,本官定要狠狠的参他一本!”
杨梦龙苦笑:“我的大老爷,这事以后再说,当务之急还是想办法守住县城,不然你只能到阴曹地府去参他了!大人,县衙府库里有没有好一点的装备?用这玩意根本没法打呀!”
方逸之说:“你把本官当什么了?这是本官负责的事情吗?”
杨梦龙一想也是,他只是个芝麻大的县官,只负责管民生和审案,武备什么的跟他真没有什么关系,那是地方卫所负责的。想到张千户那些兵的装备,他对卫所官兵已经不再有爱了。他哭丧着脸看着这一张弓一支火枪,叫:“这可怎么办?拿着这样的垃圾,怎么可能打得过人家嘛!”
方逸之又是一声叹息:“本官何尝不知道我军装备奇差,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杨公子,我把本县所有的衙役和乡勇都交给你指挥,希望你能和张千户并肩作战,击退建奴,保我全县数万黎民的安全!”他知道自家有多少斤两,让他写写文章,断个案什么的没有问题,可是让他指挥打仗就不行了,肯定会把自己人给玩死的,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好些。杨梦龙能带领一帮村民干掉十几名建奴,说明他的指挥能力不差,又当众露了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险些一箭射死牛录额真,在守军中建立了很高的威信,把指挥权交给他,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杨梦龙暗暗叫苦。他连军校的门都没摸过,哪里会指挥军队厮杀啊,让他去指挥一场群殴肯定没问题,指挥几百人上千人去跟建奴厮杀……害死人啊!可是知县大人已经把拯救地球的重任交给他了,他也不好推脱,只能暗暗祈祷张千户比自己强一点,老张,现在全靠你啦!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张千户得罪得那么狠了,要知道,现在可就全靠他指挥作战啦,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就在杨梦龙为该不该向张千户服个软,装装孙子缓和一下双边关系,共同携手对敌而烦恼的时候,张千户用果断的行动终结了他的烦恼:
黑暗中,城门悄悄打开,一支骑兵从中飞驰而出,绕过后金军队的防线朝远方狂飙而去,转眼间便消失在了无边的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