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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要嫁给病秧子》作者:花笙弥

文案

平南王府家的南阳小郡主林之南,从小长在南境,身份尊贵非常,一出生就与太子定了婚约。

她天不怕地不怕,溜猫逗狗上树下河无一不会无一不长,隔三差五就要被亲爹拿棍子追得满大街跑,夫子愁得天天睡不着觉,直道这小郡主将来嫁去王都,怕不是要连皇宫顶上的琉璃瓦都给掀个底朝天!

林之南对此嗤之以鼻,谁要嫁给一个迎风就倒的病秧子!

直至七岁那年家破人亡,林之南只能躲在道观当中装成小道士,某日午后她从噩梦中惊醒,看到树底下蹲了个小少年。

她丢了颗石头过去,问他:“你在干什么?”

小少年仰起脸,冬日暖阳下他如同一个粉雕玉琢的瓷娃娃,白净漂亮。

他弯着眼睛朝她笑,问:“小道长,你见着我的猫了吗?”

笑容太过晃眼,林之南没留神,从树上摔了下来。

……

多年后,林之南拎着猫踩着皇宫顶上的琉璃瓦落到那人面前。

那人放下奏折,仰脸望她,还是笑:“你又帮朕把它找回来了。”

林之南一把丢开猫,拿起斗篷给他披上,牵起他就往寝殿走,放软了声音:“起风了,赶紧回屋吧。”

“可奏折……”

“明天再看。”

“西秦那边的战事紧急……”

“我今晚就快马加鞭去边关烧了他们的大营,把那驻关将军给打回老家!”

“咳咳咳……”

“瞧瞧你又咳嗽了,乖,早点睡觉。”

【注:女主穿越,本文架空。】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甜文 市井生活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之南 ┃ 配角:萧楚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只怪太子迷人眼

立意:珍惜眼前人

第一章

临近年节,又接连下了几场大雪,北齐王都上京城里素白一片,寒风凛冽。

林之南坐在街边一块上马石上发着呆,第三百九十二次考虑自己是否应该一头撞死在皇城门前。

嗯,要撞的话,最好是挑早市来往人最多的时候,然后手里再举一张大大的“冤”字,一边大哭一边去撞,这样效果最好。

就是不知道老太太心脏承不承受得住,听坊间的人说,老人家都病了好久,这要让她知道自家孙女没死在南境,反而撞死在她眼皮子底下,她非得当场厥过去不可。

林之南摸摸自己的良心,觉得还是有些过意不去。

嗯,不能因为自己一时偷懒的自暴自弃想法,就让好歹疼了自己多年的老太太再受打击。

毕竟她穿越至今七年来,虽一直长在南境从未回过王都上京,但老太太逢年过节一车车往南境送的衣裳玩具首饰吃食可从未少过,一封封家书里对她的挂念更是盈满了字里行间。

算了,还是再想想其他办法。

她双手托腮,目光无神地叹气。

这时,几个乞丐跑过眼前,一边跑还一边嚷嚷:“快啊!粥棚又开了!去晚了可就没了!”

嗯?

又到饭点了?

林之南倒是没觉得多饿,应该说自她离开南境之后对于饥饿就没什么感觉了,只不过上辈子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潜意识里的本能提醒她,要是不打算这么早死翘翘的话,多少还是要吃几口的。

于是她从上马石上跳下来,跺了跺脚缓解冻僵的腿,又往长满了冻疮已经肿得跟萝卜一样的两只手上呵了呵气,这才揣着手小跑跟上了那些乞丐。

她是三天前刚到的上京城,那天下了很大一场雪,那还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雪,纷纷扬扬的,似乎恨不得把她给当场埋起来。

后来她听其他乞丐抱怨说,这么大的雪,就算是上京城也很多年没见了。

那她可真是倒霉,她想。

小跑过了两条街,身体终于有了微微热意,她很快就看到了不远处临时搭建起来的粥棚,粥棚里升腾出的热气化作浓郁的白雾,白粥的清香弥漫在寒冷的空气中,很是诱人。

她揉了揉干瘪的肚子,乖乖排到了队伍末尾。

前头的人大多衣衫简陋面黄肌瘦,有老有小,一个个的在刺骨寒风里瑟瑟发抖。

“快看,今天的粥比往日要稠,不知多放了多少米呢!”

已经领到食物的人兴高采烈地在讨论。

于是还在排队的人们更加伸长了脖子。

看来今天伙食不错,不知是哪家这么阔气?

林之南缩着脖子揣着手,一边原地高抬腿一边想。

往前又走了一段,林之南就依稀能看到粥棚里正忙碌着的小厮和丫鬟们了,粥棚四周还有几个玄甲士兵守着。

林之南看了看那些士兵身上的玄甲,又仰起脸看了看粥棚下挂着的那一只只白纸灯笼,原地高抬腿的动作逐渐慢了下来。

只见那一只只白灯笼在寒风里前后摇晃,白纸为底,黑笔写着一个个“林”字。

林之南的林。

刚才她还琢磨是哪家这么阔气呢,感情是自己家。

她瞅着那些灯笼,心情复杂。

这些灯笼,是镇国公府的白事灯笼,祭奠的,是一个月前殒命在南境边城宁阳城的平南王林霄一家。

一个月前,齐国南境边城宁阳城遭遇厄难,全城百姓无一人生还,其中包括了驻守南境十数年的平南王林霄及其王妃和年仅七岁的女儿南阳小郡主。

当然,这位年仅七岁的南阳小郡主,就是林之南本人。

平南王林霄,也就是林之南这辈子的爹,是镇国公林毅与当今圣上的表姑大长公主的独子,镇国公当年战功赫赫,几十年沙场征战落下一身伤病,于十年前因病去世,林霄由其母亲大长公主独自抚养长大,宁阳城之惨祸骇人听闻,平南王一家死无全尸,最后送回上京城的只有几件染血衣物。

据说遗物送回上京的那一天,上京下了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其后大雪就一直接连不断,仿佛上天都在哀悼这场滔天惨剧。

当然,林之南觉得这一切不过就是个巧合,以上京城的地理位置,大冬天的下雪再平常不过,要是换了六月飞雪那才叫稀奇;

况且若真存在那么有人情味的上天,又岂会眼睁睁看着宁阳城的惨祸发生?

所以说了,封建迷信不可取。

林之南领了自己的那份粥,找了一处避风的巷子坐下发呆,自家派的粥确实比前头几家要香,但这并未勾起她多少食欲,她捧着粥碗给手取暖,然后就听到巷子里两个流浪汉正笑嘻嘻地在那说话。

“要不怎么说是镇国公府,派的粥都比别家要稠。”

其中一个说。

那是,我家,有钱!

林之南在心里挺了挺胸。

“那可不,”

另一个啧啧,“听说是为了悼念平南王府,这粥棚会一直开上百日,整整一百天啊,阔气!”

是吧!就是阔气!

林之南默默点头。

“办个丧事就能派粥百天,你说这要是他家一直办丧事,我们是不是每天都能吃白食了?”

“你还别说,我听人讲,他家老夫人也快不行了。”

“男人死了,唯一的儿子也死了,孙女也没了,就剩个老婆子,这要换了我我也不活了哈哈哈。”

“……”

林之南扭过头,看向那两个人。

大概是她的目光太有存在感,说话那人转头看了过来,一见是个六七岁的小孩,立刻恶狠狠瞪了过来:“臭小子,看什么!找死啊!”

林之南没说话,又幽幽地看了他一眼,这才低下头喝了第一口粥。

天气严寒,才这短短一会儿,粥已经凉透了,喝到肚子里也是冰凉一片,反倒让胃有些难受反酸,林之南又想吐了。

自家的粥,不能吐,让人看见了指不定还以为里头不干净呢,忍住!

林之南努力吸气忍耐,突然感觉有人到了面前,她仰起脸,却见是刚刚瞪她那个流浪汉,他居高临下站在那儿,正斜觑着她手里还满满一碗的米粥。

“小孩,是不是吃不下了啊?”

他咧嘴笑出一口黑黄歪斜的牙,弯腰凑到了林之南面前,寒风都掩不住的浓郁酸臭味飘过来,林之南盯着近在咫尺的那口腐臭黑烂的牙,只感觉胃里更加翻腾。

流浪汉见她不吭声,一把夺过了她的粥碗,倒进嘴里三两口就喝了个精光,然后抹抹嘴满意地打了个臭烘烘的嗝儿。

“就是,小孩子哪儿吃得下这许多!”

另一个脸上有疤的流浪汉也劈手抢了旁边一个小孩的碗,那小孩跟林之南差不多大,当场大哭了起来。

“你们、你们太过分了!”

小孩的母亲颤抖着布满血痂的干裂嘴唇,“怎么连小孩的吃食都抢!”

“你这臭婆娘说什么?!我什么时候抢了?啊?”

喝完粥的流浪汉瞪着眼睛把碗往地上一摔,哐一声,妇人抱着孩子一个哆嗦,缩到一旁再不敢说话。

“行了老弟,人家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

黑黄牙见状扯了扯疤痕男,冲他使眼色。

疤痕男人愣了一下,却见黑黄牙一双眼睛上下打量那楚楚可怜的妇人,他立即醒悟过来,笑着搓了搓手:“谁说不是呢,年纪轻轻的,家里就没个男人照应了,真是可怜哟。”

这不就是经典的恶霸调戏良家妇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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