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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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拯救可怜奴隶王
作者:申多禾
文案1:
初三是个低贱卑微的奴隶,即使他对主人忠诚,还是两次被发卖被杖责。
第三次发卖时,初三因为牙口结实,体型健壮,斗兽场的管事用五张羊皮的价格买下了他。
因为他的厉害,斗兽场管事也鼓励他努力。只是斗兽场的第四十四局比赛结束后,初三被三只猛狮攻击得浑身是伤,断了腿,缺了手指,高烧不断。
管事厌恶地道:“要死了,扔进乱葬岗去,别脏了房间。”
北风凛冽,野狼嚎叫,初三破席裹身,浑身是血,躺在死人堆中,等着死亡的到来。
初三便明白了,他是活在深沟的淤泥,在黑暗中生,在黑暗中死。没想到的是,会有一双干净温暖的手,不嫌弃他脏,不嫌弃他恶心,不嫌弃他没用,将他从死人堆里扒出来。
文案2:
阿泠在死人堆里救了一个小奴隶,刚开始阿泠也没想刻意对救回来的小奴隶好,只是他太可怜了,阿泠心又软,免不得多纵容了几分。
教他读书写字,给他治伤看病,送他习武练兵。也没想过小奴隶报答,只是后来小奴隶将整个天下都捧在了她面前。
阿泠:“…………”
“我救的不是只可怜自卑的小奴隶吗?”
cp:浑身是病的小温柔v又奶又狼奴隶王
内容标签:甜文 爽文
主角:赵泠(弥春),初三 ┃ 配角:黎默安,戟岄,陆琰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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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他的母亲是个奴隶,许是生他那日恰好是初三,所以他有了一个漫不经心的称呼,初三。
和不知父亲的阿兄阿姐不同,初三的父亲倒是清楚明了,是以长到两岁时,不缺子女的母亲将他送还给了父亲。
他的父亲是梓阳的一名小吏,有自己的妻室子女,对于他,一个奴隶生的种,自然不可能当一会事。其实当初他根本不想收下他,只是母亲走的太快,他才逼于无奈留下了他。
留下他似乎已经用尽他所有的良心,在家里过的什么样的生活,自然不在他的思考范围内。
父亲的妻室对他不满,让他干最辛苦的活,住最差的地方,至于和他有相同血液的兄弟姐妹,倒不至于欺负他,他们只是当他不存在罢了。毕竟一个低微的奴隶,哪里引得起主人的关注,醒着时候干活就是。
唯一对初三有些善意的是云娘。云娘大他四岁,血缘来说是他的姐姐,不过云娘是婢女生的女儿,所以在林家的存在,不比初三好到哪儿去。
只是初三在林家生活,但随着他年龄越来越大,个头越来越高,力气却越来越小,夫人也越发不满意了。
初三力气小,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他饿,即使云娘有时会将属于她的食物分给他,他还是饿。
不过云娘长到十三岁时,夫人给她的食物也越来越多,他托云娘的福,偶尔也能吃一顿饱饭,可初三并不开心。
他甚至希望夫人别注意云娘,但希望还是落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早晨,初三醒来,就听见云娘被夫人送走了,送给了前几日来林家的贵人。
那个贵人初三见过,白头发白胡子,皮肤上的褶皱比树皮还多。
初三发了疯去找云娘,夫人大怒,叫人绑住他,初三挣断绳索。
“反了反了,养了这么多年,竟然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初三没打赢,夫人找了一群人围攻他,他又累又饿,最后被人打的浑身是血,按在地上。
夫人将初三发卖了,他彻彻底底成为了一个奴隶,他的新主人姓乔。
他不曾见过乔家的家主长什么样,可这似乎是宽厚大方的主人,因为他在乔家不至于饿的太凶,偶尔还能吃上一顿饱饭,即使仍旧是最粗糙的土饼。
能吃饱饭的初三个头渐长,他被分到了马房,成为了一名马奴。他的任务从种田砍树打猎变成了伺候马和驴,喂草洗马,清理粪便。
这样过了一年后,他分到了一匹叫乘风的小白马。乘风有单独的马厩,干净宽敞,比他住的屋子还要漂亮齐整。
有一次,初三偷偷在乘风的马厩里过夜,不过就那么一次,因为在他们眼里,卑贱的他不配和血统高贵的乘风一齐睡。
初三很喜欢乘风,乘风个头稍矮,性格温顺,并不会在他去马厩清理时瞪他。
乘风来的第二个月,初三见到了它的主人,一个漂亮精致的小女郎。
她穿着和天空一种颜色的裙子,那裙子薄薄的,一层又一层,走起路来像是蓝天倒映在湖水中的波纹。
她不仅裙子漂亮,人也很漂亮,比云娘还要好看,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人。
“乘风是你照顾的?”她笑着问他。
“诺。”
她纤细白嫩的手抚过乘风的鬃毛,温柔地对他道:“你照顾的很好。”
得到了小主人的夸奖,初三暮食多了一块炙肉。虽然这块肉烤的黑焦,不曾撒盐,可还是好吃极了。
小女郎经常来看乘风,每次来看乘风时都会笑咪咪地夸赞他。夸乘风毛发白净,味道清列。
日子久了,小女郎去打猎时,也会带着他。
改变初三待遇的是那日,那日天高云淡,小女郎骑的矮马突然做狂,眼看女郎要从马背上率下,初三飞奔上前,稳住了那马。
初三立了大功。
小女郎劫后余生地对他道:“你叫初三是吗?你救了我,我会对你好的。”
初三被调到了小女郎身边,成了他的一名侍卫,他有了干净整齐的房间,饭食有了肉,还能穿上棉制的衣裳。
不仅如此,小女郎还是个很温柔的主人,即使对最卑微下贱的奴隶,也眉眼带笑。
有次女郎出街,给他带回了一个用竹片包裹的礼物:“初三,你不是说你从来没吃过菊花蜜吗?这个送给你。”
那是初三这辈子吃过最甜的东西,是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他望着女郎白皙的脸庞,俏皮的笑容,心里想,世间也并不都是可恶之人,他有云娘,还有女郎对他好。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直到乘风离世。
初三照顾了乘风三年,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也有几分难过。不过得知小女郎得知这个消息后,泪流不止,初三越发担忧了。
他不希望她难过。
只是还没有等初三想出安慰她的法子,他刚走出庭院,管事突然找人绑住了他。
“陈管事,你做什么。”
陈管事淡淡地道:“看见你,女郎便会想起乘风,想起乘风便会难过,你不能留在乔家了。”
初三冷笑了声:“女郎不会同意的。”
陈管事摇了摇头:“女郎已经同意了。”
初三不相信,女郎那般看中他,说他是他的救命恩人,会给他买糖带礼物,怎么会卖了他。
一定是这群人自作主张,他挣脱几个彪壮的奴隶,刚往女郎院子里冲的时候,和天空一样颜色的裙角出现他在他视野里。
他愤怒地道:“女郎,他们……”
话还没说完,女郎直直地打断他的话,脸色难堪地道:“我说了,不想再看见他。”
这一年,初三他十四岁。
初三因为个头高壮,牙口结实,他被采石场的主人用五张羊皮买了回去。
采石场的工作繁重,但初三力大威猛,沉默能干,没过多久,便得到了石场主事看中,尤其在一次小型山崩中将救了主事一命后,主事涕泗横流,感激万分。
当天夜里,主事还隆重地将他请入帐篷,郑重行礼道:“君乃吾之恩人,吾必重报。”
主事言出必行,不仅护着初三,甚至还将初三引荐给了石场主人,有人推荐,再加上初三的才干,不到半年,他得到了石场主人的看重,从一个奴隶升任为东区石长,辖奴隶百名。
随着时间越来越久,初三每一项任务都圆满完成,其风头甚至有盖过主事的意思。
一次醉酒,石场主人甚至当众说出初三是可造之才这种话来。
主事见石场主人醉酒,伸手想将他搀回房间,石场主人一把挥开他:“初三你来。”
主事脸色有些不太好。
等初三从石场主人房间出来的时候,主事拍了拍初三的肩膀:“初三,我没看错,你果真是个有本事的。”
“初三能有今日,还得多谢主事的提拔。”初三真的有些感激主事,在这个地方,能力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有机会让人看见他的能力,没有主事,他就没有这个机会。若是没有机会,他现在应该还是个搬运石头的苦力罢了。
主事笑了笑。
没过多久,主事又交给初三一个重要的任务,石场将迎贵人检阅,若是贵人满意,石场便能多一个大主顾,初三需要好好招待贵人。
这是初三第一次迎接贵人,主事笑眯眯地提出要帮忙,初三委婉拒绝了,主事也不生气:“那你好好干。”
只可惜虽然初三已谨慎万分,但贵人入住石场的当夜,初三刚歇下,门口忽然传来一阵骚乱,小奴急匆匆告诉他:“初三,贵人房内有蛇。”
初三跑过去,这才知道不仅房内有蛇,那蛇还重重地咬了贵人一口,幸好那蛇无毒,贵人的性命没受到威胁。但因房内有蛇这件事,贵人大怒,第二日便离开了石场,和石场的合作自然不了了之。
初三跪在地上,石场主人拿起茶杯扔在初三额上:“枉我如此看重于你,你就这样对待我交给你的任务!”
主事说:“初三年轻,免不得有些思虑不周。”
初三双手紧握成拳,眼里一片阴翳,卧房是他亲自检查过的,四周都撒了驱虫蛇的药粉,若是不是有心人的谋划,怎可能钻进去一条蛇。
不过解释已经无用,不管是不是有人陷害,他没办好主人的交代的事,还因此得罪了贵人。
石场主人深吸了两口气:“我是留你不得了,阿寺,这事交给你办。”阿寺是主事的名字。
初三抬起头看了阿寺一眼,恰好望见阿寺眼底未能收回的笑意,不过阿寺也不需在初三面前掩饰。等石场主人离开,他蹲在初三面前,眼里的笑忽然变成寒光:“初三,若不是你想抢我的东西,我们明明可以当朋友的。”
初三对着他呸了一声,随即将阿寺按到在地,初三力气大,这些年来还习武强身,寻常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阿寺被重揍了一顿。
数十个奴隶将初三按在地上,阿寺冷笑:“既然喜欢打,我就让你打个够。”
这一次,初三被阿寺卖到了斗兽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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