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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四章再入小仙城
在灵山派发生内乱,林子福被杀之时,林弘他们也正在赶往小仙城的路上。
“师傅,紫玉楼主在圣门,我们是不是去圣门找她?”
林弘摇了摇头道:“让紫玉知道这件事情,跟紫玉沟通都是必须的,但是具体的方式跟方法还是要掌握好的。我们现在这么贸然去找紫玉,作用并不太大,紫玉搞出这么一个仙城来,如果说对敌人一点察觉都没有,估计也不太可能。否则,就真如咱们猜测的那样,她本身就是背后那只手……”
“何况紫玉现在在圣门,门主他们都在那里,咱们还是别去凑那个热闹的好。”
莎莎道:“那我们怎么跟她谈,什么时候谈合适?”
“呵……”林弘自信的笑道:“除非必要,这种事情我更喜欢她主动来找我们谈,我们先到小仙城暗中查查情况,再想办法看能不能搞出点什么事来。”
莎莎跟林云杰一听,立刻明白了林弘的意思。
莎莎兴奋道:“偷袭,暗算搞破坏,这个我喜欢。”
林云杰跟林弘的时间在众徒弟中是最长的,如今又是虚境后期,三人一路隐匿行踪,很快已经来到小仙城。
在一队赶往小仙城的车队中,一辆超级豪华的车里,林弘正跟莎莎举杯饮酒。
林云杰坐在下手边,这个经过改装的豪华车里空间非常大。有了上次的经验,林弘随便在小仙城四千里外的一座世俗界城市里,花巨资搞了一队世俗界的人马,请了十几个先天高手跟上百名手下,改装了一辆豪华车,跟其他十几辆巨大的车。
里边装的都是各种物资跟东西,就像是那些超级富豪,要到小仙城内定居一般。
“还以为悄悄潜入会很刺激呢,没想到这…样也行。”莎莎喝着酒,佩服的看向自己的男人,至少她想不到这种方法。她根本不清楚,随便将那种炼器用的成吨使用的金属拿出去,就可以让那些人变得那么听话。
要什么就有什么,虽然用处不是很大,不过却也很舒服。至少,跟着林弘一起花钱砸人买东西,砸那些所谓的先天高手的时候,感觉很爽。
想到这里,莎莎又道:“还有啊,下次有机会我们继续购物。”
购物,这是莎莎刚跟林弘学会的一个新词汇,虽然买的那些东西用处不是很大,但买东西时候的感觉还怎的很爽。世俗界卖东西跟修真界不一样,更热闹、东西更多、更好玩。
“好啊”林弘笑着喝了口酒,很舒服的靠在那用金色虎皮制作的躺椅上,女人,不喜欢购物的好像还真难找。
林云杰对这些却没有一点感觉,只是感觉很不自在,以前虽然经常跟师傅也在世俗界行走,但却很少如此近距离接触世俗界的人。一般他们都是以一种外来者,路过的姿态,但林弘此刻却是融入其中。
“师傅,我们要潜入小仙城应该是低调小心隐秘才对啊,现在……”林云杰看了看周围,苦笑道:“现在这样,是不是有点太高调了。”
“有句话说的好,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这个低调指的是功成名就的人,例如你的古师叔祖,或者紫玉那个级别的。他们的低调,就是最牛逼的炫耀,而我们在世俗界的炫耀,就是最好的掩饰。小仙城的情况我上次跟一个世俗界叫大佛手何坤的人聊了一些,这种情况再正常不过,每天在小仙城内有无数,没人会去注意这些的。”
“那我们在世俗界这些人中,总是很别扭,您也说过了。对方在小仙城内肯定有布置,甚至是那些先天境界的人,我们这样会不会引起他们注意。”林云杰说完又强调了一句:“当然,我说的这个容易引起注意被发现,是指我自己,我总感觉不自在。”
此刻三人都已经是世俗界的打扮,林弘是一副暴发户的样子,欧阳莎莎则是美娇娘,样子更是大不相同。
林云杰是一副贴身保镖的样子,背后还背着一把剑,林云杰越发的感觉不自在。
“云杰这样挺酷的,绝对有高手风范。”莎莎逗笑着。
林云杰一身傲骨、满是傲气,虽然这些年被林弘打磨的好了许多,但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
“还酷呢,我都想哭了,这么傻的装扮,真不知道世俗界的人怎么喜欢在背后背着一把剑,就算我当初不能炼剑入体,也只是拿在手中就行了,哪像这样……。”林云杰说着,用手弹了一下背后背着的这把宝剑。
这把剑在世俗界也算好剑,不过周边被一些珠宝所修饰,搞得有些不伦不类。
“嗡……”被林云杰这么一弹,剑剧烈颤抖,瞬间就要碎裂一般。
好在林云杰的力道控制的恰恰好,不过就是如此,这把在世俗界中的锋利宝剑,也已经受损严重。
“哈哈……”林云杰的样子,让林弘忍俊不住,最后摆了摆手道:“怎么跟他们打教导这种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由我来,作为我身边的第一保镖,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冷酷一些,然后我让你动手揍谁的时候你就揍谁,不用给任何人脸色也不用理会任何人。”
林云杰听林弘这么说,感觉还行:“如果是这样的话还简单一些”。
这几年下来,小仙城已经成为世俗界的圣地一般,以往在世俗界中也有各种关于修真者的传说。但修真者于普通人,就如同仙境高手于修真者一般,多数的时候只存在于传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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