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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阳光,通过窗户,照射进寂静的寝室。虽然有树叶的遮挡,但是斑斑驳驳的光芒,还是把寝室照亮了。

靠窗的床一阵剧烈摇晃,睡在上床的袁帅直接跳了来。随着一声关门的声音,室内又恢复了平静,嘈杂的声音被隔离在了走廊里。

随着床的余震,成永兴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继续着这几天的例行公事:每天早晨他都需要花点时间,弄清楚自己在哪,在什么时间,自己是谁,这个历史上最神秘的三个w问题。

压在身上粗糙的棉被,眼前低矮的床板,无不提醒他,这是在一间学生宿舍。

这次他花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就接受了现实:他又是名大一的新生了!这几天他接受现实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一切又要从零开始了。

搞明白了状况后,成永兴翻身坐了起来,寻找昨天晚上记下的一些随想。果然,记事本还好好的躺在枕头下,这个世界的时间规律还是正常的,没有带着他继续跳跃。

起床吧!需要面对人生了。

套上一个大背心,成永兴起身去洗漱。

这几天他一直迷迷糊糊的,好像就一直都没有刷牙!

拎着拿着牙具走进公共水池房,水房里已经熙熙攘攘的挤着不少来洗漱的学生。

人比较多,他转到后排才找到了一个空位。学生时代,一切都是艰苦的。他不得不与一群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挤一起,在水龙头前一起低头刷牙和洗脸。

由于是周日,人已经比平时少很多了。平时早晨最繁忙的地方,就是厕所和洗手间了。不少学生在这里找不到地方,干脆就放弃了,不刷牙了!

成永兴曾经也是这个大军的一员,不刷牙更是常事,每个学期的牙膏和牙刷都能省下不少!

“呸!呸!”

成永兴把口里的水吐了出来,又吐掉几个牙刷毛。手里的牙刷质量很差,比一次性牙刷还差,总掉毛。这个牙刷,估计再用个几个次就不能用了。

洗漱完毕,人也精神不少。

成永兴拎着牙缸往回走,走着走着,他突然意识到一个大问题:连续困扰自己几天的头晕,不见了!

自从回到这个时代,他就一直晕晕乎乎的。看来昨天的争吵,不仅仅带给他人生的意义,也治愈了他的头晕病。又或者是意识终于与肉体完美适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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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寝室的时候,房间已经热闹了起来,同学们也都陆陆续续的起床了。

“上午去市里转转,要不要一起走?”袁帅已经走到门口。

两个人高中同校,现在又住上下床,关系天然的就近了很多。尽管他们在高中基本没有交集,到了异地,袁帅总是想关照一下这个小老弟。

“不了,我要去图书馆查点资料,不打算出去了。”

昨日,成永兴经历了一番争吵,激活了不少脑细胞,写下了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就是他未来的生活指南。

他是个被兴趣驱动的人,自认为找到了人生目的之后,准备立刻行动。

经过了一夜的沉淀,热血逐步降温,下一步是争分夺秒的赢在起跑线。至于这个城市,以后有得是机会进行怀旧。

“离上课还有一个多月呢,你不会这么早就开始用功了吧!”

孙宇也已经穿戴整齐,准备与大部队一起结伴出门。

新生需要先参加军训而军训要一个月,离真正开始学习,再次拿起书本,还有很远的时间。

“不是跟上课有关的内容,是我自己想查些信息。”

这些同学,都是天之骄子,在高中时代,个个都是学校和家长眼里的高材生。

他们每个人都希望在新的环境里可以延续过去的辉煌。所以在大一的时候,同学之间,尤其是男生之间,隐隐的竞争关系是大于友谊的。

“我们去三食堂吃饭,想要一起去的,找我们好了。”周强也准备好了,几个人打了声招呼,就拎着饭盆,一起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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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永兴把牙具放下,开始找衣服换。他翻了翻自己带来的衣服,实在是没什么选择。

最热的季节已经过去,天气逐渐的凉快了起来。街上的人们,穿什么的都有。这时候继续穿短衣短裤,已经有些冷了。

三十年前的学生时代,真的是十分艰苦。每个人只有这么一张床!什么其它设施都没有!

来工大报到的时候,随身带了两个箱子,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由于冬季的衣服很占地方,每季轮换衣服,其实没有几套,连个t恤衫都没有。

这个箱子里最好的一件,是他父亲单位发的一套工作服!蓝色的夹克倒是质量很好,但现在穿,显然是太热了。

衣物在箱子里都被压得皱皱巴巴,唯一比较挺实的,是一件淡蓝色“的确良“衬衫短袖。

这件衣服穿在身上,扎人的很。胸前的两个小兜,使他觉得回到了小学时代。

成永兴对穿着并不是特别的在意,后世衣服都是老婆帮着挑选。

他自己做选择,倒是容易了许多,因为根本就没得选!

蓝色的长裤,脚上是一双灰色的球鞋。这双鞋本来是白色的,时间和质量,使它变成了灰色。这双球鞋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透气性不好。基本上只要穿一天回来以后,鞋的味道就没法闻了。

穿上衣服后,成永兴拿起了枕边的小镜子一照,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大号的小学生。配上年轻三十岁的娃娃脸和酒窝,绝对是是人见人爱!

别人的重生,都是又高又帅,到他这里,变成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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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版的小学生,斜背着书包,到食堂吃过早餐。由于才开学,又是星期天,空旷的阶梯教室里只有几个要补考的学生在认真学习。

成永兴继续着昨夜的思路,纸上谈兵。勾勾画画的一顿计划,确立了新人生第一步目标,扬名!

选择这个为目标,也是结合他的状态:学生,青(少)年,量身定制。作为起家的资本,他身上有一千三百多元生活费,这是他考上大学后,作为奖励得到各路亲戚给的红包,以及父母给的一年生活费。

这点钱如果作为创业基金,在这个时代也不算少了,但是他并不想把致富作为首要目标。

经商要占用大量时间,大一的课程还是满重的,其它科目还好,高数是他逃不过去的槛。

上一次的大一,由于不适应大学生活,他的高数基本没有学好,再加上时间的遗忘,已经没有剩下什么记忆了。再说,为了几百,几千元而奔波,早就不看在他的眼里,不论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

股市很快就要开市,现在去上海还能抓个尾巴。每个重生小说都是这么开局,然后就进入了后宫模式,爽歪歪了。

但这显然不是他的任务,否则为什么重生在冰城?

而且不会难度只有这么低吧!

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

更为重要的是,去了上海,深圳,怎么跟家里人交待?不念书了?

去了上海,玩起了资本游戏,就真不用回来了。

但这跟遗憾不沾边啊,难道真要永远呆在这边不回去了?

这条被众多重生小说走烂了的小路,成永兴并不是非常喜欢。

股市里其实的是一个信息流动非常大的地方。如果在股市里赚一把快钱的话,那么它就是在向世界宣示你自己,也就是露底了。

挣一把钱就走,这只是理论上的事情。实际上,每一个富翁第一笔钱来自于哪里,大家都一清二楚。只要涉及到钱的事情,较真的人就多了去了!

这也许算是条捷径,但绝不是一条正路。

人生就是一场游戏,有升级,有打怪。他就好比回到新手区的满级选手,再去一刀一刀的砍小妖怪,既没有那个耐心,也没有必要。

还有不少重生的主角的第一桶金都是卖鱼,卖烤串等,写得这个勤奋刻苦。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也如此刻苦,绝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差,也就不可能留下一本书的遗憾。

成永兴骨子里是个懒人,虽然愿意为兴趣做些事情,但是身体上最勤快的地方仅限于大脑和十个手指。

其它各部件,有和没有都差不多。他不喜欢出差,不喜欢坐火车,能不动就不动,算是一个标准的宅男!这也是他不愿意去上海的原因之一。

以现在的交通条件,去趟南方,那可是真受罪,也不知道那些南方同学是怎么来回穿梭的。

有了目的,就有了动力。他拿着刚刚定下的计划,冲向了图书馆,奔着关底boss杀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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